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第一章 人生如刀
常听江湖上的人说:人生如刀——
其实我不太理解这句话,可能我不是一个江湖人,也可能是我的练刀和别人不同,使我难有他们的那种感慨。只不过,当五年练气,十年成刀之时,我竟有些茫然——除了属于我的一柄二尺三寸有些锈斑的铁刀,和一个不宜在江湖上公开的据说是魔刀第十六代传人的身份之外,我几乎一无所有。
从小我是个孤儿,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因为我四处为家,身边总带着一些破碗烂杯什么的,走路时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后来我被一些乞丐取了个绰号——丁当。虽然做乞丐可能更容易得到吃的东西,但我宁愿拾柴换吃的或帮人打杂也不愿做乞丐。曾经有对好心夫妇想收养我,可是当他们把我带到一个算命先生面前后,那个算命先生看了我的手和脸后,连连摇手,口中喋喋不休,我听到最多的就是——凶煞,命煞。于是,那对夫妇也就丢下了我。直到十岁的时候,我被一个白头发的老爷爷看中,他问了我许多问题然后把我带到一座山上,从此开始教我识字、看图、练气,最后学刀。因为不用再愁吃穿了,我反而很享受练刀中的那些种种痛苦。
十五年之后,老爷爷告诉我,我练刀已成,然后他跪在我面前,叫我为“主人”。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接着他流着泪,慢慢的说——主人,你是魔刀教第十六代传人,我是您的刀奴,魔刀斩是魔刀教的最高境界,两百多年来,只有第一代主人、第七代主人和您成功了。但在江湖上,您的身份还不宜公开,将来,会有人来找你的。现在,您该去外面看看了。
当我走到山脚的时候,山上的茅屋起火了,火烧的很快,什么都没留下——
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流泪,或许这些年练刀的痛苦麻木了我的感觉神经。看着火渐渐熄灭,我也转身,不再回头——
或许因为贫穷和简陋,我完全没有一点所谓的魔刀第十六代传人的庄严和自豪,反而有点好笑,就象小时候听茶楼里说书人所说的那样。有时候,我想,之所以我的身份不宜公开,怕是如果我这副只比乞丐略好点的穿戴站在别人面前说,我是魔刀第十六代传人。别人不笑掉大牙才怪。
来到保定城的时候,我几乎身无分文。找了家最便宜的客栈后,我把仅有的一钱银子预付给了客栈胖老板娘后,就决定出去找事做。可惜,保定城虽然很大,想找事却不太容易,所以整整一天,我没有找到事做。
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大堂里只有一个人还在喝酒。我很想喝一碗酒,这些年来的练刀使我养成一个习惯,就是睡之前喝一些酒能帮助我减少练刀中所受的痛苦。可惜,我已身无分文。
“老板娘,给我一碗——水喝。”我对着柜台前的胖老板娘说道。
胖老板娘丢出一个碗:“开水在边上,自己倒去。要冷水的话,水缸里有。”
水是温水,但比冷水要好。我坐在一个角落边,低着头,慢慢的喝着水,但我的鼻子闻到的是江南的极品女儿红——就是大堂中背对着我那个人所喝的酒。
水已冷,我喝尽了碗中的最后一滴水——“可不可以请你喝一杯?”
