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第120章 小福尔摩斯
第二日清晨,听到张大婶起床的声音,小月才无奈的睁开了眼睛,昨夜是一个无眠的夜晚,她一直辗转反侧,看天花板看到了下半夜。才好不容易睡着了,这是她到南瑞国以后第一次失眠。
一晚上,她脑子里都在想昨天发生的事情,原本昨天阿牛帮她把借据要回来,她很高兴,但后来被石伊芸一激,脑筋一热说要做满汉全席和参加厨艺,话出口了,才觉得后悔,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小月在回家的路上一直闷闷不乐。
这样的情绪一直延续到了晚上,小月原想找阿牛商量一下的,结果阿牛还出去了,后来彩婶来教她绣花,她才暂时把这些烦恼抛到一旁。
等大家都睡下,夜深人静的时候,小月的脑子又像个走马灯一样,结果就搞得一夜没有休息好。
由于精神不好,小月干活的时候也有点心不在焉的,嫣红看她精神不好,除了一些必须小月亲自做的东西以外,其他嫣红都替她做了。
到了下午,大家在前面干活,张大婶在屋中睡午觉,书房里,小月拿出钱袋继续绣了起来,维克多则在旁边无聊地剔着爪子。
“好无聊呀,没电视,没电脑,没网线,一点休闲娱乐都没有,再这样下去,人都要给逼疯了。”维克多趴在椅子上伸开了四肢,觉得不舒服,又翻了个身。
“你又不是人,要逼疯,也论不到你,我才是要给逼疯了呢,维克多,怎么办呀,满汉全席我一样不会呀。”小月看着维克多,目光中全是无奈。
“求我呀,不就是个满汉全席,我虽然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呀。当然,不求我也行,拿三个肉夹馍来换。”维克多翻过身来,用爪子支着下巴,看着小月。
小月听了,白了维克多一眼:“你就知道吃,能给点建设性的意义吗。”
“咱哥俩好商量,两个肉加馍,只要给我两个肉加馍,我就给你出个好点子。”维克多搓了搓爪子,脸上露出他那招牌般的笑容。
“才值两个肉夹馍的点子,也不是什么好点子,你还是自己留着吧。”小月转头不去理他。
“别呀,好商量,一切好商量,算了,我吃点亏,就一个肉夹馍还不行吗?我跟你说,这次你可不能拒绝我了,你没看出来,我最近都瘦了。”维克多举起右前腿比了比,可怜巴巴的说道。
小月捏了捏维克多肥厚的肩膀,点了点头:“怎么瘦得都发起来了呢,难道这些不是肥肉是水肿?既然这样,从今天晚上起,你也别吃肉了,那东西就是让你变瘦的罪魁祸首,从今天起,你的晚饭就是赤小豆粥,这个是专门去水肿的。”说完,小月自己都笑了起来。
“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刚都说好了,一个点子换一个肉加馍,我这个点子就是---”维克多特意停顿了一下,看着小月。
见小月没理他,他只得继续说:“就是问问慕风,看他有什么好点子,我看白鹰、慕风和阿牛三个人,虽然慕风年龄最小,但似乎最沉稳,而且我发现白鹰和阿牛似乎都听慕风的,所以你还是找他问问吧。”
小月扑哧一笑,“这就是你的好点子?这肉夹馍也太好赚了吧,好吧,听你的,一会儿等慕风来了,我就去问问他,现在我先绣绣钱袋,你别打扰我,我现在正绣到关键时刻。”
小月拿起手中的钱袋绣了起来,维克多凑过去看了看,上面已经有一只动物了,但具体是什么动物,没有完工,还看不出来。
“小月,咱俩是老乡,我就不瞒着你了,我最近仔细观察了慕风和白鹰好久,总觉得他两个有点问题。”维克多看着正认真绣着钱袋的小月,忍不住开了口。
“有问题,什么问题?”听到这里,小月抬起头。
“就是他俩有点那个,不太正常。”维克多有些神秘的说道。
“那个?不正常?啊,你是说他俩是断背?龙阳癖?”小月苦着脸,不会吧,这么帅的慕风居然是----
“白痴呀你,什么断背,我的意思是说他两个的行为有点问题。我觉得他们不太像乡下人,我怀疑他们是有钱人。”维克多看了看门外,小声的在小月耳边说。
“你才白痴呢,你说话,别人都听不懂,那么小声干什么,耳朵里都直痒痒。”小月捅了捅耳孔,才想起维克多的话:“你怎么知道的?你看到他们有钱了?”
