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2】迷影重重
“麻黄、葛根、桂皮和白芷按照我写的剂量抓就行,如果家里有干姜,也可以放上几片。大姨,你不用担心,你孙子得的只是普通的风寒,吃点药在家养上几天就行了。”——这天上午,我像往常一样给人看病。这个姓杜大妈的儿子家里生了五口,四个闺女一个儿子,她那四个孙女生病的时候我从不见她带人来看病,倒是这宝贝孙子稍微染了点风寒就把她吓得半死。
有些话我本来是不该说的,但也不知是哪根筋抽着了,看见杜大妈对他孙子的宝贝样,就忍不住劝了一句:“大姨,你也别太惯你孙子了,被疼坏的孩子将来没出息,无所作为还败家。”杜大妈完全沉浸在孙子并无大碍的喜悦里了,似乎根本没听进去我后面说的话,给了钱道了谢就抱着小孩走了。
苏云墨在身后掐了我背一下:“闲事莫问莫管。”
“哎哟痛痛痛……我知道了,知道了。”
苏云墨白了我一眼,继续练他的简体中文小楷。这家伙脑袋瓜非常聪明,这才学了多久啊,就能帮我写一些简单的药方了。
今儿上午相当挺热闹,不一会儿,门庭里又来了个小伙,我看他气色红润身体结实,不像是有病的,但是一奔到我案前来,那表情,急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不问不知道,一问我就乐了——这小伙刚娶了媳妇,年龄有点小,才十四,第一次见红,痛得发疯,把他吓坏了,什么都不懂的他以为自己好不容易娶过门的媳妇的了怪病,所以急得赶紧跑来问我了。这不就是再正常不过的痛经嘛,说起来,白露也有这毛病,还挺厉害。我给他开了了大枣、何首乌,又告诉了他一些简单的法子,这小伙走时感激涕零,就好像我救了他媳妇的命一样。
我冲着他离去的背影笑个不停,笑着笑着,县令他侄女婿突然拎着一串鲍鱼冲进来了。“怀先生,这干鲍鱼是给你的,你可千万别客气!薇兰那全身生疮的怪病我们是找了十几个郎中都没有看好啊,结果到了你这立刻就给看好了。怀先生,你可真是神医啊!”这家伙感慨完,撂下一串鲍鱼就又冲出门去了,都没有给我客气的时间。其实薇兰的病没啥大不了的,就是比较严重的花粉过敏,找到原因,治起来根本没什么困难。
我的心情愉悦极了。
前世一世空余恨,今生,我却能发挥自己的所长得到别人的尊敬、获得成就感。比起十年奋斗、吃尽苦头,却在罪恶与耻辱中骤然结束一生的人世游,这才是我期许的人生。
微笑着看向伏案书写的苏云墨,我心中充满期待地想,经历过一世轮回的我绝不可以让他像我的前世那般惨淡度过,在经历了那么多痛苦和磨难后,我要用幸福充实他,让他重新看到生命的价值。
我拎起鲍鱼左看右看,哈哈一笑,说:“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呀!县令他侄女婿也真是够大方的。云墨,中午就让烟儿用这玩意给你做汤喝吧,正好补补你的身子。”
他抬了抬头又低下去,轻轻说了声:“瑾瑜,你对我真是太好了。”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竟依稀感到他的脸上挂着一丝莫名的哀伤。但是我现在没工夫琢磨那些有可能会破坏心情的事情,因为我看见怀江岳背着行李牵着马走过来了。
“大哥!”我扔下鲍鱼笑着迎了上去,走到跟前,才发现怀江岳一双眼睛肿得很厉害,似乎是昨晚大哭过一场。“大哥,你要走?”
“该走了……”怀江岳轻叹了一声,用一双红肿的眼睛看着我,“瑾瑜,大哥真为你欣慰。怀家后辈里我是老大,可偏偏就属我最没出息,整天无所事事。咱们老爷子年纪大了,我该替他分分忧了,我已经写了信给家里,从今往后家族和门派的生意都由我来帮忙打理。瑾瑜,若是哪天老爷子没了,你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了,我得多学学怎么帮你才是。”
情绪突然被他带动得有点低落,我问:“大哥,突然间的,你这是怎么了?”
“没怎么,只是昨晚把该想的事情都想了一遍。”
“该不会是被林大少刺激的吧?对了,他临走前托我转告你,他与你的几次会面都是偶然、希望你不要太放在心上呢。”
一提起林少卿,怀江岳头一低,竟是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瑾瑜,我觉得,我可能是喜欢上他了,”怀江岳攥着自己的衣角说道,“我之所以躲着他,就是担心这个……”
我恍然大悟,“大哥,昨天他在这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呢!莫非你还不好意思?”
