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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4第三十四章节

    “啊!老人家是这霸林岗人?”本没觉得自己马屁拍得有何不妥,可稍一回味,果然有点借物讽人的味道,害怕老人把自己跟千年老山参拉扯上关系,杜平安赶忙找话题打岔。

    “那是!生在霸林岗,长在霸林岗,准备死也在这霸林岗。”老者说的一脸自豪,神采飞扬。杜平安见状,心头一动,赶忙问道,“那老人家知道有一户叫辛家吉的霸林岗人吗?”老者一听辛家吉先是眉头一皱,随后牛眼睛一翻道,“别老人家老人家的!我有那么老吗?!喊我疯伯!”

    “疯伯——”杜平安知道自己这次找对人了,眼前牛气哄哄的老者一定认识辛家吉,于是恭恭敬敬的叫了声“疯伯”。老者受用的点了点头,缓缓开口道,“想打听十八年前住在霸林岗的辛家吉?”

    “是!是!是!请疯伯务必帮小子这个忙!”杜平安欣喜的连连点头。却见老者突然板着面孔,从杜平安肩膀上接过绳索,推着小独轮车就走。

    聪明如杜平安,哪里会不知道这个叫疯伯的老者的意思。于是笑意盈盈的跑上前,从老者手中将绳索抢夺过来,毕恭毕敬道,“疯伯,您老坐!我来推!”说完将老者扶上独轮车,推起独轮车走向绿荫掩映下的霸林岗。

    一路上在田间劳作的农耕人,时有直起腰板休憩片刻的,但是只要见到疯伯,无比调侃道,“疯伯,还活着呐!荒坟岭上的野鬼还没把你拖走吗!”“哈哈哈哈~~~,鬼见了疯伯都怕他那张嘴,怎么敢去拖他——”“哟,今天还带了个俊俏后生,享福咯~~~,难道是疯伯的私生子——”疯伯不理会这些调侃,表情平静,而杜平安也没有从这些调侃中听出“攻讦”的意思,显然这些朴实的农耕人只是因为农活太无聊,嘴碎,以此消磨寂寞的时间罢了。

    “要说这辛家吉死了快十八年了吧?”疯伯眯着眼望向远山巍峨,晨曦氤氲,思绪仿佛飘得很远。杜平安不由的放慢脚下的步伐,随着疯伯手中扬起的旱烟杆,沿着乡间唯一的小径缓缓的走着。

    “一辈子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娶了同村青梅竹马的高氏,育有两子一女,日子过得倒也安泰。可惜呀,那年雪下了整整半个多月,庄稼全都冻死了,这霸林岗的男男女女但凡有去处的都投奔亲友去了。剩下的人要么是独户,要么是老弱病残,经不起折腾,唯有留下来等死的。”疯伯的语气很淡然,简单如水的叙述却让杜平安体会到那年霸林岗人的艰难。

    “辛家吉收拾停当打算投奔远房亲戚家,等到第二年开春再回来借些种苗下地,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一双最小的儿女在这个时候病倒了,高烧不退,惊厥抽搐,随时有性命之忧。奈何延医请药所花费银两哪里是这等贫农百姓所能承受的,变卖家产也只能稍稍缓解燃眉之急——”疯伯叹息,眨巴口旱烟,吹出一圈一圈的烟云,在寒冷的空气中渐渐消散。

    前面是两条朝南朝西的岔路口,杜平安朝着疯伯旱烟杆指着的西边走去。走了约莫十分钟,杜平安远远的瞧见一户孤零零的茅草屋掩映在参天古木之畔,周围绿茵成田,一派世外桃源似地的安宁与悠闲。然而此时正听得兴起,见疯伯迟迟不开口,急于知道下文的杜平安催促道,“那后来呢?”