我放下碗——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衣着光鲜、三十岁光景的俊秀公子,左手拿着一小坛酒,右手拿着一酒杯,腰间插着一柄刀。酒坛中飘着极品女儿红的香味。
“有没有理由?”我淡淡道。
“我觉得喝酒应该不需要理由——”俊秀公子笑了笑,在我对面坐下。
我摇了摇头:“不对,我觉得做任何事都需要理由。看来你我道不同,请——”我站起了身。
身后传来一声低低的叹息声。其实我很想喝一杯他请的酒,当酒的香味强烈的刺激着人的嗅觉神经,略显呛味的酒通过人压紧舌根的喉,直接进入胃中,刹那间引起胃间隐隐的一股暖意,然后张开嘴,那醇香的酒味从口中散发而出——我觉得人生可享之美,莫过于此。
只可惜,多年的漂泊和痛苦生活使我养成了做任何事都要一个理由的习惯,我不会无缘无故接受别人的馈赠。就象多年前,看着几个小乞丐在一家很富裕的人家门口讨到一碗带有肉丝的剩饭,我宁愿饿着肚子去捡半天的柴,再去那家人家换两文钱,虽然两文钱买不到一碗带有肉丝的饭。
第二天,我依然在城内找事做。保定城的东门外,有很多手中拿着刀的汉子,他们或三五成堆缩在墙角以躲避刺骨的寒风,或爬在墙上来回张望着,也有看起来身强体壮的,寒风中散开着衣襟,露出一身横肉,表示他不怕冷——听人说,那些人都是所谓的职业刀客,其实除了杀人,放火、讨债、绑票,只要有人出合理的价格,他们都会做。
不巧多看了他们一眼,立刻有一个带头样子的汉子上来冲着我道:“要找人做事么?”
我摇了摇头,准备离开。
那汉子又道:“看你面黄肌瘦的,莫不是也和他们一样找事做?”
我不禁哑然失笑——再不济,我也不会去做刀客。只不过下意识中,我觉得那些刀客很神秘,甚至有些悲壮。至于什么原因,我也说不上。
“哼,刀都没有,也想做这一行。做这行,你可以没有衣服,没有鞋,但一定要有一把刀——”我转身离开时,身后传来那汉子的哼声。其实,刀——魔刀就在我的怀中,只不过他看不出来而已。
很幸运,我不久就遇到一家米店要搬迁,需要几个搬运的人,因为来的巧,刚好被他们录用,成为十二名搬运中的一个。很多来迟了的人都懊悔不己,甚至有些个大汉指着我和另外一个年老些的人大声问米店内五十多岁的老管事的:“老板,你看我多结实,比这个弱不禁风的青年和那个没什么力气的老头要好些吧——”因为已经在搬了,所以老管事的也没理他,只是催搬运的人快点干。
干到初更的时候,整整三十大车都装满了,有几个累的当场趴下了。老管事的给了每人两个白面包子和一钱银子。走到我跟前的时候,老管事的看着我说道:“小伙子,我一直在注意你。”
“哦”我淡淡的应了一声。其实我看得出,那老管事的很实在,再说,一天多时间的活换来两个白面包子和一钱银子在这里毕竟还可以。
“其实也没有什么事,我只是看你人瘦弱,力气却还可以,而且我看你很实在,所以想问问你,明天一早要把这些粮食运到京城,当家的虽然雇了几个刀客,但我年纪大了,想让你陪我一起去,来回我给你五两银子行不行?”老管事的说的很实在。
“行”。我用力点了点头,其实我内心有些感激老管事的给我这个挣钱的机会。
老管事的微笑道:“那好,明天早上你来,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咽下口中的包子,道:“我叫丁当。”
老管事的笑了:“还是个孩子名,好好,那我们就说定了。”
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大堂内除了打磕睡的胖老板娘,还有一个人在喝酒。就是昨天的那个俊秀公子,从酒的香味我知道,依然是那极品女儿红。
“我很想请你喝一杯,但我依然找不到理由。”俊秀公子看了我一眼,倒了一杯酒,缓缓道。
我笑了:“那不如我请你,因为我有一个请你的理由。”
俊秀公子微微一笑:“好,我也想听听你的理由。”
我看了柜台一眼,然后道:“不过,三两六钱一坛的极品女儿红我请不起,我只能请你三文钱一碗,一钱银子一大坛的土烧刀。”
俊秀公子道:“如果我答应别人请的酒,不管是土烧刀还是剑南春,我都喝。”
“老板娘,来一坛土烧刀——”我大声喊道。
酒很快上来了,我倒了两碗,递上一碗,道:“土烧刀就应该用碗来喝,干。”
俊秀公子端起碗一饮而尽:“好,好辣的酒,那么现在我想听听你请我的理由。”
“因为我今天挣到一钱银子,明天开始,我还有活干。这理由够不够。”我拿出了那一钱的银子。
“好,好理由,这么说来,我不如你。”
“哦?”我不解的看着俊秀公子。
俊秀公子缓缓道:“你有一钱银子就请我一钱银子的酒,而我有很多银子,却只请你三两六钱一坛的酒,你说,我是不是很混蛋?”
