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思念
军训一个月,夏沙有幸围观了一群女人冷暴力一个女生的全过程。
就好像世界上永远不会阳光灿烂一样,这些青春烂漫的女孩子,也不总是善良无害的。女人的心肠啊,有时候狠毒起来,真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骁,勇健也。
卢骁这个人,够强,够桀骜,够特立独行。不要说对同学了,就是对听了别人小报告过来批评她的老师和教官,也是非暴力不合□理不理的态度。为此,没少被教官体罚,训练任务比男生还重。
夏沙觉得,她现在的处境,和她自己的个性有很大的关系。
某种程度上,她和凌云有点相似,同样的骄傲,同样的浑身带刺瞧不起人。只是凌云习惯用冷漠来伪装,而且本性中还带着一丝温柔,而卢骁把这些表现得尤为明显。
这样的人,要么最终被生活磨平了棱角,要么出人头地傲视群雄。
夏沙当然不会无聊到去欺负一个女生,额,其实说是欺负也不准确,她们一群女生和卢骁一个人斗得是旗鼓相当平分秋色,各自都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但也不会圣母附体异想天开去抚慰什么受伤的灵魂。
任何时候,游离于集体之外,都是危险的。夏沙只要做好中庸之道就好了,平时嘻嘻哈哈,遇到冲突的时候不看,不听,不说,不问。
她现在在木澜是小有名气了,只要不做出什么犯了众怒的事情,大家都会乐于与她交好。
而卢骁,她这样“以力破智”的强人,会需要别人的同情吗?只怕会认为是对她的侮辱吧。
在木澜待了三年,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早不知一起逛了校园几千遍了,熟悉得跟她家的后花园一样。不同的是现在从初中部搬到高中部了,就像左手握右手的感觉。
(某木:武术社、轮滑社经常在校园里绕圈,想歪的都去面壁!)
高中部女生住的“公主楼”,粉色的墙体,还有雕花镂空的欧式阳台……
【粉色,又是粉色……】一年年长大,夏妈给她置办粉色系装备的习惯不但没有改变,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虽然夏沙更喜欢英伦范儿的说,不可否认的是,穿上粉色的她,真的很……无害。
新的学年,新的室友。
最开心的是,凌云仍然和她一个房间。好吧,其实她们经常住在外面同床共枕,寝室实际上是可有可无的摆设了。
不过刚开学,不好这么快就弄得很特殊,认识一下新室友是很有必要的。只是祈祷千万不要和原来一样。
李荷香就不说了,又是偷窃又是精神异常的。
孙晓悦在初一临近期末的时候,突然出了车祸,还不是坐在车里的。她走在人行道上,一不小心跌到马路上,被疾驰而过的车给撞倒了。还好当时司机刹车及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双腿骨折,需要休学一年。
这孩子不知道是被吓傻了还是怎的,一个劲儿地逢人就说自己是被人推出去的。
警察来调查过几次,那条路上行人稀少,不存在因为拥挤而推搡的可能,而且也没有监视装置,什么都没查出来,最后不了了之。
夏沙去看过她几次,被她说得烦了,觉得自己尽到了同学的情谊,后来也不去了。
【话说,自己初一的时候也是,家里矛盾重重,事故频发,难道是……那个寝室风水不好???!!!咦,我的道具嘞?研究周易那么多年了,且让我测算一番……】
新室友还是很和谐的,起码都是美人啊,看上去真是赏心悦目。
夏沙审视了一番,在心里暗暗点头。【以后要多吃黄豆炖猪脚了,不然“胸器”上就差距太大了,拖累寝室的平均水准啊……】
美人一号叫于妃。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凹凸有致……呜呜,打住打住,要留鼻血了……
夏沙的第一反应是“凤凰于飞”,心想真是好名字,好有内涵,沾上“凤凰”二字,总会顿时让人生出高贵典雅之感,虽然它的本意是在空中交尾来着……
然后夏沙知道了是怎么写的……“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虞妃,豫妃,瑜妃,还是渝妃,各种封号,任君挑选……”好吧,脑补结束。其实“妃”也很不错啦,是古代对神女的尊称诶……都是父母起的,不要想太多,不要想太多……
美人二号,杨娉婷。夏沙觉得很庆幸,这个名字很衬她啊!娉娉袅袅,弱柳扶风。
按照定律,一般叫“英俊”的人都不英俊,叫“美丽”的人都不美丽的说。要是对上一个黑矮且胖的女生,叫她“娉婷”,难道不会胃痛吗?
