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第二十五节
艳红自从发现陈树军和甜甜走得很近之后,仿佛给了她当头一棒,本想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能迷住陈树军,继而走进他的家庭中。只要成为他的妻子,给他生个一男半女,那陈树军偌大的家业就有一半是自己的了,这就用不着再回河南老家嫁给那些乡巴佬了,那自己也就彻底脱离了农村,成为一个城市人了。
可陈树军对自己并不太感冒,倒是对甜甜很热情眷恋,这让艳红心底很是不平,论长相,自己并不比甜甜差到哪里,论聪明才智,艳红觉得甜甜绝不是自己的对手,可甜甜又是用什么迷魂药迷住了陈树军呢?艳红觉得,自己不能就此收手,必须拼一拼,只要创造和陈树军接触的机会,局势还是可以扭转的,再则说,陈家老太还蛮喜欢自己的,这也是一个优势。
艳红一边思忖着,一边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闲逛。忽然背后有人喊了一声:“蔡小姐。”艳红扭头一看,竟是那个乔华,艳红没有想到只是一次打交道的机会,竟让这个小混混儿记住了自己,看来自己还是颇有魅力的。但艳红并不想和此人有过多交往,因此互相打了个招呼,艳红就想抬脚走人。
可乔华却仿佛格外留意蔡艳红,提议请艳红吃饭,艳红本意拒绝,却又口是心非的答应了。两个人来到一个不太大的餐厅,乔华点了几个菜,要了两瓶啤酒。艳红问道:“为何不喝白酒?”
乔华道:“在你面前,我哪里还有喝白酒的勇气?”艳红听后大笑起来。
说实话,乔华在公明镇胡作非为,尽显江湖豪气,但他也就是做些鸡飞狗跳的小动作,杀人抢劫等犯罪的事情也没有做过。他以前确实没有见过像艳红如此才貌双馨、胆艺过人的女孩子,一下子竟觉得自己以前交往的女孩子浅薄无知、粗俗不堪。竟从心底对艳红有了一丝敬佩与好感。为此,乔华曾有意打听过艳红的地址,但深圳这个人员流动城市,上哪里找一个一面之缘的人呢?更何况只知姓蔡,连具体名字也不知道。这次天缘凑巧,竟迎面碰上了。
乔华殷勤的为艳红夹菜倒酒,彬彬有礼的模样看不出一点儿江湖气息。加之乔华本身长的还算帅气,如果去掉耳朵上的铂金耳饰、胳膊上的龙形纹身的话,就更像一个儒雅商人了。
艳红边吃边打量着乔华,并把他和陈树军做了一个比较:相比之下,这个乔华还更帅气一些,听说家里也很有钱,就是这个钱让乔华宠坏了。论修养确实差陈树军一大截,陈树军上过专科,上过学的人素质肯定会更高些,而且陈树军待人接物是如此的温文尔雅、体贴大方,这是乔华学三年也学不会的。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也算打过几次交道了,还不知贵小姐的尊姓大名。”乔华问道。
艳红当时犹豫了,该不该告诉他自己的真实姓名呢?如果告诉了,会不会给自己找一些麻烦,毕竟此人不太走正道,至于邪道到何种程度,艳红一无所知。但陈家老太也告诉她,这个乔华家境很好的,父母开有公司,是个阔少。如果和他交上朋友,说不定自己的后半生就从此改变了。
片刻迟疑,艳红还是告诉了他,乔华很是高兴,说长这么大,还没有哪个女人能够镇住他的,这其中包括自己的奶奶与妈妈。妈妈能把一个大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条、秩序井然,可却拿乔华没辙儿。乔华还说,以前他交往的女孩子一个个都对他唯命是从,没有人敢顶撞他的,你蔡艳红是第一个。
艳红笑笑,没有反驳当然也没有谦让,一副不卑不亢的样子。这更让乔华觉得这个蔡艳红来历不凡,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
“听你口音,像是北方人,你是北京来的吧?怎么想着来到深圳?”乔华试探着。
这样的询问让艳红忍俊不禁:竟把自己想成北京人,我连北京在哪里都不知道,没来深圳之前,连省会郑州都没有去过,还首都北京呢!可见乔华对自己挺感兴趣的。
艳红抿嘴儿笑笑,依然没有说任何话。
如果一个男人对你的一切都感兴趣,急于了解急于探求,这只说明,鱼儿上钩了。艳红明白中国的爱情哲学中决定女孩子要学会矜持、学会神秘、学会欲擒故纵、学会放长线钓大鱼,总之要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让他变成拉磨的毛驴,一圈一圈围着自己转儿,但又永远不偏离主题。艳红心想:如果陈树军也对自己这么有热情,那该多好呀!
