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 第一百一十章,结束即使另一个开始
三年后,美国,洛杉矶,圣塔莫妮卡第三步行街。
这条街是很著名的旅游景点,各种小吃、画廊、商铺、咖啡屋应有尽有。
而此时在距Santa Monica State Beach (圣塔莫妮卡州立海滩)不远处的小公园的长椅上正坐着一位十五六岁的东方少女。
精致完美的脸庞,过腰的长发随意束起,简单朴素的黑裙却更突显出少女干净清新的气质,身上唯一贵重的饰品应该就只有她颈间常年带着的白玉坠。
怎么看都是一名美少女,只是这美少女却正气鼓鼓的鼓着包子脸,眉头紧蹙,现在她正对着手机娇斥。
“林落轩,你混蛋!把自家老姐留在中国三年不说还硬要让我学什么企业管理。”
“哈?我才不管那么多呢!林家是你的,竹林居也是你的,我才不要累死累活的管理集团呢!”
“什么?董事会叫我回中国?我看是你想叫我回中国吧?才不要!好不容易逃出来才不会回去呢!”
“你叫我去哪都好就是不要待在洛杉矶?笨蛋,除了美国我还能去哪?日本?绝对被你景吾哥第一时间抓回去!德国?苹果哥哥和牛奶如胶似漆,我去当天字第一号电灯泡啊?”
少女便是当今竹林居的大小姐林荟,只是却是逃家的大小姐。
至于原因,她的话里已经说得清清楚楚了。
几乎人人想要商业三大集团继承人的宝座,可便就有林荟这样把继承权当成洪水猛兽的人。
开什么玩笑?自从两年前自己通过董事会的考核以后,那群老家伙恨不得自己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累得林荟喘不过气来。
想到这里,林荟眸光微潋,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不知道为什么,林荟并没有关于比三年前更早的记忆,她曾经问过很多人,比如落轩、牛奶、迹部景吾、白依沫、幸村哥哥、还有高桥任曦……
问过很多很多遍,可是除了一年前高桥任曦准备带着自家妹妹高桥美夜子去英国留学的前夜给过林荟答案以外,其他人都不着痕迹的转移话题。
那天,那个褐色短发,有着一双总是透着睿智的桃花眼的少年,用无比认真的语气说:“小荟,那些事对你而言忘了会更好。如果,你真的想要知道,那么你就去美国洛杉矶吧,也许在那里你能够找到你要的答案。”
当时的自己是怎么回答的?林荟不记得了。
但是,高桥任曦临走之前问了她一个问题。
在飞机发动机不断轰鸣的机场,他问,“小荟,你恨我吗?”
只是还没有得到自己的答案,高桥任曦却已转身离去,轻轻在自己耳边留下一句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林荟不明白啊,她觉得自己越来越笨了,总是像忘记了什么一样……
每当她为了竹林居的公司忙得晕头转向、疲惫不堪时这种感觉就越发强烈。
有一个很苍老的声音会在她耳边不断回响,他说:“都结束了,好好活着吧,忘记从前的事吧。”
与此同时,又会有一个很微小却又坚定无比的声音告诉她:“不可以,不可以忘掉!”
那个声音,像是自己的,可又稚嫩了许多。
因此,她逃家,来到了洛杉矶,只为找回那些对自己好像很重要的记忆。
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林荟终被夏日灼热的气浪唤回了思绪,耳畔隐隐传来击球声。
她循声而去,在不远处背阴的墙角找到了声音的来源,从林荟的角度只能看见一个少年的背影。
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穿着一身运动装,留着干净利落的墨绿色短发,欣长的影子斜斜映在墙上,他正独自一人对着墙壁打网球。
黄绿色的小球轻灵快速的跳动着,可那个少年却总能准确的把球打回相同的位置。
“还不错嘛。”
林荟不由地称赞道,她身边也有好多打网球的,只是这样简单的练习就足以让她看出很多东西。
少年似乎没听见林荟的称赞,继续击球,林荟有些恼怒,故意提高音量,“喂,我说,你的技术还不错!”
