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小说 > 你是坏蛋

第1卷 一

    他把脑袋靠在头枕上,呆呆地坐着。一只手揣在兜里,一只手拿着手机放在耳边。厚厚的墨色镜片遮住了他的双眼,把他的目光深深地掩藏起来。他头上戴的褐色鸭舌帽压得很低,帽檐紧紧地贴在墨镜的上方。凸起的两颊中央,冒出一个棱角分明的鼻子。鼻子红红的,上面均匀地分布着几个浅色的斑点。时而,两侧的鼻翼微微翕动,仿佛在顽强地宣示这条生命的存在。一件暗褐色的风衣套在他的身上,颜色和鸭舌帽有些相似,给人一种乌涂的感觉。风衣的领子高高地竖着,把脖子和下巴全部遮蔽起来。尽管他的鼻尖上已经沁出了几滴细微的汗珠,他却似乎没有感觉出天气的闷热。阴霾从空中低低地压下来,死死地拥抱着大地。路边的树木因为无法忍受令人窒息的氛围,不时地抖动着浓密的树冠,发出几近沙哑的摩擦声。车窗外面,蒙蒙细雨淅淅漓漓地下个不停。路上的行人不多,有的披着雨衣,有的撑着雨伞,头一律压得很低,脚步也都是匆匆的,谁也没有留意路边这辆黑色的“奇瑞”,以及坐在车内百无聊赖的他。

    “……小心点儿,别让人盯上。”“老拐”的声音从手机的另一端传了过来。

    “明白。”他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钱我已经打进你的卡里,五万,这是订金,剩下的完事以后再给,这是规矩。”

    “‘老拐’……”

    “好啦,电话里不要啰唆!”

    手机挂断了。“老拐”是个拐子,年轻时因为在村里偷东西,被一条大狼狗追得无路可逃,从高高的院墙上摔了下来,把右腿摔折了。治愈以后,右腿便比左腿短了一截。“老拐”虽说成了拐子,依然是个能人。拖着一条跛腿,“老拐”离开了乡村,独自进城打工,居然混得人模狗样的,现在开了一家彩票站,还娶了媳妇。了解根底的人私下里都议论说,彩票站只是“老拐”的幌子,“老拐”在城里可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他动了动身子,点了一支烟,默默地吸了几口。烟雾在他面前缭绕起来。他连忙摇下车窗,向外探了一眼,躲在墨镜后面的眼睛似乎扫向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大门。昏暗的光线下,门外一侧的墙上依稀闪烁出 “玫瑰苑”三个红色的大字。从进进出出的车辆可以看出,玫瑰苑属于高档社区。

    眼前这条宽阔的柏油马路,几年前还只是一条寂静的乡间小路。路的两边多半是参差不齐的农舍和阡陌纵横的沃野。鸡鸣狗吠,鸟语花香,那令人陶醉的田园风光充满了无限的诱惑。不知不觉中,小路悄悄地拓宽了,又匆匆地延伸了,这里逐渐地热闹起来,不少商家在马路的两侧修建起一排排高楼。虽然马路的左侧依然有不少低矮破旧的农舍,不过,墙壁上到处都用白灰圈写了大大小小的“拆”字,远近还有许多忙忙碌碌的建筑工地。看来,要不了多久,这里又是一个繁华的街市。

    “老板说了,在外面做……”“老拐”坐在沙发上,不停地用牙签剔着牙齿。

    “为什么?”他有些不解。

    “老板没说……”

    “我想知道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外面就是外面!”

    “不是入室抢劫吗?这算什么?”

