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3防盗章节
隔了几日,于辰他们又来了,这次却不是周志请客。
本来已经有服务员带他进KTV包厢,走在楼梯口的时候于辰停下步子,回过头看向我示意我带路,“去你包房!”
一进包房他就脱去外套,坐在沙发边抽烟,我习以为常,半蹲在地上为他端上茶水,其实我挺讨厌这个姿势,无端的让人矮上一截,可是有什么办法,这些客人都是上帝,他们要的就是高人一等的姿态,他不动声色的看着我,直到他清朗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里,“一会帮我倒酒!”
说完,他就继续保持原先抽烟的姿势,不再理会我。
我微笑点头,沉默着走开,话说上次周志出手还是挺大方的,一次小费就能算我一个月基本工资了。
这次我待在包厢里面,人来齐之后,开始应酬,与周志他们不同,从话语中能听出这些人只是同事,我适当的上前为他添“酒”,这个晚上他并没有喝醉。
时光匆匆,我就这样白天黑夜的过着,并不觉得艰难,说实话,上辈子,我早就已经习惯了每天半夜两三点入睡的生活,只是白天起来的晚而已。
拿破仑说过人一天睡四个小时就已经够了,其余都是在浪费时间,这话我并不赞同,不过我的状态却验证了这一说法的可行性,或许前两天不习惯,两天之后好多了,至少不会上课打瞌睡。
今天进教室的时候有些特殊,感觉到不少人看着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坐回座位上,拿书的时候不小心带出一张信封,并不是粉红色的,而是白色,是封情书。
我并不打算再玩这种恋爱游戏,若我没重生一定会答应,可是这会,我却是不想了,况且我没有时间,我的时间满满的被学习和打工占据,再也没有一丝闲暇。
几个同学偷瞄着我,同桌更是带着戏谑的笑意,我既不想伤害某人,也不想让她产生某种误会,只得将信翻开,将署名撕下,其余的撕碎,扔进了垃圾桶。
上课的时候开始认真听课,偶尔课间体育课与男生们打打篮球,踢踢足球,上了高三之后我学习任务加重,精品店的老板从新招了另一个同学做钟点工,这个同学还是我介绍的学弟,学弟为人挺沉默,工作却很认真,有时人多中午我不去学校,也会留在店里帮忙,老板给我钱我没再要。
周六,则被老师用做补课,收费并不贵,我交了钱,留下补课,每周很少再回去,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向爷爷拿钱,爷爷曾打来电话问过身上有钱没有,他倒是知道我在打工,只不过以为还是精品店那种。
某一天,当我看到小灵通上那条发错的短信时,我楞了一下。
在我们刚分手的那段日子,我曾经想过多次,等到某天我功成名要让她后悔放弃我,时而又会想着某天我们重逢,就连重逢我都仔细想过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他,甚至幻想着我们之间能一切重来。
从18岁到25岁,我最青春的日子都一直被用来想念这个女人,以至于后来我找女人都下意识地找与她相似的,她留给我的不过只有7天,却也是7年心伤。
等到我终于淡忘之后,才认真思索,或许我爱上的只是爱情这个东西,对于这个人我又有多爱呢?只是每次这样安慰自己之后恍惚之间,会想起她低头的那一刹那温柔,会想起她在送我离开时候的那句对不起,爱她比恨她多,最后只能提醒自己放弃。
如今她的出现让我措手不及,我看着这条消息,掩饰不住满脸的复杂,拇指在删除与回复之间摇摆不定。
若是她今生爱我,我会始终有个心结,你究竟是爱我本人,还是爱我的钱爱我的年轻英俊,若是你今生不爱我,那我又何苦再受伤一次?
