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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的雪月风花 14二 陆小凤传奇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这是三爷第一次震动,凝望着巅峰之地两大绝世剑客的生死之战,他竟失去了对眼睛的控制,无法移开、无法闭上、却…心甘情愿。

    夜沉如水、水静若夜,圆月高悬、月色清凉,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同立云端,都是白衣长剑,一个仿若天边高云、纤尘不染,一个却似远山冰雪、孤傲绝立。他们是敌人,却是最相惜的敌人;他们是对手,且是最相敬的对手。

    此生,有一知己是为大幸。

    琉璃瓦上,碧玉辉煌,白衣剑客举起手中的剑,寒眸中冰色的光熠熠流动,“此剑乃天下利器,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

    对面的人,亦静静地扬起了手中的剑,凝视着自己的对手,缓缓地道:“此剑乃海外寒剑精英,吹毛断发,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

    此时的圆月仿佛来到了两人的身前,像一座橙白色的楼台,却散发着凛冽的寒气。然而人们已经弄不清到底是月色的冷还是那两人所蕴发的至高剑意了。

    只见叶孤城运剑于手,手静剑静,周身的空间却真的陷入了真空,只余苍炎般的剑气,夺去了天地间所有的光芒。

    然而,浩荡黑宇,还有一剑。

    那人乌鞘在手,凛冽战意,银寒剑气划破凝滞的空间。冷面寒眸注视着他此生的对手,无法遏制的灼热充斥心间,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而此时他已找到可以酣畅一战的剑客。

    世间的一切都已消失在这个天地,剩下的唯有两把发出清亮龙吟的剑。生死如荣、悲欢离合皆湮灭,存于你我眼中的,除了高昂的剑意,还能有什么!

    身负长刀的男人,沉静的墨瞳中,仿佛有什么在拼命地碰撞。

    意至诚,气至真,式万千变化只为一招,方成道。

    黑夜的外衣在逐渐地褪去,白昼的曙光开始自天幕中溢出,绝世的剑客、划破空间的剑气终是相遇,刹那之间,停滞的时空碎裂了…

    风清凉地拂过,苍白的月重新洒下光点,黎明还是暗夜都已经没有了价值。

    此刻躺在琉璃瓦上的白衣剑客已经成为了天地间的唯一。平静的容颜、闭上的双眸、嘴角那一丝微细的笑,在长剑的守护下必成永恒。

    白云城主叶孤城,凛然高洁,一身白衣、一柄长剑,称为剑仙。

    一剑西来、天外飞仙,我此生的对手,怕是再也看不到如此至诚的剑了,从此琼楼玉宇我将一人独立。西门吹雪独自站立了片刻,才走上前去抱起死去的人、握住那人的剑,飘然而去。

    剩下的唯有未从震撼中脱离的武林豪杰和大内守卫,就连风流不羁最是洒脱的陆小凤都望着友人离去的方向,深深一叹。

    不过,几息之间也敛目收神恢复了过来,待他回头时便看到那日的黑衣男人,依旧是身负黑刀、静眸无情的样子。突然,他又皱了皱眉,不对,许三的气势不对,他周身的空间不再滞重,竟与外界开始了同化,这人…怕是进境了。

    回想起昨夜的惊世一战,陆小凤的心颇有些凝重,他竟只是观战便领悟了那两人的剑道了吗,当真是骇人的男人,怪不得花满楼对他颇为忌惮。

    此时朝阳的清辉已然洒向人间,清除了黑夜的寂冷,给呆立的人们一丝温暖,开始走出那片剑影寒光中。

    三爷也自沉思中醒悟过来,墨瞳深处的一线极是炽烈的光芒重新归入平静,凝眸看向远方,心在这一刻仿若止水,追逐25年,他终是找到了自己的道。

    无论何时、何地、何人,无论手中是否能拥有什么,他的脚步不会停下、他的眼睛始终看向前方,他的心永远知道他的名字。

    三千繁华、万重悲苦,虚幻真实,走一遭又何妨。

    男人长身肃立,望向远处的眸光坚定沉静。良久后他才收回视线,转身离去,这时人已寥寥无几,却不包括某个好奇心非常旺盛的小凤凰。

    敏锐地察觉到三爷从入定中醒了过来,蓝衣倏然一飘瞬间便至那人的身前,陆小凤嘴角上扬,轻松玩味:“又见面了,黑刀兄。”

    看着那人无甚表情的面容,他丝毫不受影响,仍旧挂着笑容,仿佛生来如此。突然他举起胳膊伸了个懒腰、一块打了个大大的哈切,当得是懒散至极,然而陆小凤做来却颇有一番独特的气质。

    “站了一夜,倒是饿了。”他笑着邀请男人,“黑刀兄一起和我欢饮一顿如何,那春风得意楼可甚是勾人的馋虫。”

    “好。”

    陆小凤洒然一笑,两人相偕而去,直奔饱腹之所。

    春风得意楼,京城第一饭庄,不说食材之广、之稀,就论它的味道便无人能拒;其拥有的好酒更是数不胜数,甚至引得武林奇人数次夜间光顾,不过从未有人成功过,可见它的魅力之大。

    现在陆小凤就带着三爷来到了这么一所销魂蚀魄的地方,老爷子的爱好是什么,喝酒、吃肉、泡美人,如此之地已占了两项,怎能不让他心神向往,虽然还是顶着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掌柜的,来十坛女儿红、十斤猪头肉。”

    张老头听着声音正感耳熟,定眼一看就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顿时脸笑得跟朵花似的,“陆小凤,就知道是你,怎么昨夜的大战还不够你消化,就又上我这儿来了?”

