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第一章 1第一章
司凌云接到李乐川打来的电话时,正在财经政法大学的图书馆里,她合上书,走出来接听。
“你回了吗?”
“刚下飞机。听说你被人挖墙角撬走了男朋友,我怕你孤单,特地赶回来给你过生日,这诚意够感天动地了吧。”
司凌云对他戏谑的口气无可奈何。她早就知道,但凡坏事,总能不胫而走,她都懒得去探究这个消息怎么会传到远在伦敦的李乐川耳内。“谢谢你来拯救我的生活。”
“大恩不必言谢,”李乐川大笑,“晚上来阿风家的Forever酒吧,大家聚一聚,阿风说烤生日蛋糕给你吃。”
司凌云对于过生日没什么兴趣,但李乐川是她的中学同学加多年好友,去英国已经四年,每次回国都来去匆匆,她很高兴见他。更重要的是,她有充足的理由推掉另一个约会。她马上打电话通知妈妈程玥,她晚上不回来吃饭了。
“我都已经在四季订好了位置,我们好好吃一餐,给你过生日。”
司凌云心想,如果妈妈说的是都已经买好了菜准备亲自下厨,她大概会感到愧疚。“今天就算了,我明天回家陪你吃饭、美容加购物,全套服务,决不流露一点不耐烦。”
程玥追问着,“你约了谁?”
“阿乐。”
程玥好不失望,“你也该正经交个男朋友了。李乐川家境是很不错,可他一直是没上进心的二世祖,先玩摇滚,然后老大不小还跑去英国学什么导演,真的不适合你。”
“等我回来,你再一样样教导我该跟什么男人约会,跟什么男人结婚吧。”
“你爸爸那边……”
她终于按捺不住不耐烦了,“妈,我已经做了让步,不要得寸进尺要求我太多。”
程玥不为所动,“我给他打了电话,他答应在公司给你安排一个职位,你随时可以去上班。”
“等我回来再说吧。”
司凌云挂了手机,继续回去看书,到时间差不多了,先去食堂吃饭,再回寝室换衣服,出来坐出租车到了位于汉江市旧时租界区的Forever酒吧。
酒吧老板叫卢未风,朋友都叫他阿风。这所酒吧由西式风格的旧房子改建,原本是卢未风的家,在李乐川和他组乐队的那些年,司凌云时常到这里看他们排练,跟他们一起在天台上喝啤酒。乐队于五年前解散,她最后一次到这里是送李乐川出国。三年前她偶尔路过,驻足看着这所熟悉的老房子经过整饬,门廊上挂出来酒吧招牌,说不清内心复杂的感觉,终于还是没有进去。
酒吧内生意十分清淡,一楼只坐了零落的客人。司凌云顺着窄窄楼梯走上去,突然止住脚步,二楼传来吉它的声音,曲调激越,说不出名字,只觉得异样熟悉,仿佛有歌词挣扎着要从她记忆深处某个角落断续飘出,与音乐节拍相合,可是字句零乱,终究无法成歌。
她倚在楼梯扶手上,听到一曲终了才走上去。
二楼空间低矮,灯光柔和,老式黑胶唱片机开始播放爵士乐,红砖砌的四壁上挂着攀岩、徒步和越野车的放大照片,情调完全不同于司凌云以前熟悉的那个安静的老房子。戴着黑框眼镜、身材清瘦的卢未风跟她打招呼,“刚才正跟阿乐说你自从读研后就进入了隐居状态,我们几乎看不到你了。”
“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我只是出来玩得比较少了。”
长着一张白净面孔,剃得锃亮的光头反射着亮光的李乐川坏笑,搂着她的肩膀,口气宠溺到肉麻地说,“宝贝儿,恋爱的时候你重色轻友我能理解,可听琪琪说,你都跟男朋友分手有两个多月了,还闷在学校里就有些古怪了。有没有心事想跟我说?我保证无条件借肩膀给你哭。”
司凌云早就习惯了这群朋友没心没肺的玩笑,知道他们一向没把所谓失恋这件事看得严重。她也乐得摆出满不在乎的姿态,作势将头靠了一下他肩膀,“不够宽,靠着不舒服。”
旁边站的琪琪大笑,她是个身材娇小、衣着时髦的女孩子,头发挑染成暗红与金棕夹杂,十分醒目。她同样与司凌云中学同学,认识多年,撇嘴说道:“有什么可哭的,那样乏味没劲的男生,真不知道凌云看上他哪一点,居然跟他在一起三年。依我说早就该踢了他。”
