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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 第九十七章:自作孽不活

    “尤珺,我会对你负责的。”激情退去后,愧疚感油然而生,何亦朗用力抱紧身下人。

    谁料,那个累到几乎虚脱的女人,却是苍白着张脸,对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说什么负责。”

    何亦朗见多了一下床就拉着他要负责任的女人,生平,还真是第一次看到像尤珺这样“洒脱”的女人,不由小小惊讶了一下,“可是,你还是……”

    他的感觉绝对不会错,尤珺肯定是处女。

    “你是想说我还是处女,所以想对我负责吗?”尤珺支撑着从床上坐起,不等何亦朗反应,她已经一把掀开盖在身上的被子。

    伸手摸过雪白的床单,尤珺眼底的自嘲跃然可见,“恐怕你要失望了,我早就不是处女了。”

    说这句话时,她并没有避开何亦朗的眼睛,而是目光定定的,就锁在他脸上。

    因为不爱,所以没有任何愧疚和躲避。

    何亦朗低头看去,当看到除了飞溅在上面的点点褐黄色,再无其他色彩的白床单,目光不由一闪,难道是他感觉出错了?

    不可能!

    他眼底露出毫不介意的笑容,俯身过去,就把床上人抱进怀里,“我不介意,只要是你,不管什么事,我都不介意。”

    “既然不介意,那你为什么……”有句话,没经过大脑,直接就脱口而出,还好在最后关头,她停止了。

    “怎么不说下去了?”何亦朗撩唇笑了笑,抱着她朝浴室走去。

    他怎么不知道她刚才想问的是,既然不介意,为什么要因为误会我和凌漠发生关系,就背叛他。

    不过,既然她不想说下去,他也自然不会去强逼她说出来。

    贴的这么近,尤珺才真正感受到属于何亦朗的胸膛,虽然不如凌漠的那样宽厚,却也很温暖。

    她仰起头朝他看去,或许是因为父母都是亚洲人的关系,他的混血真的一点都不明显,他的五官也不是很深邃的那种,皮肤倒是很白,这大概也是他身上唯一的有点。

    “我好看吧?”感受到尤珺的目光,何亦朗打趣道,“等咱们俩相处的时间长了,你就会发现,我不仅人美,心灵更美。”

    在某件事上吃饱喝足后的他,心情出奇的好,甚至都忘了暂时只能当叛徒的郁闷。

    “你的脸皮还真不是一般的厚。”尤珺咕哝一声后,就没再说话,而是翕合上双眼,任男人抱着她朝浴室走去。

    何亦朗果然懂女人,尽管没有看到所谓的落红,依然百分之百坚信,尤珺的第一次,肯定是给他的。

    一层膜而已,随便一个剧烈的动作,都可能没了,但是那种紧致和最初的美好,却是怎么都没法骗人的。

    他打开花洒,把水温调到正好后,就抱着怀中就快睡着的女人,走到水流中。

    余光无意朝不远处的垃圾桶看去,当看到里面一团纸上的一丝淡到几乎不可见的嫣红,忽然就什么都明白了。

    傻女人,笨女人,用这样的方式伤害自己,只为取的我的信任,值得吗?

    感受着怀里的温香暖玉,心头一疼,眼睛里闪过压抑的痛苦。

    ……

    “凤凤,你喝醉了,就不要去住什么酒店了,我带你去我那里。”明知道,烂醉成这样的朱凤凤,即便是打雷也不会听到,叶晨依然这么对她说道。

    “不要……”朱凤凤乱舞着手,咕哝着表示反抗,“我什么地方都不去……我……要去端木宇家。”

    叶晨不知道朱凤凤和端木宇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本一直处于上风的朱凤凤,忽然溃败成这样。

    在没弄清事情原委前,冒冒然的,叶晨还真不敢把朱凤凤送到端木宇家。

    不管她愿意不愿意,都打定主意,先把她带回周维可的小公寓。

    ……

    难怪电话会被评选为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叶晨刚要伸手拦吓不远处开来的,亮着空车两个字的出租车,朱凤凤放在小风衣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

    叶晨怕有什么急事,收回拦车的手,去摸她的手机。

    朱凤凤用的手机,不说最好,最贵,却是最赶潮流的,出现在叶晨手里的是大陆还没有上市的iphone5。

    功能虽然多了不少,基本操作还是和她的iphone4一样。

    叶晨正想接听,却在看到屏幕上跳跃的那个“猪”字,呆住了。

    犹豫了一下,她还是移动滑块接听了。

    叶晨没有先开口,只是安安静静的等着那头先说话,等了大概有好几秒,那头还没传来声音,叶晨不由怀疑是信号不好。

    抿了抿唇,正想挂断时,那头终于有声音传来了,“凤凤啊,你还在生爸爸的气呢?”