    “拦路抢劫,一样……”

    ……

    他狠狠地吸了一大口烟,然后把嘴鼓起来,悠闲地吐出一连串的烟圈。到现在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叫他“子弹头”。他的个子挺高,身材也很匀称,算得上庸中佼佼,和“子弹头”的形象大相径庭。他的脸圆圆的,面色红润,像熟透了的苹果,这是什么“子弹头”?莫名其妙!要说“子弹头”,倒是老板有几分相似。老板个子很矮,腰围很粗,尖尖的秃头油光光的,往地下一坐,分明是肉制的“子弹头”。当然,不会有人这样想的。因为老板是副区长,城东跺跺脚,城西就能闹地震。听说老板主管区内的城建、商务、工业等事务,都是肥缺,难怪老板长得肥头大耳的。要是脱光了衣服,简直就是一只拔了毛的肉鸡。

    “‘子弹头’,瞧!‘卷毛狗’!”他跟着“老拐”来到一座高楼的外面,“老拐”突然站住了。

    “在哪儿?”他立刻瞪大了眼睛。

    “看见那辆‘法拉利’吗?”

    “红色的?”

    “对,红色的。”

    “干吗开跑车?”

    “这是身份,懂吗?”

    ……

    一辆红色的法拉利跑车飞速地驶来,然后缓缓地靠在路边停下。车门推开,下来一个风姿绰约、楚楚动人的美女。她身材高高的,皮肤白白的,眼睛大大的,嘴唇薄薄的。左右顾盼,笑容是那样妩媚;举手投足,体态是那样轻盈。加上那一身时尚的装束,很像是走T台的模特。乌黑的有些卷曲的披肩发闪着光亮,好像翻动的波浪。“老拐”说,“卷毛狗”是吉林人,原本只是大新公司财务室的出纳。大新公司是安桥镇政府的集体企业,一直在老板的掌控之中。有一天,老板到大新公司视察,一下子就被“卷毛狗”的美貌吸引住了。老板离开大新公司时,“卷毛狗”就钻进了老板的“奥迪”,和老板并肩坐在后座上,据说,老板要亲自听“卷毛狗”汇报大新公司的财务情况。时间没过多久,大新公司就成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叫做“宏业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就是“卷毛狗”。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知道吗?大家都说她是禁脔。”“老拐”吐出舌头,舔了舔舔嘴唇。几年的历练,居然也学会了咬文嚼字。

    “禁什么?”他没有听明白。

    “禁脔!”

    “什么意思?”

    “‘脔’就是猪脖子上面的肉,非常好吃。听说早先皇宫里,这块肉只有皇帝才能吃,别人都动不得,所以叫禁脔。”

    “既然是禁脔,找我干吗?”

    “什么佳肴天天吃也腻了。”

    ……

    他狡黠地笑了笑。“老拐”的故事对他没有什么吸引力,充其量只是往他的脑子里塞了些糨糊。多少年来,监狱的围墙不仅禁锢了他的肉体,也禁锢了他的思想和情感。他早已习惯了闭塞的生活,习惯了用冷漠的目光看待周围的一切。现在,他的视觉模糊了,他的听觉衰退了,他的味觉也迟钝了。虽然他每天仍旧在运动他的这些器官,但那只是出于一种本能而已。

    “你在想什么?”

    “她的头发是烫的吧?”

    “不,天生的卷毛。”

    “卷毛狗……真的有这个品种吗?”

    “有哇!又叫贵宾犬,还叫贵妇犬,泰迪熊。聪明,讨人喜欢,容易训练。”

    “哪个国家的?”

    “有说是法国的,也有说是德国的。”

    ……

    蒙蒙细雨还是淅淅漓漓地下个不停。密密的雨点在驱散着沉积的嘈杂和沉闷,马路骤然间变得似乎更加宽广,更加漫长,楼房骤然间变得似乎更加高大,更加挺拔。天地之间充斥的污浊和龌龊仿佛都被洗尽了,深深地吸一口气,感觉空气也格外清新。奇怪的是,路上的行人一下子都不见了踪影。马路是湿漉漉的,房屋是湿漉漉的,树木是湿漉漉的,也许一个湿漉漉的世界容不得靓男俊女的存在。

