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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伍拾叁 像雾像雨又像风(二)

    一个半月,十五个国家,三十座城市。去体验那遥远大陆迷人的自然风光和辉煌的历史文化。我们如期启程,踏上了这华丽的旅程。

    智慧的人类和神奇的世界,仅仅七个小时的飞行,我们就踏上了另一座完全陌生的城市。异国的建筑,风情的少女,巴洛克风格的城堡和公园……

    我们的第一站,音乐之都维也纳。

    是外婆选定的第一站。虽然她不幸的被历史席卷,无法在音乐的道路上自由前行,岁月却好心的留下了一颗音乐的火种在她心中。我最难忘记的,就是外婆翻看她在人民大会堂演唱时的照片和在各地演出时的黑白影像时,那幸福、激情又遗憾的眼神。

    能在白发满鬓,皱纹爬上眼角眉梢的年纪,有幸用双脚膜拜自己向往的土地,这是难得的幸福。

    听着外婆像孩子一样说海顿、莫扎特、李斯特、维瓦尔、勃拉姆斯,我和沈涟浠竟为了那些毫不相干的人湿了眼眶,他们长眠于此,从一个老太太嘴里诉出他们的一生,才让我们觉得鲜活灵动。

    突然觉得我爱上了我弹奏着的乐器,以前只是喜欢,现在却想要把它融入我的生命里,和我喜欢的人一起流淌在我的血液。我想在外婆这样年纪的时候,和我钟爱的人,在音乐的圣城,用黑白琴键和不再年轻光滑的手指,把似水的流年一一回顾。

    我们乘马车,逛宫殿,在广场上随着悠扬的琴声跳起爵士,在多瑙河畔渡过醉人的黄昏……

    ***   ***   ***

    远行能让人开阔,那种行走在路上奔跑在人生的感觉,酣畅淋漓。我怀揣着喜欢的人,带他走过许多古老的城,我拍下那么多迷人的照片,我如约为他写日记说我的思念。

    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和自由,像一个长期居住的市民,在我们走过的城市漫步。不急不躁,这种感觉刚刚好。

    水城威尼斯的夜晚,行走一天却丝毫不觉疲累,打开电脑整理了又一批新的照片,上网分享给朋友们。

    然后开始做电子杂志,我承诺要写给谈果戈的日记。我觉得用这样便携的方式记录下来,比日记更容易保存,即使十年二十年以后再来翻看,还是一如往昔。当然我希望十年二十年后一如往昔的,还有我对他的喜欢。说实话,我怕自己是一个不坚定的人,我怕自己某天会变得不喜欢他,他那么好,遇见他得到他的喜欢,是多么难得。

    每一页日记,配上几张当天随手拍摄的照片,附上一张我的搞怪照。我做得很用心,一边做一边笑,想着他收到日记时候的表情和心情。

    可惜这漫长美好的旅途不能时刻和他分享,这里的深夜是他的清晨,这里的午后是他的黄昏。

    满满的旅程,也是对他满满的思念。

    他还好吗?我吃饭的时候他在做什么?他会不会如我一般不分昼夜的想念?

    上网看到他那里阴雨的天气,会觉得冷到了我的心里。

    别人都说,旅行可以让人心胸宽阔,可我在见了那么多神圣、古老、前沿的城市后,却越发想念他。因为这么多美好,却只有他与我有关。

    牛角面包、黑咖啡、黑啤,吸引我;圣家堂、米拉之家、古埃尔宫、米拉莱斯之门、巴特罗公寓、古根海姆博物馆,让沈涟浠沉醉……我们晃晃悠悠,我们尽情撒野。

    当然我每到一座城市,都要找有白鸽的广场,圣马可广场、圣彼得广场……这是我的另一偏执,无条件无信仰的钟情于有白鸽的广场,特别是在夕阳西下的黄昏,路人匆匆而过,白鸽振翅群起高飞,它们飞远了,而我还在原地,耳边似乎还有它们翅膀挥舞的簌簌声。