    叶晨再次惊呆了,这个被朱凤凤,在名片里储存为“猪”的人,居然是她爸爸,这朱凤凤也太没大没小了。

    敛了敛思绪,叶晨轻声开了口,“叔叔,你好,我是凤凤的朋友,她……”

    “她怎么了?”电话那头,朱大贵的声音骤然提高。

    叶晨感觉自己的耳朵,有瞬间的失聪,在心里暗叹,真不愧是杀猪的出身,声音果然洪亮粗犷。

    看叶晨不说话,朱大贵无比焦急的声音再次传来,“你说话呢,你到底把我的凤凤怎么样了?”

    叶晨苦笑,“叔叔,你误会了,凤凤喝多了,我正打算带她回我那里去。”

    “去你那里!”朱大贵又是一声怒吼,“不行,一个女孩子家,怎么能随随便便到别人家过夜,你们在哪里,我马上去接她。”

    叶晨把地址告诉他后,电话就挂断了,还算好,身边就有市政建设为便民而新建出来的长椅。

    叶晨有些艰难的扶着朱凤凤走到那里,刚坐下去,没等她叹一口气,一声急促的刹车声已经传到耳畔。

    叶晨下意识地回头,还没来得及看清什么个情况,只感觉一阵冷风迎面袭来,本单单倚靠在长椅上的朱凤凤身边,已经多出来一个人影。

    借着明亮的路灯,斑斓的霓虹灯,叶晨可以很清楚的看清来人。

    那是个五十几岁的中年男子,从他看朱凤凤的眼神,就能断定他和朱凤凤是什么关系,那种浓浓的舔犊之情怎么都假不了。

    叶晨正想开,那头朱大贵已经起身朝她看来。

    他这么一站起来,叶晨忽然间就明白一件事,有些事,的确耳听为虚,比如眼前这比她还要矮上半个头的中年男人,其实就是朱凤风嘴里,巨有钱,曾经以杀猪为生的大贵爹。

    “叔叔,你好,我叫叶晨,是凤凤的好朋友。”叶晨对朱大贵笑了笑。

    朱大贵上上下下把她打量一番,这才神情傲慢地开口,“你就是凤凤电话里提到的那个叶晨?”

    叶晨愣了下,心道,我都自我介绍过了,难不成,你眼前站着两个叶晨啊,需要这样多次一问。

    面上却依然温和,“嗯,叔叔,我就是那个叶晨。”

    用这个,那个,形容自己,叶晨觉得很别扭。

    “她怎么会醉成这样?”朱大贵看向女儿,眼底的心疼之色,跃然可见。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叶晨也看向朱凤凤。

    即便烂醉到已经到了不省人事的地步,朱凤凤的眉心依然拧成一团,双唇不断翕动,仿佛在嘀咕着什么。

    “那个,叶晨啊,今天谢谢你,我先带她回去了。”朱大贵去搀扶朱凤凤。

    无奈,朱凤凤不仅比他高出半个头,喝醉后,整个人还真的死沉死沉,朱大贵没搀扶动朱凤凤不说,还差点被她带出的惯性摔了一跤。

    “叔叔,我来帮你。”叶晨走了过去,到底是搀扶朱凤凤有一段时间,她很轻松的就把朱凤凤给扶了起来。

    朱大贵边走在前面带路,边叮嘱,“慢点,别把她给摔了。”

    叶晨笑了笑,没说话,把朱凤凤搀扶着朝朱大贵的车边走去。

    等她摇摇晃晃走到那里,后车门,已经被朱大贵打开了,叶晨把朱凤凤朝里面塞去。

    看朱凤凤已经靠在座椅后背上,这才打算收回身体,长长舒口气,再擦一下额头上冒出的冷汗。

    却在瞥到坐在后座上的另外一个身影时,呆住了。

    车里虽然没灯,但是,透过照射进来的霓虹灯,她依然能看清那人的模样。

    虽浓妆艳抹的让人有点猜不到她的年纪,但是,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也清清楚楚的告诉叶晨,这个女人年纪应该和她们差不多大。

    感觉到叶晨的目光,她很不客气地朝她反瞪了一眼,“看什么看!”