    车的前窗悬挂着一个巴掌大小的观音雕像。观音眯着双眼,默默地盯着他。这是他出狱以后的第一个木雕作品,是用一块核桃木雕刻的。他和观音对视了一眼,便从车窗探出头,往前面看了看。除了马路两边的房屋、树木和停放的汽车,整条马路空空的,什么东西也没有看到。

    起风了,风不大,倒也送来些许凉意。他把左臂的衣袖向上推了推,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接着,他又摘下墨镜,用食指和大拇指在眉宇间捏了几下。

    手机突然响了。他连忙从兜里掏出手机。

    “喂!你在哪儿?”“老拐”的声音十分急促。

    “玫瑰苑。”他有意拖长了每个字的尾音。

    “你……你怎么在那儿?”

    “应该在哪儿?”

    “傻小子,到处是探头。”

    “探头?探呗!”

    “老板说那儿不行。”

    “哪儿行?”

    “往前开,到娼妓桥……”

    “娼妓桥?”

    “她指定打那儿过,没有第二条路。”

    “毛病……”

    “老板说,一定把她的提包和她身上值钱的东西统统拿走。”

    “明白……”

    他悻悻地放下手机,把车窗摇了上来。

    苛坨村。那里的确有一座古桥,宽约四五米,长约六七米,全部用青条石砌成。据说早在唐朝,苛坨村南面的马鞍山就修建了一座寺庙,叫慧聚寺。辽代时有位高僧又在寺里修建了规模宏大的戒坛,引四方僧众前来受戒,因此又被称为戒坛寺,也叫戒台寺。到了明朝,每年的四月初八戒台寺都要举行盛大的庙会,场面热闹非凡。苛坨村也跟着热闹起来,因为四方的香客和游客要想上戒台寺,必须从苛坨村经过。有一年,山洪暴发,肆虐的洪水冲毁了这里的山路,阻碍了四方的香客和游客。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没有惊动官府,没有惊动文人骚客,偏偏惊动了世人看不起的娼妓。为了繁荣戒台寺的香火,天下的娼妓集资修建了这座桥梁,因而世人便把这座桥称为“娼妓桥”。民国年间,苛坨村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洪灾,洪水来势凶猛,把娼妓桥冲毁,只留下了半截残桥。后来,河水改道,桥下也被杂土填实,只残存两个依稀可见的涵洞。如今,娼妓桥的桥面和石栏早已破损不堪,这个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也逐渐地从人们的记忆中消逝了,甚至连苛坨村的许多老人也忘记了娼妓桥的来历。

    “奇瑞”缓缓地停靠在路边。他从车上下来,向娼妓桥的方向走了几步,站在一棵绒毛白蜡下,默默地点燃了一支香烟。

    雨已经停了。天色渐渐地昏暗下来,四周的景物也不约而同地模糊起来。树上的水珠不时被风吹落,滴在他的头上,他毫无反应;脚下的草丛倔强地打湿了他的裤脚,他也毫无察觉。躲在墨镜后面的眼睛只是专注地默默地扫向马路前方。马路上阒无人迹,好像那不是一条宽敞的马路,而是一条令人恐怖的巨蟒静静地卧伏在那里。

    “哥哥……我想……”他的眼前浮现出十年前的情景,婷婷的声音撕裂了他的心。

    “婷婷想什么?”他握着婷婷的手,急得满头是汗。

    “我想……我想吃香肠……”

    “香肠……”

    “香肠……”

    ……

    虚弱的面孔在月光下显得格外苍白,暗淡的目光在夜色中透出几分期待。他落泪了。猪舍搭的窝棚到处湿漉漉的,外面的蒙蒙细雨毫不留情地从条条缝隙钻进来。婷婷患的是白血病。书上说,白血病是造血组织的恶性疾病,又称“血癌”。病的特点就是骨髓及其他造血组织中有大量无核细胞无限制地增生,并且进入外周血液,将正常血细胞的内核明显吸附。婷婷在医院里住了不到两个月,每九天就要化疗一次,一次的费用就是一万多元。家里仅有的三间房屋全部变成了婷婷的治疗费用。医生说,要想治愈,唯一的办法就是骨髓移植。

