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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五章 回忆

    六年前,我刚刚毕业一年,在这个单位参加工作也是一年有余了,一年来我上班时忙碌的工作,下班时忙碌的寻找前女友的踪影,甚至寻觅哪怕只是和她相似的身影,虽然我的生活很单调,但是精神很充实,那时的我相信初恋是纯粹而永恒,我爱她,就这么简单。

    我不管我们的爱还是否新鲜,但我会尽量让它保鲜,这样爱就不会变质。

    思恋她已经变成了我的一个习惯,习惯到有时候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在思恋。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就这样我在自己的爱情乌托邦里挣扎了一年,也期望着自己能走出去的那一天,直到那个身影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

    当时还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职员的我,在公司优秀但不突出,偶然间我参加了公司的招聘工作,就这样,我遇到了她,至今我依稀还记得初见妻子时她表现的那份美丽自信,那份优柔洒脱,她微笑时的小酒窝,那么像女友,四年前那个熟悉的身影,也又一次回荡在了我脑海。

    看着她温柔的眼睛,像是我丢失的爱情。

    也许所有的初恋者都扮演着同样的角色,ta只是为你后来的爱情大剧做一个报幕员而已。可是到后来等你当了其中的主角后,你会发现再爱上另一个主角,是如此的艰难,难到即使你还能找到下一个ta时,还是以ta为模板。

    爱是一种邂逅,无法等待,也不能时刻准备,但我知道丘比特让新的爱情走近了我,就在那个深秋。

    如愿,她顺利的进入了公司,我异常的高兴。恰好碰上中秋晚会,我不知为何的就报名参加了公司的节目,也不知为什么我想唱首歌给她听,一年来我一直想唱,只是没了前女友这个听众,直到遇到了妻子,我才重拾了歌唱的勇气。

    我只是想把我唱给她听,我希望她能听懂我。

    大学时,我组建了自己的乐队,我是主唱兼吉他手,这首歌是我能追到前女友的功臣,也是和她吵架后调解的润滑剂,四年来,这是我和前女友的专属小调,我只为前女友唱这首歌,也只愿意对着她唱这首歌,因为我喜欢看着她闭眼凝听我歌唱时露出的小酒窝。

    可这一年来,我再未碰过吉他,每每想起前女友时,我总是是情不自禁的在心里哼唱,带着笑,挂着泪花。

    《记忆中遥远的春天》

    等冬天已来临夏日带走所有激情。

    温暖只是残存在记忆中遥远的春天。

    寒冷的风吹过陪伴我走过冷冷的街。

    让我想起我们曾拥有许多美丽的瞬间。

    有多少没做完的梦。

    丢失在人潮岁月中。

    有多少童话般的人擦肩而过。

    还记得那年冬天我。

    做了一个奇怪的噩梦。

    等岁月已沉淀青春正一点点耗尽。

    来不及叹息就被丢进冷漠无情现实里。

    所有美丽童话梦的颜色正一点点褪去。

    这时候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看着你温柔的眼睛。

    像是我丢失的爱情。

    我想用我炙热的心温暖你整个冬季。

    快把我的双手握紧。

    别把我丢进人海里。

    别把我丢进寂寞孤独的夜里。

    熟练的弹着已经有些破败的吉他,边唱边注视着台下的妻子,她正闭眼静静的凝听,脸上自然的露出了那个久违的酒窝。

    喜欢的歌,静静的听;喜欢的人,远远的看。

    我忘情的看着她,很远但很清晰。我很欣慰,因为我知道妻子此时读出了这首歌背后的故事,犹如四年前的场景,只是现在观众变了。

    也许是感应到了我的注目礼,她突然睁开眼,看向台上的我,眼神清澈明亮,嘴角两粒小酒窝,如同那晚的的月亮和它周围挂着的星星,我来不及的躲闪,就这么直愣愣的看着她,连歌词的忘了。

    现在回想起来,也许,追她,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事情。

    岁月的车轮又悄无声息的转过了半个年头。

    我试图拼命的忘记前女友,试想过很多的方法,甚至偏方都失败了,现在,当你心里中有了其它的人去思恋时,你忘了如何去忘记她,最后,当你回头,却发现那个你忘不了的人早已消失在你的记忆中,遗忘在时光深处。