吃完饭,乔华提议去逛商场,这是乔华以前追女孩子的首要伎俩,他相信,没有女孩子不爱美的,没有女孩子不喜欢打扮的。艳红婉言拒绝了,这让乔华大惑不解,以前都是女孩子缠着自己逛商场,要求买这化妆品,买那新衣服。没想到眼前这个穿着并不出色的女孩子竟会拒绝自己,这多少让乔华有些受挫,以前的乔华在女孩子面前都是前呼后拥、所向披靡的。为什么这个女孩子在自己面前这么高傲、这么圣洁?为什么自己在她面前竟会矮了身价、短了气骨?这可不是乔华的本性,长这么大,我乔华服过谁?
最后,乔华决定送艳红回到厂里,艳红开始也不愿意,因为本来就不太远,但乔华执意不肯再听艳红的步行回去,艳红只得坐上乔华的桑塔纳回到厂里。
临下车,乔华笑道:“艳红,你可告诉了我你的藏身之处,那我以后可以随时来找你玩的,你可不能拒绝。”艳红笑了笑说道:“谢谢你送我回家,没有坐过这么高档的车,有些头晕。”乔华愣了愣,这个女孩子竟没有坐过桑塔纳。
艳红回到宿舍,竟发现陈树军就在宿舍里,除此之外,屋子里只有老鸹秀枝两个。艳红娇滴滴的和陈树军打了个招呼。拿出自己的一些零食儿招待陈树军。不一会儿,外宿舍的名叫尚灵的女孩子找老鸹帮忙,她买的衣服领口处有些大,让老鸹用缝纫针改一改,秀枝一听,两个人都去了。不大的屋子里只剩下艳红与陈树军了。
艳红心想:机会来了,今天必须搞定这个陈树军,如果自己下手再迟些,别人就捷足先登了。
艳红拿出织了一半的毛衣,挨着陈树军坐了下来,两手不停的织织钩钩。陈树军说道:“艳红,没想到你手还挺巧的,还会织毛衣,给谁织的?”
艳红笑道:“给我爸爸,买的毛衣虽然款式好看些,但不够厚实暖和,我们河南冬季很冷,穿织的毛衣舒服保暖。”
“你爸爸有你这个女儿可真是他的福气。”陈树军说道。
“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也可以给你织一件毛衣的。”艳红巧笑道,“哎呀!”
艳红惊叫一声,陈树军忙问道:“怎么啦?是不是毛衣针扎着啦?”
其实,织过毛衣的人都知道的,毛衣针不比缝衣针扎着人会十分痛,但此时的艳红实在想不起能用什么办法让陈树军注意到自己,进而关注自己,只有采用此方法了。
陈树军急忙握着艳红的手去看看扎在哪里,只见右手的食指被扎了一个深深的红点儿,但并没有流血。艳红一看,顺势依偎在陈树军的怀中。假装哭泣道:“真的很痛的。”
陈树军有些尴尬,想扶起艳红坐直。可此时的艳红如一滩稀泥要软化在陈树军身上,哪里能扶得动呀!
陈树军有些不知所从,只听艳红喃喃自语:“树军哥哥,一个人在外,真的很难的。我有时都感到特别孤独寂寞。你有过这样的感觉吗?”