司凌云横她一眼,她乖觉地举手投降,“好了好了,不提他了。”她转而一手拎住司凌云的衣服,啧啧连声,“瞧瞧,你要不要穿得这么土这么保守啊。”
司凌云只涂了点唇彩,穿的是这几年穿习惯的T恤加牛仔裤,看看琪琪性感的单肩上衣,笑道:“不能跟你比,我待在学校,跟不上你的时代了。”
“明天跟我去逛街血拼,只要半天时间,我保证马上把你从土妞变回原样。”
司凌云没接这句话,环顾四周,差不多都是旧识,她一一打着招呼,当看到吧台一侧高凳上坐着的一个留着络腮胡子,头发短短的高大男人时,不禁一怔。
李乐川拍一下那个男人的肩膀,“凌云,不记得阿恒了吗?我刚才看他这样子也吓了一跳,几年不见,哥们儿走颓废路线走得太彻底了。”
司凌云当然认出了这个穿着灰T恤和破旧牛仔裤的男人是曲恒。他的变化非常大,除了留起胡子外,他的皮肤晒成健康的古铜色,身材挺拔,看上去并不颓废,完全不再是过去那个略显苍白瘦削的样子。
好几年前,李乐川和这间酒吧的老板卢未风、眼前的胡须男曲恒以及另外一个叫温凯的英俊大男孩一道组了一支名叫深黑的地下摇滚乐队,在本地唱得小有名气。司凌云通过李乐川认识他们,经常看他们排练演出,有非常不错的交情。只是此刻曲恒神情淡漠,并无丝毫久别重逢的喜悦,她勉强一笑,“是啊,好久不见了。阿恒,你好。”
曲恒放下手里的吉它,面无表情地对她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卢未风递过来一杯色彩浓艳的鸡尾酒给司凌云,“尝尝我刚调的墨西哥日出。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生日快乐。”
司凌云乐得借机摆脱面对曲恒时这种说不出的不自在感觉,接过酒杯喝了一大口,“我要礼物,要蛋糕,一杯酒可不够。”
卢未风示意服务生将蛋糕端上来,众人手忙脚乱地点蜡烛、关灯,一边唱生日歌,一边嘱咐她许愿。这种带着童稚感的庆祝方式让司凌云有些哭笑不得,她不愿意扫大家的兴致,合上眼默想片刻,一时竟然想不出有什么愿望。她不想再拖下去,睁开眼睛,吹灭蜡烛,待室内灯光重新亮起,隔着桌子站在她面前的却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来的男人,他身材修长,穿着黑色衬衫,看面目应该是30岁出头,浓密的头发中却夹杂着大量银色的发丝,与英挺的五官形成引人注目的对比,一双深邃的眼睛正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她如同活见鬼一样呆住了。李乐川递餐刀给她,她全无反应,他轻轻拍她一下,她看着一双双注视过来的眼睛,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你帮我切吧,阿乐。我……”恰好手机响起,她匆忙地说,“我接下电话。”
“你回了吗?”
“刚下飞机。听说你被人挖墙角撬走了男朋友,我怕你孤单,特地赶回来给你过生日,这诚意够感天动地了吧。”
司凌云对他戏谑的口气无可奈何。她早就知道,但凡坏事,总能不胫而走,她都懒得去探究这个消息怎么会传到远在伦敦的李乐川耳内。“谢谢你来拯救我的生活。”
“大恩不必言谢,”李乐川大笑,“晚上来阿风家的Forever酒吧,大家聚一聚,阿风说烤生日蛋糕给你吃。”
司凌云对于过生日没什么兴趣,但李乐川是她的中学同学加多年好友,去英国已经四年,每次回国都来去匆匆,她很高兴见他。更重要的是,她有充足的理由推掉另一个约会。她马上打电话通知妈妈程玥,她晚上不回来吃饭了。
“我都已经在四季订好了位置,我们好好吃一餐,给你过生日。”
司凌云心想,如果妈妈说的是都已经买好了菜准备亲自下厨,她大概会感到愧疚。“今天就算了,我明天回家陪你吃饭、美容加购物,全套服务,决不流露一点不耐烦。”
程玥追问着,“你约了谁?”