啊,不过美女啊,你怎么化烟熏妆嘞?这跟你气质不符啊!小小年纪,这么折腾自己的脸,对皮肤不好的呀!
夏沙暗暗下定决心,要抽空给她上一堂化妆技巧的课。
【决不能让这么一个美人生生埋没了!就让我日行一善吧……挽救失足的美女~~~】
诸姬他们仍然以夏沙家为活动基地。
长久相处下来,他们不再是面目模糊的“徐苇航的好哥们儿”。都是一群才华横溢的怪才,有着各自的小习惯和小怪癖,夏沙深深地被他们的个性所吸引,从心底里认可了他们,甚至有点崇拜他们。
(对于一个电脑小白来说,世界上居然有人会修电脑,还会编程,那是多么强大滴男人啊!)
当然,夏沙本身展现出来的部分才华,也让他们刮目相看。不然,徐苇航已经走了,若不是真正的认可,他们这一群自傲的家伙,怎么可能还住在夏沙家里?
走了一个徐苇航,总人数却没有少。因为,雷震大人搬进来了……
当初,夏沙误会雷震大人骚扰她,小手一挥放徐苇航,结果两人不打不相识,成了哥们。
大概男人,只要不涉及女人的问题,本身旗鼓相当的话,很容易惺惺相惜成哥们儿的。当然,有时候涉及女人,很多男人还是能友好相处的——大抵是因为中国千年古训,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吧。
夏沙懒得去跟人争辩什么“姐是你穿不起的品牌”“七手八脚裸奔了十几年”之类的,不管前世今生,她从来都不向往王子和公主美好的爱情故事,从一开始,她的目标就非常明确——姐要做骄傲的女王!
【都拜倒在姐的高跟鞋下吧!哈哈哈……】←夏沙双手叉腰仰天长啸的内心小人。
这直接导致了那年期末,夏沙和凌云的两人行硬生生地被扩充成了四人行。
凌云放出话来:“要追姐,先从武力上打败姐!”
木澜谁不知道第一号女杀手是凌云啊,不过这招对付一般男生可以,对付雷震吗……悬!
不知道他们交了几次手,反正夏沙一直想要蹲点围观,从来没有成功过。只能从第二天凌云别扭的走路姿势推断出蛛丝马迹。
(某木:别扭的走路姿势……唔,捂脸……)
某次夏沙被徐苇航拉出去过了浪漫的一天,回来就发现一直水火不容的两只居然和平相处了。虽然仍然是冷脸对冷脸,但那个气氛呦,为神马她感觉到了一咪咪的粉红色的泡泡?
具体经过已不可考,另外三人都守口如瓶。夏沙狠狠锤了徐苇航两拳,换来他欠扁的灿烂笑容一个,那一口闪亮亮的白牙呦……
……
……
啊,打住!怎么又在想他?这都走了一个多月了呢,果然,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快想点别的,想点别的……
总之,现在凌云和雷震处于一种很别扭的关系。凌云不肯轻易接受雷震,雷震不愿意放弃,两人就这么耗着。
夏沙觉得,凌云有把雷震当沙袋的嫌疑,隔三差五地和他对练,提高自己的水准。
要说不在乎吧,有时不经意间会透着点关心;要说在乎吧,怎么就对他这么冷淡呢?女人的心思真是难猜啊……
两年多了,还这么不尴不尬的,夏沙看着都替他们着急,干脆出手推了一把。反正平时她也是雷震的狗头军师,经常给他出主意,干脆卖个大点的人情。
于是,某年某月某天,雷震大人卷卷铺盖,追随女人来了。
现在,雷震也是软件公司的一员了,他和舒猋负责对外的所有事宜,其他人则负责技术支撑。
开学初期,夏沙忙着整理假期旅行的日记。还有那些相片,都将会是人生最美好的回忆。
夏沙以一天三万字的速度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地写着旅途的见闻。趁着记忆还深烙在大脑皮层,如此鲜活地存在着,她要把所有变成文字永存于世。
她要写一本游记,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看到,来纪念这场青春的旅行。
夏沙是现实主义者。面对时间和距离的双重绞杀,年少青涩的朦胧感情将要何去何从?