这一次,少年终于有了反应。
他的身体僵在了原地,那颗黄绿色的小球滚落在脚边。
经不起夸的家伙!林荟看着他的反应在心中暗道。
少年缓慢地转过身,看着林荟,眼中满是震惊,眨眼,再眨一下,眼前的少女仍旧站在那里。
林荟看着反应有些奇怪的少年,不知该作何反应,于是她也学着少年眨眼,再眨一下,眼前的少年仍旧呆愣原地。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里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似喜似悲,难以言喻。
看着少年墨绿色的短发在阳光下飞扬,微微上扬的琥珀色猫眼,她突然有种熟悉的感觉。
心间苦涩蔓延,林荟只觉得今天的阳光真的好刺眼,刺眼到竟让自己落下泪来。
少年一步步向林荟靠近,止步在林荟面前。
林荟连忙低头慌乱地擦着脸上的泪水,可是刚擦干,眼眶盈满的晶莹却又坠落。
微微仰头,看着面前比她高一个头的英俊少年,她才知道自己落泪的理由,不是阳光的刺眼而是眼前这个少年。
只不过,只是为什么?
“莫妮卡……”
林荟听见少年呼唤的名字只当他是认错了人,可是,当她的目光落在少年颈间那枚黑玉坠时,瞳孔微微放大。
林荟取下自己从不离身的白玉坠,而少年也同时取下他颈间的那枚黑玉坠,交给了林荟。
耀眼的金色阳光下,黑玉漆黑如墨,光晕流转;白玉白璧无瑕,光泽滋润,在林荟手心里合二为一。
林荟听见少年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他说,“开始即使结束,结束即使开始。”
宛如黑玉般的明眸与琥珀色的猫眼相视,林荟紧紧握住手中的一对玉坠,扑入少年的怀中,声音里带了些许哭腔。
她说,“龙马,我怎么可以忘记你?”
他说,“你也知道啊?你还失约了,莫妮卡,你还差得远呢。”
少年唇角微微上扬,墨绿色的发丝在阳光下泛着一层润泽的光晕,琥珀色的猫眼里有着温柔的光芒。
………………
让我们把时间回溯到三年前——
那个夜晚,安博士、牛奶和高桥任曦将昏迷中的越前龙马带回了林家大宅。
看着刚回来的人中没有林荟的身影,林落轩的心里满是不安,他追问林荟的下落,牛奶说了句,“她让我以后替她照顾你。”
林落轩闻言,一言不发地冲向门外,迹部景吾拉住他,第一次动手打了他一巴掌,斥责道:“你疯了?”
这一巴掌,让林落轩冷静了许多,但他仍是神色平静的把迹部景吾拉住他手臂的手指一根根扳开,潭水般清澈的眼底一片死寂。
林落轩向屋子里的人鞠了一躬,直起身来只说了一句:“她是我姐,是我林落轩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他把目光投向安博士,在那样的目光下,安博士告诉了林荟所在的咖啡屋的地址,随后就只见一架海蓝色的重型机车开出了林家大宅。
林落轩从密室里把休克中的林荟带了出来,直接带回了中国,一去便是三年。
林荟忘记了一切,身体也不知怎的变成了人类,林落轩待她仍旧如前。
林落轩以为,时间,足以改变一切。
可是,却改变不了林荟的心,就如当初它也没能磨平安原山的恨。
………………
风吹过平静的海面,透过夕阳的余晖可以依稀看见在Santa Monica State Beach 有这样几行字迹未被浪潮冲散。
“龙马,我喜欢你。”
“我知道。”
“龙马,我要一直和你在一起。”
“切,还差得远呢,要永远。”
“嗯,永远。”
………………………………………………The end………………………………
呐,大家,都快完结了,你们就不能再看文的同时顺手满足一下我推荐过百的小小心愿吗?
