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第三十二章 唇的靠近
周日的上午,父母都在家看着《谁能百里挑一》的重播。爸爸望着牵手成功的男女,想到好久没有同妈妈一起去逛过街,便提议:“月月,我们去蔷薇购物中心转一圈吧!”
“月月”是妈妈的乳名,听爸爸这么一喊,她高兴地牵着爸爸的手,拿着包一起走出家门。
“蔷薇,我和爸爸出去一趟。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吗?”
“不用了,我才不打扰你们两个呢!”我一边摆手,一边跑回房间。快速找到一件球衣换上,然后对着镜子盘起头发,用头巾结实地绑住,再用帽子扣上。
涂上小麦色的护肤膏后,我穿上板鞋离开家门。
卓越,我来赴约了。
三十分钟后,我出现在了蔷薇市最大的篮球场——东窠。篮球场外边到处都是男男女女的吆喝声,每走几步就有一个被丢弃的篮球,不仔细铁定会被绊一跤。而东窠的入场口,却是一个人都没有。因为谁都知道,这个门进去容易,出去就难了。
这么说自然有它的原因。东窠,之所以在蔷薇市这么有名,不是因为它是蔷薇市最大的篮球场,而是因为它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所有进入东窠篮球场的人都必须打球,且除非组织篮球赛者喊停,任何人不得下场。
而就是由于这个规定,很多篮球高手都在场上拼着体力,从早到晚比赛。又因为这个规定,一些地痞借此与人结下梁子,一旦不守规矩便会遭受皮肉之苦。
渐渐东窠不再有女生入场,而入场的男生大多是篮球高手中的高手。
之所以对东窠这么了解,是因为在儿时我巧合地进过东窠。而正是那次特殊经历,我迷上了篮球。
如今再次站在东窠大门口的我,在门外众人的惊呼下,将一只脚踏了进去。
“小姑娘,你想想清楚再进去啊,否则待会儿吃不消的。”看门的大伯好心地提醒我。
“老头,你让人家进去吧,所不定人家留了一手呢!”门边一小伙斜睨着我说。
我缓缓地舒了一口气,将另一只脚踏入里边。
“既然进来了,就不能反悔了。”一进门,一个光头猛男就让我在薄上签字。
待签好名后,我远远地望过去,那个一手扣进一个三分的男人不正是卓越吗?
“卓越!”我叫了他一声,顿时这个声音就回荡在整个篮球场内。
东窠篮球场内所有人都在打球,因此除了球的落地声与扣球声外,再无任何噪音,这恰恰与场外的喧嚣形成强烈反差,也许东窠的创建者,就是为了凸显这一特色,才会只允许高手入场,而菜鸟在场外活动。
于是,我的那一声显然惊扰了整个体育场。要知道,敢出声的人势必是球队的领袖,而我,一个女生,竟然入了东窠,还敢发出声音!
全场鸦雀无声了几秒,而后又恢复了原状,毕竟进东窠的人只关注打球,所以显然,卓越看都没有看我,专注地与队友配合,一会儿卡位,一会儿运球突破,他帅气的抢断球将比分拉开明显差距……中场休息时,他还没下场,也没有人去拿矿泉水。
他打的那么好,与队友配合的天衣无缝,肯定不需要我吧!我默默地站在边上看着他们打球,果然,下一分钟,一个流里流气的黄发男生走了过来。
“小妹,不去找哥哥跑进东窠做什么?瞧你细皮嫩肉的,待会儿要是打不动了,我和几个兄弟可不会手下留情。”
“我看是你会累趴下吧。”
“哟,嘴挺利的,不知道打得利不利。”他一个篮球向我砸来。我敏捷地一躲,球从我左耳边擦过。
“既然来了,就不能干站着,和我打一场。”
“两个人?”
“三对三,你再找两人。”
“你随意挑两人给我。”
“爽快!”
