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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八章 民告官(4)

    反映乡镇机关的历史变迁,描写乡镇干部的生存状态。纪实中国乡村的风云变幻,刻画基层人物的人生画卷。是对乡镇机关的真实写照,是对乡镇干部的人文关怀。

    兰汀梅子,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发表作品300余篇(首),并多次获奖,著有诗文集《在风中歌唱》。

    这是全省首例行政诉讼案,因为它民告官的特殊性,又因为它涉及“三农”问题,所以引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老百姓和与此事有密切关系的农民更是关注倍加,他们都想看看这起民告官案件的最终结局。

    省、市、县各路记者纷至沓来,对于这些无冕之王,不论是当地政府还是法律部门都礼遇三分,不但专门为他们颁发了红色胸卡——通行证,而且还在大厅的显要位置为他们设置了席位,席位前还放置了醒目的标志,这些无冕之王凭着他们的特殊身份,他们可以在法庭里自由出入,来回拍照,那个神气啊,那个牛啊,让人不得不暗生感叹。

    法庭外挤满了来旁听的群众,他们除少数人获准进入法庭旁听,其余大多数都被挡在了门外,法庭内毕竟席位有限,不能满足所有前来旁听的群众,他们挤在法庭周围,挤在法庭的大门前,久久不肯离去。法警全副武装在人群里维持着秩序。

    一个老太太说:“私人跟公家打官司,肯定不沾光。”

    一个中年妇女接嘴道:“是的,自古以来,官官相护,法院会向着咱老百姓?”

    “那也说不定,国家专门颁布了《行政诉讼法》,就是为了保护群众合法权利的。”一个戴着近视镜的知识分子模样的年轻人说。

    人们议论纷纷,拭目以待。

    在案件公开审理过程中很多与此案有密切关系的农民都到庭进行了旁听,法庭内座无虚席,连过道上都站满了人。

    主席台上坐着法官、公诉人、书记员等人。主席台下,王利良和另外两名农民作为313户农民代表站在原告席上,农业局的两名主要领导站在被告席上。双方的辩护律师分立两旁。

    审判长对案情进行了详细客观的介绍,当庭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言,并传部分证人到庭作证。

    根据以上情况双方的辩护律师进行了辩护。

    宋慧敏是313户农民、也就是原告方的代理律师。她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过正规的法律专业学习,在校期间曾是大学生辩论团的成员,在五大名校联赛中她击败群雄一举夺魁。今天她好生了得,只见她操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口齿清晰,言辞犀利,表达准确,切中要害。

    而被告方农业局的辩护律师也毫不逊色。他是农业局在省里请的资深律师,四十五、六岁,曾代理了5.12特大抢劫案、老槐树五子不孝案、万鑫侵权案等重大案件,在行内享有盛誉。他今天同样表现不俗,只见他沉着冷静,应对自如,语言流畅,逻辑缜密,他说的是河南方言,类似豫剧道白。

    他们一老一少,一男一女,一个普通话,一个豫东口音,在那里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煞是好看。

    他们辩论的第一个焦点是:农业局到底在这个案中应该不应该担责。《行政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属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因为法律条款很明确,所以他们没费多少口舌,只是形式上争论了一下即止。

    第二个焦点是:这个案成立不成立。就是对案件事实的争辩。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各执一词,他们列举了大量的事实根据,提出了很多的证言证词,用很大的篇幅来阐述各自的观点,并引经据典、旁证侧引加以论证。经过一轮轮地辩论,宋慧敏渐占上风,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她做了充分的准备,她接案后的半年时间里,几乎走访了每一家所涉农户,对他们调查取证,获取了很多第一手资料,也听到了很多人们对于坑农害农伤农的心声,所以她辩论起来不但事实清楚,还声情并茂,很打动人很感染人,说到动情处,在场的人有的还忍不住地流下了眼泪。而对方的律师,在这方面就有点先天不足,他远在省城,高高在上,他所了解的东西都是来源于卷宗,很难贴近群众的内心,贴近农民的疾苦,他只是在理论上泛泛而谈,这样就显得有点空洞有点浮夸有点虚无缥缈。宋慧敏还当场提交了很多新的证据,有录音有录像有照片有文字。在大量的事实面前,那个省城律师不得不甘拜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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