我笑了,说实在的我还真的没见过为这事说自己混蛋的人。我倒满了酒,道:“好,我喜欢和你这样的混蛋喝酒,干。”
“干!”
土烧刀强烈的带劣质的酒精麻醉人神经的速度之快比起女儿红是显而易见的。几碗下肚后,俊秀公子就有些醉意。
“兄弟,你怎么称呼?”
“我叫丁当。”
“好,好听,我叫柔情。”
我笑了:“人如其名。柔情公子。”
“你不懂——”柔情的脸上有些超然,“我是一个职业刀客,不过比东门外的那些人要好些,因为我的价格要比他们高,我还可以有资格挑选。因为做了这一行,家族中的人不允许我姓我的原姓,所以我自己取名叫柔情,其实我希望自己能绝情。”
“哦”我无语。
“好了,我今天喝多了。”柔情意识到了自己说多了。作为一名刀客,自己的往事很多人都不太愿意说出来。
“那么,请便。”我淡淡道。
走到大堂门口,柔情站住了,淡淡道:“如果你做完事回来,我会请你喝酒,为庆祝你顺利出远门归来。”
“好,我喜欢这个理由。我一定会来的。”我点了点头,道。
这是我写得最困难的一次,因为很多人说,武侠小说的第一人称不太好写。我不相信,所以,我要挑战一次。但是,当我渐渐进入角色的时候,我发觉的确很难写——我常常感觉主线的难以延续,我甚至不能确定一个人的好与坏,真与假。所有一切,只能用情节的发展来说话了。
其实我不太理解这句话,可能我不是一个江湖人,也可能是我的练刀和别人不同,使我难有他们的那种感慨。只不过,当五年练气,十年成刀之时,我竟有些茫然——除了属于我的一柄二尺三寸有些锈斑的铁刀,和一个不宜在江湖上公开的据说是魔刀第十六代传人的身份之外,我几乎一无所有。
从小我是个孤儿,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因为我四处为家,身边总带着一些破碗烂杯什么的,走路时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后来我被一些乞丐取了个绰号——丁当。虽然做乞丐可能更容易得到吃的东西,但我宁愿拾柴换吃的或帮人打杂也不愿做乞丐。曾经有对好心夫妇想收养我,可是当他们把我带到一个算命先生面前后,那个算命先生看了我的手和脸后,连连摇手,口中喋喋不休,我听到最多的就是——凶煞,命煞。于是,那对夫妇也就丢下了我。直到十岁的时候,我被一个白头发的老爷爷看中,他问了我许多问题然后把我带到一座山上,从此开始教我识字、看图、练气,最后学刀。因为不用再愁吃穿了,我反而很享受练刀中的那些种种痛苦。
十五年之后,老爷爷告诉我,我练刀已成,然后他跪在我面前,叫我为“主人”。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接着他流着泪,慢慢的说——主人,你是魔刀教第十六代传人,我是您的刀奴,魔刀斩是魔刀教的最高境界,两百多年来,只有第一代主人、第七代主人和您成功了。但在江湖上,您的身份还不宜公开,将来,会有人来找你的。现在,您该去外面看看了。
当我走到山脚的时候,山上的茅屋起火了,火烧的很快,什么都没留下——
