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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一相逢之情窦初开 第十章 偶遇墨有味 上

    上午还是春意荡漾惹人爱慕眷恋的天气,可刚到申时不久,骤风便毫无预示的突至了,以致于本来正在旁若无人地享受春光沐浴的林子一阵毫无形象地颤抖扭曲摇摆,好似受了惊吓般无法平静自己那澎湃的心跳。紧接着风的前奏,天空瞬间乌云压顶,一下子四周变得阴沉沉的。这一前后剧烈的变化,就像是一个普通家庭本来正过着那母慈子孝、夫妻恩爱的治愈人心且毫无悬念的生活,但突然就蹿出了一群强盗,在人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进行一番大肆掳掠杀戮。当然,还是有居安思危的动物们的,他们如今算是躲过了大风的摧残。

    疾风过后就是骤雨,这不消半刻的功夫。

    *

    自昨日这山中的乞丐庙发生了灵异事件,吓跑了后面一小部分还未许愿的叫花子们后,这怪事就被嚼舌的他们当做自己经历过的最具曲折离奇的故事,添油加醋且绘声绘色地讲给了其他的花子们。然后不到几个时辰的工夫,叫花子们便一传百百传十,就传给了乞丐里最具影响力,也就是集资修建乞丐庙的那些资深乞丐们的耳朵里。为什么他们只传给业内人士呢?因为这个镇子的镇长自从他的长子失踪后就极是讨厌那妖魔鬼怪的故事,别看他平时也很慈眉目善的,但是如果要让他听到这方面的什么风言风语,那么他便会以惑乱人心的理由毫不留情地惩戒造谣者。但是自从他长子失踪后,他却极力倡导修葺扩建寺庙,以至后来寺庙香火日益鼎盛。当然,这些被批示修缮的寺庙也只是镇长觉得有价值,至于什么乞丐庙,他觉得甚是荒唐。

    当那些资深乞丐听到这新奇事后,可是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自从他们集资在山上那么个偏僻地方修建了乞丐庙以来,去祈福参拜的乞丐们本就是极少的。一是路途不方便且庙舍看着极为贫寒,二是从没人见过乞丐庙,觉得应该不甚灵验的。但自从张三因拜乞丐庙而发家后,这才影响了一批乞丐们纷纷诚心去祈福。谁知,就在这些乞丐们祈福时,半途便发生了这么一件怪异的事情打断了祈福中的乞丐,并且还给他们的心里造成了一定的阴影。这可如何是好,如果乞丐庙灵异事件不调查清楚的话,那么,这个庙舍就是白白建造了。浪费银子事小,乞丐们或者没活头,没信仰,那可就事大了。

    于是,这些资深乞丐们抱头商量了几个时辰,最终决定,由他们乞丐里最有文化也是镇长无端畏惧的那个中年乞丐墨有味去山上乞丐庙探个究竟。这个中年乞丐墨有味是个怪人,肚子里墨水多吧,却不是个书呆子。他不迷信,但他偏偏不在意、不畏惧镇长的权力,私下嗜好搜集怪异故事,常常一篇篇记录下来,好像他活着就是为了干这中笔杆子的事。没人知道他的过去,因为见过他的人都说,没见过他平时除了记载鬼怪故事外,还干过什么活计。于是长年累月的积累中,他已经记载了几百篇鬼怪故事,足足有十几本子,有的是从别人口中得知的,有的是自己经历的。至于他为什么能在极度厌恶鬼怪的镇长势力下悠然自得地做自己喜好的事情,那是因为他自身的特殊性——他那不同寻常的身世带给他的特异力量。当然,除了他,再没第二个人知道他的身世了,也没人知道镇长对他非常宽容的原因。就是因为他那特殊的力量是他的保护伞,所以才能在握住镇长的把柄的同时,使自己生活无虑。

    因为灵异事件的吸引,墨有味便热忱地投入到了调查中。就在今天中午左右,他早早地赶来了。可是结果,除了地上的一摊雕像的碎片,和地上各种凌乱的脚步,他没有发现什么。于是,他在庙中调查结束后,扫兴地拿出身上携带的自制记录簿,翻开其中空白的一页,随意地用手指在上面划了几个字,于是本来白净的一页竟然莫名地出现了几个形态肆意豪放,收尾却稍有些滞缓的墨字:乞丐庙灵异事件,待进一步调查。原来,墨有味的手指可当笔墨来用,但是他也只是在无人时才用手代笔。可见,没有人真正了解他。墨有味在记事薄上写下的文字,并不是准备向老乞丐们回馈的什么重要内容,这只是他平时的习惯罢了,一遇到他要计划调查的什么灵异事情,他就会这么在记事薄上记录下来。如果调查结果真的有价值,他才会将其有条理地记录到专门收集鬼怪故事的那些册子里。