    “莉莉,这是凤凤的好朋友。”朱大贵看着是在介绍叶晨的身份,其实是在提醒那个女人对叶晨稍微客气一点,毕竟是女儿朱凤凤的朋友。

    被称为莉莉的女人不屑地嗤鼻,似乎是很厌恶身边满身酒气的朱凤凤,捏着鼻子打开车门,等叶晨明白过来,她已经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莉莉,坐后面去,凤凤喝醉了,你去照顾着点。”朱大贵又说。

    莉莉皱了皱眉,眼底的厌恶之色更浓了,“朱大贵,我肚子里,现在可是怀着你的儿子,你居然让去照顾那个醉酒女人,如果把你儿子给恶心到了,谁负责!”

    咄咄逼人的口气,竟然让巨有钱的朱大贵,一下子变成了霜打的茄子,看身边美人生气,他立马不管后座上开始嚷嚷着口渴的女儿,而是去安慰身边的美人了,“好莉莉,你别生气了,动了胎气可就不好了。”

    听到这里,叶晨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朱凤凤刚才一看到她,就会抱怨男人不管什么年纪,都没一个好东西,原来说的不是端木宇,而是她那大贵爹。

    在美人又一声不屑地冷哼声中,叶晨插上了话,“叔叔,你就让凤凤今天晚上睡在我那里,我来照顾她。”

    朱大贵看了叶晨一眼,刚想说不行,却被莉莉投过去的一个厉害的眼神,给唬住了。

    最后,叶晨拒绝了朱大贵送到她公寓的要求,把一直嚷嚷着口渴的朱凤凤拉下车。

    看着那绝尘而去的豪车,叶晨叹了口气,心里涌起一阵恶心,把朱凤凤半拉半拽的朝手边的便利店走去。

    等从便利店出来,朱凤凤已经不再喊口渴。

    叶晨却是累的,背心里都是一层汗,走到路边,直接坐上一辆候客的出租车。

    ……

    御景湾别墅里,裴红芬正忙着在收拾客厅,一抬头却看到了沉着张脸的明珠。

    “明珠,怎么这么快就吃好了?”裴红芬朝明珠身后看去,又问:“咦,凌漠呢?”

    明珠冷冷瞥了她一眼,没说话,径直朝二楼走去。

    裴红芬挤了下抹布,很无奈地摇摇头,“这些孩子啊……”

    话没叹息完,李建国也从外面大步走了进来,以他右脚的状态,这样疾步行走,其实就相当于正常人的小跑,足见发生了多么大的事。

    一看到裴红芬,他连气都来不及喘就对她说,“老太婆,快点去收拾收拾,我们马上走。”

    “走?”裴红芬手拿抹布,愣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丈夫,“走去哪里?”

    “我们回美国。”李建国走到茶几边,不管水已经冰凉,端起来,就大大喝了好几口。

    “为什么?”

    “不要问为什么了,再不走,就真的来不及了。”李建国心里烦躁到了极点,把水壶用力朝茶几上砸去。

    “我不去美国,我死也要死在这里,这里才是我的根。”裴红芬眼眶红了,“我们做了这么多年夫妻了,你到底还有多少事是瞒着我的?”

    李建国叹了口气,拖着已经快不能走的右腿走到妻子身边,“老太婆,先不要问这么多了,等到了安全的地方,我自然都会告诉你。”

    “不!”裴红芬摇摇头,眼泪一下子就翻滚出眼眶,“你要先不告诉我,我哪里也不去。”

    “我……”李建国探出手指,替妻子擦了擦眼泪,话却是欲言又止。

    “事到如今,你还不肯告诉我吗?”裴红芬甩开他的手,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李建国,这么多年夫妻,你还有什么不能告诉我的!”

