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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6情——番外

    1964年,我赴美留学归来。

    刚回国,便收到了S大的邀请函,欲聘请我为他们文学院的教授。对S大闻名已久,欣然同意。

    1964年,一个叫何宏的学生因为在S市一个出名的上流会所闹事,不得已,我出面解决,那次,便认识了何雅。

    当时我只身闯进会所,看到了衣衫半解的何雅歪倒在一个男人怀里,冷艳妖娆的脸,眼睛却是纯净如同碧海蓝天,美得令人窒息。

    男人果然都是声色的动物。

    至此,一眼,便记住了。

    后来从和何宏的嘴里了解到,原来何雅竟是他的姐姐。为了给家里病弱的老父赚钱治病,何雅十三岁便到这个会所里做了舞女,而何宏之所以经常到会所里闹事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

    再后来,我又从一些人的嘴里了解到,何雅在那一层竟是有名的社交花,许多公子哥散尽家财,都只为了博得美人一笑。

    也不知道是私心还是欲念作祟,不由自主的,我便给了何宏许多的帮助,虽然这个想法从来就没有实实在在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是我也知道,我对何雅上心了。

    何宏是何雅最宝贝的弟弟,帮助了自己最宝贝的弟弟的老师,何雅自然是记挂着的。所以,顺理成章的,便和何雅渐渐地有了接触。

    爱上这个女人,真的用不了多长的时间。她是美艳的,妖娆的,妩媚的,复杂的;却又是清纯的,干净的,沁脾的,单纯的。

    她有着舞女的世俗,却又带着不俗的坚韧。她的美貌也许是是她最好的武器,但是她的才情,才真正的让你折服。

    因为看到了太多被何雅拒绝的公子哥,所以即使是真的喜欢到了极致,我还是没有说出来,依旧好好地扮演着我那一个弟弟的老师的角色,也因此,何雅视我为知己。

    我的家族很大,是当地有名的书香世家,家里的家教甚严。

    我在家中排行老三,前面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两人都是大学的教授,不过现在都不在本地。母亲对我的管教很严,见我和何雅有来往生了很大的气,后来与她解释了许久,她才安下心来。

    不过没想到的是,过后她却又派了人去与何雅“沟通”了一番,何雅当时哭着跑来找我,语不成声。

    “戎马,我知道你很好。我也知道我的身份高攀不上你,我何雅这些年来活得辛苦,从来无人理解,好不容易才遇上你一个能了解我心思的人,自然是百倍的珍惜。只是,你若真的在心里把我想成贪慕虚荣的舞女,我以后自然是不会再来找你了,只是请你当着我的面把话说清楚,我也好明白自己的斤两,以后不做他想!”

    看到她的泪水,我只觉得一阵窒息,等回过神来是,竟然已经将她抱住了,我知道,现在如果不把自己的心思说明白,以后便没有机会了。

    最后还能抱一抱她,就算是被拒绝,我也会欣然接受。

    “小雅,不是的,请你相信我,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不是朋友之间的喜欢,而是……男女之间的。”见她要挣扎,我急忙又收紧了手臂,“你先听我把话说完。”

    “小雅,我从来就没觉得你是个贪慕虚荣的女人,在我心里,你是最美的。我很害怕,如果将这件事情说了出来,会不会也像别的男人一样被你冷漠的拒绝,我很恐惧。”

    说着,我便把手放开,盯着她有些发愣的脸又说:“小雅,我喜欢你。如果你实在是没办法接受,也不要为难,我先走了。”

    刚转过身,便突然被拉住了,只见身后传来一阵喑哑却又颤抖的声音,微弱,却撼动了我的心。

    “戎马,其实……我是很欢喜的。”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

    何雅不愿意接受我的帮助,还是留在会所里做她的舞女,我们虽然也为这件事吵过许多架,但还是走了下去。

    一切都是我情不自禁。

    当时的新中国才刚起步,由于领导者的错误,文化大革命爆发了。

    我们这一家的知识分子,在当时本来就是个敏感的存在,父亲刚想要搬迁,却不知是谁告的密,我们家被划分成了右派分子。还好当时父亲和英吉利领事馆的大使是至交,通了关系,便打算立刻举家移民。

    我自是不肯,因为何雅。

    跑去和何雅说了许多次,想要叫她与我走,她怎么也不愿意。

    “我的父亲在这里受苦,我的弟弟在这里饱受折磨,我又怎么能独自一人跑去和你一起享乐?”

    我知道的,这些我都知道。

    你的家人在受苦难,但是没了你,我又何尝不在受苦?

