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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二十九

    杨默入党已经N年了,这些年他一直在原地踏步。一起参加工作的兄弟们早都飞黄腾达,飞上高枝,做大尾巴狼去了。他的焦急是蝴蝶的焦急,他的心痛是蝴蝶的心痛。这一点不用任何人提醒,魏局心里明白着呢。

    紧接着出了一件大事,一个村子里一夜之间三条命案,杨默他们接到报案,马不停蹄感到赶到案发现场。这是一个比较荒凉的地方,村子里住着几十户人家,农闲时男人打工赚钱,女人在家里操持家务,养鸡喂猪种地带孩子。村里人住的比较分散,鸡犬声相闻。穿过一个土弯,走了一段坑坑洼洼的小路,远远地看见了一群人,他们看到警察,下意识地往一起凑了凑,似乎这样就可以理直气壮,以证明自己的清白。警犬蹭的一下撞开了一扇门,大炕上整整齐齐躺着女人和他的2个孩子,就像是在熟睡,头依然枕在枕头上,看不出有多痛苦。没有搏斗挣扎的痕迹,从案发现场看是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实施犯罪的。

    他们的头部都有一滩血迹,经过了一夜的凝固,颜色变得暗红,现场也没有被洗劫的痕迹,看不出是情杀还是仇杀。女人的身体也是干干净净的,没有性行为。男人接到消息已经从城里赶来,是一个相当本分的农民,看到一家人惨死,他有些傻了。

    拍照,现场勘查,笔录,警犬也参战了,杨默有些忧郁地注视着床上的女人,忙了一下午,基本理清头绪。女人吃过晚饭和孩子们一起睡觉,第二天同学叫孩子上学去,喊了好长时间不见答应,推门进来一看,出人命了。

    这是村子里多年不遇的一场灾难,看到这么多警察孩子们可高兴了,站在不远处使劲往里面瞅。尸体拉走以后,杨默和另外几个人被安排的村子里,做调查。没白天没黑夜的日子,魏局立了军令状,承诺半个月之内破案。半个月也就是15天,相当于360个小时,每分每秒都要计算着过。该查的查了不止一遍,甚至连他们村里最近飞过的鸟都算了,就是没有一点可疑线索。说是情杀吧,女人老实巴交,接近40岁,没什么姿色。说是仇杀吧,世代农民,连亲戚都没有几个,哪里有仇人让他们遭受灭顶之灾?谋财害命就更不用提了,低低矮矮的三间土房,没有贴上像样的瓷砖,只是刷过一层白灰。斑驳的墙上挂着一串干辣椒,大蒜瓣快揪完了,剩下几瓣孤零零地靠在辣椒旁边。门上的油漆也已经失去了先前的颜色,说不清的污垢色使它看上去很肮脏。地也是那种泥土的颜色,高高低低的不平整,家具是老式的高低柜,五斗橱。炕上一张鲜艳的床单,靠近墙的地方摆放着一个大的炕柜,上面放着几床被子。电视机在一张桌子上,是那种老式的黑白电视机。墙上有一个相框,里面横七竖八地摆放着一家人的照片。就是这样的家庭为什么会遭受厄运,这是任何一个人无法想象的。这无疑给破案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地毯式搜寻,把周围几公里都作为重点盘查对象,警犬飞跑起来扬起了多少尘土,引来无数好奇的目光。办案的人明察暗访,现场提供的线索就是男性,中等身材,略瘦,穿42码鞋,凶器应该是斧头一类的利器。

    另一拨人去了男人打工的地方也是一无所获,那是一个建筑工地,男人是那里的小工,负责拉沙子抬水泥推小车,也只是干了一个多月。包工头是一个回族小伙子,看到公安,两腿直哆嗦。大家以为有戏,不动声色地咬住了小回回。小回回本来也没什么,不知怎么回事,看公安的眼神怯怯的,这让人浮想联翩,认为这小子一定心中有鬼。