有人说得不到的是最好的,若是我们在一起,会不会有一天我发现你不过如此?不若让你就保持着我记忆里最完美的姿态吧。
想了很久,我轻叹一口气,最终选择了删除,我爱你,只是我们缘分已尽。
第二天,我起床,将泡着的衣服洗尽,外面阳光大好,我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想了想,将被子抱出来晒好,到了中午,乘着了五分钟公交车,逛市中心。
这市中心其实也就跟后市上海比较好的镇中心差不多繁华,不过什么都有的卖,这还是我重生之后第一次有兴趣逛。
除了我又长高了不少,也是因为我实在看不上原本的衣服,我原本的衣服要么是旧的别人给的,要么十几块钱一件还能讨价划价半天的那种地摊货,这让再也没有穿过旧衣服的我有些别扭,更何况手里有钱,自然敢花了。
找了半天,都不和心意,而我有不喜逛街,最后去了一家裁缝店,跟老板娘讲了半天,描绘出我想要的款式,老板娘推荐了我几种布料,用手摸了摸,很不错,最后选择了一种黑色的料子,让老板娘记下三围,给了定金,三天后来拿。
我比较习惯手做的衣服,我发家之后,除了出门穿名牌,在家的时候很多衣服都是手工制作,当然不是什么名牌,而是因为我老婆学的服装设计,后来改了行,做了化妆品专柜,闲暇在家,她便喜欢给我做衣服,我觉得还不错。
逛着逛着,路过一间宾馆门口,却听见周志的咋呼声,我看了一眼,并不以为他们能记得我,自然无事人般转身想装没看见。
“嗳,那个谁,你过来!”哪知道偏偏被周志见到,他招手,对着我唤道。
我转身,非是我胆子小,而是这种人其实心眼比针尖还小,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得罪了他们就会被记住。
“你小子,我看着眼熟啊,”周志上下打量我,站在他身边穿着一袭黑色休闲装的于辰,一只手插在裤袋里,侧头盯着我,面上似笑非笑,眼里有些凌厉。
我沉默了一会,“我是烈豹酒吧的服务员!”
“哦~”周志恍然大悟状,“你怎么会在这?”
我扬了扬手上的吃食。“逛街!”
“谢谢,我正饿着呢!”周志一把抢过我手上的袋子,递给于辰,于辰瞥了我一眼,随手接过。
我面无表情。
怪不得这两人是朋友,都是一丘之貉啊,也太不客气了。
“今天咱还有些事,明天去找你玩啊!”周志怀里搂着个女人,对我摆了摆手,我目测了一下,去掉她脸上的厚厚妆容,看不出她是不是上次那个,身材倒是挺像。
我连再见都不想说,转身就走,当真你就输了。
中午随意吃了点,下午我一头钻进市区图书馆,看了一下午的书,脖子有些酸,瞥了眼时间,快到5点了,将书放回,看中的几本关于市场经济学,股票之内的书,我则买下了。
夜场工作没有时间点,不像别的工作规定了时间,比如我们6点开始上班,提前半个小时就要过来打扫卫生,晚上并非到点下班,而是等个人负责的包厢客人全都离开,才算下班,有的时候10点不到你的客人都离开了,你也可以下班,有的时候,有些人却玩个通宵,就算别人走光了,你也得等。
从我上班开始,很少遇见这样的客人,可这天就轮到我了,不过晚间的好处是,我可以不用时刻待在这,只要客人有需要叫我能立刻出现就行了,因此我没人的时候,坐在外面喝水睡觉,偶尔点歌小妹出来跟我抱怨两句客人难缠什么的。
店门并没有关,不过外间的灯都关闭了,只余下那个包间,乘着没人我怕明天上课会瞌睡,便在酒吧的卡座沙发上睡下,过了一会,却敏感的觉得有人在看我,我抬头,被坐在对面的身影吓了一跳,连重生都能有,那种东西的存在我还能绝对否认吗?
那人抬头看向我,我楞了,就着灯光才发现是于辰,于辰年纪大概是在二十四岁左右,身材高挑,穿着一身和贴的西装,头发不长不短,尖就留斜片刘海(吴尊那种),五官清秀,整个人如竹一般,给人感觉清清冷冷,偏偏他似笑非笑的时候,仿佛带着股讥笑嘲讽。
“你好!”我起身。
他点点头。
“请问,有什么需要吗?”我现在是个服务员,自然遵守本分。
他有些犹豫,最后冷声说道,“给我开间包房!”