    所以,在登船的那晚,趁父亲不注意,我便逃了出来。怎么样,我都要与她在一起的。别人都嘲笑我疯了,也是,当时我已经不是个个莽撞少年了,三十好几的人了,却做出了这种莽撞的举动,后来想想,真是冲动得可笑。

    只是,在何雅面前,我从来都是失了理智的。

    父亲是个会审时度势的人,不见了我,自然也不会留下来等,他们走了,留下了我一人,看着何雅,我知道,我是真的不后悔。

    只是我低估了文化大革命的影响。那天我坐在家中帮别人撰写一些孤本来赚取外快,红卫兵就突然闯了进来。

    批斗的过程也不用多说,本来还以为会被关上一辈子的,没想到一个月后却被放了出来。刚见了阳光,我便看到了何雅。

    她的脸色在阳光有些发白,远远地看着我,静默不语。旁边走来一个中年男人,将她的手牵起,两人相携而去。

    临走前,我看到她对我说:

    走吧,保重。

    那个男人我是认识的,是中央的一个领导高层,也是曾经对何雅一掷千金的男人之一。

    我想,我知道为什么我能出来了。

    真是没用啊欧阳戎马,竟让沦落到让自己心爱的女人来救你的地步。

    在这一方土地,已经没了我的容身之处,所以最后……

    还是离开了。

    去到英吉利,找到父亲和母亲,一家团聚。

    十年后,又回到中国,自己一人。

    父亲母亲已老,哥哥姐姐在英吉利已经成家立业,只有我还像一颗无依的水草,根,还飘荡在中国。

    回到中国后,我又做了几年的教授,便辞了职,偶尔收上一两个徒弟,娱人娱己。母亲总是为我那么大的年龄还没娶妻发愁,也是,将近五十了还没有娶妻,视为不孝。

    只是,我的心,真的就这样了,装不下别人。

    记得很清楚,1983的夏天,我到人民医院去做检查,从没想过的,竟然遇到了她——

    何雅。

    即便是四十的妇人,她依旧很是美丽。病痛没有消减她的魅力,贫穷没有抹去她的锐利,她变得更加饱满而迷人了。

    刚见面,我们都愣了许久,然后相视笑开了。

    像是多年未见的好友一般,我们谈了许久。自那以后,像是有了依托,我很精神,日日都到医院里去看望她,也听她说了只几年发生的事。

    当初男人带着她回了家,确切的说应该是回了一处房子,更通俗的说是何雅是被金屋藏娇了。在那里的生活并不如意,男人的暴虐,男人妻子的刁难,都让何雅烦不胜烦。

    后来,何雅为男人生了一个女儿,却被男人的妻子陷害,说是她与旁人偷生的野种。何雅被赶了出来,而何雅的女儿也因为生活的落差太大,恨上了何雅,独自外出闯荡了。

    “戎马,我这一生最对不起的便是我的女儿。那时我用自己的自由换了你的自由,一点也不后悔。只是看在我曾经帮助过你的份上,恳请你,一定要找到我的女儿,给她幸福。”

    彼时,何雅已经病入膏肓,只剩一口气了。她伸出了干瘦的手,颤颤巍巍的从枕下拿出了一张照片。

    “这就是晶晶,全名叫何晶,拜托了你了……”如同交代后事般,她又急喘了口气,干瘦的脸上绽出一个美丽的笑容来。

    “戎马,最后送我走的是你,真好……”

    就此,去了。

    我茫茫然的就像是丢失了魂魄,浑浑噩噩的不识日子。也不知是过了多久,有一天宋墨来找我,狠狠地把我骂了一顿,这才幡然醒悟过来。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何晶。

    就这样一个个城市的去过,打听过,找到何晶时,已经是七年之后的事情了。

    何晶和她的母亲一样,十分的漂亮。只是,唯一不同的一点,何晶的眼睛是浑浊的,事故的;我的何雅,是澄澈的,明透的。

    第一次见面,何晶正要去堕胎,孩子的父亲不知谁。我劝住她,告知了我的目的,终于让她把腹中的胎儿留了下来。

    “请你把他生下来,我来养育她。”

    “为什么我要听你的,就因为你是我母亲的旧情人?”

    “不是的。何晶,我希望你能明白,你的母亲已经失去了一个养育自己女儿的机会,请让我代她实现,如果是你的孩子,小雅必定会很开心。”

    何晶当时有些恍惚,似乎是在回忆,过了许久,她终是点头答应了。

    一年后,何晶生下了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儿。看着这个女孩儿,何晶的脸色有些复杂。

    “这是你要的孩子,以后就随你姓吧,千万……不要再姓何了。”

    不姓何了吗?

    因情所始,因情所终。

    最后,我给这个孩子取名叫欧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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