    面对妻子灼灼含泪的眼睛,李建国下意识地就朝门口看去,才将要张开的嘴巴,在看到由夜色里朝门内走来的人时,忙收回所有涌到嘴边的话。

    “裴姨,你要真那么想知道,李叔又有点难以启齿,那就不妨由我来告诉你。”

    凌漠已经彻底走出夜色,走进亮如白昼的客厅里,大概是刚从凄冷的夜里走出来,他浑身散发出浓烈的冷凛之气。

    裴红芬惊讶地转身朝他看去,“凌漠,你怎么来了?”

    她虽然在“狂世”那么多年,却依然是个比较单纯的女人,真的猜不透眼前这一幕是什么意思。

    凌漠浑身都是冰冷阴鸷之气,双手环绕到胸前,深邃到不见底的眸光,耐人寻味的落到李建国身上,“李叔,裴姨这么想知道,你要再不说,我可真的就要说了。”

    这口气,依然平淡的,仿佛到只是在闲话家常,不过,这当中的意思,却是明坦坦的威胁。

    “凌漠,我没猜错,你果然什么都知道。”李建国忽然笑了起来,“十多年了吧,真的没想到,你才是藏的最深的那个人。”

    凌漠没说话,狭长的凤眸却是瞬间眯起,那两道目光,仿佛是淬了毒液的针。

    裴红芬听的一头雾水,一把抓住丈夫的衣袖,“你们到底在说什么?”

    李建国握住妻子的手,“你很快就会知道一切。”

    既然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就说明什么都藏不住了,凌漠这么晚还来,就是来收网的。

    “你是一个人来的?”李建国朝他身后看去。

    “对付你,即便是再来个百八十个,我照样绰绰有余。”凌漠嘴角微微勾起弧度。

    “凌漠,你真够自信,难怪会被JIA看中,可惜,他那么狡猾的一个人,怎么就忘了另外一个成语‘养虎为患’!”看着妻子的眼睛,已经不复年轻的面容,李建国凄楚一笑。

    “红芬,如果我告诉你,小海的死,我都知道,你会原谅我吗?”李建国话锋一转。

    “怎么会呢,小海的死,怎么会和你有关呢?你是他的亲生父亲,他是你的亲生儿子呀……”裴红芬双眼迷离,低声喃喃。

    她想起不久前,李建国就拿这句话试探过她,心里蓦然一沉,抬头凝视上丈夫的眼睛,“你刚才说什么?难道小海的死,真的和你有关?”

    李建国已经不忍再去对视妻子那双伤心欲绝的眼睛,痛苦的闭上眼睛,从嗓子里发出类似哀嚎的声音,“那个人把刀放到小海脖子上时,我就在门外,我是眼睁睁看着他一刀刀砍死我儿子的!”

    那段对他来说,已经永远是梦魇的回忆,第一次亲口说出,而且是当着孩子的亲生母亲的面,李建国感觉自己的心痛到已经没了知觉。

    “你这个混蛋!虎毒尚且不食子,你是个连猪狗都不如的畜生!”裴红芬拽住丈夫的衣领,瞪大眼睛,死命的推搡着他,“你怎么不去死的,你这个王八蛋,我恨你,他才七岁,那么可爱,你为什么要看着别人杀了他,他……”

    裴红芬说不下去,浑身的力气,也在刚才彻底透支,她松开手,朝地上瘫去,嘴唇苍白,豆大的泪珠,顺着无神的眼眶翻滚而出。

    她的儿子,居然是被自己的丈夫,他自己的爸爸害死的,这样一个消息,换了是谁也接受不了。

    “红芬,地上凉,坐到沙发上去。”李建国眼前也早涌起一层氤氲的水雾。

    他弯腰下去抱妻子,却被她无情推开,右脚不稳,他也跌坐到地上。

    凌漠走到李建国身边,声音没有任何起伏,“李叔,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你带着明珠和裴姨明天就回美国,以前发生的事,我都可以既往不咎!”

