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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第二章 124

    司建宇的那场婚礼极尽奢华,排场之大,在本地轰动一时。

    早上司霄汉的堂弟开车将司凌云接到司建宇的新娘米晓岚那里。她家在一个新建小区内,宽大的三居室房子连同装修和所有的家具陈设全是崭新的,如同样板间一样,气派堂皇,没有丝毫居住磨合的痕迹。米晓岚的相貌比司凌云想象的还要娇美,她的父母看上去则十分普通,而且老实寡言,穿着同样崭新的衣服,在自己家里说话做事都轻手轻脚,那种在生人家做客一般的难为情和拘谨,弄得司凌云这个真正的客人十分奇怪。在场的有数几个亲戚也都是一个类型:木讷、过份客气、不怎么讲话。司建宇过来,门一敲即开,没有受到任何为难,顺利进来接到新娘。离开那所房子,司凌云几乎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司霄汉当时已经在本地商界颇有影响力,他一向行事张扬,从不奉行低调原则,为长子婚礼更是出手十分豪阔,一长排名车组成迎亲车队从城市主干道穿行而过,包下城中最好的酒店,会场用空运过来的名贵鲜花布置得花团锦簇,城中政要和工商界人士悉数到场,同时请了知名电视台主持人主持婚礼,一众表演嘉宾中还包括两位当红的香港艺人,场面盛大得让人眼花缭乱。

    司凌云早就知道父亲有钱,却还是头一次直观认识到父亲居然有钱到了这个程度,她不得不承认她有小小的震动。

    除了司霄汉、他的堂弟和司建宇,她一个人也不认识。司建宇的母亲微微发福,长相普通,面容憔悴,头发染黑后,仍比实际年龄要显得苍老许多,听儿子介绍她后,脸色如她预计的那样沉了一下,再不肯正眼看她。倒有她家不少亲戚偷偷看她,再相互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不过让他们失望的是,司凌云性格最大的特点是从来不肯示弱,旁人明显的八卦表情落在她眼内,她只在心底暗暗冷笑。她当然也不去主动找任何人搭腔,尽伴娘职责陪着新娘米晓岚以外,就是一个人坐在一边夷然不动,毫无不自在的表情。

    司建宇过来问她,“小云,看到你大嫂没有?来了重要客人,爸爸要她跟我过去一下。”

    “大概在化妆室吧。”

    她陪司建宇过去,推开门,只见米晓岚正跟一个男人面对面站着在交谈,她已经换下那套缀着细密珍珠的曳地婚纱,穿着刺绣凤凰的大红色旗袍,愈发显得高挑娇美,而那男人穿着深色西装,背影十分修长。

    见他们进来,米晓岚连忙说:“介绍一下,这位是傅轶则,他家跟我家是世交,我们双方的父母是同事。他刚从美国回来,来参加我的婚礼。司建宇,我先生,司凌云,我先生的妹妹。”

    傅轶则对司凌云点点头,跟司建宇握手,“祝贺你们。”

    司建宇客气地说:“谢谢。小云,你帮我招呼一下傅先生。晓岚,我们得出去了。”

    司凌云没料到招待客人的任务落到自己头上,她无可奈何地看着傅轶则,傅轶则正看着司建宇和米晓岚离开的方向,若有所思。

    “傅先生请跟我出去吧。”

    她将他带到大厅,随便找一张有空位的桌子请他坐下,他彬彬有礼地说:“司小姐,我跟这里谁都不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坐你旁边可以吗?”

    司凌云看看傅轶则,他大概27、8岁的样子,有轮廓清晰而俊朗的面孔,浓黑的头发,两道醒目的剑眉下,一双眼睛异样深邃,深色西装搭白色衬衫,在非富即贵的如云宾客中,也显得十分出众。她想,她刚好只能坐在一群陌生人中间,起码这男人看上去足够赏心悦目,便点头答应下来。

    傅轶则不怎么看台上节目,也几乎没动筷子吃东西,只一杯杯喝着红酒。他天生有一种距离感,而司凌云根本没有身为主人要招呼好客人的自觉,既不去招呼他,也不跟同桌客人搭腔。

    司霄汉满大厅走动着,与客人寒喧敬酒。他看上去已经有点儿喝多了,脸红通通的,额角冒着汗珠,声音过份宏亮。他一眼看到了司凌云,显然很得意标致的女儿,马上献宝一样拖着她去跟刚结束表演的那两位香港明星合影。父亲这样拿她当追星的小孩子看待,她不免好笑,可是她不打算扫他的兴,听话地过去拍照,然后去了洗手间。

    她正要出来,只听外面化妆室有两个女人一边补妆一边聊天,谈的居然还是她。

    “刚才跟老司合照的那个女孩子就是他第二个老婆生的。”

    “想不到今天她会来。”

    “你来得太晚了,没看到好戏,下午在新房那边,不光大姨理都懒得理她,其他人也都不跟她讲话。不过她年纪轻轻的,脸皮倒是很厚,态度跩着呢。”

    “还是老司的第三个老婆识相得多,根本没露面。”

