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第五章 莫名互换
蹋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一路往北,心里美滋滋的,俊爷和花花现在应该已经看到自己留的四个字了吧:笑傲江湖。相信你们应该看得懂我已经离家出走了,以前都是你们瞒着我,偷偷出去玩,这回风水轮流转,让你们也尝尝被抛弃的滋味,二十多年前皇后,宁王和军师的死,我的那个纠结啊,本女侠想客串一回包青天还世人一个真相,顺便试试能不能解了你们的心结,多用心良苦。
高兴的哼着歌,似乎已经看到自己智破奇案,名声大噪,衣锦还乡时,俊爷跟花花以我为荣的样子,到时候应该很多人叫我‘沈女侠’‘沈青天’。
正陶醉着,‘轰’一声,便失去了知觉。
艰难的睁开眼睛时,已是辰时,怎么,身下面还有一个人?我赶紧爬起来,看了看身下的人,那不正是我沈天心吗?我用手探了一下,还有呼吸,似乎只是昏迷,怎么回事,我强做冷静的从包里拿出一面铜镜,印入眼帘的竟然是一张陌生的面孔,而且还是女扮男装,冷静,冷静,花花来自于另一个时空都能接受,互换灵魂算什么,我镇定的看看了周围,得出一个结论:我现在女扮男装的这个身体从悬崖上掉下来,砸到了我以前的身体,灵魂互换了,我以前的身体做了肉垫,所以昏迷不醒,快,救人要紧。
我花了一锭银子,找了个马车,吩咐车夫送沈天心的身体回沈家,我现在不方便现身,但又不放心自己的身体。只好远远的跟在马车后,见车夫将我的身体交给了全叔,才安心的离开。
一切来得太突然,打断了之前的计划,我一个人静静的坐在茶楼,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是回沈府告知一切?还是按之前的原计划进行?理想还没实现,就这样回去,太不甘心了,更何况自己现在已经换了个身体,回去了,怎么解释呢?想着想着,我从包里拿出铜镜,仔细端祥着现在的自己,长得倒是白净,只是五官也太普通了,丢在人群里就被淹没了,罢了,这样反而不招摇。这套男装的料子不错,应该是个富贵人家,怎么会掉下山崖呢?管它的,不想了,按原计划进行。
午时, 我背着包袱,买了匹快马,向城外奔去,我想那车夫必定已经被俊爷盘问过了,我现在的这个身份可能也暴露了,如果还不快点走,以沈家的势力,誓必会卡住城门,以我们这些年生活的点点滴滴,他们自然会信我是他们的女儿,只是,我那颗不安份的心,始终在跳动着,就是想出去闯闯。
赶了半天的路,马儿早已没了力气,这个不知名的小镇到很平静,应该安全了吧,我长舒了一口气,跃身下马,拍了拍马儿的头,轻声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咱今天就住这‘朋来客栈’了。
还没走进店门,一店小儿打扮的人便向我挥了挥手,不耐烦的说道:“本店客已满,要住店找别家去。”
我顿时来了火气,长这么大还没人用这样的态度对我,冷哼一声,将马绳子系在门栓子上,大摇大摆的走进店内。
“哟,您是耳聋了,还是怎么的?”店小二怒气冲冲的向我走来。
我随手从包袖子里拿出一张足以买下整间店的银票,往桌上一扔,低声吼道:“小爷今天住定这家店了。”说完,便拎起茶壶自己给自己斟茶喝。
店小二看也没看银票一眼,作势要来拉我,我正欲动手,却听得富有磁性的男音“开店是为了与人方便,小二,把天字一号收拾一下,给这位公子住。”
我寻声源望去,见四名男子走下扶梯,为首的青衣男子,手握折扇,面如冠玉,目如朗星,棱角分明,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四字评论:极品美男。其它的三位就不怎么样了,之前一直以为俊爷是全天下最美的男人,没想到人外有人,这次跷家是对的。
“可,”小二似乎还要说些什么,掌柜子却低吼道:“这位客倌包了整个客栈,让你做什么,就得做什么,现在先去后厨,看客倌的菜好了没?”小二不情愿的去了后厨。