我们走到边上的篮筐下,那边正好有四个人,我们分成两队,打了起来。因为队友之间并不熟悉,我们配合不算默契。连连输球后,我开始调整策略,专攻其中一人。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身上淌的汗也越来越多,比赛也越来越激烈。然而那个黄发一直故意撞我,在抢球时还往我身上乱摸。
以为我好欺负吗?我一转身,乘其不备连踩其几脚,抢球时也撞击其腹部。就这样,我们互相暗自较劲。
黄发终于发现我体力出奇地好,开始寻找对策。当我发现他眼神不对时,已经晚了。篮球已经飞速撞上我的鼻子,顿时血喷射而出。
“小妞,你没事吧?我以为你能躲开的。不过我们打篮球的,谁没有受过伤?你应该知道,除非残废,否则是离不开东窠的!”黄发故意刺激我。
“那就继续打。”我用手擦了擦鼻子,满手的鲜血。
“谁允许你打了?”一道响亮的声音在我们旁边出现。不知何时,卓越竟走了过来。来不及躲闪,我与他的目光在空中交汇。看着他的脚步一点点的逼近,我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卓越,我——”他不等我说完,拽住我的手就往休息室走。
“卓越,那个黄发还没有喊停,如果离开,会惹麻烦的。”
“你现在的样子,还不够麻烦吗?”
“可我还可以凑合着打的。”
“女人的脸怎么可以凑合?”
我愣住了,看着面前这个强势的男人把我拽进女洗手间。
他就这么正大光明地进来了?
“你怎么可以——”
“真丑。”
是啊,我看着镜子里的我,脸的中间部分一片红色,哪里还看得出是一个美女啊!
我把头转向他,想了想,最后说出口的只有一句:“我来赴约,你要记得我是你的助理。”
他没有回答,眼睛定定地望着我。下一秒,就在我以为他会回答时,他突然把头低了下来,整张脸凑在我的面前。我可以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如明媚的阳光扑在我的脸上。面前,他的薄唇微微张开一条缝,湿润的红粉色格外诱人。
我看得有些痴迷,然后听到他好听的声音:“你现在的样子,让我很想……”
作者有话说:四处奔波的心,何时停歇
“月月”是妈妈的乳名,听爸爸这么一喊,她高兴地牵着爸爸的手,拿着包一起走出家门。
“蔷薇,我和爸爸出去一趟。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吗?”
“不用了,我才不打扰你们两个呢!”我一边摆手,一边跑回房间。快速找到一件球衣换上,然后对着镜子盘起头发,用头巾结实地绑住,再用帽子扣上。
涂上小麦色的护肤膏后,我穿上板鞋离开家门。
卓越,我来赴约了。
三十分钟后,我出现在了蔷薇市最大的篮球场——东窠。篮球场外边到处都是男男女女的吆喝声,每走几步就有一个被丢弃的篮球,不仔细铁定会被绊一跤。而东窠的入场口,却是一个人都没有。因为谁都知道,这个门进去容易,出去就难了。
这么说自然有它的原因。东窠,之所以在蔷薇市这么有名,不是因为它是蔷薇市最大的篮球场,而是因为它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所有进入东窠篮球场的人都必须打球,且除非组织篮球赛者喊停,任何人不得下场。
而就是由于这个规定,很多篮球高手都在场上拼着体力,从早到晚比赛。又因为这个规定,一些地痞借此与人结下梁子,一旦不守规矩便会遭受皮肉之苦。
渐渐东窠不再有女生入场,而入场的男生大多是篮球高手中的高手。
之所以对东窠这么了解,是因为在儿时我巧合地进过东窠。而正是那次特殊经历,我迷上了篮球。
如今再次站在东窠大门口的我,在门外众人的惊呼下,将一只脚踏了进去。
“小姑娘,你想想清楚再进去啊,否则待会儿吃不消的。”看门的大伯好心地提醒我。
“老头,你让人家进去吧,所不定人家留了一手呢!”门边一小伙斜睨着我说。
我缓缓地舒了一口气,将另一只脚踏入里边。
“既然进来了,就不能反悔了。”一进门,一个光头猛男就让我在薄上签字。
待签好名后,我远远地望过去,那个一手扣进一个三分的男人不正是卓越吗?
