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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白骨再肉

    暮色初合,金乌西坠。

    开元二十八年的某个仲夏的黄昏,一辆马车缓缓行驶在长安城郊外的官道之上。

    车中人撩开附在车壁小窗上的帘子,朝外窥望了一眼,清朗的声音喃喃道:“天色不早了,也不知衙鼓响了没有。”

    车中另一人懒洋洋地对着此人道:“无妨无妨,云生你不是县尉吗?等会儿就算宵禁了,咱们到了春明门,叫那几个相熟的城门郎给你通融一下又如何?”

    清朗的声音回道:“不妥,我此番出城并非公干,又没有遇上恶疾凶礼,若是被金吾卫逮着,也是得受犯夜之刑的。”

    他的同伴“哼”了一声,不以为然道:“要若是真的犯了夜,那我就陪你一块儿挨板子好了。”

    车内沉默片刻,传来一声无奈的轻叹。又过了一会儿,车辙似是倾轧到地面上凸起,马车蓦地颠簸了一记,两位乘客俱是一惊,车夫急急勒止了马匹,提灯下来查看,其中一位乘客也跟着掀开车帘,跃下马车。

    来人二十出头的年纪,面目清俊,身型颀长,身着浅青杂绫圆领袍衫的八品文官常服,腰间银带九銙,发上未戴幞头,只是以一玳瑁簪子束起了青丝。

    “怎么回事?”李岫凑近问车夫,车夫俯身查看了一下,先是摇了摇头,示意马车无碍,可旋即又倒抽一口冷气,似是看到了什么可怖之物。李岫接过车夫手中所执火折,低头一瞧,但见两条车辕之间躺着一颗头骨,而不远处则横着一具森然的白色骨架。

    李岫见状并不害怕,反倒安抚车夫道:“这附近有民冢,可能是下雨时曝出地面的尸骸,被鬣狗野狐叼至官道上的。”

    言毕,他又招呼还在车上坐着的同伴:“子良,快下来。”

    里面应了一声,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个披头散发,身穿玄服的男子从帘子后面冒出头来。这是一个道士打扮的年轻人,浓眉大眼,样貌周正。只是此时他面上酡红,一副酒醉未醒的模样。他歪斜着身子迈下车,脚下一个不稳,险险载到在地,李岫急忙上前稳住友人,嗔怪道:

    “叫你少饮几盅,偏不听劝!”

    罗瑾“嘿嘿”讪笑两声,“好云生,你知道我贪杯,说什么也是无用的,”说完顿了一下,又道:“唤我下来作甚?”

    李岫冲着车下的物件努了努嘴,道:“你来为它超度一番吧。”

    罗瑾睨了一眼辕下的那具荒野曝尸,一怔,似是清醒了几分,他偏过头有点不可思议地看了李岫一眼,确认般问道:

    “作甚?”

    “超度啊……哎!”李岫还没说完,脑门便被友人狠狠弹了一记。

    “你这儿是被门夹过了吗?真当我是牛鼻子呀!”罗瑾气咻咻地说,不等李岫阻止,长脚一伸便将那骷髅头踢开。李岫见状,蹙眉道:“死者为大,你也是读过圣贤书的,这点道理都不懂吗?”

    罗瑾对李岫的责难不以为意,只是忽然对那头骨产生了兴趣,他走近拾起它,翻看了一阵忽尔笑嘻嘻指着头骨上的一块污渍地对着李岫道:

    “少府大人,你瞧瞧这块黑斑是怎么回事?”

    李岫一听,便将火折举高照亮那头骨,果然看到它左边颧骨的位置上有一枚像是篆书的黑色图形,也不知是怎么弄上去的,如同墨染,但是用手却揩不干净。李岫任万年县尉已有两载,虽然是太平盛世,又是天子脚下,可是坊间还是时有命案发生,他也经常和仵作一同检验不少尸身。李岫见识过骨骸上的各种伤痕,却不知道这种黑色的印子是如何造成的。

    而听好友的口气,似乎清楚它的由来,李岫有些好奇道:“你知道?”

    罗瑾年纪虽轻,去过的地方却不少,很有些见识。他是李岫的发小儿,又是同窗,他天生不慕功名,初次进士不第便放弃了仕途。罗瑾虽非缙绅世家,可也是富绅之子,有足够的家资供自己放荡形骸,寄情山水,这些日子刚从蜀中游历回来,又不甘寂寞地拉着好友到长安郊外踏青游玩。

    罗瑾没有立刻作答,而是打了个酒嗝,熏得李岫急忙掩住口鼻。看到好友狼狈的样子,罗瑾得意地大笑,指着那图形,道:

    “这是黥在面上的金印,墨色都沁进了骨头……这具骨骸,生前应是个囚徒或者家奴。”

    听到这话,李岫不禁摇头道:“子良,我朝并无墨刑啊。”

    “那……这大概是前朝人的尸身了。”听到李县尉这么说,罗瑾原本肯定的口气也有了点松动,他又睨了一眼掌中的头骨,一瞬间觉得那对空虚的眼洞中似乎有幽光闪现,罗瑾一惊,狐疑地再次端详,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罗瑾暗忖自己大概喝多了,也懒得和李岫继续研究它了,就欲随手将其抛掉,李岫急忙按住他,道:“子良,死者入土为安,不管这人生前是贵是贱,我们都应将他好好安葬。”

    罗瑾嗤道:“你不是怕赶不及关城门吗?这时倒顾得上埋尸了?”

