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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记起那时的岁月

    那些事,那些人,就像站在了时光的彼岸。这些年惶惶然过去了,我依旧清晰地记得望城的模样,望城被一条河切城两半,从此一个城的人便有了两种身份,城南人和城北人。晓月、石头和我都是城南人,只有大炮是城北人。

    晓月是个漂亮而安静的文艺姑娘,她喜欢看的书很多很多,每期必买《萌芽》,也喜欢春上春树,米兰•昆德拉。她也是我一直想保护的人,可是我性格中的弱点让我注定做不到这些。

    石头是出了名的苦情人,他的生命真是一部可泣而不可歌的史书,自从七岁那年从床上摔下来之后,他竟然奇迹般地恐高了。城南和城北之间有一座石拱桥,从小到大学堂一直在城北,所以石头的双腿在石拱桥上无奈地颤抖了二十多年。石头的爱情更惨,这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了。

    大炮是一个模范好学生,从小到大除了学习他便没有别的爱好,这样的人是神人,可是这样的人却也最为可恶,我和石头从小到大一直被这个大炮压迫着,我们爸妈的口头禅一致变成了:你看看人家大炮……。

    我们四个人一起生活了二十年,直到考上大学后各奔东西,我们从幼稚园就在一块念,从原来的大院到后来的商品房我们四个家之间的距离都不没有超出过一百米,只是在高三的时候大炮的爸妈为了让大炮更好的学习搬到了城北,从那以后我们三还是城南人,而大炮转身一变就做了城北人。

    我现在大三,往前推六年我还在上高一,六年前的早上,我从四楼开门,嘴里打着哈欠走下楼去,阴暗的楼梯有一股酸臭的味道,我并没有多大的反感,习惯是一种很好的东西,这种对气味的愚钝让我今后大受裨益。

    石头早已经靠在巷子的墙壁上啃着煎饼,他看见我对我笑笑,然后上前将油腻腻的手往我的肩头一搭。巷子里氤氲起一团团的白雾,在尽头的地方有一家早餐店,我和石头不一样,我不吃煎饼,我喜欢吃油条和豆浆。买了早餐我和石头随地找块石头坐着,晓月和大炮过不了多久就会来,他们是习惯在家吃早餐的人。

    石头每次不买豆浆,他吃着煎饼咯着了就随手抓起我的豆浆咕噜咕噜喝,很多次一杯豆浆被他喝的只是下渣渣。大炮的书包是红色的,我和石头从老远的地方就可以看到,这年头像大炮这样不注意形象的男生真是凤毛麟角,我们喜欢和他开玩笑:一朵奇葩。

    一朵奇葩和晓月走在一起很不协调,晓月穿着大衣挎着李宁小包,大炮带着400度黑框眼镜穿着黑色羽绒衣背着红色大书包。

    晓月和我们走到一起的时候就开始没完没了抱怨起大炮,大炮低着个脑袋嘟囔着嘴说,又没叫你等,大炮是万万不敢大声的。

    过桥的时候最麻烦,石头一听见河水哗哗流两只脚就发抖,像筛稻子一样。

    戴耳机,听歌。我说,将眼睛闭上,我牵你过去。

    石头总想做很男人的事,但是在过桥上面他从来不抗议。大炮在这个时候总会去惹石头,吓他。过完桥的时候两个人就会扭打到一起去。

    桥头有一个报刊亭,晓月每天路过的时候都要问问坐在里面的大爷,最新的《萌芽》有没有到?有的话就会买上一本,然后放进小包里。桥洞下面是对称的两排低矮的瓦房,一条水泥路蜿蜒其间。有很多老人妇女就坐在桥洞里,做些帮人擦皮鞋缝衣服的活计。

    我们四个人沿着台阶走下去,然后折上那蜿蜒在瓦房间的水泥路,路边偶尔有几个压水井,在这个冬天的早晨孤零零立着,瓦房多是朱红色的木板门,岁月的肆意侵蚀已经显得斑驳。河面在远处若隐若现,石头并不怕河水,他怕的是在高处。当和河水在同一水平线上的时候,他却乐意亲近它。