“卓越!”我叫了他一声,顿时这个声音就回荡在整个篮球场内。
东窠篮球场内所有人都在打球,因此除了球的落地声与扣球声外,再无任何噪音,这恰恰与场外的喧嚣形成强烈反差,也许东窠的创建者,就是为了凸显这一特色,才会只允许高手入场,而菜鸟在场外活动。
于是,我的那一声显然惊扰了整个体育场。要知道,敢出声的人势必是球队的领袖,而我,一个女生,竟然入了东窠,还敢发出声音!
全场鸦雀无声了几秒,而后又恢复了原状,毕竟进东窠的人只关注打球,所以显然,卓越看都没有看我,专注地与队友配合,一会儿卡位,一会儿运球突破,他帅气的抢断球将比分拉开明显差距……中场休息时,他还没下场,也没有人去拿矿泉水。
他打的那么好,与队友配合的天衣无缝,肯定不需要我吧!我默默地站在边上看着他们打球,果然,下一分钟,一个流里流气的黄发男生走了过来。
“小妹,不去找哥哥跑进东窠做什么?瞧你细皮嫩肉的,待会儿要是打不动了,我和几个兄弟可不会手下留情。”
“我看是你会累趴下吧。”
“哟,嘴挺利的,不知道打得利不利。”他一个篮球向我砸来。我敏捷地一躲,球从我左耳边擦过。
“既然来了,就不能干站着,和我打一场。”
“两个人?”
“三对三,你再找两人。”
“你随意挑两人给我。”
“爽快!”
我们走到边上的篮筐下,那边正好有四个人,我们分成两队,打了起来。因为队友之间并不熟悉,我们配合不算默契。连连输球后,我开始调整策略,专攻其中一人。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身上淌的汗也越来越多,比赛也越来越激烈。然而那个黄发一直故意撞我,在抢球时还往我身上乱摸。
以为我好欺负吗?我一转身,乘其不备连踩其几脚,抢球时也撞击其腹部。就这样,我们互相暗自较劲。
黄发终于发现我体力出奇地好,开始寻找对策。当我发现他眼神不对时,已经晚了。篮球已经飞速撞上我的鼻子,顿时血喷射而出。
“小妞,你没事吧?我以为你能躲开的。不过我们打篮球的,谁没有受过伤?你应该知道,除非残废,否则是离不开东窠的!”黄发故意刺激我。
“那就继续打。”我用手擦了擦鼻子,满手的鲜血。
“谁允许你打了?”一道响亮的声音在我们旁边出现。不知何时,卓越竟走了过来。来不及躲闪,我与他的目光在空中交汇。看着他的脚步一点点的逼近,我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卓越,我——”他不等我说完,拽住我的手就往休息室走。
“卓越,那个黄发还没有喊停,如果离开,会惹麻烦的。”
“你现在的样子,还不够麻烦吗?”
“可我还可以凑合着打的。”
“女人的脸怎么可以凑合?”
我愣住了,看着面前这个强势的男人把我拽进女洗手间。
他就这么正大光明地进来了?
“你怎么可以——”
“真丑。”
是啊,我看着镜子里的我,脸的中间部分一片红色,哪里还看得出是一个美女啊!
我把头转向他,想了想,最后说出口的只有一句:“我来赴约,你要记得我是你的助理。”
他没有回答,眼睛定定地望着我。下一秒,就在我以为他会回答时,他突然把头低了下来,整张脸凑在我的面前。我可以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如明媚的阳光扑在我的脸上。面前,他的薄唇微微张开一条缝,湿润的红粉色格外诱人。
我看得有些痴迷,然后听到他好听的声音:“你现在的样子,让我很想……”
作者有话说:四处奔波的心,何时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