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第十九章 败走
年轻人,最忌莽撞!我爹总喜欢这样说。我从来都不以为然,他自己啰嗦,还想让别人跟他一起啰嗦。而这次,他说对了。
我刚踏上楼,两名恶棍便挥舞着家伙朝我打了过来,我拔剑,挡刀,闪身,抬腿,一脚踢翻了那个瞪眼的汉子。遂大步一跃,闪过另一人,冲进了明珠退回的房间。
房间是空的。窗子也是关的。我伸手掀开床单,想看她有没有躲在床下,床下也没人。难道有暗道?我也顾不上去想明珠为何躲着我了,连砍带踢的在房间找了起来。
剑光一闪,墙上那副仕女图瞬间变成纸片;嘭,哗啦!放满酒菜的桌子碎成了十几瓣;屏风看它们碎得爽快,便也跟着,借着我的脚力斜飞到楼下。
这时,两名汉子也已反应过来,拿着兵器从背后直接朝我脑袋招呼过来,我听见风声,心知厉害,赶忙低头,就势一滚,躲开了二人的偷袭。
紧接着,二人一左一右,两面朝我包抄,我刚才踢的瞪眼汉子,他挨了一脚,定有伤,于是我又用剑砍他,准备趁他招架之际再给他一脚。
但我失算了。我只知道他们是小角色,忘了自己也是小角色,武功并不比他们强……失算的后果是我自己反被眯眼汉子踢了。
他这一脚很猛,正踢在我后背上,踢得我气血翻腾,眼前发黑,人也扑倒在地。额头似乎还撞到了地面。
我心知坏了,这下他们一起砸将过来我还焉有命在?于是忙硬提起一股气力就地一滚,运气好的话,便能躲开这致命一击,运气不好,十八年后又一条好汉。
岂料在下运气实在太好了,不然,也不会有机会讲这个故事给诸位听。刚才慌乱中,眯眼汉子那一脚恰巧是从里往外踢的,正好将我从屋里踢到了走廊。我这一滚,身子马上碰到了栏杆,我手抓栏杆站起来,纵身跳到了楼下。
脚触地时,我为了卸掉冲击力,又就势一滚,这次滚到了姑娘们的脚上。她们全是穿的绣花鞋,不像靴子那般有鞋绳绑,结果好几个姑娘都被我把鞋挤掉了。
这下可算捅了马蜂窝,耳边顿时响起南腔北调的各种叫骂声。“里个龟儿子!里打过架还要抢老子海子哟!”“这挤吧矬玩意儿,大姐这鞋碍你妈笔的事了!”“……”
但他们这一骂,反倒提醒我了,三十六计走为上,李某去也。
而我刚转身,突想起重欢还躺在地上,可不能弃他不顾,于是我又回过头,准备背着他跑。他却不见了,他也不见了。
地上只剩一滩血迹。
这时,楼上两个汉子也从屋内追出来了,他们似乎并不擅长跳跃,而是从楼梯追的。走楼梯,和跳楼比起来,慢多了。所以他们追到楼下时,我已发现重欢不在并且又跑到了街上。
街上人纷纷扭头看我,我举起剑大声叫嚷,让他们闪开,不想死就闪开。他们却并不惊慌,仍是似情非愿地一点点挪动。我逼近一下,他们挪动一分,仿佛痴蝇一般。
我急了,只好故技重施,挥剑削掉了一人的帽子,效果很显著,行人立刻炸开了锅。“哎呀!快跑啊,杀人啦!”