    岁月教会我懂得了一句话:放弃一个人,首先要找到另一个人代替。

    所以,26岁,我结婚了,她成了我的妻子,上天注定,她属于我了。

    一颗飘忽不定的心终于尘埃落定,尽管它曾经历经风雨。

    妻很爱我,很爱,为了我的前途,她愿意放弃一切,包括她自己。

    她听说办公室恋情都是有始无终,而她只希望和我有始有终。虽然我极力阻扰,她还是毅然辞去了工作,在家安心照顾的我的一切。

    妻很美,我常常喜欢抚摸她白嫩丝滑的脸颊,也很贤惠,我常常为她做的菜放不下碗筷,打理家务活游刃有余,妻子很伟大,家里的事情都一手包揽,免除我的后顾之忧,她常说,男人在外面努力的打拼,每天能回家吃到可口的饭菜,然后能发出赞赏的目光,就是她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妻子常常在枕边动情的说,爱我,是她最好的时光。我很感动,每每都会动情的轻吻她。那时的我全心全意的为了这个新家,为了妻子能过上不再为我担心的好日子,心里暗暗的有了念想。

    人一旦有了念想,就有了为之不懈的动力,对我来说,最好的念想便是妻子。我拼命工作,推掉了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社会活动,专注于我和妻子的未来。

    之后的每天,在妻子的熟睡中,我已经刷牙洗脸,在路上吃着妻子做的面包,赶着首班公交车,总是比其它同事提前一个小时到达公司;还是在妻子的熟睡中,我吃着微波炉里妻子热好的饭菜,洗澡,抱着妻子美美的睡上哪怕只有几个小时,也是那段时光我认为最幸福的事。

    我不聪明,没有背景,只能硬拼时间,所以我没有请过一次假,也没有陪妻子渡过一个生日。

    为了我,一样渴望孩子的她,坚决不要孩子,每次我为此内疚的时候,她总是笑嘻嘻的说,人家还不想生孩子呢,怕疼,怕变胖。

    她像个孩子,她也希望我能把她当孩子一样疼。

    我围在时间的大树下努力的奔跑,从没停下过,因为在时间面前,你停了,你就输了。

    真正的强者不是没有想过停下,只是他们可以含着眼泪向前奔跑。

    就这样,又数过了5个年轮。

    我成为了业务部经理,不到三十,意气风发,风华正茂,众人羡慕,呼风唤雨,每天的领结一次比一次打的高。由于手底下又多了十几号业务员,业务上的事情我已经很少亲力亲为了。我有了车,不用为了错过公交而悔恨不已,我幻想着我再也不用每天早到了,可以和妻子安静的吃着早餐,喝着她酿的豆浆,看着她看我狼吞虎咽时满足的小酒窝。

    这些年妻子没买过贵的化妆品,从没进过大商场买过好衣服,穿的永远都是批发市场里的廉价货,我常劝她买好的,对自己好一点。她总是回答她既不出去工作,又不出去恋爱,穿这么好给谁看啊,你穿好一点,好好工作就行,对你好就是对我好。

    我能怎么办?我只能拥抱她,轻抚妻子的脸颊,忽然之间,已经不再白嫩丝滑。

    我给妻子办了张信用卡,买她这些年一直想买但不敢言的东西,额度很高,我想那代表着我对她的爱,高且多。

    可是我们这个年代没有草长莺飞的传说,也没有细水长流的不变,爱情永远活在现实里面,快速的节奏,匆忙的身影,麻木的眼神,虚假的笑容,我和妻子都在被同化,即使我们不愿去承认。

    我和妻子常常为一些琐事吵架,她经常抱怨我回来晚了,抱怨我不吃饭,抱怨我没有时间陪她,抱怨我没有以前爱她了,有时候吵得的太激烈了能惊动物业上门,我也为她的整天唠叨而感到厌倦,索性渐渐的不搭理她,我常常夜不归宿,宁愿开着车围着小区转一晚上,也不愿意回家面对她。

    逃避会让婚姻更加危险,琐事往往是爱情的催泪弹,妻子总是吵完后哭泣,我现在才发现哭泣已经成了妻子不知什么时候的习惯,我感到自责,却又无能为力。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职位越高,时间越少。无奈,我忙于应酬,接待,回家后妻子的一次次抱怨更让我疲于应对,家里遇到的不顺让我只好能更忘我投入工作,于是我的时间更少了,妻子的抱怨更多了,但是我愿意听的次数跟少了,这就是婚姻中一个最常见又最容易被忽略的恶性循环。

    偶然间看了玛丽莲梦露的《七年之痒》后,我才明白一个不得不承认事实:在婚姻中,当你爱对方爱了很多很多年。但有一天,偶然自己不再爱她(他)了,却没有想象中的悲伤,而这时候心突然就空了很多位置,能够接纳陌生人,一切都是这么顺其自然,这便是很多人知道但始终无法理解的七年之痒。

    不要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因为再美的爱情都熬不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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