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女频小说 > 相遇在清朝(十二国+清穿)

正文 002

    好不容易,惊慌尖叫的一家人才相信了威猛的皑皑对她们无害。

    看见绣娘几乎是踮着脚尖走过皑皑,初云和皑皑交换了一个只有他们自己才懂的眼神,幸好没有带着皑皑直接到山下人多的地方,不然不是皑皑吓死或咬死很多人,就是很多人打死他们。

    “姑娘,来,喝口水。”绣娘小心翼翼地扶起初云。

    “大姐,你叫我初云就好。”一口甜甜的温水喝下,顿觉心口的疼痛缓解了些。

    “初云姑娘,你是有心悸的毛病吗?”见初云手捂着胸口不放,绣娘自然以为她患有心悸之症,“还有,你这么年轻的姑娘怎么晚上赶路啊?我们这一带处于深山中,你一个年轻姑娘走夜路太危险了。”

    “呵呵,谢谢大姐关心。我身边带着皑皑,要是白日里赶路会吓坏人的。”

    “那倒也是。初云姑娘这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啊?”眼前这姑娘长相漂亮,气质高贵,怎么也不像乡下姑娘或这深山里的人。

    “我……我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至于到哪里去,我也不知道,走到哪算哪吧,反正我这个身体也支撑不了我走多远。”初云眼里闪过一道亮光,神情却显得很低落。

    “初云姑娘,你别伤心。”绣娘以为提到了初云的伤心事,这个爽朗没多少心眼的善良女人马上安慰起来,“初云姑娘要是不介意我家简陋就暂时在我家安置吧,姑娘可以一边养伤一边慢慢考虑后路。”

    初云望着绣娘,眼里说不出的感激,“大姐,这怎么好意思,我现在肩不能提,手不能动,活在这世上根本是拖累人。”

    “这是什么傻话?”绣娘拉着初云的手一脸感叹,“这人啊,活着就有希望。初云姑娘尽管在这住下来,我们当家的平日以打猎为生,我呢平日也绣绣花到集市上去买,虽说家里不至于大富大贵,但绝对不在乎再多加一口人。既然你叫我一声大姐,今儿晚上你就先好好歇歇,明天一早我让你大哥去把镇上的王大夫请来给你看看。”

    “大姐,这个给你,让大哥明儿到镇上换些银子回来。”初云把放在腰带里的钗环、首饰全部给了绣娘,“你别推辞,我的病我自己知道,这些首饰换回的钱怕是也不能根治我的病,我只盼望这点东西能减轻点我给大姐家带来的麻烦。”

    “你这姑娘可真是……”绣娘摇摇头,没有拒绝初云的首饰,因为她知道初云这举动是表示不想白吃白住,她猜测着初云是个出生不凡且有着伤心往事的千金小姐,“好,你的这些东西我就收起来了,明天就让你大哥去集市上换成钱。”

    “嗯,告诉大哥,让他把它们死当。另外,让大哥不要便宜了当铺,要价高些,这些东西不是凡品,在当今绝对是独一无二的份。”一国之王用的东西能是凡品吗?“还有,别一次性当完,免得引起有心人注意带来灾祸。”

    “好,我这就去告诉你大哥。对了,初云姑娘还没用晚膳吧?你先歇着,我去给你熬点粥,熬得糯糯的,保管你爱喝。”拍拍初云的手,绣娘快步走了出去。

    总算是暂时安顿下来了,接下来就好好养伤吧,然后……找到刘麟,回十二国。

    “吼。”皑皑不甘寂寞地用大脑袋拱了拱初云。

    “好,好,不会忘记皑皑的,我到哪都会带上皑皑,好不好?”初云亲昵地蹭蹭皑皑,“说起来还要谢谢皑皑啊,那些首饰……我本来当初都全部丢了,皑皑你帮我一样一样捡回来,呵呵,今儿就全派上用场了。”那些东西虽然真的很名贵,但在初云眼里当真不值当,当时觉得戴在身上完全是给身体增加重量,于是就全扔了,哪晓得皑皑小家伙一样一样给捡了回来……真是当了一百多年的王就有点不知柴米油盐之贵了,嗯,奢侈、浪费的习惯要改。

    初云就这么在王铁柱和绣娘的家静养了起来,不过正如她之前所想,这个时代的中药没法治她身体的伤,只能靠时间让它自我愈合。

    初云和绣娘一家人相处的很好,未免因无事可做而发霉,初云就跟着绣娘学绣花,教绣娘的两个孩子识字读书,还记得铁柱和绣娘第一次看见初云写出的字时那惊诧的样子……

    “初云,我们虽然不识字,可也看得出你的字极好,龙飞凤舞,锐气闪闪,完全不像女孩子写出的字。”

