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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一百零三章 爱太深

    有人说,在生气的时候,如果要说话,请先从一数到十。

    也许在我很理智的时候我会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可是一旦脑袋被生气侵蚀,那些所谓的理论也就抛之脑后了。我不是易怒的人,但是生气起来就一发不可收拾。

    “你到底放不放手?”

    “珍珍,不是……”

    “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子?你不会告诉我说你喝醉了?然后她对你上下其手?你没有对不起我?”我用讥讽的语气对他道。

    “事实就是这样子的。你怎么知道?”他无辜和惊讶的表情装得十成像,戏子!真是可惜了,干嘛不去演戏,这副皮囊,说不定能得个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荣誉。

    “许末凡你当我是白痴?这种骗三岁孩子的谎言你也拿得出来?麻烦你在编谎言的时候能不能也编得用心点?”

    “不是的,珍珍,我说的都是真的。”

    真的?我冷笑一声。

    那女人突然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默默垂下眼帘,又给自己的杯里倒了一杯酒。突然间嘲笑道,“原来许末凡你也很这么犯贱!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

    说完这一句她就哭了,眼泪滴在杯子里荡出一个微小的涟漪,“你怎么可以对我这么残忍?我明明知道你利用我,可还是忍不住喜欢你。可是她呢?她做了些什么?让你这般为她?这样子对我公平吗?”

    像是委屈的洪题垮了,她开始嘤嘤哭诉,抽噎着,亦在质问。小脸上挂满了泪痕。

    周围的人开始静了下来,诧异地看向我们。

    “怎么了?”有人问。

    另外一人煞有其事地分析道,“那男的估计是找了一个小三,你看那小三长了一脸的狐媚脸。坐在那里哭的那个估计是他老婆。诶,这不干上了呗。”

    另外一个人了然地哦了一声,坐到我们对面不远处的凳子上,眼神直往这里瞅,满是搬凳子看戏的表情。

    经过这么一闹腾,我突然愣掉了,甚至有种下巴脱臼的感觉。这些人的想象力比狗仔队还强悍。

    哭了一会儿,对面的那女孩突然站了起来,然后抓起包,披头散发踉踉跄跄地走了几步,而后回头转身道,对着我们的方向咆哮道,“你们永远都不可能拿到方案!永远都不可能。”

    我噤声。刚刚正盛气焰一下子就像被冷水熄灭了,就还剩下点余烟。我知道这回可能真的是我弄错了。

    “她是AE集团董事长的女儿。他父亲涉足政商两届。”许末凡望着她的背影对我道。

    那她说的利用,是真的?是末凡在利用她对他的感情以及她的关系拿到AE集团的方案?

    我手抖了下,脑海里闪过她背影那种无助和伤心欲绝的表情。

    慌的用手肘顶了顶许末凡,“她好像喝高了。你要不要……”

    “没事,像她这样子的大小姐,走到哪里都有人跟着。”

    单这一句,我就看到了原来他也有他父亲的那种冷血基因。我微抿了下嘴唇,不语。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宠溺道,“不生气了?刚刚是跑过来的?怎么头发乱糟糟的。”

    我嘟着嘴点了点头。生气倒是没生气了。就是心里头乱糟糟的。

    他笑了笑,“你啊你,怎么气来得快,消得也快,生气的时候就钻牛角尖,这性子要改改。”

    “那方案?”我迟疑地问。

    “没事。你别担心。”

    “我怎么可能不担心,你这样子让我很有负罪感。不要每次都把什么事情都往自己身上背。就剩下那么几天的时间了,赌注怎么办?”

    一想到那赌注,我的心就焦愁难安。

    “明天晚上我们去见见肖海蓝。”

    “明天晚上?怎么不是白天?”

    “明天早上是AE客户招待会,他白天会很忙。晚上会会参加一个高级酒会。我有那儿的入场券。”

    “你特意去弄的?”

    “也不是,我妹妹拿过来的,是说要我去那种酒会多认识一些名媛,这我爸的初衷。明天你陪我去。”

    “啊?不要吧?那些礼仪我不懂。”我慌得摆摆手,听林若兰这厮讲那类人特讲究,而且有群体性,他们不欢迎外来人,也就是不属于那个阶层的人。

    “学学就好了。那里有很多好吃的糕点,都是你喜欢吃的,有雪花脆梨糕,还有先做的雪饼,那滋味尝起来,好极了。还有香喷喷的……”

    “你别再说了。”形容得那么声情并茂,这样子我会想流口水的,这根本就是逼人犯罪。

    “你不陪我去,回头我又喝高了,指不定被哪个女人拐走了,诶,这头晕晕的……”他用手撑着头,像是很头痛的样子。

    “别说了,我去。”他那酒量真的很糟糕,连女人都喝不过?要是真像他说的那样,我这个女朋友也太不称职了。

    不过是那些礼仪吗?怕什么?我高考过千关斩万将,独木桥都走过了。还怕这些?

    “要学哪些?”

    他笑着看我,眼里是得逞的笑意,“现在学?”

    “现在学。”

    话一说完,眼前就看到密密麻麻的文字。

    “这份你先看下,我趴一会儿。”

    他的头发上还残留着我泼着的红酒,有点儿湿,周围的声音这么吵,他趴下去好像就睡着了。

    我看着他的眉眼,愣了神。和刚来的时候相比,他显得更加成熟。只是肩上像是背负着千斤担子,愁了眉头。

    我静静地坐在那里把所有的东西过了一遍,这些好像听起来挺简单的,可是我觉得于我,做起来好难,毕竟我二十多年的生活习惯不是一个晚上能改变的。

    我怎么知道喝个酒,拿个酒杯也有那么多礼仪?

    “葡萄酒的最佳饮用温度在18摄氏度左右,无论喝红酒或者白酒,酒杯都必须使用透明的高脚杯。由于酒的颜色和喝酒、闻酒一样是品酒的一部分,一向作为评断酒的品质的重要标准。有色玻璃杯的使用,将影响到对酒本身颜色的断定。使用高脚杯的目的则在于让手有所把持,避免手直接接触酒肚而影响了酒的温度。用拇指、食指和中指并持杯颈,千万不要用手握杯身……”

    我见着桌上有红酒杯,就着纸上说的,在那里瞎比划。

    “什么鬼规矩。”我扯着嘴皮,却刚巧看到末凡嘴上微微弯起,难道没睡着?可再一看,又没有。刚刚眼花了吧?

    我撅了下嘴,叫乌鸦学凤凰走路,也要披张什么皮吧?我一件像样的礼服都没有。怎么办?

    附上:不好意思,亲们,昨天停电了,今天又上班,所以没来得急更。补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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