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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破家亡四处奔逃 第十六章 初遇敌军

    这是进入黑纳特郡的第七天,王凌飞一行人正行进在山谷中的一条小路上。

    两旁是两座陡峭的山峰,高大的山峰如同柱子般拔地而起,如同两个巨人俯瞰着中间山谷里的羊肠小道。夏天已然到来,两旁的虽然陡峭,却草木茂盛,绿油油一片。这里远离城市,非常的偏僻,一路上连逃难的难民都难得看到一个。

    “报——”前方奔过来一匹巨犀马,巨犀马上的侍卫喘着粗气说:“前方三千米左右发现一队士兵,大约三十人左右,看衣服应该是谟沙罗帝国的军队,速度并不快,大约三十分钟会到这里。”

    这种地方竟然碰到了谟沙罗帝国的军队,这让古侍卫长有点意外,他一脸严肃的问道:“他们是什么装备?”

    “有四五匹马,应该是乌锥马,轻骑没有铁甲,其他的都是步兵,穿的也只是皮甲。”

    “发现你们没有?”

    “没有,我是在前方的拐角处听见马蹄声,然后下马爬上山顶才发现的。”

    “前方是否有可供躲藏或者伏击之地?”古侍卫长心想能够躲开最好,不能躲开的话就只能全歼他们了,要是让他们跑回去一两个引来了大部队可就糟了。

    “这里两面都是高山,只有中间一条路,没有能让我们这么多人躲起来的地方。但是前方三百米有个谷口,可以伏击。”

    “那就在谷口伏击他们,驾。”古侍卫长领头往前奔去,必须抢在敌人到来之前先埋伏好。

    车厢里的王凌飞躺在椅子上闭着双眼睡得正香,两只小手却慢慢地握紧了拳头。

    迪曼的家在谟沙罗帝国的北部,家里很穷,穷得连儿女都快养不活了,于是父亲便把迪曼送进了军队,反正家里儿女多,就算迪曼战死了也没什么,反而还能拿一笔抚恤金;要是迪曼运气好立个什么军功回来,那他们一家子就扬眉吐气了。当然了,他的父亲是从没指望过他能立个军功回来的,谁叫这个小子喜欢干什么不好,偏偏喜欢画画,画画需要买纸买笔买颜料,这都是需要用钱的。一个乡下穷小子竟然喜欢这种高雅的贵族运动,这使他成为了他们整个村的一个大笑话。

    虽然所有的人都嘲笑他,包括自己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可迪曼自己却不在乎,他太喜欢画画了,拿着一只画笔用不同的颜色将他脑子里的画面涂在白纸上,光是想象这种感觉就让他兴奋。当然了,他也只能想象,因为画笔、颜料和纸张对于连饭都吃不起的他来说实在是太过奢侈,于是他只能拿支树枝在泥土地上“画画”过过瘾。后来迪曼当了兵,有了军饷便买了画笔、颜料和纸张画过两次真正的画,这让他足足兴奋了好几天,画画的感觉正是太奇妙了!他只画了两次剩下的颜料就再也舍不得用了,虽然他的军饷还是有不少的,但都要寄回家,谁叫他还有好几个弟弟妹妹等着他来养活!

    迪曼的一个叫罗萨穆的战友看过他画的那仅有的两幅画,罗萨穆赞叹不已,他说迪曼的画已经有相当水准了,如果能画在他们家做的家具上,涂上了美丽花纹的家具一定会赚大把大把的银子。于是乎罗萨穆天天缠着迪曼,要他以后和他一起回家,罗萨穆负责做家具,迪曼负责在上面画画,赚的钱两人六四分。

    画几幅画就能赚到钱吗?迪曼起先很怀疑,要知道在家乡邻居们一听说迪曼画画就会报以无情的嘲笑。但经过罗萨穆长期不懈的劝说,迪曼终于心动了,决定打完这场战就和罗萨穆一起退伍,然后跟他做家具去。

    迪曼做了这个决定之后,他一下子觉得自己整个心态都不一样了,就像漆黑的夜晚终于迎来了第一丝曙光。一个字都不认识的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变化,他只知道自己终于可以不用遭受别人的耻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满足自己的心愿,并且能靠画画帮助自己那一贫如洗的家庭。又能画画又能养家,世界上竟然还有如此美妙的事情!从那一刻起,他突然觉得活着还是挺好的。

    还有件事情让迪曼觉得很自豪,虽然他不喜欢争强斗狠也不喜欢打仗,可是学习斗气武技却比别人学得都快,在军队里呆了几年,他的斗气武技在一般的士兵里已经算是很不错了,于是他慢慢成了一个老兵油子:打起仗来最勇猛的从来不是他,当别人立了战功当官了他还是一个最普通的小兵;发现战场上不对劲跑得最快的往往却是他,占着一身不错的武技和对危险灵敏的嗅觉,他几年下来奇迹般的毫发无伤,并且还能游刃有余的帮帮罗萨穆,如果不是他的话,罗萨穆早就死过两回了。

    占领雷霆帝国的黑纳特郡之后,他们小队的任务就是将德沙勒城的粮草送到附近几个城市,他们实际上就是押粮兵。迪曼很喜欢这个任务,因为这不用上前线和敌人你死我活,可他的战友们却很不开心,因为不打仗不杀人是永远立不了功也就永远升不了官了。迪曼觉得很奇怪,家乡最凶狠的野狼都不自相残杀,他们为什么这么喜欢杀人?

