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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在阴暗潮湿的房间里,高长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左脚裹着一些破烂的布条,放在被子外面,前几天出去寻找食物的时候,他不小心一脚踩在尖锐的钢筋上,差点没把脚板捅穿。

    这要是在平时也不是什么大伤,上一趟医院,然后在床上养个把月就差不多该好了,可眼下,别说医院了,连消炎药都没地方找去。

    几个月以前,天生异象,千百万年来一直照耀着地球的金黄色阳光中,突然夹杂了一些蓝色的光线。被这种光线长时间的照射,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动物,都会变得异常狂躁,破坏力极强,而且会一直保持狂躁状态直到自己的生命被消耗殆尽。

    以目前的医学水平,根本无法解释这种想象,更别说是寻找解决之道。于是,只要被蓝色阳光照射而产生病变,基本上就只剩下死路一条了。

    为了避免被阳光照射,大家只好昼伏夜出,没有办法展开生产,市场经济很快就陷入瘫痪,原本繁华热闹的大城市,也俨然变成了一座座死城。

    很多城市人口都涌向乡村,能投奔亲戚的都投奔亲戚去了,就算这一路上危机重重。他们不仅要避开阳光,每天夜里赶路,必须在天亮前找到藏身的场所,而且还要时时躲避来自于同类和狂躁的动物的攻击,世道开始越来越乱,没有几个成年男人结伴同行的话,女人和小孩根本不敢在夜间行走。

    高长从前倒是农村人,但是他命硬,所有亲戚都死光了,村里人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他们村,高考完之后,卖了土地房屋,大学毕业后就在城市里加入了蚁族大军。

    现在的城市倒也不是完全不能活人,在蓝色阳光的照耀下,城市的绿化带开始疯长,很快攻占了道路和天桥,像高长他们小区前面的那几颗榕树,就几乎要把树根都穿遍了他们整个居民区。

    不过这样一来倒也有个好处,那就是阳光不怎么能照到他们的房子了,从前在窗户上阳台上挂着的那些竹席毛毯,也都渐渐取下来了。

    这些植物就是他们的食物,他们吃树根吃树叶还吃树皮,有时候还会在地里挖几条蚯蚓,又大又肥营养丰富,就是吃起来的时候挺恶心的。

    但是觅食也存在一定的危险,城市里有些猫狗老鼠,被阳光照射之后变得异常凶猛,而且不知道怎么的,有些好像还以狂躁状态活了下来。他们穿梭在大街小巷,攻击所有能动的生命体,发展到后来,有些甚至学会了吃人肉。

    所以现在很少有人会独自出去觅食,一个居民区里总共也没剩下多少人了,大伙儿都熟得很,约好时间和地点,每天碰头之后才一起走出小区大门,收集食物的时候也要轮流放风,避免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遭受野兽的攻击。从前那些宠物猫狗什么的,现在绝对比野兽还凶猛。

    高长就是在前几天和大伙一块儿出去觅食的时候,被几只老鼠围攻,一路从外面跑回来的,途中不小心踩到一根断裂的钢筋,伤口很快就开始发炎。

    身体好像又开始发烧了,这两天他总是反反复复地发高烧,这一次感觉尤其不好,高长觉得自己大概是要死了。

    他们说人临死之前都会想起自己的生平往事,就跟放电影似地,高长倒是想看看传说中的电影,只可惜他的情况和别人不太一样,没有免费的电影可以看,只好自己运转起已经不太清醒的大脑,想想这一辈子都经历了些啥。

    高长生出来的时候他娘就难产死了,长到三岁那年他爹也死了,他们老高家人丁本来就单薄,好几代都是单传,这会儿到了高长这儿,还是单传,不过他爹娘死得不好,太早了,让高长落了个命硬的名头,顶着个克死爹娘的大帽子好容易才活到十七岁,唯一的奶奶也死了。

    这下他扫把星的名头算是坐实了,村里没一个人愿意跟他打交道,生怕一个不小心沾上晦气,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别的扫把星也就是散播散播霉运,高长这扫把散播的可是死气,跟阎王爷身边的勾魂小鬼似地。

