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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09

    锦绣感觉到有水滴在脸上,她缓缓睁开眼睛,天空灰蒙蒙的,正飘着雨丝。她动了动身体,觉得身上无一处不痛。事实上她游戏的身体痛觉十分微弱,可如今她却能明显感觉到疼痛,可见伤得不轻,血条也掉了过半。

    她隐约记得传送时大巨大的压力,仿佛要将她全身骨头碾碎,那种无能为力,生死不由自己的感觉太可怕了,锦绣决定以后能不用传送就不用传送吧。

    她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感到手下一片湿润柔软,她低下头,发现自己压在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身上。锦绣愣了3秒,一个男人的名字闪过大脑——路云远?

    查看一下对方状态,重伤,昏迷,频死……锦绣下意识拿出回血丹往他嘴里塞,回血丹太大,对方又昏迷根本吞不下去,锦绣想了想,又从包裹里拿出夜光杯——打怪时捡的物品,还没来得及卖系统商店就穿了。

    将回血丹放入杯子捣碎,又加了些雨水化开,锦绣撬开路云远的嘴硬灌,大半药水从他嘴边漏掉,只有小部分被他无意识中吞下,血条也恢复了一小节。还能吞咽就好……锦绣又拿出一颗回血丹重复上述步骤给路云远灌药。

    路云远血条恢复过半后回血丹就没效果了,不论吃多少血条都没有再增加。这种情况锦绣从来没有遇到过,她猜测或许是对方伤势过重的原因,路云远本来就受了内伤,再加上传送时空间压力过大,人没死已经是万幸,锦绣也懒得纠结过多,反正自己保住他的命也算还了他之前拉自己一把避过暗器的恩情了。

    她自己吃了几颗回血丹将血条回满,又稍稍休息了一会身体就完全恢复了。游戏的身体就是好,不像人类那么脆弱。锦绣不知道自己现在还算不算人类,但想到人类要经历病痛饥寒衰老等等折磨,她觉得还不如一直当非人类呢。

    锦绣打开地图查看目前所在位置,她原来定的传送坐标是她刚到这个世界时的所在地清源,不过土贝灵珠只能带一个人传送如今却带了两个人,锦绣不确定还能不能按照原定坐标传送……果然,他们并没有传送到清源,地图上面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地方,不过她也无所谓,传哪对她来说都没差别。锦绣又使用详细地图显示局部地方,终于找到一处山洞。

    将路云远背负在身上,好沉!她加点是走轻灵型路线,力量加的不多,背人实在吃力,她只能半背半拖,一路跌跌撞撞将路云远拉进山洞。

    锦绣郁闷,如果她就能将坐骑召唤出来,她就不会这么吃力了。锦绣的坐骑是一匹汗血宝马,可惜乘骑等级要60级。

    将路云远在山洞里安置好,锦绣拿出剑将他身上的衣服全割了,传送时空间压力太大,路云远身上多处破裂,身体表面结了一层血痂,锦绣从包里拿出一匹当初还没来得及卖系统的1级棉布,割了毛巾大小的一块,沾了雨水给路云远擦拭,然后上金创药,再将剩下的棉布撕成条给他包扎。

    她上辈子虽然没结婚,男朋友倒是谈了好几个,对男人的身体并不陌生,也没有一点羞涩感,手经过对方那物时,还本着研究的心态握在手里翻看了一番,发现chu男和别的男人也没什么不同嘛,顶多颜色粉嫩了点,个头更大一点。(女流氓啊女流氓)

    处理完路云远身上的伤口,锦绣从包里拿出当初明煜买的斗篷给路云远盖上。她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至于路云远身上的内伤,她根本没药治也不会治。

    还有,她刚才给路云远上药的时候,发现他后脑有伤,锦绣猜测会不会是传送到最后从天上掉下来摔的?他不会以后都醒不来变成植物人吧?如果真变成那样,那她就……就丢下他任他自生自灭好了!= =

    外面的雨一直淅淅沥沥的下,锦绣无聊地坐在山洞里守着路云远发霉,任务面板上显示“掌门之争”任务失败,看来郑魏宏寒山派掌门的位置是丢了,那群人想必已经凶多吉少,明煜……他是锦绣在这个世界交的第一个朋友,不知道是不是也死了……

    旁边的路云远发出一阵阵呓语,锦绣停止思考,上前一步观察病人,发现他还在昏迷中,不过脸色潮红,这摸样……难道他发烧了?锦绣拿出几块棉布浸了雨水给他垫在额头上降温,想到包里还有一些以前做任务时剩下的酒,又取出一坛老白干给路云远擦身。

    就这样从白天忙到黑夜,又从黑夜忙到白天,等到第二天雨停的时候,路云远终于醒了。锦绣心想还好自己不会感觉到累,不然才没耐烦伺候他呢!

