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卷 我的狂人日记(连载之五十九)
“狂人”日记(连载之五十九):她代表谁?
最近在网上看到,有名已经加入美国国籍的中国国家电视台主持人,居然当选了“全国两会”代表,人五人六的坐在人民大会堂参加全国两会。这真让国人感到非常纳闷和不可理解!
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美国”人,堂而皇之坐在“全国两会”席位上参政议政。她代表谁?她又能代表谁?
世道真是变了,有些国人在成名后还嫌不满足,“名气”这杯高浓度烈酒下肚后,神智迷糊了,让他们忘记了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他们认为自己“牌子”很大,在中国已经盛不下他们了,所以需要走向世界。当他们看到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人不如黄头发、蓝眼睛、白皮肤的人们那样“神奇”和“体面”时,心里感到非常懊恼,埋怨自己的祖宗为什么不长出和洋人相同的摸样。于是,他们要与命运搏斗了,那就是想尽办法改变祖籍了。这些人虽然改变了祖籍,但他们在洋人的国家还是“水土不服”,在洋人看来,这些中国的名人半文也不值,所以他们在国外一天也混不下去,于是又悻悻的跑回来在他们认为不“体面”的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人群中混了。怎么称呼他们呢,他们是华裔美国人还是美裔华人?看来,中国的56个民族需要扩容了!
对这些把自己祖籍当废纸那样丢掉的人,有人说那叫“能耐”,反正种地的农民和开机床的工人很少有这样的“能耐”;也有人说那叫“需要”,人家在中国出名了,听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中国人叫好声有点腻了,要到另一个国家渴望在洋人面前“体面、风光”不可以吗?还有人讲那叫“曲线爱国者”,人家虽然洋装穿在身,但心还是中国心。这不,虽然兜里揣着“山姆”发的美国人国籍,人不还在中国“为人民服务”吗?我脑子有点乱,对这些评说咱搞不清是非。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美国人能否当中国“两会”代表?国家有这样的法律条文限制吗?我翻遍了中国法律词典,没发现这样的解释。这就难怪了,一个美国人公然坐在“两会”席位上谈论国事了。我脑子又乱了:中国“两会”代表是经过什么程序选出来的,对代表的资格有要求吗?中国人选美国人当“两会”代表是否合情理?要美国人当“两会”代表是否需要美国政府批准?这些问题让咱脑子不太灵光的人实在想不通!
我记的在电视上看过这样的节目:台湾选立法委员,有一名台湾人涉嫌持有美国国籍,因此就不能当选了。我脑子又犯迷糊了:台湾和美国是什么关系?但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人家还要“省格”,中国是主权国家,难道不需要“国格”了吗?谁在需要美国人“干涉”中国内政?按常理讲,美国人首先要为美国国家利益服务,不知持有美国国籍的那个中国电视主持人当“两会”代表也是为了美国人的利益。
“全国两会”是非常庄严的会议,他寄托着国人对未来的希望。我不知道为什么要一名美国人在那里说三道四,她代表谁?中国人谁有需要美国人去代表?
我们不需要庄严的“全国两会”和神圣的代表资格里掺进沙子!
特别说明:
国籍,不是儿戏!
记得2009年,网民对电影《建国大业》中大量使用外籍华人演员提出强烈质疑,某美籍华人女演员回应说,国籍不过是个符号。近日,又有人对已加入外国国籍的两会代表资格提出质疑,有人回答说,是否具有外国国籍无所谓,只要人在国内发展可以了。
这些说法很有蛊惑性,有误导之嫌。因此有必要对国籍的作用做一点介绍,以正视听。
国籍,决非儿戏,也不是一个空头符号,而是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实际意义。具有某一国家的国籍,意味着就是哪一个国家的公民,既享受该国公民的权利,又承担着该国公民的义务。如果不是该国公民,当然也就不能享受该国公民的权利,也不承担该国公民的义务。而不同的国家,对公民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各个国家,在要求本国公民效忠于国家这一点上则是相同的,而且是毫不含糊的。例如加入美国国籍的人,就要宣誓无条件的忠于美利坚合众国。:“我在这里郑重宣誓:完全放弃我对以前所属的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我将支持及护卫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内和国外一切敌人。我将真诚地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要求时,我会为美国做非战争性之军事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在政府官员指挥下为国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愿宣誓:绝无任何心智阻碍,借口或保留。请上帝帮我。”既然你已经宣誓忠于别的国家了,如果你的国籍国和祖国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你站在哪一边呢?只能站在国籍国一边,否则就违背了你自己的誓言。