但他们仍是不肯跑远,站在目所能及的地方看热闹。真蝇性。但这并不碍我逃跑的事了,我迈开双腿,狂奔起来。
跑了没多久,前面便有几个身穿勇服的士兵前来堵截,我最讨厌官兵,便也不和他们打招呼,借着奔跑时的惯性直接一脚一个甚至两三个,把他们踹翻在地。
没准这些官兵一辈子都没受过这么重的伤。
说句题外话,在下这个时代的官兵,精锐的都在守边疆和京城,地方这里的其实只是衙役,甚至还是兼职衙役,平时在家种地或做卖菜,要抓人、要打仗时才会穿上勇服出来执勤。夸张点,连小偷都不如,何况李某这类瞪眼玩命的好汉。
随着那伙兼职衙役的哀叫声越来越远,我知道我也快跑出城了。有些口渴,定下心左右一看,正好有个卖秋黄瓜的,便从兜里掏出了一文铜钱扔给他,拿起一根很卷的秋黄瓜啃起来。卖黄瓜的吓坏了,问我一根够不够?不够这还有。
我点点头,表示够了,然后又转身跑向城门。
而我跑到离城门半里远时才发现,城门已经锁住了。
并且两边站满了手持兵刃,雕龙刺凤的混混。
求回复,写文最大的动力,其实是回复。
我刚踏上楼,两名恶棍便挥舞着家伙朝我打了过来,我拔剑,挡刀,闪身,抬腿,一脚踢翻了那个瞪眼的汉子。遂大步一跃,闪过另一人,冲进了明珠退回的房间。
房间是空的。窗子也是关的。我伸手掀开床单,想看她有没有躲在床下,床下也没人。难道有暗道?我也顾不上去想明珠为何躲着我了,连砍带踢的在房间找了起来。
剑光一闪,墙上那副仕女图瞬间变成纸片;嘭,哗啦!放满酒菜的桌子碎成了十几瓣;屏风看它们碎得爽快,便也跟着,借着我的脚力斜飞到楼下。
这时,两名汉子也已反应过来,拿着兵器从背后直接朝我脑袋招呼过来,我听见风声,心知厉害,赶忙低头,就势一滚,躲开了二人的偷袭。
紧接着,二人一左一右,两面朝我包抄,我刚才踢的瞪眼汉子,他挨了一脚,定有伤,于是我又用剑砍他,准备趁他招架之际再给他一脚。
但我失算了。我只知道他们是小角色,忘了自己也是小角色,武功并不比他们强……失算的后果是我自己反被眯眼汉子踢了。
他这一脚很猛,正踢在我后背上,踢得我气血翻腾,眼前发黑,人也扑倒在地。额头似乎还撞到了地面。
我心知坏了,这下他们一起砸将过来我还焉有命在?于是忙硬提起一股气力就地一滚,运气好的话,便能躲开这致命一击,运气不好,十八年后又一条好汉。
岂料在下运气实在太好了,不然,也不会有机会讲这个故事给诸位听。刚才慌乱中,眯眼汉子那一脚恰巧是从里往外踢的,正好将我从屋里踢到了走廊。我这一滚,身子马上碰到了栏杆,我手抓栏杆站起来,纵身跳到了楼下。
脚触地时,我为了卸掉冲击力,又就势一滚,这次滚到了姑娘们的脚上。她们全是穿的绣花鞋,不像靴子那般有鞋绳绑,结果好几个姑娘都被我把鞋挤掉了。
这下可算捅了马蜂窝,耳边顿时响起南腔北调的各种叫骂声。“里个龟儿子!里打过架还要抢老子海子哟!”“这挤吧矬玩意儿,大姐这鞋碍你妈笔的事了!”“……”
但他们这一骂,反倒提醒我了,三十六计走为上,李某去也。
而我刚转身,突想起重欢还躺在地上,可不能弃他不顾,于是我又回过头,准备背着他跑。他却不见了,他也不见了。
地上只剩一滩血迹。
这时,楼上两个汉子也从屋内追出来了,他们似乎并不擅长跳跃,而是从楼梯追的。走楼梯,和跳楼比起来,慢多了。所以他们追到楼下时,我已发现重欢不在并且又跑到了街上。
街上人纷纷扭头看我,我举起剑大声叫嚷,让他们闪开,不想死就闪开。他们却并不惊慌,仍是似情非愿地一点点挪动。我逼近一下,他们挪动一分,仿佛痴蝇一般。
我急了,只好故技重施,挥剑削掉了一人的帽子,效果很显著,行人立刻炸开了锅。“哎呀!快跑啊,杀人啦!”
但他们仍是不肯跑远,站在目所能及的地方看热闹。真蝇性。但这并不碍我逃跑的事了,我迈开双腿,狂奔起来。
跑了没多久,前面便有几个身穿勇服的士兵前来堵截,我最讨厌官兵,便也不和他们打招呼,借着奔跑时的惯性直接一脚一个甚至两三个,把他们踹翻在地。
没准这些官兵一辈子都没受过这么重的伤。
说句题外话,在下这个时代的官兵,精锐的都在守边疆和京城,地方这里的其实只是衙役,甚至还是兼职衙役,平时在家种地或做卖菜,要抓人、要打仗时才会穿上勇服出来执勤。夸张点,连小偷都不如,何况李某这类瞪眼玩命的好汉。
随着那伙兼职衙役的哀叫声越来越远,我知道我也快跑出城了。有些口渴,定下心左右一看,正好有个卖秋黄瓜的,便从兜里掏出了一文铜钱扔给他,拿起一根很卷的秋黄瓜啃起来。卖黄瓜的吓坏了,问我一根够不够?不够这还有。
我点点头,表示够了,然后又转身跑向城门。
而我跑到离城门半里远时才发现,城门已经锁住了。
并且两边站满了手持兵刃,雕龙刺凤的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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