    “手心手背都是肉,放弃哪一个父母心中都跟剖心挖肝似地疼痛,最后是辛家吉狠起心肠将大儿子典卖给了红馆——”疯伯的话还没说完,杜平安急忙打岔,“红馆是什么地方?!”敏感的直觉告诉他,这个“红馆”绝不是好地方。

    “还想不想听!”疯伯恼怒的拿起烧得红彤彤的旱烟锅敲打身旁的菜筐子,燃烧的烟丝飞出,火花四溅。杜平安乖乖将满肚子的困惑又重新塞了回去,闭口不再吱声。

    “当年虽只有一面之缘,那辛家吉的大儿子长得粉雕玉琢,一点都不比闺女差。红馆表面上是个戏楼子,其实里面什么腌臜事情没有。以辛家吉年仅六岁的大儿子的样貌,也仅仅只卖了二两三钱的碎银子。”

    “拿了钱和押契,回家延医买药,可惜那两个小的还是没能撑到年后便夭折了。辛家吉伤心绝望之际将仅有的几亩良田贱卖,连夜带着现钱去红馆赎大儿子,可惜那孩子早被转手,听说买他的是个蓝眼睛高鼻梁的洋人。又有传闻说孩子在红馆受尽欺辱,在被卖的第三天便死了,总之是死是活就不得而知了。”疯伯仿佛是在讲一个再普通再寻常不过的悲情故事,虽惋惜怜悯有之,可也只是说故事人的口头渲染而已。

    “后来那辛家吉没有再找吗?”忘记了刚刚还因为插嘴被疯伯训斥,杜平安急切想知道辛子昭之后到底遭遇了什么,为什么现在的辛子昭高贵中透着冷漠,冷漠中似乎又隐藏着另外一个人格特征,总之杜平安敢用他二十一世纪成功企业家的眼光发誓:他辛子昭有秘密!

    “停车!”疯伯突然从独轮车上一跃而下,动作敏捷如十七八岁的年轻人,随后麻利的从独轮车上拎起一个竹编筐子,跨过简单狭窄的沟渠,开始麻利的挖起了莴苣。望向眼前大约半亩绿油油的莴苣拔出地面,长势喜人,杜平安心中那个恨。最后长叹一声,硬起脸皮,抄起一铁锹也跟着下了田地。

    穷苦人出身的杜平安对干农活并不是那么陌生,只是许久不下地,仅仅一个时辰的挖莴苣填土,便已经累得杜平安满头大汗,连胳膊肘子都酸麻的抬不起来。一旁以天当被,地为席的疯伯怡然自得的翘起二郎腿,眨巴着嘴里的旱烟,悠然道,“你与那辛家吉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只是答应帮一位朋友打听而已。”杜平安随手用袖口抹了把额头挂下来的汗水,随意敷衍了过去。疯伯人老成精自然知道不会这么简单,可他没兴趣探底,于是不在意的点了点头,继续道,“自从将长子卖入红馆的那一天起高氏便就一病不起,后来一对小儿女药石无效,早早夭折了,还没等到辛家吉从红馆带回长子的消息,高氏也跟着撒手人寰了。一夜之间,家破人亡,谅他辛家吉铁骨铮铮的汉子也扛不住。挨到年后便已暮色沉沉,最后弥留之际交代:他死后将他与妻子孩子葬于自家院子,就是死了,他们一家也要在这里等待那个迷路的儿子。。。。。。”

    “。。。。。。”杜平安心下悲凉,许久长叹一声,“如果辛家吉的长子还活着,他应该会原谅当年他父亲做的这个决定。”谁都没有错,错的是命运的作弄。

    “年轻人没吃过苦!”见杜平安脸色戚戚焉,疯伯不屑的冷哼,“当年那场大雪冻死、饿死的何止是辛家吉一家!霸林岗整整一千多口,一场大雪过后,十不存一!”

    扎闻天灾的惨烈,杜平安咋舌不已,却见疯伯丘壑一般黝黑的脸上一闪而逝的悲恸。待杜平安仔细瞧去,疯伯已经倔强的扬起头,朝天狠狠吸了口烟,烟锅里的烟丝瞬间燃烧了起来。纵然有千般好奇,此时杜平安也不想因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而让眼前倔强的老头重新去揭开十八年前血淋淋的伤口。

    “既然当年的天灾如此惨烈,祸害的也不止一家两家,为何疯伯你对辛家吉一家的事知道的如此详细呢?”杜平安从一开始就觉得有些奇怪,不会真的运气那么好,刚进霸林岗就遇到一个熟知当年惨事的见证者。

    “谁说辛家吉一家的事情只有我老头子知道?!”疯伯牛眼一番,鄙夷的瞪了眼杜平安道,“全霸林岗人,不论男女老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甚至可以详细到他辛家吉何时咽的气!”