美男与我对视一眼,在我不远处的桌子坐下来,其它三位则静静的站在他身后,看样子,那三位应该是他的家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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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的哼着歌,似乎已经看到自己智破奇案,名声大噪,衣锦还乡时,俊爷跟花花以我为荣的样子,到时候应该很多人叫我‘沈女侠’‘沈青天’。
正陶醉着,‘轰’一声,便失去了知觉。
艰难的睁开眼睛时,已是辰时,怎么,身下面还有一个人?我赶紧爬起来,看了看身下的人,那不正是我沈天心吗?我用手探了一下,还有呼吸,似乎只是昏迷,怎么回事,我强做冷静的从包里拿出一面铜镜,印入眼帘的竟然是一张陌生的面孔,而且还是女扮男装,冷静,冷静,花花来自于另一个时空都能接受,互换灵魂算什么,我镇定的看看了周围,得出一个结论:我现在女扮男装的这个身体从悬崖上掉下来,砸到了我以前的身体,灵魂互换了,我以前的身体做了肉垫,所以昏迷不醒,快,救人要紧。
我花了一锭银子,找了个马车,吩咐车夫送沈天心的身体回沈家,我现在不方便现身,但又不放心自己的身体。只好远远的跟在马车后,见车夫将我的身体交给了全叔,才安心的离开。
一切来得太突然,打断了之前的计划,我一个人静静的坐在茶楼,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是回沈府告知一切?还是按之前的原计划进行?理想还没实现,就这样回去,太不甘心了,更何况自己现在已经换了个身体,回去了,怎么解释呢?想着想着,我从包里拿出铜镜,仔细端祥着现在的自己,长得倒是白净,只是五官也太普通了,丢在人群里就被淹没了,罢了,这样反而不招摇。这套男装的料子不错,应该是个富贵人家,怎么会掉下山崖呢?管它的,不想了,按原计划进行。
午时, 我背着包袱,买了匹快马,向城外奔去,我想那车夫必定已经被俊爷盘问过了,我现在的这个身份可能也暴露了,如果还不快点走,以沈家的势力,誓必会卡住城门,以我们这些年生活的点点滴滴,他们自然会信我是他们的女儿,只是,我那颗不安份的心,始终在跳动着,就是想出去闯闯。
赶了半天的路,马儿早已没了力气,这个不知名的小镇到很平静,应该安全了吧,我长舒了一口气,跃身下马,拍了拍马儿的头,轻声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咱今天就住这‘朋来客栈’了。
还没走进店门,一店小儿打扮的人便向我挥了挥手,不耐烦的说道:“本店客已满,要住店找别家去。”
我顿时来了火气,长这么大还没人用这样的态度对我,冷哼一声,将马绳子系在门栓子上,大摇大摆的走进店内。
“哟,您是耳聋了,还是怎么的?”店小二怒气冲冲的向我走来。
我随手从包袖子里拿出一张足以买下整间店的银票,往桌上一扔,低声吼道:“小爷今天住定这家店了。”说完,便拎起茶壶自己给自己斟茶喝。
店小二看也没看银票一眼,作势要来拉我,我正欲动手,却听得富有磁性的男音“开店是为了与人方便,小二,把天字一号收拾一下,给这位公子住。”
我寻声源望去,见四名男子走下扶梯,为首的青衣男子,手握折扇,面如冠玉,目如朗星,棱角分明,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四字评论:极品美男。其它的三位就不怎么样了,之前一直以为俊爷是全天下最美的男人,没想到人外有人,这次跷家是对的。
“可,”小二似乎还要说些什么,掌柜子却低吼道:“这位客倌包了整个客栈,让你做什么,就得做什么,现在先去后厨,看客倌的菜好了没?”小二不情愿的去了后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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