三年,也许更久。
大洋彼岸。
开放的国度。
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呢?
做最悲观的打算,用最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这是夏沙的处世之道。
【三年以后,物是人非,就当留个念想吧。】
十一月,书成。十二月,付梓印刷。
印刷版本当然是有所删减的,是纯粹的游记,加上一些个人感想而已。
夏沙还不想让不相干的人来对她的私生活品头论足。感情这种事情,深藏心底就好,没事一个人翻出来看看,没有必要闹得满城风雨。
书在年前上市。各大书店均有销售。取系列名为《锦绣江山》,现在在架的只有第一本。
其实夏沙还写了第二本和第三本,以后还有可能有第三本,第四本。只要她没有停下前行的步伐,游记系列就会一直延续下去。
出于出版社的营销策略,考虑到市场接受度,暂时不发行后面两本。
说是游记,其实不纯粹是文字,里面有大量的照片和作者评论。可以说,照片+文字的搭配才构成了全书的脉络。
夏沙要求用最好的纸、最好的工艺去印刷,务必保证图片的清晰,还原沿途的风景。
因此,每本书的价格也飙升至五十多元。高昂的单价,也是出版社采取观望措施,不立即出版后两部的原因之一。
夏沙现在的读者号召力是惊人的。起码超过了她自己的预计。
壮丽旖旎的风景,细腻温柔的笔触,带给人不一样的全新的享受。新书的销售量虽然略有下降,但销售总额居然超过了夏沙的上一部玄幻小说《龙凤传奇》。虽然《龙凤传奇》主要是靠网络游戏这一块来赚钱,但销量也是很可观的,高居同类书籍的榜首。
这样的结果,大大超出了出版社的预期。
除夕夜,夏沙和徐苇航视频。给他寄的《锦绣江山(一)》已经收到了。半年没见,不觉生疏,只觉得更加想念。
思念是一种钝钝的痛。
就好像世界上永远不会阳光灿烂一样,这些青春烂漫的女孩子,也不总是善良无害的。女人的心肠啊,有时候狠毒起来,真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骁,勇健也。
卢骁这个人,够强,够桀骜,够特立独行。不要说对同学了,就是对听了别人小报告过来批评她的老师和教官,也是非暴力不合□理不理的态度。为此,没少被教官体罚,训练任务比男生还重。
夏沙觉得,她现在的处境,和她自己的个性有很大的关系。
某种程度上,她和凌云有点相似,同样的骄傲,同样的浑身带刺瞧不起人。只是凌云习惯用冷漠来伪装,而且本性中还带着一丝温柔,而卢骁把这些表现得尤为明显。
这样的人,要么最终被生活磨平了棱角,要么出人头地傲视群雄。
夏沙当然不会无聊到去欺负一个女生,额,其实说是欺负也不准确,她们一群女生和卢骁一个人斗得是旗鼓相当平分秋色,各自都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但也不会圣母附体异想天开去抚慰什么受伤的灵魂。
任何时候,游离于集体之外,都是危险的。夏沙只要做好中庸之道就好了,平时嘻嘻哈哈,遇到冲突的时候不看,不听,不说,不问。
她现在在木澜是小有名气了,只要不做出什么犯了众怒的事情,大家都会乐于与她交好。
而卢骁,她这样“以力破智”的强人,会需要别人的同情吗?只怕会认为是对她的侮辱吧。
在木澜待了三年,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早不知一起逛了校园几千遍了,熟悉得跟她家的后花园一样。不同的是现在从初中部搬到高中部了,就像左手握右手的感觉。
(某木:武术社、轮滑社经常在校园里绕圈,想歪的都去面壁!)