我自然是做我的工作,并没有什么不乐意,左右看(kan)一间是看,看两间也是看,没什么区别。
“喝酒吗?”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又是在半夜,我问的比较随意。
他没答话,眉头轻蹙,似是有什么难题想不明白。
见他没有答话,我将机器打开,转身准备出去帮他倒酒做果盘。
“等等,上啤酒,你陪我喝!”他闷不吭声的看着某一处的彩灯,本来公司有规定员工不能喝酒,可这规章在这场合并不适用,多是被人作为避酒的借口。
我自然不会自作多情的以为他看上我了,只是心里猜测这人不是情场失意就是职场失意,左右与自己无关,五分钟后我抱了一箱啤酒回来。
我对点歌小妹打了声招呼,让她有事隔壁包房叫我,回到包厢,却见他已经独自开了一瓶,见到我出现,他伸手将一瓶推给我,几瓶酒在我们俩时不时聊天中渐渐消失。
跟他聊天其实挺累的,若不是我有着后十几年的阅历,说不得就会被不知不觉套出什么,一旦你问他点什么,他要么反问,要么左顾而言他,最后两人实在想不出还能说什么,同时保持沉默。
过了一会,隔壁点歌小妹过来叫我,他先我起身,套上外套,“昨天说过今天要来找你...”
我看着他,不会就是因为这么一句话,今天特地跑来了?而且说这句的该是周志吧?虽不解,我仍旧道谢,“谢谢。”
“我走了!其余算小费。”他从钱包里随意抽出一叠钱,放在桌上,转身离开。
等到他离开,我沉思了一下,猜想着他来这的目的,试探我?还是心情不好?总不会真是来看我的吧?这人真是太难懂了。
“唐谦,买单啊!”点歌小妹在外叫道。
本来已经有服务员带他进KTV包厢,走在楼梯口的时候于辰停下步子,回过头看向我示意我带路,“去你包房!”
一进包房他就脱去外套,坐在沙发边抽烟,我习以为常,半蹲在地上为他端上茶水,其实我挺讨厌这个姿势,无端的让人矮上一截,可是有什么办法,这些客人都是上帝,他们要的就是高人一等的姿态,他不动声色的看着我,直到他清朗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里,“一会帮我倒酒!”
说完,他就继续保持原先抽烟的姿势,不再理会我。
我微笑点头,沉默着走开,话说上次周志出手还是挺大方的,一次小费就能算我一个月基本工资了。
这次我待在包厢里面,人来齐之后,开始应酬,与周志他们不同,从话语中能听出这些人只是同事,我适当的上前为他添“酒”,这个晚上他并没有喝醉。
时光匆匆,我就这样白天黑夜的过着,并不觉得艰难,说实话,上辈子,我早就已经习惯了每天半夜两三点入睡的生活,只是白天起来的晚而已。
拿破仑说过人一天睡四个小时就已经够了,其余都是在浪费时间,这话我并不赞同,不过我的状态却验证了这一说法的可行性,或许前两天不习惯,两天之后好多了,至少不会上课打瞌睡。
今天进教室的时候有些特殊,感觉到不少人看着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坐回座位上,拿书的时候不小心带出一张信封,并不是粉红色的,而是白色,是封情书。
我并不打算再玩这种恋爱游戏,若我没重生一定会答应,可是这会,我却是不想了,况且我没有时间,我的时间满满的被学习和打工占据,再也没有一丝闲暇。
几个同学偷瞄着我,同桌更是带着戏谑的笑意,我既不想伤害某人,也不想让她产生某种误会,只得将信翻开,将署名撕下,其余的撕碎,扔进了垃圾桶。
上课的时候开始认真听课,偶尔课间体育课与男生们打打篮球,踢踢足球,上了高三之后我学习任务加重,精品店的老板从新招了另一个同学做钟点工,这个同学还是我介绍的学弟,学弟为人挺沉默,工作却很认真,有时人多中午我不去学校,也会留在店里帮忙,老板给我钱我没再要。