不能不说艳红心机很重,为了得到陈树军的芳心,连哥哥这样肉麻的词儿都用上了。
陈树军此时有些心猿意马,一个少女柔然的身体就躺在自己的怀中,只要他用胳膊一圈,往床上一压,这个女孩子也许就是自己的女人了。
此时的艳红内心也是惊涛骇浪:这个陈树军会怎么想,接着又会怎样做?他会不会亲吻我抚摸我?继而……如果这样的话,就太好了,他就休想再摆脱我。看我怎样把他弄得颠倒迷离。
陈树军今天本意是找甜甜的,但甜甜和娟娟明丽出去玩儿了,所以索性等一会儿,陈树军想不到:等不着甜甜,却等来了一场艳遇。
说实话,陈树军并不太反感艳红,但他总觉得他捉摸不透她,跟她在一起有一种捉迷藏的感觉。他更喜欢甜甜,他觉得甜甜是真实的、纯洁的、透明的,是一个他一眼就可以看穿的女孩子。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儿,甜甜像极了小静宜的妈妈。那明亮的眼神、那说话的语态、还有那娴静文雅的气质都让陈树军恍惚她就是静宜的妈妈。静宜的妈妈去世将近两年了,两年以来,他都认为今生再也不会爱上一个女孩子了,虽然陈家老太托人说过好几个女孩子,而且个个青春靓丽,但陈树军就是没有心思去投入到和女孩子交往中,那些女孩子见陈树军对她们不冷不热,也渐渐都没有了下文,一个个不了了之。直到他碰到甜甜,他忽然又有了初恋时的感觉,一种甜蜜与焦躁杂糅的浮躁时时让他没事可做时就想去见见甜甜,和她说说话儿。
陈树军一想到甜甜,刚才的六神无主没有了,陈树军扶起艳红的肩膀,自己顺势站了起来,远离了那张几乎要让他犯罪的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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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陈树军对自己并不太感冒,倒是对甜甜很热情眷恋,这让艳红心底很是不平,论长相,自己并不比甜甜差到哪里,论聪明才智,艳红觉得甜甜绝不是自己的对手,可甜甜又是用什么迷魂药迷住了陈树军呢?艳红觉得,自己不能就此收手,必须拼一拼,只要创造和陈树军接触的机会,局势还是可以扭转的,再则说,陈家老太还蛮喜欢自己的,这也是一个优势。
艳红一边思忖着,一边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闲逛。忽然背后有人喊了一声:“蔡小姐。”艳红扭头一看,竟是那个乔华,艳红没有想到只是一次打交道的机会,竟让这个小混混儿记住了自己,看来自己还是颇有魅力的。但艳红并不想和此人有过多交往,因此互相打了个招呼,艳红就想抬脚走人。
可乔华却仿佛格外留意蔡艳红,提议请艳红吃饭,艳红本意拒绝,却又口是心非的答应了。两个人来到一个不太大的餐厅,乔华点了几个菜,要了两瓶啤酒。艳红问道:“为何不喝白酒?”
乔华道:“在你面前,我哪里还有喝白酒的勇气?”艳红听后大笑起来。
说实话,乔华在公明镇胡作非为,尽显江湖豪气,但他也就是做些鸡飞狗跳的小动作,杀人抢劫等犯罪的事情也没有做过。他以前确实没有见过像艳红如此才貌双馨、胆艺过人的女孩子,一下子竟觉得自己以前交往的女孩子浅薄无知、粗俗不堪。竟从心底对艳红有了一丝敬佩与好感。为此,乔华曾有意打听过艳红的地址,但深圳这个人员流动城市,上哪里找一个一面之缘的人呢?更何况只知姓蔡,连具体名字也不知道。这次天缘凑巧,竟迎面碰上了。
乔华殷勤的为艳红夹菜倒酒,彬彬有礼的模样看不出一点儿江湖气息。加之乔华本身长的还算帅气,如果去掉耳朵上的铂金耳饰、胳膊上的龙形纹身的话,就更像一个儒雅商人了。
艳红边吃边打量着乔华,并把他和陈树军做了一个比较:相比之下,这个乔华还更帅气一些,听说家里也很有钱,就是这个钱让乔华宠坏了。论修养确实差陈树军一大截,陈树军上过专科,上过学的人素质肯定会更高些,而且陈树军待人接物是如此的温文尔雅、体贴大方,这是乔华学三年也学不会的。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也算打过几次交道了,还不知贵小姐的尊姓大名。”乔华问道。
艳红当时犹豫了,该不该告诉他自己的真实姓名呢?如果告诉了,会不会给自己找一些麻烦,毕竟此人不太走正道,至于邪道到何种程度,艳红一无所知。但陈家老太也告诉她,这个乔华家境很好的,父母开有公司,是个阔少。如果和他交上朋友,说不定自己的后半生就从此改变了。
片刻迟疑,艳红还是告诉了他,乔华很是高兴,说长这么大,还没有哪个女人能够镇住他的,这其中包括自己的奶奶与妈妈。妈妈能把一个大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条、秩序井然,可却拿乔华没辙儿。乔华还说,以前他交往的女孩子一个个都对他唯命是从,没有人敢顶撞他的,你蔡艳红是第一个。
艳红笑笑,没有反驳当然也没有谦让,一副不卑不亢的样子。这更让乔华觉得这个蔡艳红来历不凡,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
“听你口音,像是北方人,你是北京来的吧?怎么想着来到深圳?”乔华试探着。
这样的询问让艳红忍俊不禁:竟把自己想成北京人,我连北京在哪里都不知道,没来深圳之前,连省会郑州都没有去过,还首都北京呢!可见乔华对自己挺感兴趣的。
艳红抿嘴儿笑笑,依然没有说任何话。
如果一个男人对你的一切都感兴趣,急于了解急于探求,这只说明,鱼儿上钩了。艳红明白中国的爱情哲学中决定女孩子要学会矜持、学会神秘、学会欲擒故纵、学会放长线钓大鱼,总之要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让他变成拉磨的毛驴,一圈一圈围着自己转儿,但又永远不偏离主题。艳红心想:如果陈树军也对自己这么有热情,那该多好呀!
