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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第九十九章

    真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范婧滋听后,内心激起了层层波澜。

    向左听文珍如此一说,吃惊不小。因为他确实是送瘟神计划的当局者、知情人。如今被一个患有精神病的人参透,他不寒而栗。可是,眼下他如何向她解呢?有必要告诉精神失常的她:是为了摆脱舆论的压力,樊琼不得已才替他想出这一招来的。

    他决定暂时不予承认,便劝文珍道:“阿珍!别想得太多。无论怎样,大家都是为了你好,出发点是好的。再者,往昔在我消沉的时候,你常常开导我。我今天希望你振作起来,象你曾经写给我的那一封信上所说的一样,多拾撮些开心的事情吧!”

    文珍听后点点头:“那封信——我骗你的!知道不?”

    当晚,她无法成眠。天快亮时,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成为纽约大学颇有影响力的法学博士生。就读期间就参与和协助纽约地方法院,审理了多起涉嫌人们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案例。并健全和规范了人们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犯罪与否的法律依据和量刑标准。

    毕业后,她就任凤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厅审判长。上任伊始的她,便以原告的身份,状告巨龙集团董事长樊琼,涉嫌“意识杀人”罪。

    在庄严的审判大厅内,公诉人,辩护人相继入庭。审判长范婧滋敲响法槌,宣布:“传被告人樊琼到庭!”身着兰色职业装的樊琼被法警带上审判席。

    审判长告知她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之后。公诉人开始宣读长达二十页的起诉书。被告人一直低头认真地听着。并不时随公诉人的宣读进度翻动起诉书。

    检查机关指控:在向左就职沃尔德艺术学院中国分校校长前夕,因面临严重的舆论压力,樊琼为了替向左转移危机,维护他一己利益和荣誉,不惜牺牲他人的亲情、爱情和友情。制造了一起蓄谋已久的“意识杀人”案件。她的送瘟神计划,造成受害人文珍精神失常。导致受害人范玲玲服毒身亡。造成受害人党靖、游敏、简芳毕业之后,无缘再度进入巨龙集团,致使三人精神严重受损。被害人周杰赴港任职之后,以渎职 罪之名,被革职清除······被害人范婧滋审判长面对失去亲人和背井离乡的双重灾难,严正地要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严厉地审判。

    起诉书宣度完毕之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就樊琼所涉嫌的犯罪事实,逐笔进行指控,举证。除了她的公诉人发表意见外。她表现得相当安静,几乎对指控没有异议。尽管审判长多次告知她,法庭调查阶段,被告人可以坐着回答问题,但每次听到审判长叫“被告人樊琼”时,她立刻站起来回答问题。在铁的事实面前,她不得不向法律低头。

    审判的最终结果是:判处“意识杀人犯”樊琼终身流放。她将在云南丽江茂密的原始森林里了却余生。

    临行前,她对向左说:“阿左!我将一生作注,却不知赌得了你的什么?你心知,我却得不到。如果在这漫长的流放生涯中,我有不测或不幸,你必须在向氏族谱中向左的名下添上樊琼的名字。至于名份,由你定吧!也好让我的灵魂有一处归宿。”

    范婧滋将这一怪诞的梦讲与向左听时,他显得很惊讶。他只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连同大脑里储存的一切信息和整个思维过程,一览无余地暴露在妹妹的眼前。他为此感到悲哀,也为妹妹的睿智感到高兴,同时,对樊琼表示深深的歉意!为了替樊琼开脱,他低低地对妹妹说:“妹妹!你不必在内心或是在精神上,对樊琼进行如此严厉地审判!”

    “哥!我知道!可能是因为我内心太爱琼姐之故吧。她的一切烙印在我的心海里太深刻了。”她接着问:“哥!你也有同感,对吗?”

    “是的!说句公道话:真真应该受到惩罚、受到审判的,以及在你的意念中应该被流放的是我。樊琼只不过是一个捉刀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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