    高长也不喜欢他们村的人,一个个的欺软怕硬,他小时候没少被村里的孩子欺负,他们大人也不管,后来高长才弄明白了,原来那些大人是怕他,巴不得他在村里呆不下去了赶紧走。

    于是解决的办法出来了,谁家要敢跟他过不去,高长就搬把凳子坐他们家门口号丧,一嚎老半天,谁劝都没用,他娘的,看你们怕不怕死。打那以后,就再没人敢欺负他了。

    高考一结束,高长就卖房卖地奔市里去了,从此开始了幸福快乐的大学生活,城里的人不像村里,从来没人嫌他命硬,住校几年,高长他们宿舍也没出过命案,日子过得挺安生。

    高长这厮大一下半年就开始在学校各栋宿楼间游走,专门推销化妆品护肤品,生意相当不错,女生男生的东西他都卖,女生的花样比较多,男生大多就是洗面奶,当然,也有少数几个跟他买过唇膏和粉底液的。

    想想那几年真可谓是顺风顺水,还顺便泡上了他们系的系花。毕业以后日子也不错,城里没啥好,就是自由,忒自由,没人吃饱了撑着查你的祖宗十八代,关心你是不是几代单传是不是克父克母。

    基本上,高长觉得他的人生没有太大的遗憾,如果非要说的话,那也有那么一两件。

    其一就是他高中的时候,高二那年,某一天高长同学晚自修结束回家的时候,有一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小黑狗,一路跟着他到了村里。高长那会儿还是青春期少年,心软,就把它带进了自家院子,还给泡了包平时不舍得喝的奶粉。

    那小狗跟他的感情非常好,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跟着高长走半个小时山路去上学,每次都等高长快到学校了,才依依不舍地在山坡上停下脚步。晚上高长晚自修结束了,也都能看到这只小狗等在那里,一人一狗在手电筒昏暗的灯光下一起往村里走。

    对从小孤苦伶仃的高长来说,这只小狗是难得的同伴,时间长了,几乎就像是兄弟一样,高长买两只包子,必然就有一只包子会进这只小狗的肚子。

    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来了,他们家小狗好死不死还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生病,发起了高烧,那时候高长的奶奶还没过世,就上山采了草药煮了给它灌下去,可就是不见好。

    很快他们村里就都听说高长家的小狗发烧了,村长找上高奶奶,让她把这只病狗处理掉,奶奶也答应下来了。晚上奶奶对高长说,这只小狗也不知道得的什么病,村里的人都怕,咱们把它送走吧,命大的话它还能自个儿活下来,留在村里,迟早得被那些人打死咯。

    高长觉得奶奶说得有道理,而且他知道他们家在村里没有地位,也不想因为这件事让奶奶为难,就答应了。

    那天他亲自把小狗送到很远的一座荒山上,回来的时候不许它跟,小狗倒是很听话,就是那两只湿漉漉的眼睛,看得高长心里难受,那种感觉,大概就叫做愧疚吧,真的是很愧疚,当初他把他们系花破处的时候,都没那么愧疚过。

    老实说,给人家系花破处的时候高长也是很愧疚的,那姑娘看着挺放得开的,哪个晓得她原来还是个处啊,要知道的话高长肯定得更慎重一点,起码不能叫那种一个晚上三十块的房间了,起码得叫一百的。

    这也是他一直都觉得愧疚的事,不知道对方是个处,稀里糊涂就给上了,结果自己也是个处,啥滋味都没上出来,几天后就和平分手了。

    可高长不能跟人家说自己也是个处,不是因为能力不行,就是技术还不太成熟啊。他也不能跟人家说,其实你是处我也是处,咱俩谁都不吃亏。

    反正为了这件事,高长这几年没少受那个女人的使唤,那个当年的系花,在这个城市混得不怎么样,没结婚,工作也一直稳定不下来,五六年里搬了二十来次家,每一次都喊高长过去帮忙,高长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也没拒绝过。

    自从太阳出毛病以后,他们这个城市很快就乱了,手机也没信号,网络也瘫痪了,高长联系不上那姑娘,城市公交系统也停运了,只好靠两条腿走过去,打一个来回要两个晚上,结果还是没找到人。

    高长也说不上来自己为什么偏偏对她那么上心,也许是愧疚在作祟,也许不是,但反正不是什么情啊爱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下午七点半,有人推开了高长的房门,摸黑把手里的一罐子水放在高长房间里的床头柜上,然后又喊了两声,高长,高长,见没人应,就往床上摸了过去,一摸,是冷的。

    一会儿,就有几个人一起进了这个房间,用床单裹一裹,就埋在他们小区的花圃里。

    把搓衣板插土包前面充当是墓碑,上边是用水果刀划出来的几个歪七扭八的汉字:“高长,男,享年二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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