    他终究是讲感情的,这么多年,他蒙受裴红芬照顾总是真的,到最后,他依然做不到赶尽杀绝。

    “你真的肯放过我?”李建国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凌漠。

    凌漠半蹲到他身边,看着他的眼睛,叹了口气,轻声道:“李叔,为了一些身外之物,付出这么多真的值得吗?”

    健康可爱的儿子,健硕如飞的腿,去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一些东西,真的值吗?

    “李建国,把你瞒着我的事,都告诉我!”裴红芬的声音忽然响起。

    凌漠长身立起,他看了看裴红芬,再看了看李建国,就朝门外走去。

    会议一结束,他本来是想直接去找叶晨的,但是,才出凌氏,他就听到了派人监视李建国的人回来一条消息。

    和李建国偷偷见面的那个人,他已经查到是谁,不是别人,正是私下和孙汉明见面的阮川寒。

    这个阮川寒到底是谁?

    自昨天晚上在林豪强别墅见过后,他就让人去查过,没什么背景,是个凭自己实力,年纪轻轻就登上高位的人。

    这样从政的人,本和他这样的人不会有任何交集,为什么他要挖空心思挑拨他身边的人。

    孙汉明被苏默杰派去的两个人送回家去了,如果不出意外,在路上,他就会因心脏病抢救不及时而去世。

    在场开会的人里,必定是有人会把消息马上带给那个叫阮川寒的。

    他没有猜错,看着出去找医生的李建国,其实是去见阮川寒了,看到孙汉明的下场,李建国似乎明白了什么,也更肯定他以前的猜测没错,凌漠的确早知道了一切,才会有他匆匆赶回别墅这一出。

    凌漠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别墅的花园里,掏出一支烟点上,有一下没一下的吸着,耳边传来的是别墅里的声音。

    “红芬,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了。”李建国的声音带着几分颓废,无奈,最后在一声长长的叹息后,都化作一声凄厉的长笑。

    裴红芬没有搭话,似乎只是在倾耳听着那些她不知道的秘密。

    “JIA的确没死,他能顺利成为‘狂世’老大,依仗的不是别人,正是被他利用明珠要挟到美国去的明道远,这么多年来,尽管他一直怀疑那块能开启宝藏的玉佩,就在明道远身上,却慑于他的身手,不敢和他有正面冲突,于是,十多年前,当他无意看到独自一人在美国留学的凌漠时,就想到了个办法。”

    李建国再次长长叹了口气,却没继续朝下说。

    “什么办法?”裴红芬接下话,似乎预感到接下来发生的事,将直接导致小海的死,她的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颤抖。

    “假装受伤,然后设计让凌漠救了他,再接着,就是以报答救命之恩的幌子,硬是把‘狂世’的位置给了凌漠。”沉默了好一会儿,李建国又说。

    “继续说下去?”看李建国又停了下来,裴红芬又催促道。

    “JIA的算盘打的很好,知道明珠正在情窦初开时,而凌漠又长的这么好看,他想利用美男计通过明珠,很顺利的从明道远手里拿到玉佩。”

    听到这里,裴红芬忍不住打断他,声音很严厉,“他既然都安排的这么完美了,为什么还要害死我的小海?”

    “红芬,事情远比你想的要复杂,凌漠是个多聪明的人,JIA那点小算盘,如果不加上点逼真的鲜血,怎么可能会瞒过他。”

    顿了顿,他慢慢朝妻子移去,右腿真的不行了,每移一寸,都仿佛有针在扎,他却恍然没丝毫察觉,“他让人杀死小海,一是为了逼我继续听他的话,另外则是看清明珠到底有多喜欢凌漠。”

    “呵呵……”裴红芬忽然狂放大笑,笑的前俯后仰,有眼泪簌簌地流出,“凌漠得知你要放火自杀的消息后,真的跑进火里去救你了,正当他想办法,怎么帮你医治腿时,得到消息的明珠就带着明道远赶来了,这一切都太合乎JIA的心愿了,于是,在三年前,觉得时机成熟了,他就诈死躲了起来,其实却是为了更快的找到那块玉佩。”

    裴红芬抬起溢满泪水的眼睛,抬头朝丈夫看去,直直地看着,仿佛要把他看穿,“而你当年故意弄废右腿,不过就是为了在凌漠身边可以监视他的一举一动,我说的对吗?”

