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回家
转眼就到考试的时间了,凌霄全身心地投入到考试之中。这次的目标是超过玲玲,也许感情比较好,相互之间就越不愿意服输。由于课已经结束了,凌霄整天在自习室里,忙得有些热火朝天的,忙得让人无法想起那些难过的事。
坐上火车回家时,那风景就如当初所见,可是心情难过却完全不一样。那些被压抑的感情重新萌芽,占据了她的头脑。那时希望回家之后能看到他,可是现在呢,她已经不抱有希望了。她甚至有点怕见他,不知道什么原因。
老乡在一起玩扑克,凌霄只是坐到窗前看风景。初中时夹杂着自卑的仰慕,大学时混杂痛的爱,这一切也许就要变成空的。那些她曾自以为是,鼓励自己,甚至让自己忧愁的故事已经随风飘散。也许她一直因为相信自己拥有理所当然的幸福而快乐。这一巨大的心灵空洞该用什么来填补?
小陈趴在凌霄身后的椅子背上,感叹道:“从家到学校的风景和现在的风景不一样啊。”
“应该差不多吧。”凌霄回过头来回答。
“不是说风景本身,是说人,时间,经历都不一样了,所以风景也不一样了。”
凌霄叹了口气,“风景只是风景而已。”记得第一次坐火车,看到沿途的风景时,凌霄睁大眼睛,不停地看,想要把这一切刻在心里,或许就可以借自己的这双眼睛让朋友们也看到这么美好的风景。可是,风景一年如同一年,人却越来越感伤。
“是不是留恋学校啊?”
凌霄笑着摇摇头,“不是,只是感觉到处没有归属感,人真是个不易满足的动物。”
“是不是家里有事?”小陈小心翼翼地问。
凌霄忽然想起曾说要带礼物给叔叔,尽管叔叔走了,她还是想完成自己的心愿。回家的时候一点都没想起来,还是算了吧,忘了就忘了。她的脑海中闪现出那模糊不清的面孔,可是随即又消失了。小陈看她不说话,也就不再问了。
火车仍在晃荡中,车上挤满了人,到处都是声音,空气里是一股乱哄哄的味道。凌霄好不容易才睡着,凌霄见到了叔叔,她像平常一样向他打招呼。
“小凌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回来不久,叔叔,最近过得怎么样?”
“好,好,回家累着了吧,好好休息。听说火车又累又挤,没地方睡觉。”
她笑了,说:“我还在火车上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呢。”
叔叔笑着连声说好。
可是不知怎么就回到家了,父母都愁眉苦脸的,没人理她。她正不知道要干什么,爸妈带她出门了。她恍惚看见前面有一口棺材,她低声问爸爸,里面是谁?是你叔叔。
凌霄哭起来了,使劲往前跑,那棺材越飘越远,她追不上。她怎么跑都追不上,只能无力的哭喊,那棺材却停下来了,盖子打开了,叔叔从里面出来了,笑着连连说好。
她忽然感觉后背发凉,这才从梦中醒过来了。喃喃自语:“以后再也见不到叔叔了。”
整个车厢里静静的,才刚两点。昏暗的灯光,外面是大城市的一排又一排的长明灯。叔叔的一生真的已经结束了。
人的一生真的很简单,叔叔也就这么简单地走过了一生,他这一生从来没有离开过这片土地。当其他人外出打工时,他仍然在刨着自己的那片土地。最近几年收入不稳定,可是叔叔依然笑呵呵的。婶婶总是抱怨他没出息,可是叔叔却一点都不抱怨。说是自己没有能力。他是大家公认的好丈夫,前几年叔叔种了大片大片的玉米,到收割的时候玉米价钱很高,生活水平还算一般。那时凌霄问叔叔为什么不出去打工,叔叔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在家可以照顾父母和孩子,钱永远也挣不完,一家人在一起比什么都重要。”当大家为钱奔波的时候,他却选择了家。我不知道这究竟算是一种先进的思想还是落后的思想,当你选择的时候会怎么选择呢?她曾经想过如果自己不上大学的话,会是什么样子,两年内就已经出嫁,然后围着丈夫和孩子转,出门聊一些琐事,或者做些零时工。一辈子走得最远的就是县城。
现在她却坐在火车上,经过一个又一个大城市,那些灯火辉煌的大都市。那些蜿蜒的永远明亮的灯光,却同样照亮了许多徘徊在城市边缘的孤苦伶仃与寂寞惆怅。
凌霄苦笑了,本以为自己很坚强,可实际上却并不是这样。她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个小丑,为自己的演技不好而哭泣。本以为放手得很潇洒,可是她最不需要的就是这份潇洒。
或许所谓的爱情,原本就不存在,只是多想了几次,就喜欢了,然后糊里糊涂地在一起了。遇到失败,称之为失恋,哭啊,闹啊,总以为自己才是最大的输家。其实也没有什么,一切是过去的就都过去了。可是这些宽慰的话语却没有丝毫的作用,只会激起更深的痛苦,很多人就是以这种方式给自己的伤口上撒盐。
对故乡总是有一种奇怪的依恋,朦朦胧胧,时而增强,时而减弱,在回家的时候总感觉有一条线拉着自己,绷得紧紧的。但每靠近故乡一步,感觉这条线渐渐变松,以至于到家的时候,感觉和在外地时的故乡完全是两回事。这儿,一天又一天剥蚀这自己的雄心壮志。 回家之后,在大学里想象的那些温馨与甜蜜都消失了。家只是家,对家的感情还是从小到大一直品尝到的味道。那种想要摆脱,却又无能为力的感觉。在家里,她开始怀念学校生活,人真是一个见异思迁的动物。几天过后,妈妈带着她去看叔叔的坟。那一对隆起的土堆下面是她的叔叔,她永远见不着面的叔叔。自始至终她却没有流泪。她只是看着那一堆土,心想人的一生就这样画上了一个句号。回家之后,她忽然很想写几句话:当所有的回忆,逃不出密密麻麻的封锁;当所有的过去,走不出严严实实的践踏;当所有的曾经,消失在平平淡淡的日子里;当所有的一切只剩下希望的时候。日子,仍会像现在一样:踩着细细碎碎的步子,密密麻麻地织网,直到把一个生命重新包裹。命运的钟声在夜半响起,永不停息的催促,惊醒了一个又一个麻木的灵魂,茫然地迎接白天的降临。就像那滴答的雨声,轻浪般的蛙鸣,永久的寂寞便是死亡,活着就是最大的希望。