高中部女生住的“公主楼”,粉色的墙体,还有雕花镂空的欧式阳台……
【粉色,又是粉色……】一年年长大,夏妈给她置办粉色系装备的习惯不但没有改变,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虽然夏沙更喜欢英伦范儿的说,不可否认的是,穿上粉色的她,真的很……无害。
新的学年,新的室友。
最开心的是,凌云仍然和她一个房间。好吧,其实她们经常住在外面同床共枕,寝室实际上是可有可无的摆设了。
不过刚开学,不好这么快就弄得很特殊,认识一下新室友是很有必要的。只是祈祷千万不要和原来一样。
李荷香就不说了,又是偷窃又是精神异常的。
孙晓悦在初一临近期末的时候,突然出了车祸,还不是坐在车里的。她走在人行道上,一不小心跌到马路上,被疾驰而过的车给撞倒了。还好当时司机刹车及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双腿骨折,需要休学一年。
这孩子不知道是被吓傻了还是怎的,一个劲儿地逢人就说自己是被人推出去的。
警察来调查过几次,那条路上行人稀少,不存在因为拥挤而推搡的可能,而且也没有监视装置,什么都没查出来,最后不了了之。
夏沙去看过她几次,被她说得烦了,觉得自己尽到了同学的情谊,后来也不去了。
【话说,自己初一的时候也是,家里矛盾重重,事故频发,难道是……那个寝室风水不好???!!!咦,我的道具嘞?研究周易那么多年了,且让我测算一番……】
新室友还是很和谐的,起码都是美人啊,看上去真是赏心悦目。
夏沙审视了一番,在心里暗暗点头。【以后要多吃黄豆炖猪脚了,不然“胸器”上就差距太大了,拖累寝室的平均水准啊……】
美人一号叫于妃。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凹凸有致……呜呜,打住打住,要留鼻血了……
夏沙的第一反应是“凤凰于飞”,心想真是好名字,好有内涵,沾上“凤凰”二字,总会顿时让人生出高贵典雅之感,虽然它的本意是在空中交尾来着……
然后夏沙知道了是怎么写的……“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虞妃,豫妃,瑜妃,还是渝妃,各种封号,任君挑选……”好吧,脑补结束。其实“妃”也很不错啦,是古代对神女的尊称诶……都是父母起的,不要想太多,不要想太多……
美人二号,杨娉婷。夏沙觉得很庆幸,这个名字很衬她啊!娉娉袅袅,弱柳扶风。
按照定律,一般叫“英俊”的人都不英俊,叫“美丽”的人都不美丽的说。要是对上一个黑矮且胖的女生,叫她“娉婷”,难道不会胃痛吗?
啊,不过美女啊,你怎么化烟熏妆嘞?这跟你气质不符啊!小小年纪,这么折腾自己的脸,对皮肤不好的呀!
夏沙暗暗下定决心,要抽空给她上一堂化妆技巧的课。
【决不能让这么一个美人生生埋没了!就让我日行一善吧……挽救失足的美女~~~】
诸姬他们仍然以夏沙家为活动基地。
长久相处下来,他们不再是面目模糊的“徐苇航的好哥们儿”。都是一群才华横溢的怪才,有着各自的小习惯和小怪癖,夏沙深深地被他们的个性所吸引,从心底里认可了他们,甚至有点崇拜他们。
(对于一个电脑小白来说,世界上居然有人会修电脑,还会编程,那是多么强大滴男人啊!)
当然,夏沙本身展现出来的部分才华,也让他们刮目相看。不然,徐苇航已经走了,若不是真正的认可,他们这一群自傲的家伙,怎么可能还住在夏沙家里?
走了一个徐苇航,总人数却没有少。因为,雷震大人搬进来了……
当初,夏沙误会雷震大人骚扰她,小手一挥放徐苇航,结果两人不打不相识,成了哥们。
大概男人,只要不涉及女人的问题,本身旗鼓相当的话,很容易惺惺相惜成哥们儿的。当然,有时候涉及女人,很多男人还是能友好相处的——大抵是因为中国千年古训,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吧。
夏沙懒得去跟人争辩什么“姐是你穿不起的品牌”“七手八脚裸奔了十几年”之类的,不管前世今生,她从来都不向往王子和公主美好的爱情故事,从一开始,她的目标就非常明确——姐要做骄傲的女王!
【都拜倒在姐的高跟鞋下吧!哈哈哈……】←夏沙双手叉腰仰天长啸的内心小人。
这直接导致了那年期末,夏沙和凌云的两人行硬生生地被扩充成了四人行。
凌云放出话来:“要追姐,先从武力上打败姐!”