    李建国伸出手,帮她撩起散落到肩头的头发,沉声道:“差不多是这样。”

    裴红芬把头偏到另外一侧,声音冰冷,“把你的脏手拿开!”

    李建国一怔,眼底闪过痛楚挣扎,“红芬,我……”

    裴红芬拂起衣袖,胡乱的朝自己的脸上抹了抹,声音带着浓浓的厌恶,“李建国,你对不对得起的小海,已经不需要我再说,我只问你最后两个问题。”

    “你说。”李建国讪讪然地收回手。

    “第一,你帮着JIA助纣为虐,你对得起不顾自身危险,把你救出火海的小凌漠吗?”裴红芬眼带讥诮地看着他。

    李建国没说话,他收回目光,没再敢看自己的妻子,瞳孔猛然收了又收。

    看他这副模样,裴红芬再次笑了,“第二,你还记得叶震山去北京前,凌漠无缘无故带你去叶家,你回来后告诉我的事吗?”

    李建国压低声音答话,“记得,我告诉你,他带我去叶家,其实不是找到了杀小海的凶手,而是想让我知道他娶叶晨的目的,其实是怕她继续留在叶家有危险。”

    “既然你还记得,事情就好办多了。”裴红芬慢慢合上双眼,不再年轻的脸上露出一丝和年纪不符的柔媚。

    “红芬,你到底想说什么?”李建国没明白她话里的意思,忍不住又问。

    “李建国枉你做了狡猾如狐狸的JIA,那么多年的走狗,你怎么就没看穿凌漠的意思。”裴红芬猛然睁开眼朝他看去。

    李建国被裴红芬厉具的眼神吓了一跳,没说话。

    裴红芬又说:“凌漠之所以带你去叶家,正是因为察觉到你想杀叶晨的念头,你为什么要杀叶晨,很简单,不就是因为明珠也来这里的现在,怕她坏了你们的计划,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明道远答应给你治腿时,你也承诺了他要好好照顾明珠。”

    李建国有些惊讶,他真的没想到平时只知道买菜做饭的妻子,会有这么敏锐的心思。

    苦笑着点点头,“你都说对了,我是夹在中间,谁都不敢得罪。”

    顿了顿,他又补充,“红芬,我甘心被JIA威胁,真的是为了你,他不止一次说过,如果我不听他的话,小海的过去就是你的明天,我真的不能失去你。”

    “李建国!”裴红芬眼神飘忽,仿佛根本没听他在说什么,张开干涩的嘴唇,慢慢叫出他的名字,看他的眼神,也很轻,很柔。

    一瞬间,时光仿佛倒流到三十年前,两个人初遇的时候。

    李建国怔住了,“红芬……”

    “你肯定知道JIA在哪里?你告诉我好吗?”裴红芬朝他挥挥手,一副浑身无力要靠进他怀里的模样。

    李建国忙把肩膀伸了过去,犹豫了一下,对妻子的问题,却是摇摇头,“要见面时,都是他主动联系我,我真的不知道他在哪里……”