    “哥哥……一根……只要一根……”

    “婷婷……”

    “一口……哥哥……”

    “婷婷……”

    “哥哥……就一口……一口……”

    “婷婷……”

    ……

    他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滴下来,在婷婷的脸上流淌着。婷婷无力地闭上眼睛。他的心已经碎了,他完全明白,婷婷是在用生命发出最后的哀求。

    “婷婷……香肠……”他站起来,踉踉跄跄地冲出窝棚。

    满天的乌云从四面八方黑压压地聚拢着,看不见一颗星星。远处传来几声犬吠,听上去那么刺耳,搅得人心烦意乱。他把烟蒂往地下一扔,又伸出一只脚狠狠地踩了几下。

    手机又响了。他掏出手机,只看了一眼,不知为什么,他又把手机塞回兜里。

    手机响个不停。

    他只好再掏出来,呆呆地盯着显示屏。过了一会儿,他才不情愿地把手机放到耳边。

    “有事吗?”手机里传出“老拐”的声音。

    “没有。”他淡淡地说。

    “吓我一跳。”

    “至于吗?”

    “娼妓桥吗?”

    “嗯,娼妓桥。”

    “这样老板就放心啦。”

    “放什么心?”

    “什么?”

    “没什么……”

    “记住,是拦路抢劫!”

    放下手机,他怅然若失地抬起头,望着天空。过了一会儿,他又低下头,狠狠啐了一口。他觉得自己的内心突然涌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这种情绪不时地往上升腾,一直升到他的颅脑,似乎要把他的顶骨一下子冲开。他的眼前浮出了一张张面孔,这些面孔都是那么丑陋,那么狡诈,那么狰狞,那么可恶。他恨得咬牙切齿,恨得五内如焚。有时候,他真想抱着炸药冲过去,和这些面孔一起,化为齑粉。奇怪的是,当他想要仔细地地辨认这些面孔时,这些面孔却变得模糊不清,变成一个个肉团。

    “听说你进去了,什么事?”他第一次找到“老拐”,“老拐”开门见山地问。

    “故意伤害。”他冷冷地说。

    “是村东开商店的茂叔?”

    “嗯。”

    “就为了根香肠?”

    “嗯。”

    “婷婷吃了吗?”

    “没有……”

    “怎么……”

    “我回去时,她已经咽气了……”

    “唉……不值得……茂叔那人你不知道吗?铁公鸡!跟他治什么气?你呀……”

    ……

    风好像大了,一阵阵地从娼妓桥的方向掠过来,不时地翻起风衣的下摆。紧接着,树冠上的水珠被风掀了下来,扑簌簌地落到他的头上和身上,有的索性直接钻进他的衣领里。路旁的庄稼齐刷刷地摇摆着,不停地窃窃私语。它们在说些什么?是嘲笑还是斥骂?是安慰还是鼓励?他听不懂。孤家寡人的他对交流早已失去信心,自然也不抱任何希望。有时候他觉得自己不过是行尸走肉,也许是天地之间来无影、去无踪的游魂。如果说他还有思想的话,那么他只想找到一种方法,能够挣脱深深折磨他的内疚。他尝试过,他努力过,一切都是徒劳的。他终究还是无法挣脱深深折磨他的内疚……

    “大夫,我的骨髓!用多少抽多少……”他抓住医生的手,苦苦地哀求。

    “你不行!”医生显得无动于衷。

    “她是我亲妹妹!”