怀江岳一声长叹。“你又不是不知道,连爹妈都不把我当个男人,从来不把我当个儿使唤,在世人眼中,我更是个笑柄。虽然我最讨厌把人分三六九等,最讨厌别人轻视我、讽刺我,不拿我当个正常人看,但你不得不承认,人在这世道上的地位不同,是一道很难逾越的隔阂,我和他,毕竟不是同一个档次上的人。”
我不由得蹙起了眉头,伸手按住了他的肩膀,“你为什么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呢?只要你们都觉得合适,就可以在一起生活么。”
“我怕我会自取其辱。更何况……”他抬头幽怨地瞥了我一眼,“瑾瑜,在失去轩逸又失去你以后,我觉得我已经再也伤不起了……”
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是啊,怀江岳毕竟并不是第一次经受情感的冲击了。我继承了怀瑾瑜的这具身体,却没有继承他的记忆和思想,也许,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失忆”对怀江岳伤害有多深。也许对王轩逸,他更多的是爱慕,从未有过奢望;但对我,他却是得而复失,挖心一般硬生生扯断了那道联系。
“大哥……”
他没有再说什么,末了,也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戴上斗笠覆上面纱,骑上马背走远了。
我只能凄凄然地目送他离去。看着他略显单薄又孤独的身影,我终于还是没有忍心开口问他王轩逸的死因。谢天谢地,怀江岳心大、外向又乐观,不像苏云墨一样内向又爱钻死牛角尖,总想太多有的没的,自己折磨自己。我知道,他会自己振作。
兴许是听到了我们的谈话,苏云墨放下手中的毛笔,轻叹一声,说出了一句让我不知该如何应对的话。他说:“人活一世终是来受苦的,苦永远大于乐,快乐屈指可数,但人却总能被那不知是否会降临的快乐引诱着活下去。”
他的眼神与我交汇了一刹随后又移开了。我不知道怎么规劝他,因为前世的经历,这句话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但是我知道,我永远不能去思考人为什么活着的问题,不然就会陷入哲学自杀的悖论之中。
因着这一段小小的插曲,我一天的好心情全被这几分忧郁给打破了。傍晚时分,一个有钱的主儿把马车停到了我的家门口,说他家老爷生了疾病,请我出诊。
苏云墨淡淡地说:“你去吧。”于是我把他该服的药都叮嘱了一遍,背起药箱上了马车。
夜凉如水,月弯如钩。
出诊完的时候已是午夜时分。路有些远,但我不愿留宿,于是那家人又派马车送我回去。街上早已是空无一人,马蹄踏在石板铺成的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街巷中不停回响。这有节奏的声音催得我昏昏欲睡,但就在这时,不和谐的声音敲醒了就快要陷入沉睡的思绪。
我听见一阵疾驰的马蹄声正从远处向我们的方向奔来,好奇心驱使我掀开了窗子向外看去,这一看不要紧,疾驰而来的两匹骏马适时正从我们的马车旁飞掠而过,差点撞到我的脑袋。
我压了压惊,借着月光看向了那两个御马飞驰而去的身影,突然觉得无比眼熟。虽然我只能看到他们被月光勾勒出的一个轮廓,但我可以确定,左边是一个男子,右边是一个女子。
这两个如此熟悉的背影到底是谁来着?我绞尽脑汁想也想不起来,最后,多亏女子腰间的弯月刀提醒了我——这是江雪和祝平呀!
我心中突然一阵忐忑——这两人是苏云墨倒运铁矿和兵器的时候给他当下手的,前阵子不是刚送完一批武器装备么,怎么又突然出现在这里呢?自己也没听苏云墨说起最近有什么事情要做呀!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情?
又颠簸了一阵,马车终于在家门口停了下来。强烈的预感迫使我飞跑着撞开了屋门冲了进去。
果然,空空如也。
苏云墨又消失了。可是,他该是去了哪里呢?我在房间中找了又找,也没有找到关于他去向的蛛丝马迹。我气得直跺脚——这个家伙,便是到了能与我肌肤相亲的地步又能怎样呢!还不是像现在一样,什么都不愿让我知道、潇洒地自由来去吗?!