    司凌云为之气结。她当然不在乎别人跟不跟她讲话,事实上,她巴不得不用跟陌生人应酬。换个场合,碰上这样背后讲坏话的,她多半会促狭地现身出去吓对方一跳,再刻薄上几句。不过她知道在这里议论的人肯定是司建宇母亲那边的亲戚,看大哥的面子,她决定忍了,挨到她们走后,她才出去。

    她走回来,隔了几步远,便听到同席几个男男女女也大声谈笑得正欢。

    “老司真是财大气粗,这场婚礼的规模,大概是本地近几年最大的。”

    “听说新娘好象家境不好,人丁单薄,都没什么亲友来出席婚礼。这场婚事说不上门当户对啊。”

    “只要男人还存着好色之心,女人的姿色就是天生的资本,家境不好算什么。”

    一个胖男人邪气而别有深意地笑,对着前面示意一下,“你们女人啊,总是不理解,男人娶漂亮太太,绝对不是浅薄。好色和以貌取人其实是一种生物学的本能,能够保证下一代的基因改良。”

    司凌云顺他们视线看过去,新婚夫妇正并肩敬酒,在高挑娇美的米晓岚衬托下,司建宇矮了她半个头,更显得肥胖而其貌不扬。

    又一个中年女人接腔,“看看老司女儿的长相就知道,他已经亲自给儿子做出示范了。”

    司凌云强忍着的那一口恶气再也按捺不下去,待他们笑声稍微停歇,冷笑一声,“几位八卦得好,八卦得妙,八卦得真有意思。”

    那几个人这才注意到她回来了,顿时都有些尴尬,司凌云正待继续发作,傅轶则突然站了起来,一手放在她肩上,力道不轻不重,她吓了一跳,他却笑道,“你回来得正好,你大哥找你,我们过去吧。”

    傅轶则托着司凌云的手肘,带着她一直走出了大厅,她不耐烦地挣开,“这是干什么?”

    “你一脸要跟人吵架的表情,虽然看你骂人肯定很有趣,不过我可不想让你搅了晓岚跟你大哥的婚礼。”

    “听起来你还真维护她”

    他耸耸肩,“她也说了,我们是世交嘛。”

    “不过别人说她难听的话,你可以安然坐在那里听着,真是好修养。”

    傅轶则笑了,司凌云注意到,他那张冷漠的面孔一笑之下,嘴角出现一个纹路,十分优雅,“我拿晓岚当成年人看,她选择了她的生活,既不需要别人对她下结论,也不需要我帮她辩护。”

    这个超然的态度让司凌云无话可说,她转身向外走,傅轶则仍然跟着她,“你去哪里?”

    她没好气地说:“没伴娘什么事了,我待腻了,不打算继续跟那帮嚼舌的小人坐一起。”

    “我也不想留下来参观闹洞房,送你回去吧。”

    司凌云心情不好,不想说话,报了地址后,只看着车窗外,好在傅轶则显然也没打算攀谈,两人一路沉默着。出租车到一条僻静小路口红灯处停下,司凌云一眼看到了母亲程玥挽着一个中年男人的手,两人并肩而行,一边亲密交谈着。她一下呆住,眼睛定定跟着他们,直到他们走进了路边的一家经济型酒店。

    车子启动,她如梦方醒,敲着车窗玻璃大叫停车,司机不明所以,开过路口才靠边停下。司凌云开门下车,往回跑着冲过十字路口,一口气上台阶进酒店,狭小的大堂内已经没了客人。前台工作人员诧异地看着她,礼貌地问:“小姐,要开房吗?”

    她喘息着,一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跟她走进来的傅轶则忍着笑说:“你确定要这么做吗?我没意见,不过我们可以找一间好点的酒店。”

    她回过神来,意识到这么不假思索气势汹汹地追进来,简直是个笑话。她当然不打算跟傅轶则解释,一语不发,转身就走。她虽然穿着高跟鞋,还是走得又急又快,傅轶则身高腿长,毫不费力地跟在她身边,“不用跑,女生随时有改主意的权力,我不介意的。”

    他的调笑终于惹恼了她,她一下站住,“我们差不多不认识,你还跟着我干什么?”

    他坦白地说:“因为你很漂亮。漂亮女孩子穿成这样到处乱走,很容易出事。”

    她冷笑一声,“你多虑了。”

    “还因为你很脆弱。”

    这句话让她为之愕然。

    “你这种年龄的女孩子,应该对所有浪漫的仪式满怀向往,可是你大概是婚礼上最心不在焉的人,对婚纱、仪式、明星都没什么兴趣,活像一只刺猬,绷得紧紧的,随时准备扎那些胆敢来冒犯你的人,并且不给任何解释。”

    她撇嘴,不客气地说:“这算什么——街角坐着的算命先生也会这一套:小姐你印堂发暗,像有心事,我帮你批批八字流年,说得不对分文不取。”

    他被逗乐了,“我倒没想到我看上去像神棍。”

    她看看他,他神情自若,薄唇挂着一点笑意,显然清楚知道自己的魅力,也没有怀疑过别人对这份魅力的感受。她突然有了一点模糊的警觉之意,仿佛意识到某个说不出的危险悄然无声地逼近。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不及细想,转身要走,他仍然跟着她。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我不回家,我准备找个地方喝酒。”

    “正好,我也想喝两杯。你会发现,我是个不错的酒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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