    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小回回鬼鬼祟祟地会情人去了,敲开门进去一会儿,阿sir几个面面相觑,单等进去提人。小回回也该倒霉,俩人正在床上闹腾呢,门敲得山响,女人以为男人捉奸来了,慌忙把男人藏到床下面。

    阿sir神勇无比,进了门直奔卧室,几个人几乎没费什么功夫就把女人吓破了胆,小回回狼狈的从床上爬出来,身上只穿着一个小裤头。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小回回也只是简单的男女关系,和这起命案扯不上半点关系。

    360个小时滑过去一半,一无所获。队长寝食难安,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抓住罪犯。然而事实并不能如我们所愿,半个月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这起命案成了无头案。媒体的热潮过去了,男人丢掉了房子,离开家不知道去了哪里,似乎这一切过去了。

    没有一个人在意过杨默,从参与命案开始,他就觉得很蹊跷,当然大家的感觉也是一样的。他总觉得哪个地方不对,但是说不出来。做案子是要讲究证据的,没有任何证据只是猜测,没有依据。这种简单的命案令大家很头疼,无头命案多了去了,不是每个人都那么有运气,可以和小说电影中的警察一样,明察秋毫,之后在极短的时间内站在犯罪嫌疑人面前,让罪犯俯首帖耳。

    好在事情很多,一件接着一件的案子冲淡了这件事,杨默他们整天像是疯狂运转的陀螺一样,东一榔头西一榔头的,搞得神情恍惚。

    那天早晨杨默早早起床,心烦意乱的静不下来。他走出家门,在河边站了很久,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的眼前又出现了那个躺在床上的女人,他有点奇怪自己为什么对此念念不忘,总之他突然间有了一种冲动——他想去那个女人家里看看。

    几乎在这个想法产生的瞬间,他心急火燎地上路了。女人死掉了以后,男人走了,这个家眼看着败了。房子里堆满了垃圾,显得更加破败。他悄悄走进去的时候一个男人正佝偻着身子在院子里整理。杨默脑海里突然跳出了一串文字:中等身材,略瘦,穿42码鞋。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男人的鞋子,有点像是42码。这个男人什么时候住进来的?村里人说,男人走了之后来的,是收垃圾的。以前村里人要到很远的地方去卖垃圾,现在人家上门了,方便多了。女人死了以后这个房子晦气得很,没有人敢靠近,荒掉了。这个收垃圾的没地方住,有人说,这个房子里死过人,不怕就住下吧。垃圾客也不推辞,住了一个多月了。

    平时他就是走村串户收垃圾,闲了在院子里种点菜,和村里人不怎么来往。他为什么突然间住在这里了,杨默总是觉得哪里不对,就是说不出来。杨默在村里转了一圈,认定这个男人有问题,于是趁着晚上守住了。

    垃圾客睡得很晚,一直在院子里整理垃圾。从日渐堆起的垃圾看,可以有一笔收入了。他在房子里走来走去,焦躁不安,这引起了杨默的怀疑。

    杨默的警觉帮了他的大忙,垃圾客最终露出了马脚,果然和这起命案有关。最终他交代,先前和这个女人是同村的,他们曾经在一起做过一单,偷了一家人的陶罐。说好一起跑的,男人被抓进了监狱,女人偷偷把自己给嫁了。男人从监狱出来,隐姓埋名走街串巷,心里就只有一个目标——找到这个女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那就犯了周整。女人家里本来也没什么人,嫁得远,就这样线索断掉了。

    事发当天,垃圾客找到了女人,看到一家人过得也不如意,他想走了。那个罐子对于他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了,可是女人的态度激怒了他。就这样,他下了杀手。逃出去以后他本来没打算回来,看到有那么多人围着这个家转来转去,他有点害怕。多年的监狱生活告诉他,这些人什么也找不到。果然,那些人一无所获。

    他在外面流浪了一阵子,觉得安全了,现身这个村子,居然没有任何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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