吃完饭,乔华提议去逛商场,这是乔华以前追女孩子的首要伎俩,他相信,没有女孩子不爱美的,没有女孩子不喜欢打扮的。艳红婉言拒绝了,这让乔华大惑不解,以前都是女孩子缠着自己逛商场,要求买这化妆品,买那新衣服。没想到眼前这个穿着并不出色的女孩子竟会拒绝自己,这多少让乔华有些受挫,以前的乔华在女孩子面前都是前呼后拥、所向披靡的。为什么这个女孩子在自己面前这么高傲、这么圣洁?为什么自己在她面前竟会矮了身价、短了气骨?这可不是乔华的本性,长这么大,我乔华服过谁?
最后,乔华决定送艳红回到厂里,艳红开始也不愿意,因为本来就不太远,但乔华执意不肯再听艳红的步行回去,艳红只得坐上乔华的桑塔纳回到厂里。
临下车,乔华笑道:“艳红,你可告诉了我你的藏身之处,那我以后可以随时来找你玩的,你可不能拒绝。”艳红笑了笑说道:“谢谢你送我回家,没有坐过这么高档的车,有些头晕。”乔华愣了愣,这个女孩子竟没有坐过桑塔纳。
艳红回到宿舍,竟发现陈树军就在宿舍里,除此之外,屋子里只有老鸹秀枝两个。艳红娇滴滴的和陈树军打了个招呼。拿出自己的一些零食儿招待陈树军。不一会儿,外宿舍的名叫尚灵的女孩子找老鸹帮忙,她买的衣服领口处有些大,让老鸹用缝纫针改一改,秀枝一听,两个人都去了。不大的屋子里只剩下艳红与陈树军了。
艳红心想:机会来了,今天必须搞定这个陈树军,如果自己下手再迟些,别人就捷足先登了。
艳红拿出织了一半的毛衣,挨着陈树军坐了下来,两手不停的织织钩钩。陈树军说道:“艳红,没想到你手还挺巧的,还会织毛衣,给谁织的?”
艳红笑道:“给我爸爸,买的毛衣虽然款式好看些,但不够厚实暖和,我们河南冬季很冷,穿织的毛衣舒服保暖。”
“你爸爸有你这个女儿可真是他的福气。”陈树军说道。
“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也可以给你织一件毛衣的。”艳红巧笑道,“哎呀!”
艳红惊叫一声,陈树军忙问道:“怎么啦?是不是毛衣针扎着啦?”
其实,织过毛衣的人都知道的,毛衣针不比缝衣针扎着人会十分痛,但此时的艳红实在想不起能用什么办法让陈树军注意到自己,进而关注自己,只有采用此方法了。
陈树军急忙握着艳红的手去看看扎在哪里,只见右手的食指被扎了一个深深的红点儿,但并没有流血。艳红一看,顺势依偎在陈树军的怀中。假装哭泣道:“真的很痛的。”
陈树军有些尴尬,想扶起艳红坐直。可此时的艳红如一滩稀泥要软化在陈树军身上,哪里能扶得动呀!
陈树军有些不知所从,只听艳红喃喃自语:“树军哥哥,一个人在外,真的很难的。我有时都感到特别孤独寂寞。你有过这样的感觉吗?”
不能不说艳红心机很重,为了得到陈树军的芳心,连哥哥这样肉麻的词儿都用上了。
陈树军此时有些心猿意马,一个少女柔然的身体就躺在自己的怀中,只要他用胳膊一圈,往床上一压,这个女孩子也许就是自己的女人了。
此时的艳红内心也是惊涛骇浪:这个陈树军会怎么想,接着又会怎样做?他会不会亲吻我抚摸我?继而……如果这样的话,就太好了,他就休想再摆脱我。看我怎样把他弄得颠倒迷离。
陈树军今天本意是找甜甜的,但甜甜和娟娟明丽出去玩儿了,所以索性等一会儿,陈树军想不到:等不着甜甜,却等来了一场艳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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