每年回家的时候,偶尔帮家里人干干活,其余的时间用来看电视。偶尔父母吵架,她就躲起来或是一声不吭。她没办法改变,这个家已经这样存在了二十几年,谁也没有想去改变。父母吵架的话题还是和十年前一样。在她心目中,婚姻是什么样,就是没有感情也会在一起,因为习惯。或许有一天她也会过上那样的生活。吵完架之后归于平静,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家人又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她爱着这种生活,却也在逃避这种生活。人活着究竟是为什么,有很多答案,却没有适合于她的,这个问题只能等自己去寻找了。
假期的时候小瞳邀请凌霄一起去玩,她们一起谈了很久,回想那些在一起度过的岁月,两个人一起打打闹闹,堆雪人,跳皮筋,逃课。
小瞳的村里每年都会举行舞会,主要是一些年轻的媳妇在跳交谊舞。舞台上灯光闪烁,大家都穿得漂漂亮亮的,而那些不太擅长打扮的妇女则在家里忙着收拾过年的东西。小瞳拉着凌霄穿过人群,从舞台后面的侧门过去,站在一个角落里。凌霄很想跳舞,甚至想象自己跳的很优雅,很甜美。可是她的脚却像被钉在那儿,她想象自己轻轻地跳,向前一步,后退两步,然后旋转。白色的连衣裙飘起来了,红色的舞鞋叩击着地面。音乐让她的每一个细胞都跳起来了,可是她还是没动,她不会跳,她从来都没有跳过舞,甚至从来也没有在舞台上出现过。记得有一次学校组织表演节目,朋友都参加了,可是她没有。她身体僵硬,五音不全。那次表演之后,人都走光了,舞台上还留着花花绿绿的礼花屑。凌霄站在台下不知道什么滋味,她在台下顺着边缘从一边走到另一边,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现在也是,她也拉着小瞳头也不回地走了。音乐渐渐远去,最终消失在空气里。这一切不属于她。
快过年了,可是过年的气氛越来越淡了。妈妈煎好了油饼,凌霄拿了一个吃起来,仰头看那天空中稀疏的星星。那些闪闪发光的星星总是看着她,她觉得这一切都是她的。她想象自己渐渐地升起来,然后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的翱翔,俯视这个世界。
她忽然想到中学里去看看,可是最后却踏上了通往小学的路。也许对中学,她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记得做梦的时候总是在找寻,走到一半就走不下去了,或者是没有路,或是有很多路,不知道该怎么走,她从来都没有到达过。到中学和到小学的路她都走了六年。一个人走以前曾经走过的路总是会有很多回忆,她想起那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其他伙伴一起回家的时候总是会挖一种野菜,根部细长,有辣味。他们坐在田埂上,从一头挖到另一头,然后在前面的水房那洗干净,和着中午带的小馒头,馒头屑已经在书包地下落了一层,等拿出来时,馒头已经变得圆圆的,上边偶尔带一些线头,是书包上的。边走边吃,真的很好吃。回家迟了没关系,因为父母回得总比他们迟。
冬天的时候,最好玩的是滑冰。那些农田灌溉完水后,第二天往往会结冰,很多小孩都玩。有时候不小心陷下去了,许多男孩都会用田埂旁边的干土不断地搓,等回家的时候就已经干得差不多了。一次凌霄和同伴一起玩,一只鞋子湿了,凌霄学他们的样子,结果到家的时候鞋子还是厚厚的泥,一块是干的,一块是湿的,就像花鞋。
回想起这些事,就感觉自己又回到了童年,可是记忆中的风景已经改变。那些曾经繁茂的青草已经枯萎,只留下那看似庞大的形体,用脚一踩就倒下了。她走着走着,却不想看母校了,她走上了另外一条路,据说很多逃学的学生就是顺着这条路去山里玩的。她走了一会,忽然感觉有些害怕,她强装镇定,坐在水渠旁,可是一会就转身回去了。
这里没有大都市里防不胜防的危险,可是为什么会害怕呢?大概是那未知的前途吧。
新年在爆竹声中降临了。按老一辈的说法,又长了一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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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在一起玩扑克,凌霄只是坐到窗前看风景。初中时夹杂着自卑的仰慕,大学时混杂痛的爱,这一切也许就要变成空的。那些她曾自以为是,鼓励自己,甚至让自己忧愁的故事已经随风飘散。也许她一直因为相信自己拥有理所当然的幸福而快乐。这一巨大的心灵空洞该用什么来填补?