一路的困意全消了,我坐在床边上等待天明。我心里委屈极了——若他此时正在我面前,我觉得我都有可能气得给他两巴掌。是的,他真的不该这样对我。等他回来,即便不动手,我觉得我也一定会跟他急。
但是我错了。天明之时,当一阵马蹄声响起,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对他,真是提不起任何的气来。
他几乎是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当我还没来得及冲上前去的时候,他已经腿一软,向前扑倒在了地上。
“云墨!”我发疯似的大喊了一声,伸手托起了他的身体,这才发现他的脸色苍白,而那苍白的脸上,正有一丝鲜血从嘴角渗出。
有些话我本来是不该说的,但也不知是哪根筋抽着了,看见杜大妈对他孙子的宝贝样,就忍不住劝了一句:“大姨,你也别太惯你孙子了,被疼坏的孩子将来没出息,无所作为还败家。”杜大妈完全沉浸在孙子并无大碍的喜悦里了,似乎根本没听进去我后面说的话,给了钱道了谢就抱着小孩走了。
苏云墨在身后掐了我背一下:“闲事莫问莫管。”
“哎哟痛痛痛……我知道了,知道了。”
苏云墨白了我一眼,继续练他的简体中文小楷。这家伙脑袋瓜非常聪明,这才学了多久啊,就能帮我写一些简单的药方了。
今儿上午相当挺热闹,不一会儿,门庭里又来了个小伙,我看他气色红润身体结实,不像是有病的,但是一奔到我案前来,那表情,急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不问不知道,一问我就乐了——这小伙刚娶了媳妇,年龄有点小,才十四,第一次见红,痛得发疯,把他吓坏了,什么都不懂的他以为自己好不容易娶过门的媳妇的了怪病,所以急得赶紧跑来问我了。这不就是再正常不过的痛经嘛,说起来,白露也有这毛病,还挺厉害。我给他开了了大枣、何首乌,又告诉了他一些简单的法子,这小伙走时感激涕零,就好像我救了他媳妇的命一样。
我冲着他离去的背影笑个不停,笑着笑着,县令他侄女婿突然拎着一串鲍鱼冲进来了。“怀先生,这干鲍鱼是给你的,你可千万别客气!薇兰那全身生疮的怪病我们是找了十几个郎中都没有看好啊,结果到了你这立刻就给看好了。怀先生,你可真是神医啊!”这家伙感慨完,撂下一串鲍鱼就又冲出门去了,都没有给我客气的时间。其实薇兰的病没啥大不了的,就是比较严重的花粉过敏,找到原因,治起来根本没什么困难。
我的心情愉悦极了。
前世一世空余恨,今生,我却能发挥自己的所长得到别人的尊敬、获得成就感。比起十年奋斗、吃尽苦头,却在罪恶与耻辱中骤然结束一生的人世游,这才是我期许的人生。
微笑着看向伏案书写的苏云墨,我心中充满期待地想,经历过一世轮回的我绝不可以让他像我的前世那般惨淡度过,在经历了那么多痛苦和磨难后,我要用幸福充实他,让他重新看到生命的价值。
我拎起鲍鱼左看右看,哈哈一笑,说:“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呀!县令他侄女婿也真是够大方的。云墨,中午就让烟儿用这玩意给你做汤喝吧,正好补补你的身子。”
他抬了抬头又低下去,轻轻说了声:“瑾瑜,你对我真是太好了。”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竟依稀感到他的脸上挂着一丝莫名的哀伤。但是我现在没工夫琢磨那些有可能会破坏心情的事情,因为我看见怀江岳背着行李牵着马走过来了。
“大哥!”我扔下鲍鱼笑着迎了上去,走到跟前,才发现怀江岳一双眼睛肿得很厉害,似乎是昨晚大哭过一场。“大哥,你要走?”
“该走了……”怀江岳轻叹了一声,用一双红肿的眼睛看着我,“瑾瑜,大哥真为你欣慰。怀家后辈里我是老大,可偏偏就属我最没出息,整天无所事事。咱们老爷子年纪大了,我该替他分分忧了,我已经写了信给家里,从今往后家族和门派的生意都由我来帮忙打理。瑾瑜,若是哪天老爷子没了,你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了,我得多学学怎么帮你才是。”
情绪突然被他带动得有点低落,我问:“大哥,突然间的,你这是怎么了?”
“没怎么,只是昨晚把该想的事情都想了一遍。”
“该不会是被林大少刺激的吧?对了,他临走前托我转告你,他与你的几次会面都是偶然、希望你不要太放在心上呢。”
一提起林少卿,怀江岳头一低,竟是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瑾瑜,我觉得,我可能是喜欢上他了,”怀江岳攥着自己的衣角说道,“我之所以躲着他,就是担心这个……”
我恍然大悟,“大哥,昨天他在这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呢!莫非你还不好意思?”