    我们四个人都在一个班,高一七班。后来高二分班的时候我们就散开了,我因为某种不光彩的原因背弃石头去了文科班,这个原因是隐藏于我心中一辈子的伤痛,大炮和晓月也是选择了文科,晓月去文科班没有人做出一点惊讶的表情,仿佛理所当然的,就像女人怀胎十月自然生产一样。而大炮选择文科,却让所有人吃了一惊,那时候满大街盛行着“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至理,可是大炮却毅然选择了文科。这原无可厚非,大炮是全才型,数理化好,政史地也出类拔萃。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个人有都觉得大炮选择文科就等于毁了自己,这真是一个悖论。

    在高一七班的时候,我和石头是同桌,坐在靠角落的地方不亦乐乎。晓月坐在第三排,这非她所愿,可是却又不得不遵循,班上的女生很多,是个理科远多于文科的班级,这样的事实带来了两个必然的结果,一个是女生远远少于男生,以至于所有的女生零散安排到前面也让晓月的第三排成了女生里的最后一排。另外一个就是分班的时候,所有选文科的同学不得不到别的班去见缝插针,而理科生却理所当然接过七班的番号继续前行。大炮的位子稳居离讲台最近的地方,我和石头都觉得如果可以老师愿意将让大炮坐在讲台上去。大炮坐在了离老师最近的地方,也就站在了离同学最远的地方。除了我们三个几乎没有人喜欢大炮这个学习委员,其实我们三也说不上喜欢,只是从小到大的情谊有什么办法呢?

    大炮每次回家的时候总是一头的粉笔灰,这后来演变成一种可怕的事情。有一个星期我妈总问我上什么课,我随口说说应付。有天她义愤填膺地指责我撒谎,我以为是有人出卖了我。我妈像摩尔摩斯一样如数家珍地说,周一你说英语物理语文,周二你说化学地理历史,周三政治数学体育,周四音乐语文数学,问题就出在这个周五,你说周五是英语数学历史。

    我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虽然这张课表是我随口瞎编的,但语数英这样的主课每周两次,政史地物化体音每周一次,完美的啊。

    我妈笑了笑,前四天,人家大炮回来一头的白粉笔灰,远看还以为他少年白了,可第五天他还是一头黑发,你解释解释,英语数学历史这样的课竟然会没什么板书?

    我后来将我妈的发现告诉石头和晓月,石头倒吸着气说我妈真是神人,晓月却在一旁捂嘴笑起来。

    高一的冬天,望城的河水结冰了,氤氤氲氲的雾水在每个早晨弥漫开来。晓月穿着鹅黄色的羽绒衣戴着公主帽,很像韩剧里的女主角。我们四个人还和往常一样一起上学放学,弄堂里有很古旧的房子,有些豁然洞开的石门里还供奉着观音,红烛滴在桌子上。那些没有涂漆的木头门两侧却贴着春联,可以看出刚贴去的时候是喜红色的,后来风吹日晒的有些晕白了。小巷的天空很逼仄,横错没有规则的电线绕来绕去,将天空切割的很凌乱,脚下是青石板,有几块裂了。巷子的前面有一片空地,那里立着一座危房,白色的墙体上赫然写着“不得靠近”字样。

    我们四个人就往往复复走着这一条路,这就像一种没有尽头的重复。小巷子的模样就是那般,我们拐上一个坡就到了城南桥头,晓月买杂志是在城北的桥头,城南的桥头也有一个绿色龟壳一般的报刊亭,可是不卖杂志,卖一些报纸和烟酒。在上坡的路口是一家医院,总是可以看见一些妇科病治疗的广告。

    阳光洒下来的角度总是那么明媚,银行门前的红色字母常年滚动着,书店的门前很多穿着校服的学生围在一起,我觉得时光就这样散散过去,从我的生命里一点一点逝去。

    晓月喜欢在课间的时候将米黄色椅子挪到阳台上,翻开她的杂志。她就是这样的人,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嘈杂都影响不了她。我一直觉得她是一个善于隐没自己的人,这样的时刻,她看上去那么甜美和安静。