木澜谁不知道第一号女杀手是凌云啊,不过这招对付一般男生可以,对付雷震吗……悬!
不知道他们交了几次手,反正夏沙一直想要蹲点围观,从来没有成功过。只能从第二天凌云别扭的走路姿势推断出蛛丝马迹。
(某木:别扭的走路姿势……唔,捂脸……)
某次夏沙被徐苇航拉出去过了浪漫的一天,回来就发现一直水火不容的两只居然和平相处了。虽然仍然是冷脸对冷脸,但那个气氛呦,为神马她感觉到了一咪咪的粉红色的泡泡?
具体经过已不可考,另外三人都守口如瓶。夏沙狠狠锤了徐苇航两拳,换来他欠扁的灿烂笑容一个,那一口闪亮亮的白牙呦……
……
……
啊,打住!怎么又在想他?这都走了一个多月了呢,果然,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快想点别的,想点别的……
总之,现在凌云和雷震处于一种很别扭的关系。凌云不肯轻易接受雷震,雷震不愿意放弃,两人就这么耗着。
夏沙觉得,凌云有把雷震当沙袋的嫌疑,隔三差五地和他对练,提高自己的水准。
要说不在乎吧,有时不经意间会透着点关心;要说在乎吧,怎么就对他这么冷淡呢?女人的心思真是难猜啊……
两年多了,还这么不尴不尬的,夏沙看着都替他们着急,干脆出手推了一把。反正平时她也是雷震的狗头军师,经常给他出主意,干脆卖个大点的人情。
于是,某年某月某天,雷震大人卷卷铺盖,追随女人来了。
现在,雷震也是软件公司的一员了,他和舒猋负责对外的所有事宜,其他人则负责技术支撑。
开学初期,夏沙忙着整理假期旅行的日记。还有那些相片,都将会是人生最美好的回忆。
夏沙以一天三万字的速度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地写着旅途的见闻。趁着记忆还深烙在大脑皮层,如此鲜活地存在着,她要把所有变成文字永存于世。
她要写一本游记,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看到,来纪念这场青春的旅行。
夏沙是现实主义者。面对时间和距离的双重绞杀,年少青涩的朦胧感情将要何去何从?
三年,也许更久。
大洋彼岸。
开放的国度。
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呢?
做最悲观的打算,用最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这是夏沙的处世之道。
【三年以后,物是人非,就当留个念想吧。】
十一月,书成。十二月,付梓印刷。
印刷版本当然是有所删减的,是纯粹的游记,加上一些个人感想而已。
夏沙还不想让不相干的人来对她的私生活品头论足。感情这种事情,深藏心底就好,没事一个人翻出来看看,没有必要闹得满城风雨。
书在年前上市。各大书店均有销售。取系列名为《锦绣江山》,现在在架的只有第一本。
其实夏沙还写了第二本和第三本,以后还有可能有第三本,第四本。只要她没有停下前行的步伐,游记系列就会一直延续下去。
出于出版社的营销策略,考虑到市场接受度,暂时不发行后面两本。
说是游记,其实不纯粹是文字,里面有大量的照片和作者评论。可以说,照片+文字的搭配才构成了全书的脉络。
夏沙要求用最好的纸、最好的工艺去印刷,务必保证图片的清晰,还原沿途的风景。
因此,每本书的价格也飙升至五十多元。高昂的单价,也是出版社采取观望措施,不立即出版后两部的原因之一。
夏沙现在的读者号召力是惊人的。起码超过了她自己的预计。
壮丽旖旎的风景,细腻温柔的笔触,带给人不一样的全新的享受。新书的销售量虽然略有下降,但销售总额居然超过了夏沙的上一部玄幻小说《龙凤传奇》。虽然《龙凤传奇》主要是靠网络游戏这一块来赚钱,但销量也是很可观的,高居同类书籍的榜首。
这样的结果,大大超出了出版社的预期。
除夕夜,夏沙和徐苇航视频。给他寄的《锦绣江山(一)》已经收到了。半年没见,不觉生疏,只觉得更加想念。
思念是一种钝钝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