“我都说我是小福尔摩斯了,你还不信,你和他们在一起都这么久了,还没发现吗?让我来给你分析一下。”维克多想了想嫣红枕头下那五十两银票,还有嫣红会武功这件事,但这个他还不打算告诉小月,线索都说出来了,就不值钱了。
“第一,你看那慕风和白鹰,虽然穿着很普通,但气质却与普通人完全不同,这个普通人,我找个参照物吧,比如张成,他就很普通,再比如高剑,也很普通,但他们和慕风还有白鹰站在一起,你想想,有什么区别?”
小月听了,想了想,还真是呀,确实不一样。
“原本我只是在怀疑,但自从阿牛来了,我基本就能断言了,你想,一堆牛粪里偶尔长出一朵鲜花,那它应该是偶然,但现在长出了三朵鲜花,这就不是偶然,是有问题了。”
“合着你把张成和高剑比成牛粪了,小心他们听到,咱俩对这南瑞国也不了解,也许这里地杰人灵,美男到处都是,只是这里比较多罢了。”小月放下手中的钱袋看着维克多,笑着说道。
维克多摇了摇爪子:“非也,非也,我继续说,第二,小月你这里管吃管住,如果真是普通人,那完全可以吃住在你这里,还省钱,第二天来又方便,但为什么慕风和白鹰,不在这里吃饭,还要住在家里呢,这说明什么,那就是这里条件太差,他们住不惯。”
“那阿牛也住在这里呀,可能是慕风和白鹰不习惯和人同住吧。”
“不习惯和人同住,可以在这里吃饭呀,你这里提供早午晚三顿饭,而且味道还不错,那他们两个怎么一顿都不吃呢,那白鹰每天在店里送外卖,按说应该在店里吃饭的,你好好想想,他有没有在这里吃过午饭。”
小月想了想,还真是的,没见白鹰在这里吃过午饭,“不过这也不能证明什么呀。”
“原本我只是怀疑,但现在阿牛来了,更证实了我的怀疑,我怀疑这个阿牛,比那两个还有钱,别看穿得比慕风和白鹰要破,但你昨天说了,他家还有什么值三千两的白玉瓷瓶和一千两的雕花木盒对吧。”
“是呀,他说那是一个人在他家借宿,送给他家的礼物,他家就用来插鸡毛掸子了。”
“真好笑,这么贵重的东西,他家就算再不识货,也不会用来插鸡毛掸子呀,除非这东西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让我想想,这里有点可疑,问题到底出在哪了呢?维克多背着手在椅子上转了几圈,才似猛然醒悟,面上露出了惊喜。
“我简直太有才了,不愧是南瑞国的小福尔摩斯呀。”维克多兴奋地挥舞着爪子。
看到维克多的样子,小月也来了精神:“想到什么了,这么激动。”
“拿两个肉加馍来换。”维克多把爪子伸到了小月面前。
“好,好,先记着,快说,想到什么了。”小月也不和维克多争,她的好奇心也被挑了起来。
“从我多年侦破,哦,是多年看侦破电影的经验来看,阿牛顺利的拿出了另一个白玉瓷瓶和一个同样是云天青作品的雕花木盒,他说这是别人住宿在他家送的礼物,这个多少有点牵强,你想一个能拥有云天青的白玉瓷瓶的人,能随意把这么贵重的东西送人吗?而且还搭上了一个雕花木盒。”
“听说那个人有可能就是云天青本人。自己做的东西,送人也很正常的。”
“好吧,就算是云天青本人,但听说他是个世外高人,一向行踪飘忽,世上都没有人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又怎么可能在别人面前随意说出这是我自己做的东西,那不就暴露了吗,所以我觉得这里很可疑。”
“是呀,听你这么说,是有点可疑。”小月想了想,这里好象是有点问题,但问题出在哪,她也没想明白。
“最可疑的一点,就是这阿牛明明可以拿到一千两银子,他却没要,还帮你换回了借条,这不像是一个家境贫困的人所做的事情,要是一般人,看到一千两早就眼冒绿光了,那能买多少面好镜子呀。”说到这里,维克多眼中冒出异彩。
“这一般人,我看就是你吧,你眼中的绿光把狼都快招来了,好的,我答应你,等忙完这段时间,我就买个好的铜镜给你。”