    这天,迪曼所在的小队刚刚护送完一批粮草,正走在返回德沙勒城的路上。为了节约时间,小队长走了一条近路。这条路迪曼很不喜欢,因为这条路荒山野岭的没有人烟,要是出了什么状况,救兵都找不到一个。小队长却不管这么多,他只希望尽快回到城里去抱着香椿苑的虹姑娘。

    “跟上,跟上。”小队长一鞭子抽了身下的乌锥马,然后对着后面的下属叫道。

    由于是押送粮草,所以大部分士兵都没有坐骑,只有小队长和几个武技高强的士兵才骑了马,迪曼就是其中之一。

    “老大,”迪曼硬着头皮对着前面的小队长叫道,“前面是个谷口,我们是不是应该注意点?”

    迪曼望着两旁的大山,心里都绷得紧紧的,这可真是埋伏的好地方啊,特别是今天,他有种不好的感觉,两旁直耸云霄的高山给了他一种难以言喻的压力,山上那郁郁葱葱的树木就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怪物,仿佛随时都会纵身扑过来。可千万别出什么事啊!迪曼心里暗暗祈祷着。

    “怕什么怕,雷霆帝国的兔崽子早就被吓得找不着北了,这条路我们又不是第一次走。迪曼啊,按说你的武技比我的还强,为什么这么多年你还是个小兵,就是因为你这胆子比香椿苑的姑娘还小。”小队长不屑地对迪曼说道。

    听了小队长这番话,其他士兵哄然一笑,迪曼的胆小在他们部队可是出了名的,所以虽然他武技高强,士兵们倒是一点都不怕他,还经常和他开玩笑。

    “上次我拉着迪曼去香椿苑,他死活不肯,说什么要留着钱寄给家里的弟弟妹妹,我看他是害怕,还没开苞的雏怕香椿苑的姑娘吃了他。”一个长脸的士兵提高了嗓门挖苦道。

    其他人又是一阵哄笑,笑声在山谷回荡着。

    迪曼无奈的苦笑着,在家乡邻居们笑他画画,在军队战友笑他省吃俭用、笑他胆小,似乎自己走到哪里都要被嘲笑。当兵的过的是朝不保夕的日子,谁也说不准哪天自己就身首异处,所以当兵的从来都是有钱就花完,先爽快一把再说。可他能吗?他不能,他家里一大家子都指望着他这点军饷过日子,所以他有钱全都寄回了家,并且自己必须在战场上谨小慎微,争取能活得更久一些,这样才能持续不断地给家里寄钱。

    一旁的罗萨穆骑着马靠近他身边,鼓励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冲他笑了笑。

    迪曼心中一暖,也报以一个微笑,唯一看得起他的就是罗萨穆了。他转念一想,打完战就能和罗萨穆一起去画画了,心中的阴霾顿时一扫而光,浑身充满了气力。

    “嗡、嗡。”就在此时,一阵密集的轻响传到耳朵里,迪曼在听到第一声时就机灵地往马下一滚,落到了地上。还没来得及提醒队友,被一箭射中脸庞的小队长就从马上一头栽在了迪曼面前,迪曼原本的战马也一声长嘶,身中三箭倒在了地上。

    古侍卫长一箭射死了敌人领头的小队长,将弓往地上一扔,抽出一把赤红色的战刀,怒吼一声一拍马屁股当先冲向敌人。身后五十来名侍卫驱马大喝着跟了上去。

    古侍卫长手中的刀是用赤火石掺杂在精钢里打造而成,最后由阵法师在上面加持了火系魔法,名叫赤火刀。这把刀不但不会像普通钢刀一样被古侍卫长的烈火斗气融化,还能对火属性的斗气起到一定的增幅效果,是一把价值不菲的魔法武器。

    小队长突然被射死,面对突如其来的敌人,谟沙罗的军队顿时慌成一团,有的士兵大声发喊地向古侍卫长扑了过去,有的士兵犹豫不定,有的士兵不知所措。而迪曼则躲在自己战马的尸体之后,仔细观察着敌人的情况,能胜才战,不胜则逃,打仗需要拼命,但命,不是随便就用来拼掉的。

    为了尽快解决战斗,古侍卫长将斗气提升,一股火红色的斗气将他整个身形全部包裹在内,宛如一团烈烈燃烧的火焰,全身通红的古侍卫长加上额头上醒目的刀疤,凶悍可怖,如同凶神下凡。

    对着前面的两个敌人,古侍卫长将刀凌空一斩,刀身的斗气在空中聚集成形,以赤火刀的轨迹形成一个月牙形状的斗气聚集体——战芒,向着前方飞射而去。

    火红色的战芒绚烂夺目,炽热无比,快捷似电,如同切豆腐似的瞬间切断了两名敌人用来格挡的武器,再轻松的将两人的身体切成两半,攻势不减继续往前射去,又切断了两个敌人的武器,最后在两个谟沙罗士兵的护甲上溅起一阵火花,两个士兵往地上一倒再也起不来了。

    眼见四名同伴瞬间被杀死,另外处在前面的四个谟沙罗帝国士兵见状非但没有害怕,反而激起了他们的凶性,怪叫着朝古侍卫长徒步冲了过来。

    步兵面对巨犀马的冲锋是占不到一点优势的,古侍卫长双腿夹紧马腹,身子向右侧探出,右手的赤火刀先是朝后蓄力,再借着马势用力往前横斩,“噗——”骏马奔驰过后,一个谟沙罗帝国士兵的胸口上多了一个大口子,鲜血和内脏流了一地。

    一个谟沙罗的士兵被巨犀马直接撞飞,另外两个谟沙罗士兵与古侍卫长还隔了半米的距离,古侍卫长就已经冲过去了,两人连古侍卫长的一点皮毛都没碰到。不过迎接他们的是古侍卫长身后五十多个骑兵的集体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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