    “配型失败……”

    “不可能!你们骗我!用我的骨髓……”

    ……

    又一阵风吹来,摇落树冠上的水珠,洒了他一身。他兀自站着,一动也不动。躲在墨镜后面的眼睛依然注视着马路前方。马路是那么安静,偶然往来的汽车也都闷着头,飞驰而过,只有车轮溅起水花的声音在空气中清晰地传来。天还没到黑的时候,光线却提前昏暗了。这种昏暗让他内心的郁闷不断地发酵,发酵而产生的气体充斥了他全身的每一根血管。他感到自己的身体似乎随时都有可能爆炸。

    他开始来回地踱步,试图排遣心中的焦躁不安。他思绪冲瀜,却又杂乱无章,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究竟在想些什么。将近十年的牢狱生活,早已稀释了他的情感,使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无动于衷。他脸上的肌肉变得那么僵硬,那么机械,那么木讷,那么板滞,谁也无法从他的面部表情寻找出任何有意义的信息。他紧紧地咬着下唇,用的力气很大,当他松开牙齿时,下唇留下了一排清晰的齿印。

    手机终于响了。不过,不是电话,而是短信。显示屏出现一行字:狗已出窝,大约十分钟后到。

    他把手机收起来,又把鸭舌帽向下一拉,便匆匆地走到马路旁边。沿着马路向前走了一百多米,他在一棵粗壮的国槐树下站住,把身子靠在树干上。右手不由自主地伸进风衣的兜里,紧紧地攥住里面的手枪。

    那是一支货真价实的五四手枪。长有一百九十六毫米,口径是七点六二毫米,弹匣可容八发子弹。出狱以后,这支手枪已经成为他唯一的伙伴。无论走到哪里,手枪都与他形影不离,连晚上睡觉时,他也要把手枪放在枕头底下。既然是手枪,子弹必然要出膛。子弹既然要出膛,必然要有目标。不过,他从来也没有考虑过,他的目标是什么。也许,他的目的只是想让子弹出膛,至于目标是什么并不重要。

    “老板是哪里人?”他问“老拐”。

    “侯村。”“老拐”说。

    “在哪儿?”

    “安桥镇。”

    “窝里横呀?”

    “其实,原先老板也不怎么样,穷光蛋,一家六口挤在两间土坯房里。”

    “那时他做什么?”

    “村里的瓦工。”

    “瓦工?”

    “八四年他承包村里的饭馆,发啦!后来,他当上侯村的支部书记,几年的工夫就把侯村治富了,人均纯收入你知道有多少吗?”

    “多少?”

    “超过三万!”

    ……

    他也说不出原因,为什么要托“老拐”购买这支手枪。其实从小他擅长的是刀,不是杀人用的刀,而是雕刻木头使用的雕刀。他没有拜过师,一切都是从他内心自然涌出来的。他的脑子、眼睛和双手之间,竟然存在天衣无缝的链接。只要他的眼睛看到了,他的脑子就能够想到;只要他的脑子想到了,他的双手就能够做到。他的脑子想要削去一毫米厚的木头,他的眼睛就能够看到一毫米厚的木头,他的双手就能够准确无误地削去一毫米厚的木头。什么圆雕、浮雕、镂雕,他好像在娘胎里就已经学会了。一块很不起眼的木头拿在他的手里,他晃动手中的雕刀,三下两下,木头就会变成一头栩栩如生的猪。

    “不,不,我不要猪!”婷婷却嘟着嘴,很不高兴。

    “你想要什么?”他问。

    “我想要……想要娃娃,好多好多的娃娃。”

    “娃娃?什么样的娃娃?”

    ……

    他在商店里看见一种洋娃娃,大眼睛,长头发,听人说是外国的“芭比娃娃”。虽然芭比娃娃的形象在他的脑子里只是一闪而过,他也照样雕了出来。

    “哥哥,我喜欢!我喜欢!”

    “婷婷还要吗?”

    “还要!还要!”

    “你等着!”

    他又开始雕刻了。他的想象力极其丰富,在他飞舞的刀下,一个个活灵活现的芭比娃娃诞生了。除了都是大眼睛、长头发以外,形态各异,没有一个是重复的。有的瘦弱,有的肥硕,有的苗条,有的丰满,个个都那么妩媚清纯,个个都那么鲜活生动。芭比娃娃摆在桌子上,好像只要发一声口令,它们就会唱歌或者跳舞,抑或聚在一起做做游戏。

    “哥哥真好!哥哥真好!”