怀江岳一声长叹。“你又不是不知道,连爹妈都不把我当个男人,从来不把我当个儿使唤,在世人眼中,我更是个笑柄。虽然我最讨厌把人分三六九等,最讨厌别人轻视我、讽刺我,不拿我当个正常人看,但你不得不承认,人在这世道上的地位不同,是一道很难逾越的隔阂,我和他,毕竟不是同一个档次上的人。”
我不由得蹙起了眉头,伸手按住了他的肩膀,“你为什么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呢?只要你们都觉得合适,就可以在一起生活么。”
“我怕我会自取其辱。更何况……”他抬头幽怨地瞥了我一眼,“瑾瑜,在失去轩逸又失去你以后,我觉得我已经再也伤不起了……”
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是啊,怀江岳毕竟并不是第一次经受情感的冲击了。我继承了怀瑾瑜的这具身体,却没有继承他的记忆和思想,也许,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失忆”对怀江岳伤害有多深。也许对王轩逸,他更多的是爱慕,从未有过奢望;但对我,他却是得而复失,挖心一般硬生生扯断了那道联系。
“大哥……”
他没有再说什么,末了,也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戴上斗笠覆上面纱,骑上马背走远了。
我只能凄凄然地目送他离去。看着他略显单薄又孤独的身影,我终于还是没有忍心开口问他王轩逸的死因。谢天谢地,怀江岳心大、外向又乐观,不像苏云墨一样内向又爱钻死牛角尖,总想太多有的没的,自己折磨自己。我知道,他会自己振作。
兴许是听到了我们的谈话,苏云墨放下手中的毛笔,轻叹一声,说出了一句让我不知该如何应对的话。他说:“人活一世终是来受苦的,苦永远大于乐,快乐屈指可数,但人却总能被那不知是否会降临的快乐引诱着活下去。”
他的眼神与我交汇了一刹随后又移开了。我不知道怎么规劝他,因为前世的经历,这句话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但是我知道,我永远不能去思考人为什么活着的问题,不然就会陷入哲学自杀的悖论之中。
因着这一段小小的插曲,我一天的好心情全被这几分忧郁给打破了。傍晚时分,一个有钱的主儿把马车停到了我的家门口,说他家老爷生了疾病,请我出诊。
苏云墨淡淡地说:“你去吧。”于是我把他该服的药都叮嘱了一遍,背起药箱上了马车。
夜凉如水,月弯如钩。
出诊完的时候已是午夜时分。路有些远,但我不愿留宿,于是那家人又派马车送我回去。街上早已是空无一人,马蹄踏在石板铺成的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街巷中不停回响。这有节奏的声音催得我昏昏欲睡,但就在这时,不和谐的声音敲醒了就快要陷入沉睡的思绪。
我听见一阵疾驰的马蹄声正从远处向我们的方向奔来,好奇心驱使我掀开了窗子向外看去,这一看不要紧,疾驰而来的两匹骏马适时正从我们的马车旁飞掠而过,差点撞到我的脑袋。
我压了压惊,借着月光看向了那两个御马飞驰而去的身影,突然觉得无比眼熟。虽然我只能看到他们被月光勾勒出的一个轮廓,但我可以确定,左边是一个男子,右边是一个女子。
这两个如此熟悉的背影到底是谁来着?我绞尽脑汁想也想不起来,最后,多亏女子腰间的弯月刀提醒了我——这是江雪和祝平呀!
我心中突然一阵忐忑——这两人是苏云墨倒运铁矿和兵器的时候给他当下手的,前阵子不是刚送完一批武器装备么,怎么又突然出现在这里呢?自己也没听苏云墨说起最近有什么事情要做呀!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情?
又颠簸了一阵,马车终于在家门口停了下来。强烈的预感迫使我飞跑着撞开了屋门冲了进去。
果然,空空如也。
苏云墨又消失了。可是,他该是去了哪里呢?我在房间中找了又找,也没有找到关于他去向的蛛丝马迹。我气得直跺脚——这个家伙,便是到了能与我肌肤相亲的地步又能怎样呢!还不是像现在一样,什么都不愿让我知道、潇洒地自由来去吗?!
一路的困意全消了,我坐在床边上等待天明。我心里委屈极了——若他此时正在我面前,我觉得我都有可能气得给他两巴掌。是的,他真的不该这样对我。等他回来,即便不动手,我觉得我也一定会跟他急。
但是我错了。天明之时,当一阵马蹄声响起,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对他,真是提不起任何的气来。
他几乎是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当我还没来得及冲上前去的时候,他已经腿一软,向前扑倒在了地上。
“云墨!”我发疯似的大喊了一声,伸手托起了他的身体,这才发现他的脸色苍白,而那苍白的脸上,正有一丝鲜血从嘴角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