那么是不是可以脚踩两只船呢?世界上确实有一不少国家承认双重国籍,但是中国人不行。中国的《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不能具有双重国籍,你要入籍别的国家,那么就自动失去了中国国籍。其实在国际上,承认双重国籍也是有条件的。第三国对双重国籍的人,当然是按本国的利益需要来对待。如果你的双重国籍中有一个是敌对国家,那么第三国完全可以把你当敌人来对待。双重国籍的人如果在其中一国生活,就必须承担该国公民的义务,例如服兵役,而不能以双重国籍逃避。
那么中国人加入外国国籍后,是不是可以仍然爱中国呢?当然可以。任何外国人都可以爱中国,我们也欢迎外国友人热爱中国。事实上,从来就有很多热爱中国的国际友人,也有很多热爱中国的外国人加入了中国国籍,而且不惜放弃本国国籍。这些人对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不仅不计报酬,不计个人得失,甚至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不应当忘记他们。然而也有另一种外国人,他们对中国是另一种爱,就是老鼠爱大米式的爱,是想一口一口吃掉你的爱。他们爱的,是中国的资源,钞票,女人,而且往往垂涎三尺或三尺以上。对于这样的爱,我们当然是坚决反对的。
中国人加入外国籍之后,当然也可以爱中国,但是这种爱,性质已经不同了,是外国人对中国之爱,或外籍华人对中国之爱。爱中国是可以的,但是要享受中国公民的权利,就不可以了。外籍人士,受其国籍国保护,一旦有事,他会求助于国籍国的大使馆。所以与外籍人士的关系,涉及外交,而外交无小事。我国曾判处一个犯有贩毒罪的英籍华人死刑,英国政府不是出面交涉了吗?确实有些人加入外国籍后,仍然爱着祖国。但是也确实有些人是为了背叛和反对社祖国而加入外国籍的。这就不能不加以警惕。对于涉及主权和国家利益的问题,决不能含糊,决不能当作儿戏。
有些人,愿意加入外国国籍,那也是人家的自由,人各有志,不可勉强。但是你向别的国家宣誓效忠做了外国人之后,爱干嘛干嘛,与中国就没什么关系了,就不要再肉麻麻的说什么爱国为好。你放着好好的中国人不做,非要去做外国人,反过头来还要说自己爱国,这种爱法,只怕多半是老鼠爱大米式的爱。
权利和义务总是相对应的。加入外国籍,就不再承担中国公民对国家的义务,例如计划生育,却还要享受中国公民的权利,想钻空子,这不是拿国籍当儿戏吗?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凡是加入外国籍的中人,就自动失去了中国国籍。有人要钻国籍法的空子,说只有在国外生活才失去中国国籍。那么中国的选举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里还有什么空子好钻?连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没有的人,怎么能当两会代表?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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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真是变了,有些国人在成名后还嫌不满足,“名气”这杯高浓度烈酒下肚后,神智迷糊了,让他们忘记了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他们认为自己“牌子”很大,在中国已经盛不下他们了,所以需要走向世界。当他们看到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人不如黄头发、蓝眼睛、白皮肤的人们那样“神奇”和“体面”时,心里感到非常懊恼,埋怨自己的祖宗为什么不长出和洋人相同的摸样。于是,他们要与命运搏斗了,那就是想尽办法改变祖籍了。这些人虽然改变了祖籍,但他们在洋人的国家还是“水土不服”,在洋人看来,这些中国的名人半文也不值,所以他们在国外一天也混不下去,于是又悻悻的跑回来在他们认为不“体面”的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人群中混了。怎么称呼他们呢,他们是华裔美国人还是美裔华人?看来,中国的56个民族需要扩容了!
对这些把自己祖籍当废纸那样丢掉的人,有人说那叫“能耐”,反正种地的农民和开机床的工人很少有这样的“能耐”;也有人说那叫“需要”,人家在中国出名了,听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中国人叫好声有点腻了,要到另一个国家渴望在洋人面前“体面、风光”不可以吗?还有人讲那叫“曲线爱国者”,人家虽然洋装穿在身,但心还是中国心。这不,虽然兜里揣着“山姆”发的美国人国籍,人不还在中国“为人民服务”吗?我脑子有点乱,对这些评说咱搞不清是非。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美国人能否当中国“两会”代表?国家有这样的法律条文限制吗?我翻遍了中国法律词典,没发现这样的解释。这就难怪了,一个美国人公然坐在“两会”席位上谈论国事了。我脑子又乱了:中国“两会”代表是经过什么程序选出来的,对代表的资格有要求吗?中国人选美国人当“两会”代表是否合情理?要美国人当“两会”代表是否需要美国政府批准?这些问题让咱脑子不太灵光的人实在想不通!