    “你挑一个吧!”

    “不!不!我都要!都是我的!”

    “给我留一个吧。”

    “不!不!你要猪!猪是你的!”

    他笑了,笑得特别开心,笑得特别畅快。一把小小的雕刀,居然能给生活带来无限的甜蜜和欢乐,这一点出乎他的意料。为什么手中偏偏要握一把手枪而不是一把雕刀呢?他想不明白,也不想明白。好像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掉进急流之中,即使抓住的是一根稻草,也会感到极大的安慰。这支手枪对他来说,无疑是他抓到的一根稻草。他当然知道,手枪无法像雕刀一样,给他带来他曾经有过的甜蜜和欢乐。不过,甜蜜对他来说,早已疏远,欢乐对他来说,也早已陌生。他的生活从此以后,不会再有甜蜜了,也不会再有欢乐了。

    突然,许多明晃晃的车灯从远处晃了过来,伴随车灯的是惊天动地的引擎声。

    他吃了一惊,一颗心猛然涌到喉咙边上,额头在刹那间也溢出了汗珠。他摘下墨镜,仔细地观看。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这么多车呢?一辆……两辆……三辆……整整六辆车你追我赶地冲了过来。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

    六辆车子疯也似的从他眼前飞驰而过,他看得非常清楚,里面没有红色“法拉利”。他松了一口气,又戴上了墨镜。尽管出狱以后,他第一件事情就是学会了开车,毕竟多年与世隔绝,他根本不知道世界上存在一群飙车族,也不知道世界上还存在飙车的游戏。

    他又开始耐心地等待。成功的前提就是等待,除了等待,他还能做些什么呢?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有两束强烈的灯光射了过来。毫无疑问,这是汽车的车灯,而且是远光灯。

    他伸直脖子,仔细地观看。他感到奇怪,现在的光线虽然有些昏暗,天色还没有黑下来,为什么要打开远光灯呢?也许是个新手。如果是新手,那一定不会是“卷毛狗”。他不免有些失望。

    车灯的距离越来越近,引擎声也越来越大。

    他终于看清楚了,是一辆红色的“法拉利”!他的心一跳,三步并两地冲到马路中心。车灯晃得他几乎睁不开眼睛。他连忙戴上墨镜,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红色“法拉利”换了近光灯,速度也开始降了下来。

    他毫不犹豫地把手枪掏了出来,双手握着,枪口对准“法拉利”的驾驶室。

    “法拉利”越来越近了,在离他不到十米远的地方,“法拉利”戛然而止。停了一会儿,车窗缓缓地摇下,探出一张红扑扑的面孔,一缕卷曲的头发也被带了出来,油光光的,衬得面孔倒有几分捎色。这的确是“卷毛狗”。“卷毛狗”摘下墨镜,笑盈盈地看着他。

    “兄弟,啥事不好商量呢?我这包里有个五六千……要是不够,兄弟尽管开口。”听得出来,“卷毛狗”的声音有些发颤。

    他一言不发,向前走了几步。

    “兄弟说话呀!我这里还有几张卡,密码我全告诉你,前面就有取款机,随便你取多少……”“卷毛狗”的声音变得好像屠宰场里的羊在叫。

    他把枪口对准了“卷毛狗”的面孔。

    “兄弟,都在道上混,都不容易,抬抬手……还想要什么?要车?要人也行,只要把命留下……”

    砰的一声,枪声响了。

    “卷毛狗”的面孔闪电般地缩了回去。

    他马上又把枪口对准驾驶室。

    “法拉利”的引擎轰然作响,随后车身抖了抖,对准他猛然冲了过来。

    砰!枪声又响了。

    “法拉利”的头向路边一歪,横着撞向路过的一棵大树,停了下来。

    求金牌、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求评论、求红包、求礼物,各种求,有什么要什么,都砸过来吧!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