这条街是很著名的旅游景点,各种小吃、画廊、商铺、咖啡屋应有尽有。
而此时在距Santa Monica State Beach (圣塔莫妮卡州立海滩)不远处的小公园的长椅上正坐着一位十五六岁的东方少女。
精致完美的脸庞,过腰的长发随意束起,简单朴素的黑裙却更突显出少女干净清新的气质,身上唯一贵重的饰品应该就只有她颈间常年带着的白玉坠。
怎么看都是一名美少女,只是这美少女却正气鼓鼓的鼓着包子脸,眉头紧蹙,现在她正对着手机娇斥。
“林落轩,你混蛋!把自家老姐留在中国三年不说还硬要让我学什么企业管理。”
“哈?我才不管那么多呢!林家是你的,竹林居也是你的,我才不要累死累活的管理集团呢!”
“什么?董事会叫我回中国?我看是你想叫我回中国吧?才不要!好不容易逃出来才不会回去呢!”
“你叫我去哪都好就是不要待在洛杉矶?笨蛋,除了美国我还能去哪?日本?绝对被你景吾哥第一时间抓回去!德国?苹果哥哥和牛奶如胶似漆,我去当天字第一号电灯泡啊?”
少女便是当今竹林居的大小姐林荟,只是却是逃家的大小姐。
至于原因,她的话里已经说得清清楚楚了。
几乎人人想要商业三大集团继承人的宝座,可便就有林荟这样把继承权当成洪水猛兽的人。
开什么玩笑?自从两年前自己通过董事会的考核以后,那群老家伙恨不得自己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累得林荟喘不过气来。
想到这里,林荟眸光微潋,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不知道为什么,林荟并没有关于比三年前更早的记忆,她曾经问过很多人,比如落轩、牛奶、迹部景吾、白依沫、幸村哥哥、还有高桥任曦……
问过很多很多遍,可是除了一年前高桥任曦准备带着自家妹妹高桥美夜子去英国留学的前夜给过林荟答案以外,其他人都不着痕迹的转移话题。
那天,那个褐色短发,有着一双总是透着睿智的桃花眼的少年,用无比认真的语气说:“小荟,那些事对你而言忘了会更好。如果,你真的想要知道,那么你就去美国洛杉矶吧,也许在那里你能够找到你要的答案。”
当时的自己是怎么回答的?林荟不记得了。
但是,高桥任曦临走之前问了她一个问题。
在飞机发动机不断轰鸣的机场,他问,“小荟,你恨我吗?”
只是还没有得到自己的答案,高桥任曦却已转身离去,轻轻在自己耳边留下一句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林荟不明白啊,她觉得自己越来越笨了,总是像忘记了什么一样……
每当她为了竹林居的公司忙得晕头转向、疲惫不堪时这种感觉就越发强烈。
有一个很苍老的声音会在她耳边不断回响,他说:“都结束了,好好活着吧,忘记从前的事吧。”
与此同时,又会有一个很微小却又坚定无比的声音告诉她:“不可以,不可以忘掉!”
那个声音,像是自己的,可又稚嫩了许多。
因此,她逃家,来到了洛杉矶,只为找回那些对自己好像很重要的记忆。
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林荟终被夏日灼热的气浪唤回了思绪,耳畔隐隐传来击球声。
她循声而去,在不远处背阴的墙角找到了声音的来源,从林荟的角度只能看见一个少年的背影。
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穿着一身运动装,留着干净利落的墨绿色短发,欣长的影子斜斜映在墙上,他正独自一人对着墙壁打网球。
黄绿色的小球轻灵快速的跳动着,可那个少年却总能准确的把球打回相同的位置。
“还不错嘛。”
林荟不由地称赞道,她身边也有好多打网球的,只是这样简单的练习就足以让她看出很多东西。
少年似乎没听见林荟的称赞,继续击球,林荟有些恼怒,故意提高音量,“喂,我说,你的技术还不错!”