“太好了,还是小月好呀,你就相信我小福尔摩斯的智慧吧,慕风、白鹰和阿牛三个人是好朋友,所以这三个人肯定都有问题。这个问题我会继续关注的,到时真查出结果,小月你可要给我颁个奖章呀,这奖章可要是用银子做的,我看就这么大,不,这么大吧。”维克多用爪子比了一下,觉得小,又比了一下,才满意。
“行,到时给你颁个鞠躬尽瘁奖,满意吧。”
“除了奖牌,能不能再来点实惠的,你说,咱俩是老乡,关系怎么比那慕风近吧,可你呢,让那慕风当什么副总,我连个一官半职都没有,你说合适吗?那个啥,什么时候给我点官当当呀。”维克多毛茸茸的脸上又露出了谄媚的笑容。
小月思索了一下,严肃的点了点头:“说的没错,你一个正规大学本科生,不给点官当当确实说不过去。”
维克多一听,激动的站起身来,前爪扒在小月的胳膊上,脸上充满期待,赶忙表态:“我可是非常敬业的,不怕苦也不怕累。小月,你是让我当个副总还是啥呀?”
小月郑重的拍了拍维克多的肩膀:“党就需要你这样的好同志,那天你提的关于啃得猪的点子,我觉得很不错,是个好点子,要是能在南瑞国开一家这样的连锁快餐厅,一定能带动南瑞国的饮食文化。”
“那你的意思是说,让我做啃得猪的总经理?”维克多兴奋地说。
“目前我们还不具备开啃得猪的实力,还要从基础做起,你在提高生猪出栏率这方面那么精通,我决定采纳你开大型养猪厂的主意,在不远处的野家沟先开一家小型养猪厂,并聘你为厂长,既然你这么敬业,我想你一定不介意吃住在厂里的。是吧,维厂长?”小月看着维克多,目光中都是信任。
“那个啥,我才疏学浅,还不具备当官的能力,我看这养猪厂的厂长,慕风比我更适合,还是让他去吧,啊,好困呀,思考了这么久,休息,休息一会儿。”维克多说完,也不等小月回答,一溜烟跑出去了。
一晚上,她脑子里都在想昨天发生的事情,原本昨天阿牛帮她把借据要回来,她很高兴,但后来被石伊芸一激,脑筋一热说要做满汉全席和参加厨艺,话出口了,才觉得后悔,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小月在回家的路上一直闷闷不乐。
这样的情绪一直延续到了晚上,小月原想找阿牛商量一下的,结果阿牛还出去了,后来彩婶来教她绣花,她才暂时把这些烦恼抛到一旁。
等大家都睡下,夜深人静的时候,小月的脑子又像个走马灯一样,结果就搞得一夜没有休息好。
由于精神不好,小月干活的时候也有点心不在焉的,嫣红看她精神不好,除了一些必须小月亲自做的东西以外,其他嫣红都替她做了。
到了下午,大家在前面干活,张大婶在屋中睡午觉,书房里,小月拿出钱袋继续绣了起来,维克多则在旁边无聊地剔着爪子。
“好无聊呀,没电视,没电脑,没网线,一点休闲娱乐都没有,再这样下去,人都要给逼疯了。”维克多趴在椅子上伸开了四肢,觉得不舒服,又翻了个身。
“你又不是人,要逼疯,也论不到你,我才是要给逼疯了呢,维克多,怎么办呀,满汉全席我一样不会呀。”小月看着维克多,目光中全是无奈。
“求我呀,不就是个满汉全席,我虽然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呀。当然,不求我也行,拿三个肉夹馍来换。”维克多翻过身来,用爪子支着下巴,看着小月。
小月听了,白了维克多一眼:“你就知道吃,能给点建设性的意义吗。”
“咱哥俩好商量,两个肉加馍,只要给我两个肉加馍,我就给你出个好点子。”维克多搓了搓爪子,脸上露出他那招牌般的笑容。
“才值两个肉夹馍的点子,也不是什么好点子,你还是自己留着吧。”小月转头不去理他。
“别呀,好商量,一切好商量,算了,我吃点亏,就一个肉夹馍还不行吗?我跟你说,这次你可不能拒绝我了,你没看出来,我最近都瘦了。”维克多举起右前腿比了比,可怜巴巴的说道。