    “南无阿弥陀佛。”一旁的车夫是个信佛陀的,他双掌合十念了个佛号,道:“曝尸之人是入不了轮回道的,孤魂野鬼实在可怜,小人觉得李大人说的在理……罗公子就当积德行善吧。”

    “……那就随你们的便好了。”罗瑾悻悻道,他其实酒已醒了七八分,可是懒得动手掘土埋骨,便装成浑身无力的样子,趴在几乎和他比肩高的李岫肩上,说:“要埋就快点动手,本公子还想早点回家睡觉呢。”

    李岫怎会不知好友的秉性?他叹了一口气,重又把罗瑾塞回马车,然后挽起了袖子又扯了条薄毡,同车夫一起在官道附近掘了个浅坑,把那头骨、骨架一同卷在毡子里埋了进去。

    一座土丘很快矗立眼前,李岫抹了抹额上沁出的汗液,此时却忽然想起这荒冢上也不知该题谁人的姓名?

    这般念道,李岫不禁有些怆然。

    往后也无人祭扫这座无名冢了,自己和尸骸的主人生前虽无交集,好歹也是它的收骨之人……这么想着,李岫回到马车里,取出座下喝剩下的一壶佳酿,提到了冢前。

    这是在长安最富盛名的酒肆中购得的三勒浆,一滴入喉,齿颊留香。他毫不吝啬地将酒液倾洒在冢上,这个动作被罗瑾瞧见了,嗜酒如命的他眼圈一红,大骂李岫“暴殄天物”,可李岫却置若罔闻,直到把三勒浆倒地一滴不慎,才回过身对好友道:

    “子良,你精神不错呢,倒不像喝醉的样子。”

    罗瑾被他说得没了脾气,嘴里咕哝了两句就不再多话。

    李岫坐回了马车上,车夫也不敢懈怠,“驾”了一声,便纵马向着长安东面的春明门疾驰而去。

    暮色渐深,玉兔东升。

    李岫一行的马车渐渐隐于夜色之中,官道上再无人迹。万籁俱寂之时,那新起的坟茔里却忽然有了动静。

    毡子将白晓谷裹得有些紧,他好不容易才从里面挣脱出来,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扒开顶上的土,从里面钻了出来。

    骨架子伸出嶙峋的胳膊又在洞里掏了半天,将骷髅头给摸了出来,重新按回项上。

    白晓谷转了转脖子,感觉脑袋不会再轻易滚下来才停止了动作。适才他穿过官道的时候不慎被马车撞到,这种事其实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只是每次人类都心安理得地从他身上碾过,少有驻足;即便是发现他躺在地上,也不会像刚才那个人一样,把他包起来,小心翼翼地埋进土里。

    回想起李岫看着自己时那一脸悲悯的表情,白晓谷眼洞中的灵火不知为何轻轻跳跃了一下。

    那人害他差点爬不出来,还真有点多管闲事呢。

    白晓谷沐浴在温柔的月华之中,他昂起头望了一眼挂在中天银盘似的圆月,身体忽然之间有了变化——

    他那白森森的骨头上发出柔和的银光,渐渐将他浑身包裹,一阵氤氲过后,光华散尽,白晓谷变成了一个“人”。

    白晓谷摊开自己的双臂,低头审视着……那是一对苍白的胳膊,又细又瘦,看上去没什么气劲,而不光是胳膊,白晓谷浑身都是如此,覆上皮肉的他也像一具尸体,苍白地有些可怕。

    白晓谷曾在池水里照过自己变幻成人类时的尊容——他没有美丑的观念,只知道那是一张五官俱全的脸:空虚的眼窝里多了一对可以咕噜乱转的眼球,鼻子和耳朵也不再是塌陷下去的窟窿,他的嘴唇可以包覆住齿列,口腔里甚至还长出了一条舌头。

    白晓谷此时成精已近百年,二十年前当他第二次饮过庚申月华帝流浆后,便可以化为人形,只是当时灵力甚微,白晓谷又不像狐仙这类精魅懂得采补之术,所以又晒了二十年的月亮,他才能将人形维持稍长一些时间,只是幻化之术虚耗灵力,白晓谷觉得做“人”挺累的,大多数时候他宁愿维持着骷髅的样子。

    骷髅是没有知觉的,可化成“人”之后,白晓谷便感觉到做人的好处:他能闻到气味,能品尝出滋味,比如现在,他便在自己身上嗅到了一股馥郁的醇香。

    白晓谷从来没有闻到过这种奇特的味道,他又深深闻了一下,觉得那味道实在诱人,使得他忍不住舔了舔自己的胳膊。

    味道真好。

    灵识中冒出这个念头之后,白晓谷就开始舔舐起自己的皮肤来……若不是长出皮肉之后,不能随意把头摘下来,不然他甚至想舔一舔自己的背脊。

    白晓谷身上原来除了湿泞的土味,并没有别的气味,一开始他有些弄不明白,自己什么时候变得那么“美味”了?直到后来才想起来,那个埋葬自己的人临走之前似乎倒了什么东西在坟上。

    白晓谷不知道那是一种名叫“三勒浆”的酒水,只是单纯地觉得那是样好东西,他很喜欢,很想再尝一次。

    可是那人已经不在了。

    白晓谷有些失落,眸子里的灵火在轻轻摇曳着。可是没过多久,他忽然又想:为什么不能去找那人呢?只要他还维持着人类的外表,就不必担心人类会把自己打地零落不堪,他可以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可以和他们做伴儿。

    单纯的白晓谷这么想着,也没有犹豫,站起了身子,寻着李岫马车留下的车辙印子,一步一步,朝着长安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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