    石头喜欢和女生去打打闹闹,他就是这样天生悲催却又天生乐观的人,班上的人都挺愿意和他亲近的,他的世界没有门,敞亮敞亮。坐在墙角的时候,他无聊就会看蚂蚁,蹲到桌脚去看,看的聚精会神,简直到了忘我。他还会拿小刀在桌子上刻刻画画,画的都是一些卡通小人物。虽然这样,石头的成绩却从来不差,至少比我和晓月好多了。我一直很羡慕石头,他的人生就是这样无忧无虑。也正是这种人才能学得好。

    我的世界似乎有太多太多的重负,这种重负让我的生命变了形,这种变形从很早很早的时候开始。我从小的时候就会胡思乱想,一种无法抗拒的思维。这种东西在现代医学上叫做强迫症。有些时候我还会出现幻觉,恐怖的念头,似乎全世界都在与我为敌。我不想多数太多这些,因为后面的故事和它相连。

    大炮从高一就抱定了清华的目标,虽然他后来报送去了南开,可是这仍是一个可怕的念头,就像一个人从出生就看见了死亡的终点,然后不顾一切地往前冲。大炮的目标虽然是高尚的,可依旧是悲哀的。他下课从不浪费那几分钟,这时间有多么宝贵只有大炮自己知道。

    我,石头和晓月都喜欢望城的夜晚,大炮他不喜欢,其实他对白天也说不上喜欢,他喜欢的只是不被打搅。望城的夜晚灯红酒绿,红的,绿的,各种各样的霓虹灯闪的人眼花缭乱。我和石头知道每一个店的名字,高一结束的时候,我和石头连那些红灯区也都一清二楚了,那时候的男生就喜欢谈这些,我和石头也是听班上有经验的男生说起来,然后每次路过的时候就仔细观察。男生说的恐怖,说那里面白色制服的女人会出来拉人,这样说的就像她们是老虎一样,我和石头开始是相信的,后来一致认定他们是在扯淡。因为我和石头很多次故意走近,甚至有些时候还往里看一眼,也从没见哪个女人正眼看过我们。晓月是女生当然不知道,大炮在男生心中连女生都不如。我和石头每次经过那些店的时候,都会咯咯咯相互坏笑。晓月和大炮都极其不满。

    我们四个人当中第一个恋爱的竟会是石头,这也真叫人大跌眼镜的。他那一副没心没肺刀枪不入的样子,我真替那女生当心会不会幸福。不过这种当心很快就会被证明是没有必要的。

    女生长的的确很漂亮,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很甜美的小酒窝,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唐婉婕。石头在那段时间真像是这个世界最幸福的人,他总是吹着口哨哼着歌。我们都笑他变得又痴又傻了,不过他愿意这样。

    石头开始催促我们早上快点了,他每天都要帮着唐婉婕带早餐,于是上学的路上再也没了乐趣。他小心翼翼将早餐和牛奶包好放进书包里保温。大炮对石头的转变倒也乐得其所,他开始嘀嘀咕咕背起了单词,只是苦了我和晓月,晓月后来也渐渐习惯了戴耳机走路,虽然后来我知道她并不曾放歌,只是为了掩盖一种彼此间默默衍生的东西,这种东西可以说是尴尬,可却也不全正确,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我和晓月从小就没什么话,如果没有石头、大炮,我和晓月就不可能成为朋友。这是事实,有些东西任凭时光无限延长下去,结果只会像两条平行线之间的距离一般,永远不变。

    石头上课的时候开始写信,一封一封地写,虽然和唐婉婕的教室很近,可是对石头而言比起下课去找她说话,到更愿意将要说的话写在心里然后下课交给她。那时候我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何在,几年后当我也经历了人生的初恋时才知道对于恋人来说只要是因为彼此,无论什么都都意义重大。

