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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无色卷 第六十三章 胭脂香米

    第六十三章胭脂香米

    这所宅子房间多院子也多,出了孟晴所在的院子,十两恰好遇见了来找人的和智华,和智华有些不悦:“十两,我叫你多盯着些那百味馆的两人,你倒是东跑西逛很惬意啊。”冷哼一声,和智华露出阴狠神色。“没想到他们竟然能活着来,不过只要叫他们落败,最好出错违了圣意或者获罪,爷爷那里我必然能出头。”丁榄那个家伙,他讨厌很久了。

    和家人丁兴旺又有好几房,要出头不容易,和智华也是靠着一些天赋与努力才在和周隆面前出了些头的,但大约是血统关系,和周隆的小心眼倒是遗传个十足十,兼着和周隆总是称赞百味馆的丁榄博闻广识,他就将丁榄恨上了。

    说起来丁榄着实有些无妄之灾。

    “是,少爷,我都办好了。”低眉顺目地应了,十两将心中的怨恨深深埋葬。

    和智华,他将她拖出地狱,却又推她入更深的阿鼻炼狱。

    唇角微微扬起,十两愈加温顺:“少爷累了吧,十两给你去倒一杯温茶,润润口,这上京天气寒凉,虽不过十月里,西北风瞧着倒是要刮起来了的。”

    和周隆斜着眼睛看她,冷哼:“贱人服侍人倒是有些本事的,还不快去。”

    “是。”将唇瓣几乎要咬出血来,十两快步离开,脚步踉跄。

    这边孟晴得了十两一袋子东西却是疑惑不解,她收拾好东西回去屋里和丁榄商量。

    这几日为了宴会的事儿,丁榄倒是极为配合地喝药,每日还要在眼睛敷上一层又苦又腥的药膏,孟晴回屋的时候,他正倚着窗子,闭目养神。

    “丁大哥。”孟晴给他倒了一杯茶,吃过药嘴里苦,润润口。

    “嗯,阿秦,东西准备好了吗?咱们的金龙有须可是很考验刀工的。”丁榄啜一口微微泛着甜味的茶,唇角微翘。

    他最爱此刻,时光仿佛缓慢流淌,唇间齿畔满是流连难忘的味道。

    孟晴没有留意他甚佳心境,一股脑儿将刚才十两的事情说了,然后才道:“她说要什么最好之米才可以胜过那和智华,我……”她目光游移不定,一时间语噎。

    丁榄替她说道:“你不信她?”

    孟晴明眸流闪却面有难色,她小心翼翼斟酌用词:“她曾骗过我。”

    丁榄喟然一叹:“也是,那件事总是心头的一根刺,即使如今她的理由再充足,情形再可怜,却是不能轻易就信了。”

    “但又觉得可怜。”

    末了孟晴还是忍不住加上一句。“或许她说的未必没有道理。”孟晴经不住揉捏着手中的布袋,“咦?这种感觉?”突然手指尖产生一种奇异的熟悉感觉,仿佛有什么东西穿过脑子仿若流光一般霹雳巴拉作响,最后汇聚一起,豁然开朗。

    “是这个,就是这个!”她将布袋子打开,将里面的一堆东西倒出。

    丁榄双目覆药并不能看见情形,只能好奇问道:“怎么了?”

    “丁大哥,我想我们不用做那道金龙有须了。”

    所谓的金龙有须,是孟晴和丁榄这几日绞尽脑汁想出来的一道替代菜式,主料是豆芽菜,并不昂贵,也好保存,具体做法是将用仙鱼汁腌制过的火腿丝以穿针之法贯入豆芽之间,然后将豆芽一根一根编制成金龙模样,最后用仙鱼汁淋上一层,成品华丽富贵,鲜甜脆爽。

    不过此菜极为考验刀工以及眼力,丁榄又帮不上忙,孟晴不免吃力。

    听她说完丁榄也不即刻反对,他知道孟晴这样说必然有她的道理,但是宴会不过三日时间,准备“金龙”这菜已经耗费许多银子,仙鱼汁也是用了不少,临时换菜,若非有把握,实在不是个合适的主意。

    这时候孟晴已经将袋子里面的东西尽数倒出,一边用手轻轻拨开,仿佛对待珍贵宝石珠翠,她眸子中隐隐露出泪光,口中赞叹:“没想到我竟然也能再一次见到这米,真的好久……好久了啊。”

    前世,那样遥远又那样近,胭脂香米,一粒一粒赤紫,那样美,美的刺心。

    那一世,畅春宴中百味馆一举夺魁,她并不知晓到底是哪道菜获得了万妃青睐,故而如今也只能摸石头过河,走一步是一步。

    但是这米却让她记起了些许蛛丝马迹,百味馆夺魁后,可能是应为某些原因没有放出风声到底是什么菜式荣获圣恩,又或者是孟晴自己并不在意,所以并不知道那日百味馆到底做了什么,又说了什么。

    但是如今基本可以确定了,让百味馆夺魁的就是这道米。

    因为那段时间,孟自怀几乎每天都往县衙里跑,还花了许多银子请梁大人喝花酒,虽不知道他为了什么,但一切终结于孟自怀带回来一碗米饭。

    一碗紫色的米饭,孟晴得幸尝过一勺,终身难忘。

    梁大人是百味馆的亲戚与保护伞,孟自怀去讨好他,大约是为了求得一碗御米吧,孟晴记得那段时间柳云娘似乎痴缠地紧,孟自怀依着她,也是处处顺着的。

    “真是……”孟晴还沉浸在过去中的时候,丁榄已经摸索着过来,抓起一把米放在鼻尖细细地嗅了起来。

    他神色慢慢严肃起来。

    “阿秦,这米是十两给你的?”

    孟晴恍然回神,道:“嗯。”

    “这是源于墨江的胭脂米,此米黏性极好,蒸熟之后可以接骨,她哪里来的?”丁榄走南闯北惯了的,见多识广,立刻凭着气味与形状便认出了。

    “此米粒大饱满,实为米中极品,便是墨家江如今一季也只得几担,便是这样一捧,已是值黄金百两了。”

    “黄金百两?!”孟晴咋舌不已,虽然她吃过,但是却没料到如此精贵。

    “这米不容易烹制,若是做好了便是人间难得的美味,若是做不好,食之无味,反而成味苦涩,若是你要做这米,怕是……”丁榄没有接下去,孟晴明白,做不好,就是暴殄天物,皇帝不满意,就是犯上,要获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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