    *

    墨有味出了乞丐庙,晃晃悠悠走到半山腰时,天气便突然变脸,接着暴雨倾盆而泄。可见墨有味再是有什么特异的力量,也是无法预料什么不测的。如果是旁人的话,处在这么个不上不下的位置,肯定是在被大雨给淋成个落汤鸡之前,便慌乱且迅速地做了个决定,然后顺着决定的方向一往直前的冲去。可是他呢,是怪人墨有味,不是别人。所以他继续从容地晃荡下去。

    于是,大雨倾泻的山林中,出现了这么一个不搭配却无端和谐的画面。远看,只见一个几乎赤裸着的泥人晃晃荡荡似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再走近些,便觉得这是个结实硬朗的身躯,因为这身影的体形并不单薄还很是高大。而这时,也能发现原来他身上的泥色并不是泥水浸渍的结果,而是他那小到如几块灰黑色抹布拼凑而成的褴褛衣衫所遮盖不住的身体部位呈现的古铜肤色。他的这种肤色,也不知道是因为经常的暴露而被晒的?还是因为天生就如此有男人味道?如果单看身型,这身子让人觉得有一股粗狂的美。当我们近距离看到这野人的面目时,便不由得叹一声:真是个名副其实的野人。见过狮子吧?但是不知道有见过毛发凌乱不堪,好似几乎从没打理过毛发的狮子没?眼前这个有着硬扎扎、乱糟糟的拉渣胡子以及干枯鸟巢般的发型,让没见过邋遢狮子的我们,很容易就想到了有着长毛动物的它们如果不整洁时会是什么样子。所以他的整个面目,除了毛发胡子外,小的只能看见那双幽深黑漆得不知底细的眼睛。但整体看来,他的形象给人的感觉根本就不是中年人因为阅历的丰富而自然显现的那种沧桑感,而是年轻人的那种精力旺盛的感觉。所以,陌生人根本就看不出他的年龄。而他的一身行头,虽然更比较像是野人,但是还是比较容易看出是流浪者行头的。但是,这还真是无法和那个喜欢做笔杆子活计的有文化的墨有味联系起来。

    墨有味,就这么无所谓的随意踩着通往山下的万千道途中的一条路,好像并不担心能否顺利赶回镇上,也好像对山里的一切都很是熟悉。他好像把从天上倾泻的大雨当成了清爽的洗澡水,将泥泞的滑路当成了滑溜的洗澡盆,然后舒适的享受这难得的沐浴的过程。所以这画面让人看着便是那么的舒服。

    *

    将到申时,齐甘收拾好包袱,便和虽已极力调整心态,但仍是面呈悲哀之色的白鼠小姝上路了。

    “对不起,小姝……都怪我,没能阻止得了卿欢吃那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葡萄。”看到脚下旁边因心事重重而行走缓慢的小姝,齐甘无限自责、无比伤心地抖着嘴唇深刻反省道,大有小姝不原谅自己这嘴唇誓死都抖下去直到哭出来为止的决心。

    ……

    看到小姝没有反应,齐甘又更加厉害得颤抖着珍珠唇悲伤道:“对不起……”

    “我没怪你,这事能怪谁呢?就连卿欢都是无辜的,这都是命!我只是在想究竟是使了这么个害人的手段,让卿欢吃了葡萄,”白鼠小姝打断了齐甘内疚无措的话语,边说着边又擦了擦眼角的泪珠儿,然后豁达一笑,“咱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干呢,说不定还涉及到什么阴谋呢!所以,你我都不要再被什么悲伤消极的负面所影响了,这样反而坏了事,知道了吗?”说完,便利索爬上了齐甘的又胖有圆润的肩膀。

    听到小姝有条理的言语,很是自责悲伤将要大哭一场的齐甘顿时鼓着眼睛呆了一下,然后便重重地点了一下沉重的大头,接受了小姝的意见。直到此时,齐甘才知道为什么灰老鼠艺抒非要他妻子小姝跟着自己一起去镇上办事,因为小姝不仅温柔大度,还是个心细沉稳的人。有了小姝的协助,她至少不会再犯下什么大错了。

    走出府邸没多久,天就乌云压顶,不一会儿大雨倾泻而来。好似向齐甘预示着什么不平静的未来。

    肯定是不能回去了,于是齐甘将小姝塞进自己花骨朵大小的胸间,正好被衣服挡严实了,然后边观察地形环境边一鼓作气撒丫子跑起来。看来齐甘已经适应了这个行动不便的身躯了。

    但是泥泞的道路天生喜欢恶作剧。这不,当齐甘在过一个小坡时,因为力的不平衡等等原因,她终于出现了那恶作剧的泥泞道路所意料的结果。只见齐甘先是滑了一下,然后又被跘了一跤,接着便无法控制地向着坡下不知名的地方跌去。

    真是天意如此。当时墨有味正好从坡下经过。当他感觉头顶有什么呼呼风声而来时,便条件性地用右手顺手一抓——因为手上的重量不轻但很软和,墨有味连忙又换了个比较好掌握的地方将不明物体牢牢掌控住。这么一来,一个湿淋淋的肉包子,就被夹在了同样湿淋淋的野人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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