    石头为了他自己的小九九冠冕堂皇地要大炮放学给我和晓月补课,我们都清楚石头是为了送唐婉婕回家。所以我们三个只是瞪着眼睛望了石头一会,然后接受现实。

    黄昏下的校园我喜欢看窗外,昏黄的路灯一盏接着一盏亮起来,像多米诺骨牌一般,墨绿色的樟树叶隐在夜色里越发显得黑。晓月趴在桌子上,耳朵里塞着白色的耳机。只有大炮忘我地在写着一本本参考书。唐婉婕家离学校不远,石头一般都会在二十分钟内赶回来。我真同情石头,他每次都想和唐婉婕多呆着时间又怕我们等急了,所以我猜他去的时候是尽量缓慢的,回来的时候又风驰电掣,看他那满头大汗的样子,我真觉得恋爱是耗体力的活计。

    学校的后面有个小卖部,比邻小卖部的是个文具店。这两个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到下课的时候小卖部人来人往,文具店却门可罗雀,我很多时候都在琢磨,如果房租一样的话,那文具店的老板怎么坚持三年的。

    石头自从恋爱以后,就成了小卖部的常客。他和我们一样钱都不多,晓月的钱喜欢用来买杂志和CD,我本来就没什么钱,说实话在这几个人里面我的家境是最困难的,所以石头从不会问我借钱,只有他买吃的给我的份。他主要将目标放在大炮的身上,大炮有钱又不会花钱。

    岁月哗啦啦流去,石头在期末的时候失恋了,这段感情真是来去匆匆。我看见石头一个人望着教学楼前的那颗大榕树发呆的样子真叫人伤心,他是那么快活的一个人,可是爱情却让他像焉了的茄子一样。

    那天放学的时候,轮到晓月打扫卫生,我不知道石头的书包里装了那么多的罐装啤酒,当他将书包倒了个底朝天,啤酒在地上四处滚爬着,我们三都惊讶地张嘴结舌。

    喝。石头抓起一瓶坐在桌子上猛灌自己。

    这样不好吧!大炮走过来瞪着石头。

    石头从桌子上跳下来,将胸膛挺起来蹭了一下大炮,你丫的去报告老师!

    大炮坐下去,拿起一瓶啤酒也喝起来,我是说,别坐在桌上,让人看见有麻烦。

    我和晓月相视一笑挨着大炮坐着。

    这也许才是真实的大炮,那个端端正正坐在教室第一排的大炮只是他的伪装,我多希望是这样的。大炮陪石头喝了很多,我们回去的时候天黑透了,还下起了雨,真是麻烦透顶。晓月无奈地看了看手表,就将包顶在头上往雨里走去。我扶着石头也走进雨里去。大炮一扭一扭的样子很可爱,晓月望着都笑起来。

    石头一路走一路唱,我尽量捂住他的嘴巴,他的爆发力实在惊人,总会引起路人侧目,这样不大好。

    石头在桥头的时候两条腿依旧颤抖起来,昏黄的路灯将雨夜的大桥照的朦朦胧胧。我那一刻真的惊奇,他的恐高在无意识下竟然也可以准确到位。晓月将耳塞递过来。石头推开,然后对着天空大声宣布,我今天要冲过去。

    雨滴在路灯下可以看的清清楚楚,一滴一滴打在他的脸上,真真切切。他真的跑过去,我跟在后面想拉住他,因为他跑的路线太过曲折了,就像布朗运动中的粒子一样乱撞。在这样的夜晚实在太危险,车来来去去,喇叭摁的刺耳,这些司机一个个探出不耐烦的脑袋。

    石头最终跑了过去,将他所走的路线拉直来,足有三个桥那么长。他跑到靠城南一侧的桥头后抱着桥墩就哭了,那种嚎啕大哭真叫人害怕,一边哭一边吐,没见过那么惨的。我,晓月,还有大炮,默然地站在他的周围,用手轻轻拍着他的背。

    他真的伤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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