小月捏了捏维克多肥厚的肩膀,点了点头:“怎么瘦得都发起来了呢,难道这些不是肥肉是水肿?既然这样,从今天晚上起,你也别吃肉了,那东西就是让你变瘦的罪魁祸首,从今天起,你的晚饭就是赤小豆粥,这个是专门去水肿的。”说完,小月自己都笑了起来。
“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刚都说好了,一个点子换一个肉加馍,我这个点子就是---”维克多特意停顿了一下,看着小月。
见小月没理他,他只得继续说:“就是问问慕风,看他有什么好点子,我看白鹰、慕风和阿牛三个人,虽然慕风年龄最小,但似乎最沉稳,而且我发现白鹰和阿牛似乎都听慕风的,所以你还是找他问问吧。”
小月扑哧一笑,“这就是你的好点子?这肉夹馍也太好赚了吧,好吧,听你的,一会儿等慕风来了,我就去问问他,现在我先绣绣钱袋,你别打扰我,我现在正绣到关键时刻。”
小月拿起手中的钱袋绣了起来,维克多凑过去看了看,上面已经有一只动物了,但具体是什么动物,没有完工,还看不出来。
“小月,咱俩是老乡,我就不瞒着你了,我最近仔细观察了慕风和白鹰好久,总觉得他两个有点问题。”维克多看着正认真绣着钱袋的小月,忍不住开了口。
“有问题,什么问题?”听到这里,小月抬起头。
“就是他俩有点那个,不太正常。”维克多有些神秘的说道。
“那个?不正常?啊,你是说他俩是断背?龙阳癖?”小月苦着脸,不会吧,这么帅的慕风居然是----
“白痴呀你,什么断背,我的意思是说他两个的行为有点问题。我觉得他们不太像乡下人,我怀疑他们是有钱人。”维克多看了看门外,小声的在小月耳边说。
“你才白痴呢,你说话,别人都听不懂,那么小声干什么,耳朵里都直痒痒。”小月捅了捅耳孔,才想起维克多的话:“你怎么知道的?你看到他们有钱了?”
“我都说我是小福尔摩斯了,你还不信,你和他们在一起都这么久了,还没发现吗?让我来给你分析一下。”维克多想了想嫣红枕头下那五十两银票,还有嫣红会武功这件事,但这个他还不打算告诉小月,线索都说出来了,就不值钱了。
“第一,你看那慕风和白鹰,虽然穿着很普通,但气质却与普通人完全不同,这个普通人,我找个参照物吧,比如张成,他就很普通,再比如高剑,也很普通,但他们和慕风还有白鹰站在一起,你想想,有什么区别?”
小月听了,想了想,还真是呀,确实不一样。
“原本我只是在怀疑,但自从阿牛来了,我基本就能断言了,你想,一堆牛粪里偶尔长出一朵鲜花,那它应该是偶然,但现在长出了三朵鲜花,这就不是偶然,是有问题了。”
“合着你把张成和高剑比成牛粪了,小心他们听到,咱俩对这南瑞国也不了解,也许这里地杰人灵,美男到处都是,只是这里比较多罢了。”小月放下手中的钱袋看着维克多,笑着说道。
维克多摇了摇爪子:“非也,非也,我继续说,第二,小月你这里管吃管住,如果真是普通人,那完全可以吃住在你这里,还省钱,第二天来又方便,但为什么慕风和白鹰,不在这里吃饭,还要住在家里呢,这说明什么,那就是这里条件太差,他们住不惯。”
“那阿牛也住在这里呀,可能是慕风和白鹰不习惯和人同住吧。”
“不习惯和人同住,可以在这里吃饭呀,你这里提供早午晚三顿饭,而且味道还不错,那他们两个怎么一顿都不吃呢,那白鹰每天在店里送外卖,按说应该在店里吃饭的,你好好想想,他有没有在这里吃过午饭。”
小月想了想,还真是的,没见白鹰在这里吃过午饭,“不过这也不能证明什么呀。”
“原本我只是怀疑,但现在阿牛来了,更证实了我的怀疑,我怀疑这个阿牛,比那两个还有钱,别看穿得比慕风和白鹰要破,但你昨天说了,他家还有什么值三千两的白玉瓷瓶和一千两的雕花木盒对吧。”
“是呀,他说那是一个人在他家借宿,送给他家的礼物,他家就用来插鸡毛掸子了。”