小陈趴在凌霄身后的椅子背上,感叹道:“从家到学校的风景和现在的风景不一样啊。”
“应该差不多吧。”凌霄回过头来回答。
“不是说风景本身,是说人,时间,经历都不一样了,所以风景也不一样了。”
凌霄叹了口气,“风景只是风景而已。”记得第一次坐火车,看到沿途的风景时,凌霄睁大眼睛,不停地看,想要把这一切刻在心里,或许就可以借自己的这双眼睛让朋友们也看到这么美好的风景。可是,风景一年如同一年,人却越来越感伤。
“是不是留恋学校啊?”
凌霄笑着摇摇头,“不是,只是感觉到处没有归属感,人真是个不易满足的动物。”
“是不是家里有事?”小陈小心翼翼地问。
凌霄忽然想起曾说要带礼物给叔叔,尽管叔叔走了,她还是想完成自己的心愿。回家的时候一点都没想起来,还是算了吧,忘了就忘了。她的脑海中闪现出那模糊不清的面孔,可是随即又消失了。小陈看她不说话,也就不再问了。
火车仍在晃荡中,车上挤满了人,到处都是声音,空气里是一股乱哄哄的味道。凌霄好不容易才睡着,凌霄见到了叔叔,她像平常一样向他打招呼。
“小凌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回来不久,叔叔,最近过得怎么样?”
“好,好,回家累着了吧,好好休息。听说火车又累又挤,没地方睡觉。”
她笑了,说:“我还在火车上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呢。”
叔叔笑着连声说好。
可是不知怎么就回到家了,父母都愁眉苦脸的,没人理她。她正不知道要干什么,爸妈带她出门了。她恍惚看见前面有一口棺材,她低声问爸爸,里面是谁?是你叔叔。
凌霄哭起来了,使劲往前跑,那棺材越飘越远,她追不上。她怎么跑都追不上,只能无力的哭喊,那棺材却停下来了,盖子打开了,叔叔从里面出来了,笑着连连说好。
她忽然感觉后背发凉,这才从梦中醒过来了。喃喃自语:“以后再也见不到叔叔了。”
整个车厢里静静的,才刚两点。昏暗的灯光,外面是大城市的一排又一排的长明灯。叔叔的一生真的已经结束了。
人的一生真的很简单,叔叔也就这么简单地走过了一生,他这一生从来没有离开过这片土地。当其他人外出打工时,他仍然在刨着自己的那片土地。最近几年收入不稳定,可是叔叔依然笑呵呵的。婶婶总是抱怨他没出息,可是叔叔却一点都不抱怨。说是自己没有能力。他是大家公认的好丈夫,前几年叔叔种了大片大片的玉米,到收割的时候玉米价钱很高,生活水平还算一般。那时凌霄问叔叔为什么不出去打工,叔叔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在家可以照顾父母和孩子,钱永远也挣不完,一家人在一起比什么都重要。”当大家为钱奔波的时候,他却选择了家。我不知道这究竟算是一种先进的思想还是落后的思想,当你选择的时候会怎么选择呢?她曾经想过如果自己不上大学的话,会是什么样子,两年内就已经出嫁,然后围着丈夫和孩子转,出门聊一些琐事,或者做些零时工。一辈子走得最远的就是县城。
现在她却坐在火车上,经过一个又一个大城市,那些灯火辉煌的大都市。那些蜿蜒的永远明亮的灯光,却同样照亮了许多徘徊在城市边缘的孤苦伶仃与寂寞惆怅。
凌霄苦笑了,本以为自己很坚强,可实际上却并不是这样。她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个小丑,为自己的演技不好而哭泣。本以为放手得很潇洒,可是她最不需要的就是这份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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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故乡总是有一种奇怪的依恋,朦朦胧胧,时而增强,时而减弱,在回家的时候总感觉有一条线拉着自己,绷得紧紧的。但每靠近故乡一步,感觉这条线渐渐变松,以至于到家的时候,感觉和在外地时的故乡完全是两回事。这儿,一天又一天剥蚀这自己的雄心壮志。 回家之后,在大学里想象的那些温馨与甜蜜都消失了。家只是家,对家的感情还是从小到大一直品尝到的味道。那种想要摆脱,却又无能为力的感觉。在家里,她开始怀念学校生活,人真是一个见异思迁的动物。几天过后,妈妈带着她去看叔叔的坟。那一对隆起的土堆下面是她的叔叔,她永远见不着面的叔叔。自始至终她却没有流泪。她只是看着那一堆土,心想人的一生就这样画上了一个句号。回家之后,她忽然很想写几句话:当所有的回忆,逃不出密密麻麻的封锁;当所有的过去,走不出严严实实的践踏;当所有的曾经,消失在平平淡淡的日子里;当所有的一切只剩下希望的时候。日子,仍会像现在一样:踩着细细碎碎的步子,密密麻麻地织网,直到把一个生命重新包裹。命运的钟声在夜半响起,永不停息的催促,惊醒了一个又一个麻木的灵魂,茫然地迎接白天的降临。就像那滴答的雨声,轻浪般的蛙鸣,永久的寂寞便是死亡,活着就是最大的希望。