    “肚子饿了,当然要来饭庄,难不成我要去那紫禁之巅再站上一夜才可,老板你也太不够朋友了。”

    张老头听着这玩笑之语,爽朗的笑声破开而出,“陆小凤能来求之不得,我的小小楼阁能够吸引住你,可是一大好事。”

    “老板爽快,那就上菜吧,我这肚皮可不等人。”

    “好嘞。”

    待张老头离去了,陆小凤悠然落座,戏谑地看着静默不语的三爷,调笑道:“黑刀兄的嘴必是十分尊贵,前后两次相见才不过数语,不憋得慌吗。”

    有肉吃、有酒喝的老头子心情不错,只是看了那兴致高昂的小凤凰一眼便道:“你总是说话,不累得慌吗?”

    闻言,陆小凤当真是有些吃惊,这可不像是个呆板冷硬之人所说的话,凤眼光芒闪动,原是他看走了眼。

    “能说能笑、能跑能跳,这才有趣,让我像一个雕塑似的静静呆着,简直是要了我的命,到时就不是陆小凤了。”

    瞥及男人注视的黑眸,嘴角的笑容悄悄地增大,他神秘地低语道:“该叫陆小雕了。”说完洒然一笑。

    不过看到三爷毫无波动的眼眸后,他无趣地摸了摸鼻子。正巧这时酒饭已上,陆小凤豪放地提起一坛,向对面的人一抬手就仰头灌了起来。

    而三爷是一手拿着酒坛,一手抓着猪头肉,凶残地吃喝起来,全然不管周围之人的惊诧之色。

    正灌地开心的陆小凤着实是没料到男人吃喝起来竟是如此…畜生?呼吸之间,他却又笑了起来,有趣,当真有趣,然后便是举高坛子豪饮了起来。

    一时之间这座方桌是陷入到了异度空间,是吃的吃、喝的喝、还有一个吃喝同顾。就在如此欢快之时,外面却传来了骚动声,人声此起彼伏,好似见到了什么绝世珍宝一样。

    陆小凤恰好抬起了头,这一见竟是怔住了,世间真有这般人物,无需言语,只是波光流转之间便绝世风华,他从未见过如此人物,从未。

    中午的阳光炽烈耀眼,然而照到那人身上却陡然失了颜色。一袭长发、一身红衣、英眉凤眼,一股风流清华自然流转于走动之间。有诗说美人如花隔云端,而他却下了凡尘,染上了红尘的万千风华,端的是人间绝色。

    就在陆小凤迷失的几息,他的酒全都进了衣衫,终是被身体的凉意惊醒,他无端端地打个冷颤,真是好厉害的人物。还没等他弄好衣服,就发现眼下多了一双鞋,一双好看极了的鞋。慢慢地抬高视线,他竟发现这身衣服熟悉的紧,好像刚看过,然后陆小凤就看到了,那张美丽的脸孔。

    当传奇无限的小凤凰变成老凤凰时,回忆起现下的一幕仍觉得是此生最为爽快的事,最好的刀客、最美的男人、最诱人的酒食,还有比这更让人开怀的吗,哈哈。

    “许三,莫不是忘了我们的约定。”翩然落座的男人,红衣竟泛起了一道道流光,清朗的嗓音更像那与九天共舞的百鸟之王。

    此时的陆小凤是彻底清醒过来了,好奇之心也全然复苏,他颇有意味地注视着两人,看来今天有好戏看了。

    “时机不到。”

    凤宇依旧注视着男人,尽管他的吃向非常上不得台面,凤眼却还是光彩斐然、宛如一颗耀眼的宝石。

    “何时是时机?”

    “不知。”

    霎时,周围好奇之人俱是一抖,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自脚底直窜心间、脑门,好像全身浸没在水中,呼吸越发艰难,身体越发痛苦,然而他们竟觉得平静,不,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动?!

    陆小凤眼神凌厉之极,身形宛如闪电,眨眼之间已在百米开外。他神情极是严肃地望着那红衣之人,当真是太过恐怖的功夫,刚才他竟萌生了死志,若不是黑刀兄刀气乍泄,他便成陆死鸡了。

    “凤宇,够了。”三爷咽下最后一口酒,淡声道。

    话落,楼阁陡地一松,好像被从什么地方放了出来,堂上诸人也恢复了正常,却都面无人色,互相看了看后,俱都身形闪动。片刻后,大厅除了红衣凤宇、黑刀三爷和刚飘回来的陆小凤竟毫无一人。

    “这是你的责任。”

    闻言,三爷的静眸沉了些,不就是把你睡了吗,你情我愿的事竟然动用到责任。

    “再过一个月是我的生辰,我们的婚事也在那天办了吧。”

    “噗。”陆小凤非常失态地将嘴里的酒给喷了出来,而且眼睛瞪得贼大,嘴角还直抽。这是神马情况啊!

    “不可能。”

    此刻,风停了、从酒瓶上滴落的酒珠也停了,大堂之上只能闻及三人的呼吸声,其中一重两轻。

    “你什么意思。”凤宇冷冷地看着男人,若是他说不出个满意的答案来,他必杀他。

    “一年之后,我会亲自提亲。”三爷淡淡地说。

    一阵沉默后,凤宇终是起身离开了,空气中只传来一句“最好如此。”

    然后陆小凤便塞着满肠子的好奇,苦大仇深地和三爷继续喝起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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