    这次轮到杜平安彻底傻眼了,要是全霸林岗人都知道的事情,他何苦死磕上这个脾气古怪的疯伯委曲求全呢。但是转念一想,不对啊,天大的事情也经不起时间的打磨。如果一件事情发生十八年后还有人记得,只有一个原因,这件事直到现在还具有影响力,而且影响力巨大!

    杜平安带着满腹的困惑刚扭头讨好似地的瞧向疯伯,谁知老头敲了敲烟锅,将燃尽的烟丝灰烬倒掉,随后麻利的把一堆堆带着泥土的莴苣装进竹筐,嘴巴里念叨着,“时间不早了,乘着阳光好赶紧洗洗,等天黑了,这鲜嫩的莴苣叶子就冻坏咯,白白折了买酒钱~~~”

    看了看老者吃力的推着独轮车往河边走,又瞧了瞧自己浑身的泥巴,杜平安一时有种“载了”的挫败感。让他放弃重新找个人打听,又不甘心上午半天的汗水付出,谁叫他杜平安从来就不是个肯轻易认输的人。

    有的时候聪明的人更容易钻牛角尖,这不,杜平安在原地踌躇了三分钟,最后“欢呼”朝老头“咯吱咯吱”叫唤的独轮车跑去,嘴巴里喊道,“疯伯!我帮你一起洗!”在杜平安看不到的前面,疯伯眉毛一挑,得意洋洋的低声呢喃道,“难得这傻小子还这么二~~~”

    河水刺骨,冻得杜平安十指僵硬,木木的疼痛,加之腹内空空,无数次杜平安想到了放弃。如果杜平安是轻言放弃的人,便不会有二十一世纪白手起家的年轻企业家。等到一个个的竹筐装满莴苣,堆得跟小山包似地,太阳已经西陲,金红色的晚霞渲染了大半个天空,鲜艳得像火烧一般热烈。

    “但愿明早能卖个好价钱。”疯伯满意的望着眼前的丰收,想到今晚可以痛痛快快喝盅酒,连望向杜平安的目光也充满了喜气,“走!算你小子有口福,今天晚上我疯伯亲自下厨!”

    疯伯的家便是那处孤零零的茅草屋,不大的篱笆墙内养着五六只母鸡,一棵枣儿树枝桠繁茂,树冠如伞,层层叠叠间结出累累硕果,因为无人采摘,大多掉落在地上,成了这满院子母鸡的口粮。

    将新鲜的莴苣停放在杂物间,疯伯便开始在厨房间里忙活了起来,也不招呼杜平安,自己捣鼓的锅碗瓢盆“乒呤乓啷”响,很快杜平安便嗅到了米饭的香甜。

    一天米粒未进的杜平安顿时感觉饥肠辘辘起来,随意从垂下的枣树枝上采下一颗青绿的枣儿,入口清甜多汁,让杜平安这个从不好零嘴的人直呼好吃。从怀中掏出绢帕,在院子里的竹桌上铺开,然后用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竹子一通猛敲枣树,吓得周围的母鸡“咯咯咯咯”的四散逃窜。“噗噜噗噜噗噜”青色的枣儿像瓢泼大雨般从树上掉了下来,只片刻功夫,杜平安便装了满满一帕子的大枣。

    将手里的竹竿倚靠在篱笆墙上,却在抬头的一刻看到西边树丛间若隐若现的闪过一丝蓝幽幽的亮光。待仔细定睛去瞧,又仿佛刚才晃了杜平安眼睛的蓝光只是错觉,透过周围茂密的草丛,隐隐的好像有四块直立的石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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