“真好笑,这么贵重的东西,他家就算再不识货,也不会用来插鸡毛掸子呀,除非这东西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让我想想,这里有点可疑,问题到底出在哪了呢?维克多背着手在椅子上转了几圈,才似猛然醒悟,面上露出了惊喜。
“我简直太有才了,不愧是南瑞国的小福尔摩斯呀。”维克多兴奋地挥舞着爪子。
看到维克多的样子,小月也来了精神:“想到什么了,这么激动。”
“拿两个肉加馍来换。”维克多把爪子伸到了小月面前。
“好,好,先记着,快说,想到什么了。”小月也不和维克多争,她的好奇心也被挑了起来。
“从我多年侦破,哦,是多年看侦破电影的经验来看,阿牛顺利的拿出了另一个白玉瓷瓶和一个同样是云天青作品的雕花木盒,他说这是别人住宿在他家送的礼物,这个多少有点牵强,你想一个能拥有云天青的白玉瓷瓶的人,能随意把这么贵重的东西送人吗?而且还搭上了一个雕花木盒。”
“听说那个人有可能就是云天青本人。自己做的东西,送人也很正常的。”
“好吧,就算是云天青本人,但听说他是个世外高人,一向行踪飘忽,世上都没有人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又怎么可能在别人面前随意说出这是我自己做的东西,那不就暴露了吗,所以我觉得这里很可疑。”
“是呀,听你这么说,是有点可疑。”小月想了想,这里好象是有点问题,但问题出在哪,她也没想明白。
“最可疑的一点,就是这阿牛明明可以拿到一千两银子,他却没要,还帮你换回了借条,这不像是一个家境贫困的人所做的事情,要是一般人,看到一千两早就眼冒绿光了,那能买多少面好镜子呀。”说到这里,维克多眼中冒出异彩。
“这一般人,我看就是你吧,你眼中的绿光把狼都快招来了,好的,我答应你,等忙完这段时间,我就买个好的铜镜给你。”
“太好了,还是小月好呀,你就相信我小福尔摩斯的智慧吧,慕风、白鹰和阿牛三个人是好朋友,所以这三个人肯定都有问题。这个问题我会继续关注的,到时真查出结果,小月你可要给我颁个奖章呀,这奖章可要是用银子做的,我看就这么大,不,这么大吧。”维克多用爪子比了一下,觉得小,又比了一下,才满意。
“行,到时给你颁个鞠躬尽瘁奖,满意吧。”
“除了奖牌,能不能再来点实惠的,你说,咱俩是老乡,关系怎么比那慕风近吧,可你呢,让那慕风当什么副总,我连个一官半职都没有,你说合适吗?那个啥,什么时候给我点官当当呀。”维克多毛茸茸的脸上又露出了谄媚的笑容。
小月思索了一下,严肃的点了点头:“说的没错,你一个正规大学本科生,不给点官当当确实说不过去。”
维克多一听,激动的站起身来,前爪扒在小月的胳膊上,脸上充满期待,赶忙表态:“我可是非常敬业的,不怕苦也不怕累。小月,你是让我当个副总还是啥呀?”
小月郑重的拍了拍维克多的肩膀:“党就需要你这样的好同志,那天你提的关于啃得猪的点子,我觉得很不错,是个好点子,要是能在南瑞国开一家这样的连锁快餐厅,一定能带动南瑞国的饮食文化。”
“那你的意思是说,让我做啃得猪的总经理?”维克多兴奋地说。
“目前我们还不具备开啃得猪的实力,还要从基础做起,你在提高生猪出栏率这方面那么精通,我决定采纳你开大型养猪厂的主意,在不远处的野家沟先开一家小型养猪厂,并聘你为厂长,既然你这么敬业,我想你一定不介意吃住在厂里的。是吧,维厂长?”小月看着维克多,目光中都是信任。
“那个啥,我才疏学浅,还不具备当官的能力,我看这养猪厂的厂长,慕风比我更适合,还是让他去吧,啊,好困呀,思考了这么久,休息,休息一会儿。”维克多说完,也不等小月回答,一溜烟跑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