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流泪,或许这些年练刀的痛苦麻木了我的感觉神经。看着火渐渐熄灭,我也转身,不再回头——
或许因为贫穷和简陋,我完全没有一点所谓的魔刀第十六代传人的庄严和自豪,反而有点好笑,就象小时候听茶楼里说书人所说的那样。有时候,我想,之所以我的身份不宜公开,怕是如果我这副只比乞丐略好点的穿戴站在别人面前说,我是魔刀第十六代传人。别人不笑掉大牙才怪。
来到保定城的时候,我几乎身无分文。找了家最便宜的客栈后,我把仅有的一钱银子预付给了客栈胖老板娘后,就决定出去找事做。可惜,保定城虽然很大,想找事却不太容易,所以整整一天,我没有找到事做。
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大堂里只有一个人还在喝酒。我很想喝一碗酒,这些年来的练刀使我养成一个习惯,就是睡之前喝一些酒能帮助我减少练刀中所受的痛苦。可惜,我已身无分文。
“老板娘,给我一碗——水喝。”我对着柜台前的胖老板娘说道。
胖老板娘丢出一个碗:“开水在边上,自己倒去。要冷水的话,水缸里有。”
水是温水,但比冷水要好。我坐在一个角落边,低着头,慢慢的喝着水,但我的鼻子闻到的是江南的极品女儿红——就是大堂中背对着我那个人所喝的酒。
水已冷,我喝尽了碗中的最后一滴水——“可不可以请你喝一杯?”
我放下碗——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衣着光鲜、三十岁光景的俊秀公子,左手拿着一小坛酒,右手拿着一酒杯,腰间插着一柄刀。酒坛中飘着极品女儿红的香味。
“有没有理由?”我淡淡道。
“我觉得喝酒应该不需要理由——”俊秀公子笑了笑,在我对面坐下。
我摇了摇头:“不对,我觉得做任何事都需要理由。看来你我道不同,请——”我站起了身。
身后传来一声低低的叹息声。其实我很想喝一杯他请的酒,当酒的香味强烈的刺激着人的嗅觉神经,略显呛味的酒通过人压紧舌根的喉,直接进入胃中,刹那间引起胃间隐隐的一股暖意,然后张开嘴,那醇香的酒味从口中散发而出——我觉得人生可享之美,莫过于此。
只可惜,多年的漂泊和痛苦生活使我养成了做任何事都要一个理由的习惯,我不会无缘无故接受别人的馈赠。就象多年前,看着几个小乞丐在一家很富裕的人家门口讨到一碗带有肉丝的剩饭,我宁愿饿着肚子去捡半天的柴,再去那家人家换两文钱,虽然两文钱买不到一碗带有肉丝的饭。
第二天,我依然在城内找事做。保定城的东门外,有很多手中拿着刀的汉子,他们或三五成堆缩在墙角以躲避刺骨的寒风,或爬在墙上来回张望着,也有看起来身强体壮的,寒风中散开着衣襟,露出一身横肉,表示他不怕冷——听人说,那些人都是所谓的职业刀客,其实除了杀人,放火、讨债、绑票,只要有人出合理的价格,他们都会做。
不巧多看了他们一眼,立刻有一个带头样子的汉子上来冲着我道:“要找人做事么?”
我摇了摇头,准备离开。
那汉子又道:“看你面黄肌瘦的,莫不是也和他们一样找事做?”