周六,则被老师用做补课,收费并不贵,我交了钱,留下补课,每周很少再回去,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向爷爷拿钱,爷爷曾打来电话问过身上有钱没有,他倒是知道我在打工,只不过以为还是精品店那种。
某一天,当我看到小灵通上那条发错的短信时,我楞了一下。
在我们刚分手的那段日子,我曾经想过多次,等到某天我功成名要让她后悔放弃我,时而又会想着某天我们重逢,就连重逢我都仔细想过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他,甚至幻想着我们之间能一切重来。
从18岁到25岁,我最青春的日子都一直被用来想念这个女人,以至于后来我找女人都下意识地找与她相似的,她留给我的不过只有7天,却也是7年心伤。
等到我终于淡忘之后,才认真思索,或许我爱上的只是爱情这个东西,对于这个人我又有多爱呢?只是每次这样安慰自己之后恍惚之间,会想起她低头的那一刹那温柔,会想起她在送我离开时候的那句对不起,爱她比恨她多,最后只能提醒自己放弃。
如今她的出现让我措手不及,我看着这条消息,掩饰不住满脸的复杂,拇指在删除与回复之间摇摆不定。
若是她今生爱我,我会始终有个心结,你究竟是爱我本人,还是爱我的钱爱我的年轻英俊,若是你今生不爱我,那我又何苦再受伤一次?
有人说得不到的是最好的,若是我们在一起,会不会有一天我发现你不过如此?不若让你就保持着我记忆里最完美的姿态吧。
想了很久,我轻叹一口气,最终选择了删除,我爱你,只是我们缘分已尽。
第二天,我起床,将泡着的衣服洗尽,外面阳光大好,我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想了想,将被子抱出来晒好,到了中午,乘着了五分钟公交车,逛市中心。
这市中心其实也就跟后市上海比较好的镇中心差不多繁华,不过什么都有的卖,这还是我重生之后第一次有兴趣逛。
除了我又长高了不少,也是因为我实在看不上原本的衣服,我原本的衣服要么是旧的别人给的,要么十几块钱一件还能讨价划价半天的那种地摊货,这让再也没有穿过旧衣服的我有些别扭,更何况手里有钱,自然敢花了。
找了半天,都不和心意,而我有不喜逛街,最后去了一家裁缝店,跟老板娘讲了半天,描绘出我想要的款式,老板娘推荐了我几种布料,用手摸了摸,很不错,最后选择了一种黑色的料子,让老板娘记下三围,给了定金,三天后来拿。
我比较习惯手做的衣服,我发家之后,除了出门穿名牌,在家的时候很多衣服都是手工制作,当然不是什么名牌,而是因为我老婆学的服装设计,后来改了行,做了化妆品专柜,闲暇在家,她便喜欢给我做衣服,我觉得还不错。
逛着逛着,路过一间宾馆门口,却听见周志的咋呼声,我看了一眼,并不以为他们能记得我,自然无事人般转身想装没看见。
“嗳,那个谁,你过来!”哪知道偏偏被周志见到,他招手,对着我唤道。
我转身,非是我胆子小,而是这种人其实心眼比针尖还小,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得罪了他们就会被记住。
“你小子,我看着眼熟啊,”周志上下打量我,站在他身边穿着一袭黑色休闲装的于辰,一只手插在裤袋里,侧头盯着我,面上似笑非笑,眼里有些凌厉。
我沉默了一会,“我是烈豹酒吧的服务员!”
“哦~”周志恍然大悟状,“你怎么会在这?”
我扬了扬手上的吃食。“逛街!”