“阿乐。”
程玥好不失望,“你也该正经交个男朋友了。李乐川家境是很不错,可他一直是没上进心的二世祖,先玩摇滚,然后老大不小还跑去英国学什么导演,真的不适合你。”
“等我回来,你再一样样教导我该跟什么男人约会,跟什么男人结婚吧。”
“你爸爸那边……”
她终于按捺不住不耐烦了,“妈,我已经做了让步,不要得寸进尺要求我太多。”
程玥不为所动,“我给他打了电话,他答应在公司给你安排一个职位,你随时可以去上班。”
“等我回来再说吧。”
司凌云挂了手机,继续回去看书,到时间差不多了,先去食堂吃饭,再回寝室换衣服,出来坐出租车到了位于汉江市旧时租界区的Forever酒吧。
酒吧老板叫卢未风,朋友都叫他阿风。这所酒吧由西式风格的旧房子改建,原本是卢未风的家,在李乐川和他组乐队的那些年,司凌云时常到这里看他们排练,跟他们一起在天台上喝啤酒。乐队于五年前解散,她最后一次到这里是送李乐川出国。三年前她偶尔路过,驻足看着这所熟悉的老房子经过整饬,门廊上挂出来酒吧招牌,说不清内心复杂的感觉,终于还是没有进去。
酒吧内生意十分清淡,一楼只坐了零落的客人。司凌云顺着窄窄楼梯走上去,突然止住脚步,二楼传来吉它的声音,曲调激越,说不出名字,只觉得异样熟悉,仿佛有歌词挣扎着要从她记忆深处某个角落断续飘出,与音乐节拍相合,可是字句零乱,终究无法成歌。
她倚在楼梯扶手上,听到一曲终了才走上去。
二楼空间低矮,灯光柔和,老式黑胶唱片机开始播放爵士乐,红砖砌的四壁上挂着攀岩、徒步和越野车的放大照片,情调完全不同于司凌云以前熟悉的那个安静的老房子。戴着黑框眼镜、身材清瘦的卢未风跟她打招呼,“刚才正跟阿乐说你自从读研后就进入了隐居状态,我们几乎看不到你了。”
“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我只是出来玩得比较少了。”
长着一张白净面孔,剃得锃亮的光头反射着亮光的李乐川坏笑,搂着她的肩膀,口气宠溺到肉麻地说,“宝贝儿,恋爱的时候你重色轻友我能理解,可听琪琪说,你都跟男朋友分手有两个多月了,还闷在学校里就有些古怪了。有没有心事想跟我说?我保证无条件借肩膀给你哭。”
司凌云早就习惯了这群朋友没心没肺的玩笑,知道他们一向没把所谓失恋这件事看得严重。她也乐得摆出满不在乎的姿态,作势将头靠了一下他肩膀,“不够宽,靠着不舒服。”
旁边站的琪琪大笑,她是个身材娇小、衣着时髦的女孩子,头发挑染成暗红与金棕夹杂,十分醒目。她同样与司凌云中学同学,认识多年,撇嘴说道:“有什么可哭的,那样乏味没劲的男生,真不知道凌云看上他哪一点,居然跟他在一起三年。依我说早就该踢了他。”
司凌云横她一眼,她乖觉地举手投降,“好了好了,不提他了。”她转而一手拎住司凌云的衣服,啧啧连声,“瞧瞧,你要不要穿得这么土这么保守啊。”
司凌云只涂了点唇彩,穿的是这几年穿习惯的T恤加牛仔裤,看看琪琪性感的单肩上衣,笑道:“不能跟你比,我待在学校,跟不上你的时代了。”
“明天跟我去逛街血拼,只要半天时间,我保证马上把你从土妞变回原样。”
司凌云没接这句话,环顾四周,差不多都是旧识,她一一打着招呼,当看到吧台一侧高凳上坐着的一个留着络腮胡子,头发短短的高大男人时,不禁一怔。
李乐川拍一下那个男人的肩膀,“凌云,不记得阿恒了吗?我刚才看他这样子也吓了一跳,几年不见,哥们儿走颓废路线走得太彻底了。”
司凌云当然认出了这个穿着灰T恤和破旧牛仔裤的男人是曲恒。他的变化非常大,除了留起胡子外,他的皮肤晒成健康的古铜色,身材挺拔,看上去并不颓废,完全不再是过去那个略显苍白瘦削的样子。
好几年前,李乐川和这间酒吧的老板卢未风、眼前的胡须男曲恒以及另外一个叫温凯的英俊大男孩一道组了一支名叫深黑的地下摇滚乐队,在本地唱得小有名气。司凌云通过李乐川认识他们,经常看他们排练演出,有非常不错的交情。只是此刻曲恒神情淡漠,并无丝毫久别重逢的喜悦,她勉强一笑,“是啊,好久不见了。阿恒,你好。”
曲恒放下手里的吉它,面无表情地对她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卢未风递过来一杯色彩浓艳的鸡尾酒给司凌云,“尝尝我刚调的墨西哥日出。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生日快乐。”
司凌云乐得借机摆脱面对曲恒时这种说不出的不自在感觉,接过酒杯喝了一大口,“我要礼物,要蛋糕,一杯酒可不够。”
卢未风示意服务生将蛋糕端上来,众人手忙脚乱地点蜡烛、关灯,一边唱生日歌,一边嘱咐她许愿。这种带着童稚感的庆祝方式让司凌云有些哭笑不得,她不愿意扫大家的兴致,合上眼默想片刻,一时竟然想不出有什么愿望。她不想再拖下去,睁开眼睛,吹灭蜡烛,待室内灯光重新亮起,隔着桌子站在她面前的却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来的男人,他身材修长,穿着黑色衬衫,看面目应该是30岁出头,浓密的头发中却夹杂着大量银色的发丝,与英挺的五官形成引人注目的对比,一双深邃的眼睛正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她如同活见鬼一样呆住了。李乐川递餐刀给她,她全无反应,他轻轻拍她一下,她看着一双双注视过来的眼睛,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你帮我切吧,阿乐。我……”恰好手机响起,她匆忙地说,“我接下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