    话音没落,就听到什么东西插进肉的沉闷声。

    凌漠察觉到不对,丢掉指间的烟就转身跑如别墅,晚了,一切都晚了,一把砍刀从李建国背后插入,刺穿他整个身体后,又插进裴红芬的胸口。

    向来冷静的凌漠,看到这一幕,垂在身边的手,不觉握紧成拳,没丝毫犹豫,他已经半蹲到那两个人身边。

    “裴姨。”他轻轻叫着眼睛还没完全闭上的中年女人。

    “孩子,对不起,裴姨……还是没能帮到你……”裴红芬再说完这句后,就紧紧闭上眼睛,既然问不出JIA在哪里,那她就把这个男人一起带到另外一个世界,去向小海赎罪。

    凌漠心里一沉,探出手指放到她鼻子下,确确实实感受不到任何鼻息,膝盖一曲,跪倒在她身边,眼睛涌出漫无边际的痛楚。

    白皙如玉,关节分明的手指,轻轻擦拭掉她还挂在眼角边的泪,这才从嗓子里发出一声压抑了好久的低吼。

    如果早知道,今天晚上会逼裴红芬壮烈的走上不归路,他估计真会把这个秘密继续藏下去。

    楼下发生的一幕,都入到楼上人的眼睛里,明珠瞪大那双美丽的眼睛,直接跌坐到楼梯上,美艳的脸上,血色尽失。

    凌漠听到动静,起身侧眸看去,当看到跌坐在楼梯上,满眸慌乱的明珠,并没丝毫诧异。

    他只是抬起欣长健硕的长腿,朝她走去,“明珠,你都看见了,JIA一直躲在暗处,事情远比你想的要复杂,我让你回美国也是为了你好。”

    事情发展到这份上,明珠也已经没了继续装失忆的必要,她扶着栏杆,从楼梯上站起,“凌漠,你的话,别讲那么动听,我告诉你,你让我走,我偏不走,我是‘狂世’的圣女,我怕谁,我谁都不怕!”

    冷冷瞪了凌漠一眼,她就转身朝楼上走去。

    凌漠看着她的背影,薄唇轻启,说出来的一字一句,却是冷肃阴凛,“明珠,你要执意留在这里也可以,不过,如果你想动一丝伤害叶晨的念头,就别怪我不看在过去的情面上,对你不客气!”

    “凌漠!”明珠应声而停,却没转过身,她依然背对凌漠而站,“一个很普通的女人而已,她真值得你对你的救命恩人,拔刀相向?”

    凌漠如墨汁渲染过的眸子,骤然一冷,“如果我真有危险,你救了我,这叫救命恩人,如果只是为了让我记得你的恩情,而设计陷害,然后救了我,这样就不要救命恩人。”

    明珠猛然回头,一双漂亮的眼睛里写满不可思议,血色尽失的嘴唇,上下轻轻颤抖着,“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并不重要。”凌漠转身朝楼下走去,“重要的人,做人要有自知之明!”

    看着凌漠映入夜色的背影,明珠的手指不觉用力朝栏杆里深深掐去,“吧嗒”一声,又一个指甲被硬生生的折断了。

    肉体上的痛,她丝毫没察觉到,心里有毁天灭地的恨,一波又一波的席卷而来。

    凌漠,我不去伤害你心爱的叶晨,只是让她知道自己的身世而已,这总不算伤害吧,这样想着,明珠就朝自己的房间里走去。

    等再次下来,她已经换了套衣服,一袭黑色小西服,映衬的她越发冷眼高傲,只是眉眼间的戾气却是怎么样都藏不住。

    ……

    在便利店给朱凤凤买水喝的同时,叶晨也给她买了颗醒酒丸,本是抱着试试的念头,没想到效果还出乎她意料的好。

    等下出租车时,朱凤凤拉着叶晨的手,自己基本可以走了,这让叶晨真的轻松了不少,现在她是个孕妇,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便,每走一步路都格外小心。

    双胞胎啊,第一次怀孕就怀上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双胞胎,这是多么幸运的事,她这个当妈的,更应该好好保护他们。

    听到声音,楼梯上的感应灯就亮了,叶晨让朱凤凤靠在楼梯拐弯出的墙壁上后,就松开手,去包里摸钥匙。

    她打算开好门,再过来扶她。

    拿钥匙的手,却在看到站在防盗门边上的男人时,蓦然一怔,口气变得很不好,“你来干什么?”

    男人却只是笑笑,上前就把她搂进怀里,“老婆,我来接你回家。”

    “我不是你老婆。”叶晨挣扎着要从他怀里出来。

    “再动,后果自己负责。”男人凑到她耳边,压低声音“警告”。

    叶晨虽然没有像以前那样,感觉到紧贴着自己的身体,有什么明显,身子却在瞬间也绷紧了,“凌先生,你能不能先让放开我。”

    凌漠貌似考虑了会,还真松开了禁锢。

    “这房子挺不错的。”凌漠并没任何别扭,等叶晨一开门,就径直走了进去。

    叶晨白了他一眼,没理会他,去接还在楼梯口的朱凤凤。

    大变活人了!