我记的在电视上看过这样的节目:台湾选立法委员,有一名台湾人涉嫌持有美国国籍,因此就不能当选了。我脑子又犯迷糊了:台湾和美国是什么关系?但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人家还要“省格”,中国是主权国家,难道不需要“国格”了吗?谁在需要美国人“干涉”中国内政?按常理讲,美国人首先要为美国国家利益服务,不知持有美国国籍的那个中国电视主持人当“两会”代表也是为了美国人的利益。
“全国两会”是非常庄严的会议,他寄托着国人对未来的希望。我不知道为什么要一名美国人在那里说三道四,她代表谁?中国人谁有需要美国人去代表?
我们不需要庄严的“全国两会”和神圣的代表资格里掺进沙子!
特别说明:
国籍,不是儿戏!
记得2009年,网民对电影《建国大业》中大量使用外籍华人演员提出强烈质疑,某美籍华人女演员回应说,国籍不过是个符号。近日,又有人对已加入外国国籍的两会代表资格提出质疑,有人回答说,是否具有外国国籍无所谓,只要人在国内发展可以了。
这些说法很有蛊惑性,有误导之嫌。因此有必要对国籍的作用做一点介绍,以正视听。
国籍,决非儿戏,也不是一个空头符号,而是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实际意义。具有某一国家的国籍,意味着就是哪一个国家的公民,既享受该国公民的权利,又承担着该国公民的义务。如果不是该国公民,当然也就不能享受该国公民的权利,也不承担该国公民的义务。而不同的国家,对公民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各个国家,在要求本国公民效忠于国家这一点上则是相同的,而且是毫不含糊的。例如加入美国国籍的人,就要宣誓无条件的忠于美利坚合众国。:“我在这里郑重宣誓:完全放弃我对以前所属的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我将支持及护卫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内和国外一切敌人。我将真诚地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要求时,我会为美国做非战争性之军事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在政府官员指挥下为国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愿宣誓:绝无任何心智阻碍,借口或保留。请上帝帮我。”既然你已经宣誓忠于别的国家了,如果你的国籍国和祖国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你站在哪一边呢?只能站在国籍国一边,否则就违背了你自己的誓言。
那么是不是可以脚踩两只船呢?世界上确实有一不少国家承认双重国籍,但是中国人不行。中国的《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不能具有双重国籍,你要入籍别的国家,那么就自动失去了中国国籍。其实在国际上,承认双重国籍也是有条件的。第三国对双重国籍的人,当然是按本国的利益需要来对待。如果你的双重国籍中有一个是敌对国家,那么第三国完全可以把你当敌人来对待。双重国籍的人如果在其中一国生活,就必须承担该国公民的义务,例如服兵役,而不能以双重国籍逃避。
那么中国人加入外国国籍后,是不是可以仍然爱中国呢?当然可以。任何外国人都可以爱中国,我们也欢迎外国友人热爱中国。事实上,从来就有很多热爱中国的国际友人,也有很多热爱中国的外国人加入了中国国籍,而且不惜放弃本国国籍。这些人对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不仅不计报酬,不计个人得失,甚至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不应当忘记他们。然而也有另一种外国人,他们对中国是另一种爱,就是老鼠爱大米式的爱,是想一口一口吃掉你的爱。他们爱的,是中国的资源,钞票,女人,而且往往垂涎三尺或三尺以上。对于这样的爱,我们当然是坚决反对的。
中国人加入外国籍之后,当然也可以爱中国,但是这种爱,性质已经不同了,是外国人对中国之爱,或外籍华人对中国之爱。爱中国是可以的,但是要享受中国公民的权利,就不可以了。外籍人士,受其国籍国保护,一旦有事,他会求助于国籍国的大使馆。所以与外籍人士的关系,涉及外交,而外交无小事。我国曾判处一个犯有贩毒罪的英籍华人死刑,英国政府不是出面交涉了吗?确实有些人加入外国籍后,仍然爱着祖国。但是也确实有些人是为了背叛和反对社祖国而加入外国籍的。这就不能不加以警惕。对于涉及主权和国家利益的问题,决不能含糊,决不能当作儿戏。
有些人,愿意加入外国国籍,那也是人家的自由,人各有志,不可勉强。但是你向别的国家宣誓效忠做了外国人之后,爱干嘛干嘛,与中国就没什么关系了,就不要再肉麻麻的说什么爱国为好。你放着好好的中国人不做,非要去做外国人,反过头来还要说自己爱国,这种爱法,只怕多半是老鼠爱大米式的爱。
权利和义务总是相对应的。加入外国籍,就不再承担中国公民对国家的义务,例如计划生育,却还要享受中国公民的权利,想钻空子,这不是拿国籍当儿戏吗?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凡是加入外国籍的中人,就自动失去了中国国籍。有人要钻国籍法的空子,说只有在国外生活才失去中国国籍。那么中国的选举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里还有什么空子好钻?连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没有的人,怎么能当两会代表?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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