    让人动容的场景。

    “你这么喜欢看白鸽,脑子里是不是在想着怎么烹煮才好吃?”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收起,广场上飞走了鸽子,人群却愈加热闹。我和沈涟浠往下榻的宾馆走去。外婆在宾馆休息,毕竟上了年纪,精力十足,体力却跟不上。

    “我像这么邪恶的人吗?”我伸手用力在沈涟浠的手臂上留下红红的掐痕,报复他一路走来对我的打击。说我见到美食就忘了形象,见到深邃眼睛的欧洲帅哥就流口水,看到漂亮东西就要买,看到美景就舍不得走……

    “还真有那么一点像。”他若有所思的点头。

    “我对妈妈的唯一印象就是她每天吃完晚饭,带我去公寓附近的广场喂鸽子的情景。可惜后来广场被改建成了商务中心,妈妈也已经不在身边。”

    说起来,我这只是对妈妈的另一种隐忍的怀念。这样的怀念是好的,不参杂伤感和无奈。美好而温柔。

    沈涟浠只笑笑,说,“傻丫头。”

    “没你傻。”我抬起鼻子哼哼。

    “以后我看到白鸽、广场肯定会想起你。”

    “哈,原来你只在这个时候想我,平时大把大把的时间你准备用来想谁啊?”还没来得及涌出来的悲伤,就这样悄无声息的退潮。

    “也想你啊……想怎么欺负你。”说完他哈哈大笑起来。

    我没等他笑完,就开始对他进行人身攻击。对了,以我多年的经验看来,对付沈涟浠这种脸皮厚讨人厌的哥哥,精神打击是摧毁不了他的,只有肉体上的折磨才能使他屈服。比如小时候,他把我弄哭以后,我骂他坏蛋说他是猪,他都不为所动,还嬉皮笑脸的捉弄我,但是只要我踢他、咬他、挠他,他最后都会被我弄哭。虽然他比我大了好几岁。

    我们打打闹闹回到宾馆,经过许多年早已锻炼成金刚不死之身的沈涟浠依旧没屈服没道歉,我只好安慰自己不要跟这个曾经的小胖子一般见识,别看他现在这么如花少年,我可是知道他最丑的童年。

    回到宾馆,沈涟浠换上合身的西服,我也换下轻便的T恤牛仔裤小短靴,穿上一件奶绿色和白色搭配而成的连衣裙。带上穿着正装的漂亮外婆,去宾馆顶层的餐厅就餐。

    晚餐后,趁外婆和一个定居瑞士的艺术团老友叙旧的空当,沈涟浠拉着我去BUCHERER,耗巨资给外婆买了一块银色花图镶钻的ROLEX。当我惊讶得合不上嘴的时候,沈涟浠拍拍我的下巴,“什么表情,这么多年外婆的生日都没认真送过礼物。”

    “送上了年纪的人手表,不好吧。”我讪道。

    “小孩子懂什么,外婆这样有韵味的老人就像Rolex,时代越久远,越是价值连城。小小年纪,还挺迷信啊。”

    “哼,其实我是在嫉妒你这么有钱。”

    虽然我家里也有很多表,Patek Philippe、A。 Lange Sohne、Piaget……因为爸爸钟爱,每套西服都要搭配手表。可是没见过这么赤 裸裸用钞票换手表的过程,即使这钞票只是银行卡上的一串数字,也很惊人。如此看来,我的老爸真的是很有钱。

    “最有钱的人都成你最亲的爸爸了,你还瞎嫉妒个什么劲儿?”沈涟浠很不赞同的抬眉。

    “他既有钱又爱他这个女儿,让我的生活失去了好多乐趣。比如单亲家庭的叛逆少女,比如富人家里的冷漠亲情,比如……”

    我还在掰起手指一一列举,沈涟浠受不了的打断我,“言情剧看多了。”

    小七终于决定回来写文啦~~~以此来打发我寂寥的大学生活。嗯,先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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