    初云淡笑不语,她的字可是在三公上百年如一日的鞭策中锻炼出来的,字不好简直是对不起自己一百多年的锻炼。

    在铁柱家安顿下来不久,初云就知道了现在是明朝的弘治年间。不过初云对于明朝的历史了解不多,只知道明朝的皇帝有个朱元璋、朱允炆、朱棣、朱祐樘、朱由检,其它的完全是一问三不知。据说现在的皇帝叫朱见深,也不知道是明朝的哪个皇帝。

    不过,初云并不在意现在的皇帝是谁,她正在努力养伤,以期能快点找到刘麟,然后回十二国去。对中国的历史来说,净初云只能是个不留名的过客。

    但似乎老天有意和初云做对,时间一年年过去,铁柱和绣娘正在慢慢变老,他们的两个孩子也在慢慢变成大人,而初云身上的伤却似乎不见好转,让她觉得她正驮着一身伤苟延残喘。

    面对铁柱一家人越来越惊异的打量,初云当即决定必须和皑皑离开这个临时的家了。十年时间,她的容颜没有一丝变化,铁柱一家人又不是笨蛋,肯定早就察觉到了她的异常。

    铁柱一家人都是好人,但是初云不敢冒那个险,青梅竹马的枫瑾能为了权势背叛她,置她于死地,更何况是长生不老、不死对普通人的诱惑。

    在一个隆冬的早晨,初云坐在皑皑身上顶着飘飞的鹅毛大雪离开了住了十年的临时之家。

    走啊走,不知道走了多久,初云也不给皑皑指路,随皑皑想往哪儿走就往哪儿走,一人一虎一直顺着山林走,累了就停下歇息,歇息够了就继续走。

    从冬季走到春季,经过一座颇为壮观的城池时,初云终于决定留下不走了。

    因为皑皑,初云没法进城,于是就在离城池不远的山林边住下,一住又是二三十年,直到皑皑再也不能驮着她走,最后躺在她身边慢慢停止了呼吸。

    皑皑不是妖魔,活了近四十年才死,在老虎中,它肯定算是超级长命的虎。可是皑皑离开的那天,初云哭得天昏地暗,哭到心脏承受不了剧烈抽动而休克过去。因为有皑皑,这几十年她才觉得不寂寞,现在皑皑不在了,刘麟也还没找到,她是不是要不老不死地永远被困在这个地方,然后等着历史前进,等着她的前世出生、死亡?

    在皑皑刚离去的那几日,万念俱灰的初云冲动地寻死过,自杀、毒药、跳崖……可惜都没能成功,她的身体只有冬器才能伤害。她甚至用匕首划自己的脖子,但几乎是刀锋过去,匕首划出的血痕就马上全部愈合,一点痕迹都不留。

    死,对现在的初云来说已成奢望。

    当然,初云可以期望刘麟重伤不治,刘麟死去,她什么都不做也会紧跟着死去。可是初云从来没这么想过,相反,她希望刘麟活着,活得开开心心、快快乐乐。

    初云抱着死去的皑皑在地下躺了五六天,直到饿晕。(仙确实饿不死,但饿的感觉身体能真实体会。)

    再次醒来,初云发觉自己在一间古色古香的房间里,门外有小声说话的声音以及来来往往轻巧的足音。

    初云伸手敲了敲自己的额头,真是个笨蛋,枉费了三公的悉心教导,以及民众对她的期盼。作为一国之王,她走过的路似乎太过于平坦。

    好吧,来到上辈子的祖国,这一段旅程就当作是天帝对她的历练。第一步也是最首要的一步是找到刘麟,刘麟受了重伤,说不定和她一样伤没好还被困在某个山间动弹不得。中国这么大,单凭她一个人的力量怕是很难找到刘麟,因此找刘麟的第一步是建立自己的人脉。

    可是凭她现在这样的身体,怎么建立人脉?

    首要的首要还是先养好伤再说吧。

    身上的伤经年不好,初云怀疑不仅仅是被冬器所伤的缘故,枫瑾肯定还在伤她的冬器上做过手脚,也许是毒,也许是其它导致身体虚弱的药……也是,枫瑾最开始是想要她做个傀儡王,即是傀儡,让其身体虚弱或者丧失自我意识方是上策,这样一想,她身上的伤经年不愈似乎就说的通了。

    难怪枫瑾说他能比她当一个更好的王,光是心计、狠意就远远超过她。

    越是想清楚枫瑾这个人,初云心里对他的战意越是狂升,从在柳北国出生到成为刘王,她从来没这么斗志昂扬过,枫瑾彻底点燃了她的战意!

    枫瑾啊枫瑾,咱们之间的这一战,鹿死谁手请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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