每年回家的时候,偶尔帮家里人干干活,其余的时间用来看电视。偶尔父母吵架,她就躲起来或是一声不吭。她没办法改变,这个家已经这样存在了二十几年,谁也没有想去改变。父母吵架的话题还是和十年前一样。在她心目中,婚姻是什么样,就是没有感情也会在一起,因为习惯。或许有一天她也会过上那样的生活。吵完架之后归于平静,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家人又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她爱着这种生活,却也在逃避这种生活。人活着究竟是为什么,有很多答案,却没有适合于她的,这个问题只能等自己去寻找了。
假期的时候小瞳邀请凌霄一起去玩,她们一起谈了很久,回想那些在一起度过的岁月,两个人一起打打闹闹,堆雪人,跳皮筋,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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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也是,她也拉着小瞳头也不回地走了。音乐渐渐远去,最终消失在空气里。这一切不属于她。
快过年了,可是过年的气氛越来越淡了。妈妈煎好了油饼,凌霄拿了一个吃起来,仰头看那天空中稀疏的星星。那些闪闪发光的星星总是看着她,她觉得这一切都是她的。她想象自己渐渐地升起来,然后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的翱翔,俯视这个世界。
她忽然想到中学里去看看,可是最后却踏上了通往小学的路。也许对中学,她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记得做梦的时候总是在找寻,走到一半就走不下去了,或者是没有路,或是有很多路,不知道该怎么走,她从来都没有到达过。到中学和到小学的路她都走了六年。一个人走以前曾经走过的路总是会有很多回忆,她想起那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其他伙伴一起回家的时候总是会挖一种野菜,根部细长,有辣味。他们坐在田埂上,从一头挖到另一头,然后在前面的水房那洗干净,和着中午带的小馒头,馒头屑已经在书包地下落了一层,等拿出来时,馒头已经变得圆圆的,上边偶尔带一些线头,是书包上的。边走边吃,真的很好吃。回家迟了没关系,因为父母回得总比他们迟。
冬天的时候,最好玩的是滑冰。那些农田灌溉完水后,第二天往往会结冰,很多小孩都玩。有时候不小心陷下去了,许多男孩都会用田埂旁边的干土不断地搓,等回家的时候就已经干得差不多了。一次凌霄和同伴一起玩,一只鞋子湿了,凌霄学他们的样子,结果到家的时候鞋子还是厚厚的泥,一块是干的,一块是湿的,就像花鞋。
回想起这些事,就感觉自己又回到了童年,可是记忆中的风景已经改变。那些曾经繁茂的青草已经枯萎,只留下那看似庞大的形体,用脚一踩就倒下了。她走着走着,却不想看母校了,她走上了另外一条路,据说很多逃学的学生就是顺着这条路去山里玩的。她走了一会,忽然感觉有些害怕,她强装镇定,坐在水渠旁,可是一会就转身回去了。
这里没有大都市里防不胜防的危险,可是为什么会害怕呢?大概是那未知的前途吧。
新年在爆竹声中降临了。按老一辈的说法,又长了一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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