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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短篇:青剑 0144:这匹马确实是我的

    车马市东南面,是一处宽敞之地,这里搭了个巨大了凉棚,凉棚中间,摆了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茶水。两个年过五旬的男人各坐一边,饮茶闲聊。他们两边站着十来个人,有老有少。

    左边一个稍胖点的男人,头发黑中杂白,梳理得整齐,脸色红润,半眯眼睛,总是在笑的样子,身穿一套做工精致的靛绿色宽袍子。他就是伏龙镇的头号马贩子朱贰。提起朱贰爷,伏龙镇的人没有不知道的。

    右边那个身穿黑袍的半老头子,看起来不修边幅,一头卷发,拉直了也没有一指长,在脑袋上自由发展,胡子不知多久没修理,长得几乎半张脸都是,额头上有三道很深的抬头纹,深眼窝大刀眉,一眼看去,似乎只见宽眉毛不见眼睛,下眼袋明显,鼻子大而挺,鼻子下边毛茸茸一片都是胡子,嘴唇都看不清楚。别看他一副糟老头子的摸样,说起他的名字,会令人竖然起敬。他就是丰阳金沙马场的主子郝吉,人称郝吉爷。

    郝吉从桑山买马回丰阳,顺便到伏龙镇,看看是否有好马。朱贰听到通报,是郝吉爷来了,赶紧迎出去打招呼,说他这里来了一匹万里挑一的好马。既是好马,郝吉自然不能错过,因此要看一眼。朱贰立即命人去把马牵来,那匹马,正是白雀的飘云。

    白雀的飘云,怎么就成了朱贰老板的马,不难推测,这其中的猫腻,出在四方客栈。四方客栈是伏龙镇最大的一家黑店,所做的黑心事,数不尽数。昨晚牵马的伙计,一看白雀的飘云是匹好马,立即报告掌柜,掌柜就就叫人去请朱贰老板,朱贰来了一看,确实是一匹难得的好马,随即出了大价钱买了去,连马带马鞍拉回自己家去。正巧金沙马场的主人郝吉爷来到伏龙镇,朱贰一看,生意来了,今儿个会有大笔钱赚。

    驼子牵着马,走到凉棚外。刚才喊话那人,是个二十来岁、脸面白净的小白脸,朱贰老板喜欢信赖的左右手,名叫叶欢,其他人都称他为叶欢公子。

    “我说石头,叫你去牵马来,这么简单的事情,你还磨蹭半天,现在才来,你怎么做事的!”叶欢上前就对驼子一阵劈头盖脸的骂,“刚才你在对面磨叽什么,我要不叫你,你还不想过来,是不是?”

    驼子低着头,一脸委屈,低声解释:“叶欢公子,这不能怪我啊。我牵着马,正走着,突然冒出来一个小子,硬要说这匹马是他的,不让我走。”

    “什么人,这么大胆!”叶欢大声责问。

    “我。”白雀站出来说,“这匹马确实是我的,我现在要讨回来。”

    “臭小子,你也不看看,这里是谁家的地盘!”叶欢看了一眼白雀,没把她放在眼里,“我们朱贰老板的马,你也想来抢,你活腻了吧!”

    “哎哟,小白脸,够嚣张的,被疯狗咬了得疯狗病了吧你?”白雀最讨厌这种人,疯狗一样乱叫。

    “你敢骂我是疯狗!”叶欢跳起来,冲向白雀就是一巴掌。

    白雀一把抓住他的手,冷笑一声:“俗话说,会咬人的狗不叫,乱叫的狗一般都是废物。”白雀说着,一甩胳膊,把叶欢给甩了出去,在一丈之外摔了个狗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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