    “喂,路云远,你怎么样?”锦绣问。

    见他没反应,锦绣又道:“你这次可欠我一个大人情啊,要不是我没日没夜的照顾你,你早死了知不知道?”说罢她又凑近对方指着自己眼下一片白皙无暇的肌肤道:“看到没,我黑眼圈都出来了!我这么辛苦照顾你,你要怎么报答我啊?”

    “喂!你怎么不说话!”锦绣不满:“我救了你,你怎么这么没礼貌?”

    路云远睁着一双茫然的双眼望着锦绣,眼神呆滞。

    锦绣渐渐觉得有些不对劲,伸出手在他眼前挥挥:“路云远,你傻啦?”

    路云远只觉得眼前挥动的那只手十分漂亮,他忍不住一把抓在手里摸摸,然后……嗷呜一口用力咬下——白白嫩嫩似乎好好吃!

    锦绣尖叫:“啊啊啊啊啊啊啊——路云远,你真的傻啦!!!”

    好半天,锦绣才从路云远口中将自己的手解救出来。拍上金疮药,深可见骨的伤立刻好了大半,锦绣咬牙切齿:也就是她这个非人类身体才能好得这么快,要是换一个人,没一两个月都别想好。尼玛,这家伙怎么就傻了呢?

    路云远还躺在地上,眼睛眨巴眨巴地正委屈——刚才锦绣为了抢救自己的手没少掐他脸,好痛的。突然,他的肚子发出一阵阵声响,路云远瘪瘪嘴,道:“肚子饿。”

    锦绣还在生气,白了他一眼,“肚子饿找你娘喂奶去!”

    路云远眨巴眨巴眼,冲锦绣唤道:“娘,我要喝奶奶。”

    锦绣一个没忍住,一巴掌拍在他头上,没见过傻得这么流氓的人!“不准叫我娘!老娘还没结婚呢!”

    路云远挨了一巴掌老实了,过了一会实在忍不住了又叫道:“老娘,我要喝奶奶。”

    锦绣:“……”

    重复了三遍“不跟傻子计较”,锦绣从包里拿出一些回血丹回气丹解毒丹什么的给路云远吃,之前在寒山派练了许多,吃上一两个月都不是问题。反正这些东西吃不好也吃不死,味道还不错,每个都有汤圆大小,混个饱肚还是可以的。

    路云远有了吃的又要喝的,完全就是一副小孩样,锦绣厌烦之余又有些同情,但想到这人刚开始时对自己颐使气指,又觉得他变成这样十分解气。

    锦绣本以为喂饱他就应该没事了,谁知过了一会,路云远又冲锦绣叫道:“娘,我要嘘嘘!”

    锦绣:“……”

    尼玛!我没事救他干什么?当时干嘛不让他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啊啊啊啊啊!!!

    锦绣再次重复了三遍“不跟傻子计较”,从旁边拿过装酒的罐子,将里面用剩下的老白干都倒了,将空罐子递给路云远。看着他那双雾蒙蒙什么都不明白的眼睛,锦绣叹了一口气,又凑近了点,将罐子放在他xia体,“尿吧。”

    一阵滴滴答答的水声响起。

    忍着恶心将罐子里的液体倒了,锦绣走回山洞,在路云远身旁坐下,严肃道:“以后不准叫我娘,知不知道?”

    “那叫什么?”

    “叫锦绣,我叫锦绣。”

    路云远点头,一副好宝宝模样。又问道:“那我叫什么?”

    “你叫傻蛋!”锦绣没好气应道。

    “哦。”路云远傻傻地重复念道:“锦绣傻蛋,傻蛋锦绣。”

    锦绣:“……”= =

    尼玛,有见过傻的这么精明的么?

    就这样在山洞里养了10天,路云远才能起身走动,锦绣发现回血丹并不是没有效果的,吃得多了,路云远的血条每天都有少量增长一点,回气丹似乎对内伤也有效果,虽然不是马上见效,但是路云远这10天已经从内伤50%恢复到内伤30%了。相信只要继续再吃下去,伤好是迟早的事。

    可惜回血丹回气丹不能医治他的傻病。

    锦绣叹息,这10天说她是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也不为过。不但要管路云远吃喝,还要管他拉撒,锦绣觉得自己居然没疯还真是奇迹。

    再加上路云远精力旺盛,每天缠着锦绣和他玩,还要讲故事。讲故事表情不生动不行,大灰狼吃掉小白兔不行,小白兔打死大灰狼也不行——这货只接受喜剧不接受悲剧,于是最后大灰狼和小白兔相亲相爱吃萝卜去了。路云远小朋友终于心满意足睡着了。

    锦绣盘算着,等他伤好完全行动自如了,就把他带到城里找户人家收养自己好脱身。她也不想想这样一个成年人,又是一个傻子,谁会愿意养?

    锦绣却不管这么多,她觉得自己又不欠路云远什么,把他照顾至伤重痊愈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最多到时候再多给人家一些金银,总会有人肯养他吧?反正她包里金子还不少,就当学雷锋做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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