“谢谢,我正饿着呢!”周志一把抢过我手上的袋子,递给于辰,于辰瞥了我一眼,随手接过。
我面无表情。
怪不得这两人是朋友,都是一丘之貉啊,也太不客气了。
“今天咱还有些事,明天去找你玩啊!”周志怀里搂着个女人,对我摆了摆手,我目测了一下,去掉她脸上的厚厚妆容,看不出她是不是上次那个,身材倒是挺像。
我连再见都不想说,转身就走,当真你就输了。
中午随意吃了点,下午我一头钻进市区图书馆,看了一下午的书,脖子有些酸,瞥了眼时间,快到5点了,将书放回,看中的几本关于市场经济学,股票之内的书,我则买下了。
夜场工作没有时间点,不像别的工作规定了时间,比如我们6点开始上班,提前半个小时就要过来打扫卫生,晚上并非到点下班,而是等个人负责的包厢客人全都离开,才算下班,有的时候10点不到你的客人都离开了,你也可以下班,有的时候,有些人却玩个通宵,就算别人走光了,你也得等。
从我上班开始,很少遇见这样的客人,可这天就轮到我了,不过晚间的好处是,我可以不用时刻待在这,只要客人有需要叫我能立刻出现就行了,因此我没人的时候,坐在外面喝水睡觉,偶尔点歌小妹出来跟我抱怨两句客人难缠什么的。
店门并没有关,不过外间的灯都关闭了,只余下那个包间,乘着没人我怕明天上课会瞌睡,便在酒吧的卡座沙发上睡下,过了一会,却敏感的觉得有人在看我,我抬头,被坐在对面的身影吓了一跳,连重生都能有,那种东西的存在我还能绝对否认吗?
那人抬头看向我,我楞了,就着灯光才发现是于辰,于辰年纪大概是在二十四岁左右,身材高挑,穿着一身和贴的西装,头发不长不短,尖就留斜片刘海(吴尊那种),五官清秀,整个人如竹一般,给人感觉清清冷冷,偏偏他似笑非笑的时候,仿佛带着股讥笑嘲讽。
“你好!”我起身。
他点点头。
“请问,有什么需要吗?”我现在是个服务员,自然遵守本分。
他有些犹豫,最后冷声说道,“给我开间包房!”
我自然是做我的工作,并没有什么不乐意,左右看(kan)一间是看,看两间也是看,没什么区别。
“喝酒吗?”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又是在半夜,我问的比较随意。
他没答话,眉头轻蹙,似是有什么难题想不明白。
见他没有答话,我将机器打开,转身准备出去帮他倒酒做果盘。
“等等,上啤酒,你陪我喝!”他闷不吭声的看着某一处的彩灯,本来公司有规定员工不能喝酒,可这规章在这场合并不适用,多是被人作为避酒的借口。
我自然不会自作多情的以为他看上我了,只是心里猜测这人不是情场失意就是职场失意,左右与自己无关,五分钟后我抱了一箱啤酒回来。
我对点歌小妹打了声招呼,让她有事隔壁包房叫我,回到包厢,却见他已经独自开了一瓶,见到我出现,他伸手将一瓶推给我,几瓶酒在我们俩时不时聊天中渐渐消失。
跟他聊天其实挺累的,若不是我有着后十几年的阅历,说不得就会被不知不觉套出什么,一旦你问他点什么,他要么反问,要么左顾而言他,最后两人实在想不出还能说什么,同时保持沉默。
过了一会,隔壁点歌小妹过来叫我,他先我起身,套上外套,“昨天说过今天要来找你...”
我看着他,不会就是因为这么一句话,今天特地跑来了?而且说这句的该是周志吧?虽不解,我仍旧道谢,“谢谢。”
“我走了!其余算小费。”他从钱包里随意抽出一叠钱,放在桌上,转身离开。
等到他离开,我沉思了一下,猜想着他来这的目的,试探我?还是心情不好?总不会真是来看我的吧?这人真是太难懂了。
“唐谦,买单啊!”点歌小妹在外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