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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篇 第二十四章 缕衣蒙尘

    今天第一更,晚上还有一更。

    今天起点抽风,半天打不开网页,又更新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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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只记得一个月前他还被人叫做傻瓜,整天像条狗一样被人使唤来使唤去,和他一起进李府的奴隶都骂他傻,连偷懒都不知道,所以叫他傻瓜。

    他并不是傻,不知道偷懒的话可以多休息一会儿,肚子里本就不多的油水就能多呆一会儿,他也就能少饿一会儿。

    他知道,在饥饿里长大的他清楚地知道“饿”到底是什么一种感觉,五岁那年,母亲刚死,他不想活了,三天没有吃饭,呆在房间里等死。

    监工们可怜他,没有强制他去工作,但也没有人去给他送饭,本来饭食就不多,少一个人吃饭别人就能多吃一口,谁会去管他吃饭没有?

    他独自一个人躺在靠窗的床位上,阳光透过透风的玻璃窗照到他稚嫩的脸上,他什么都不管,只想躺在那里等死。

    可是,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这句话他饿了两天之后才明白。

    两天后,原来相比死亡来说,

    “等死”才是最可怕的。

    当时他只有五岁,本不是应该知道“死亡”是什么意思的时候。

    可是他却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死亡。

    他躺在靠窗的床上,盛夏的阳光照在他脸上,他却感觉冷冷地。

    以前,照顾他的,总喜欢啰啰嗦嗦的叫他好好学习的老仆人,他还没病死的时候告诉过他,普通人三天不吃饭就会饿死了,异能者却可以通过打坐延迟到十天。

    他记得那仆人总喜欢驼着背手背在后面,在铁丝网那里反反复复吟诵他的那些酸诗,妈妈不在的时候他喜欢叫他爷爷,听他讲那些稀奇古怪的故事。

    每次他叫他爷爷的时候,他就会用那布满老茧的手捂住他的嘴,边颤抖边四处张望,好像怕被人发现一样,可是他分明感觉到他的眼睛亮亮的,好像他偷偷地看那些被他当宝贝一样藏在床下的那些线装书时一样的欢欣。

    那次盛夏的阳光里,他追着一只蝴蝶跑来跑去,后来那只蝴蝶从铁丝网的缝隙里飞了过去,他也想跟着追出去,结果被士兵们发现了。

    他蜷缩在角落里,老仆人扑在他身上,最后那顿鞭子结束的时候,老仆人就再也不会罗嗦了。

    他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扑在他身上疯狂的叫着爷爷,爷爷!

    那是他第一次在公开的场合大声的叫他,爷爷。

    母亲坐在旁边流泪,第一次,没有因为他叫一个“贱民”爷爷而生气。

    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追过蝴蝶。

    那时,他饿的全身疼痛是忽然想到他这句话,反反复复的想着,终于承认那个罗嗦的总要让他学习,让他背书的老头子是很有学问的。

    他没有撑过三天,第三天一大早就跟着别的奴隶一起去吃饭了,这件事让采石场终日无聊的奴隶们很是娱乐了一番。

    每个人经过他面前时都要嘲笑一番,“哟,这不是要寻死的傻瓜吗?怎么来吃饭了?”

    他沉默,失去了母亲的庇佑,不会有人在他受欺负时提他出头了,只是他记得,记得母亲临终时对他讲的话,一定要自由,要自由!

    李建新缓缓地伸出布满老茧的手掌抬起他幼嫩的下巴,纤秀的眉眼,如工笔细描而成,长长的睫毛低低的弯了下去,弯成惹人怜爱的弧度。

    联想到他上次的激烈反抗,再看到他现在满脸温顺的表情,满意的点了点头,心中暗想,没想到那个李风还挺会办事的嘛。

    他却不知,李风为了让这少年屈服刻下了不少力气,什么针扎,锥刺,贴纸,沁水,等等。满清十大酷刑只要是不会在体外留下疤痕的几乎试了个遍,这少年还是挣扎放抗,无法之下只能下药。

    十香软筋散,一颗就能让一个异能者半天抬不起一根手指,却给这少年喂了五颗!

    金缕衣温润的额头吃力的顶着沉重的步摇冠,三四串翡翠珠子垂在额头两侧,将耳垂映得青透如玉,虽着女装,却不显的妖气,只是越发的的惹人怜爱。

    李建新最是喜欢他这个调调。

    金缕衣闭上眼,不去看那张布满褶子的老脸,说实话,李建新长得并不尖酸刻薄,反而长得慈眉善目很像曾经照顾过金缕衣的那个慈祥而渊博的老爷爷。

    可是那这两个人作对比只会让金缕衣觉得恶心。

    在仕途上,李建新这张一脸正气的脸很是为他加分的,最起码他这张憨厚的面容就骗过了凌厉的父亲,原来的地球总司令,这让他很是得意。

    大手在他幼嫩的下巴上摩挲着,李建新这手感觉得比他那些老婆都要好多了。

    金缕衣最讨厌他这样道貌岸然,说一套做一套的人,他使尽全身力气抬起头来,尽量不主动碰触那布满皱纹的手掌,心中想着拼死都不能在这糟老头面前示弱。

    他也姓李,和李建新一样是曾经的国姓,可是李建新的身份却和他差了十万八千里,若是二十年前,李建新只怕给他提鞋都不配。

    他的父亲和龙腾王朝最后一个皇帝李永旭是表兄弟,二十年前,龙腾王朝还在的时候,他父亲是龙腾王朝的亲王,管辖地球所属的二十多个星球。

    他小时候时常听母亲讲,若是龙腾帝国还没有灭亡的话,那他生下来就应该是个侯爵,也应该有地球这么大小的封地,可惜,他生不逢时。

    何止是生不逢时?他跪在那里,长长的睫毛掩盖下的是深深的悲哀和难以遮盖的怒火和恨意。

    他恨,恨自己的出身,身为前朝的遗孤,他连获得平民身份的资格都没有,只能和母亲被当作奴隶卖来卖去,什么文明社会,什么人人平等?

    难道他不是人吗?他有没有享受前朝的特权,却要为父辈的罪行买单,这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呢?母亲回答不了这个问题,所以被那帮畜生们蹂躏致死,他当时才五岁,躲在床下看着那帮军官们的暴行不敢出声。

    他不想要前朝的繁华和富贵,不想要特权和安乐,甚至不想为母亲报仇。

    为了像一条狗一样的活下去,他放弃自尊,每天在洗衣房的众多脏衣服里忙忙碌碌,单纯地想着混过这几年,自己二十岁的时候就可以脱离奴籍,做一个自由的人了。

    可这么简简单单的愿望都是一个奢望!

    被宽袍广袖遮住的手掌紧抠着地上铺着的波斯豹纹编制地毯,几乎要抠出血来,他在心里问自己,这辈子就这样结束了吗?以色事人,这哪里是一个男人以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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