    谁这么有本事,当着她的面,上演这么个大变活人的戏码,刚才还站在楼梯口的朱凤凤转眼就不见了。

    “凤凤,朱凤凤。”叶晨扶着楼梯把手,就要边朝楼下走去,边大声喊到,找到朱凤凤要紧,叶晨也不管怎么这么大声惊呼,会不会打扰到其他居民。

    鼻腔里沁入一股好闻的气息,微微颤抖的身体,已经被人搂进怀里。

    叶晨猛然回神,对视上的是那张丰神俊朗到极点的面容,“凤凤不见了,我要去找她。”

    “我让人把她送回去了。”男人轻飘飘地说。

    叶晨怔了怔,伸出手,正要去掰开他放到自己腰间的手,人却已经被他打横抱起,从这个角度,叶晨只能看到他弧线优美的下颌。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他,让叶晨心里涌起浓浓的悲伤。

    ……

    回到屋子里后,叶晨没有去问凌漠怎么知道自己住在这里的,以他的本事,估计连自己上月球都知道,问了也是白问,何必再浪费那个口舌。

    晚上什么都没吃,现在还真饿了,她朝茶几走去,本想把那碗基本没动的面,热一热将就着吃吃,却在端起瞬间,碗就被人抢去了。

    “你……”叶晨看着抢她碗的人,脸涨得通红,“干什么?”

    “笨女人,你就这么打算虐待我儿子的?”男人似笑非笑的勾了勾唇角。

    “什么你儿子,我听不懂你再说什么。”叶晨垂下眼帘,借长长的睫毛遮挡住心虚,这个男人还真不是一般的敏锐。

    男人却只是轻笑,轻轻捏了捏她的鼻尖后,就转身朝厨房走去。

    厨房里很快传来哗啦啦的水流声,叶晨好奇,控制不住地就朝厨房走去。

    男人挺拔高大的身躯正背对着她,从叶晨的角度,只能看到他俊逸柔和的侧面,真的很好看,这个男人,要是女人,绝对有祸国殃民的资本。

    “老婆,给我拿两个鸡蛋。”男人没回头,径直对她说。

    叶晨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还真走进厨房,从冰箱里拿了两个鸡蛋递给他。

    “嗯,谢谢老婆,你可以带着咱们家儿子去看电视了,一会儿等饭做好了,我再叫你。”

    叶晨有种恍惚,这样的场景太过于幸福,幸福到像个泡泡,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消失,事实上,她的预感真的很准确,果然没过多久,她本来的幸福,就全部烟消云散了。

    凌漠的手脚很麻利,不过是半个小时,餐桌上已经出现了一荤一素一汤。

    如果不是亲眼看着他做的,叶晨真的难以想象这样一个在商场是此诧风云的男人,还会做的一手好菜。

    看着眼前三道色香味俱全的菜,叶晨脑海里闪过一句,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过的话,“会给一个女人做饭的男人,是天底下最爱这个女人的男人。”

    呵,想多了,她甩甩头,不让自己再多想下去,拿起筷子就打算开吃。

    男人似乎有心事,并没动筷子,只是看着她吃。

    叶晨不知道是真的饿坏了,还是因为凌漠做的实在卖相太好,反正看也没看他,只是吃自己的。

    “老婆……”安静了好久的男人,忽然就开口了,“如果我破产了,你还要我吗?”

    叶晨正在喝番茄鸡蛋汤,猛一听到他这个问话,差点被呛到了,忙抽过纸巾捂着嘴一阵咳嗽,才说道:“你怎么不问我,如果你变成了太监,我还要不要你?”

    在现在的叶晨看来,手指动一动,都能让A市经济大动的凌漠,要他破产,估计比让他变成太监都难,所以才会有这么个反讽。

    她没想到,没过多久,那个男人问她的话,真的成了现实。

    男人漆黑的眸子,骤然蓄上一层笑意,“老婆,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成太监了,你也不要怕,因为我还有这个可以用。”

    配合他后半句话的动作,是他故意放到餐桌上,敲着光滑桌面的中指。

    叶晨知道在这些话题上,他肯定说不出什么好话,却没想到他真的已经能厚颜无耻到这个地步上。

    脸刷地下通红,狠狠瞪了他一眼后,就低头吃饭。

    用太监比喻他,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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