我不禁哑然失笑——再不济,我也不会去做刀客。只不过下意识中,我觉得那些刀客很神秘,甚至有些悲壮。至于什么原因,我也说不上。
“哼,刀都没有,也想做这一行。做这行,你可以没有衣服,没有鞋,但一定要有一把刀——”我转身离开时,身后传来那汉子的哼声。其实,刀——魔刀就在我的怀中,只不过他看不出来而已。
很幸运,我不久就遇到一家米店要搬迁,需要几个搬运的人,因为来的巧,刚好被他们录用,成为十二名搬运中的一个。很多来迟了的人都懊悔不己,甚至有些个大汉指着我和另外一个年老些的人大声问米店内五十多岁的老管事的:“老板,你看我多结实,比这个弱不禁风的青年和那个没什么力气的老头要好些吧——”因为已经在搬了,所以老管事的也没理他,只是催搬运的人快点干。
干到初更的时候,整整三十大车都装满了,有几个累的当场趴下了。老管事的给了每人两个白面包子和一钱银子。走到我跟前的时候,老管事的看着我说道:“小伙子,我一直在注意你。”
“哦”我淡淡的应了一声。其实我看得出,那老管事的很实在,再说,一天多时间的活换来两个白面包子和一钱银子在这里毕竟还可以。
“其实也没有什么事,我只是看你人瘦弱,力气却还可以,而且我看你很实在,所以想问问你,明天一早要把这些粮食运到京城,当家的虽然雇了几个刀客,但我年纪大了,想让你陪我一起去,来回我给你五两银子行不行?”老管事的说的很实在。
“行”。我用力点了点头,其实我内心有些感激老管事的给我这个挣钱的机会。
老管事的微笑道:“那好,明天早上你来,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咽下口中的包子,道:“我叫丁当。”
老管事的笑了:“还是个孩子名,好好,那我们就说定了。”
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大堂内除了打磕睡的胖老板娘,还有一个人在喝酒。就是昨天的那个俊秀公子,从酒的香味我知道,依然是那极品女儿红。
“我很想请你喝一杯,但我依然找不到理由。”俊秀公子看了我一眼,倒了一杯酒,缓缓道。
我笑了:“那不如我请你,因为我有一个请你的理由。”
俊秀公子微微一笑:“好,我也想听听你的理由。”
我看了柜台一眼,然后道:“不过,三两六钱一坛的极品女儿红我请不起,我只能请你三文钱一碗,一钱银子一大坛的土烧刀。”
俊秀公子道:“如果我答应别人请的酒,不管是土烧刀还是剑南春,我都喝。”
“老板娘,来一坛土烧刀——”我大声喊道。
酒很快上来了,我倒了两碗,递上一碗,道:“土烧刀就应该用碗来喝,干。”
俊秀公子端起碗一饮而尽:“好,好辣的酒,那么现在我想听听你请我的理由。”
“因为我今天挣到一钱银子,明天开始,我还有活干。这理由够不够。”我拿出了那一钱的银子。
“好,好理由,这么说来,我不如你。”
“哦?”我不解的看着俊秀公子。
俊秀公子缓缓道:“你有一钱银子就请我一钱银子的酒,而我有很多银子,却只请你三两六钱一坛的酒,你说,我是不是很混蛋?”
我笑了,说实在的我还真的没见过为这事说自己混蛋的人。我倒满了酒,道:“好,我喜欢和你这样的混蛋喝酒,干。”
“干!”
土烧刀强烈的带劣质的酒精麻醉人神经的速度之快比起女儿红是显而易见的。几碗下肚后,俊秀公子就有些醉意。
“兄弟,你怎么称呼?”
“我叫丁当。”
“好,好听,我叫柔情。”
我笑了:“人如其名。柔情公子。”
“你不懂——”柔情的脸上有些超然,“我是一个职业刀客,不过比东门外的那些人要好些,因为我的价格要比他们高,我还可以有资格挑选。因为做了这一行,家族中的人不允许我姓我的原姓,所以我自己取名叫柔情,其实我希望自己能绝情。”
“哦”我无语。
“好了,我今天喝多了。”柔情意识到了自己说多了。作为一名刀客,自己的往事很多人都不太愿意说出来。
“那么,请便。”我淡淡道。
走到大堂门口,柔情站住了,淡淡道:“如果你做完事回来,我会请你喝酒,为庆祝你顺利出远门归来。”
“好,我喜欢这个理由。我一定会来的。”我点了点头,道。
这是我写得最困难的一次,因为很多人说,武侠小说的第一人称不太好写。我不相信,所以,我要挑战一次。但是,当我渐渐进入角色的时候,我发觉的确很难写——我常常感觉主线的难以延续,我甚至不能确定一个人的好与坏,真与假。所有一切,只能用情节的发展来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