这一次,少年终于有了反应。
他的身体僵在了原地,那颗黄绿色的小球滚落在脚边。
经不起夸的家伙!林荟看着他的反应在心中暗道。
少年缓慢地转过身,看着林荟,眼中满是震惊,眨眼,再眨一下,眼前的少女仍旧站在那里。
林荟看着反应有些奇怪的少年,不知该作何反应,于是她也学着少年眨眼,再眨一下,眼前的少年仍旧呆愣原地。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里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似喜似悲,难以言喻。
看着少年墨绿色的短发在阳光下飞扬,微微上扬的琥珀色猫眼,她突然有种熟悉的感觉。
心间苦涩蔓延,林荟只觉得今天的阳光真的好刺眼,刺眼到竟让自己落下泪来。
少年一步步向林荟靠近,止步在林荟面前。
林荟连忙低头慌乱地擦着脸上的泪水,可是刚擦干,眼眶盈满的晶莹却又坠落。
微微仰头,看着面前比她高一个头的英俊少年,她才知道自己落泪的理由,不是阳光的刺眼而是眼前这个少年。
只不过,只是为什么?
“莫妮卡……”
林荟听见少年呼唤的名字只当他是认错了人,可是,当她的目光落在少年颈间那枚黑玉坠时,瞳孔微微放大。
林荟取下自己从不离身的白玉坠,而少年也同时取下他颈间的那枚黑玉坠,交给了林荟。
耀眼的金色阳光下,黑玉漆黑如墨,光晕流转;白玉白璧无瑕,光泽滋润,在林荟手心里合二为一。
林荟听见少年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他说,“开始即使结束,结束即使开始。”
宛如黑玉般的明眸与琥珀色的猫眼相视,林荟紧紧握住手中的一对玉坠,扑入少年的怀中,声音里带了些许哭腔。
她说,“龙马,我怎么可以忘记你?”
他说,“你也知道啊?你还失约了,莫妮卡,你还差得远呢。”
少年唇角微微上扬,墨绿色的发丝在阳光下泛着一层润泽的光晕,琥珀色的猫眼里有着温柔的光芒。
………………
让我们把时间回溯到三年前——
那个夜晚,安博士、牛奶和高桥任曦将昏迷中的越前龙马带回了林家大宅。
看着刚回来的人中没有林荟的身影,林落轩的心里满是不安,他追问林荟的下落,牛奶说了句,“她让我以后替她照顾你。”
林落轩闻言,一言不发地冲向门外,迹部景吾拉住他,第一次动手打了他一巴掌,斥责道:“你疯了?”
这一巴掌,让林落轩冷静了许多,但他仍是神色平静的把迹部景吾拉住他手臂的手指一根根扳开,潭水般清澈的眼底一片死寂。
林落轩向屋子里的人鞠了一躬,直起身来只说了一句:“她是我姐,是我林落轩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他把目光投向安博士,在那样的目光下,安博士告诉了林荟所在的咖啡屋的地址,随后就只见一架海蓝色的重型机车开出了林家大宅。
林落轩从密室里把休克中的林荟带了出来,直接带回了中国,一去便是三年。
林荟忘记了一切,身体也不知怎的变成了人类,林落轩待她仍旧如前。
林落轩以为,时间,足以改变一切。
可是,却改变不了林荟的心,就如当初它也没能磨平安原山的恨。
………………
风吹过平静的海面,透过夕阳的余晖可以依稀看见在Santa Monica State Beach 有这样几行字迹未被浪潮冲散。
“龙马,我喜欢你。”
“我知道。”
“龙马,我要一直和你在一起。”
“切,还差得远呢,要永远。”
“嗯,永远。”
………………………………………………The end………………………………
呐,大家,都快完结了,你们就不能再看文的同时顺手满足一下我推荐过百的小小心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