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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哪一个重要

    这日子过的,怎么没了当年逃荒时候的激情四射了呢?少年郎双手拢在黑色大氅的袖子里面,看上去有点苍老,有些困惑。

    人呐,就没有个知足的时候。沈旭之似乎选择性忘记了当年逃荒的路上,自己曾经多么渴望有一个狗窝,每天和羊皮袍子能有口粥喝,世界就已经很完美了。达到了,却又想着那股子呛鼻子的血腥味道。

    贱皮子,就是这么炼成的。

    沈旭之没去看上官律怎么蹂躏这些土匪,而是眯着眼睛看那个狼骑。狼骑也没想到居然战斗会如此快的结束,自己刚回头,后面十多个人都已经倒下。一个身着黑衣黑氅,头上黑色罩帽拉的严严实实,根本看不到脸的人手里出现一根根前段削的尖锐无比的木棍,把倒在地上的土匪踩开嘴,用木棍钉在地上。

    就连冻僵在裟隶兽上的土匪都不放过。

    狼骑双手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裤兜里拿了出来,右手握着腰间的弯刀,这些人虽然狠戾,实力强大,但是这地盘属于荒宇城,还没人敢在荒宇城周边作乱。上一个敢动手的人早已经变成冢中枯骨,不知在哪处的荒草堆里面埋着呢。

    沈旭之上下打量那狼骑,怎么看,里面怎么有一股子天枢院黑骑的味道。

    狼骑左手指了指前面的界碑,见沈旭之微微点头,回头又看了一眼正在用一方白色手帕擦手的上官律,催动苍狼继续沿着界碑巡视。

    见狼骑越走越远,沈旭之怅然若失。其实沈旭之倒也不希望和狼骑交手。这些个狼骑一打眼就比骚扰冲击树人的那些裟隶兽骑兵要强,光是一个斥候就有一种威武之气,真要是五千狼骑,估计自己得抱头鼠窜。但见狼骑远去,没有因为这些悍匪贿赂过自己而坏了荒宇城的规矩,沈旭之有些小小的不甘心。也对荒宇城更加警惕。

    “上官,这些人没什么特殊吧。”沈旭之问道。

    “没有。”上官律也不知道哪弄的那么多尖木刺,大小长短和上官律在天枢院用的一般,只是前段削尖了而已。上面断断续续有一些冰线残存,看这样子似乎是雪山木做的。

    沈旭之也不管这一地的死人,走到几匹裟隶兽跟前,随手扯断捆绑的藤条。里面各式各样的货物撒了一地。

    沈旭之看了看,招手叫叶兰宇过来。笑道:“老叶,你收拾收拾,进城卖了。到时候咱俩四六分,我六你四,没问题吧。”

    叶兰宇一肚子苦水没处放。说是行商,这少年真的就信了?还是没事儿捉弄自己玩?再说这些属于贼赃,万一苦主找来……叶兰宇虽然不怕。但怎么说也是麻烦不是。还真打算让自己去卖……

    苦笑着点了点头,叶兰宇也懒得点到底有什么,一股脑都收进纳戒里面。裟隶兽身上一空,本来闻到血腥味道早已经吓得腿脚发软,背上的货物消失一空,更是大惊,四处奔散。

    裟隶兽跑开,沈旭之看见躲在裟隶兽背后几个头上长着长耳朵的小女孩儿。这是……沈旭之猛然想起刘大先生带自己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拍卖行,买鼎鼎那次。带路的就是假扮的兔女,刘大先生还考验自己心性来着。会不会是刘大先生当年在深渊界游历的时候跟这里面的兔女发生了什么美妙的爱情?

    沈旭之正在腹诽着。刘泽宇那副阴沉狠戾的嘴脸出现在脑海里,心中蓦然一痛。

    “老叶,这是什么人?”沈旭之也不去惊扰那些小女孩,只是让身后的藤女去看看。跟叶兰宇打听着。

    叶兰宇知道沈旭之来自九州灵界,对九州的事情了解不多,出言解释到:“这些是兔族的女孩儿,性情温顺,在繁华都市能卖上大价钱。大多是有钱人家买去做侍女。也有一些酒楼和赌场什么的地方买去。”

    沈旭之问:“不是说妖怪成精之后牛的一塌糊涂吗?我怎么就没看见他们厉害在哪?似乎还不如那天看见的狼人。”

    “是这样,深渊界,草木动物都可以修炼幻化人形。似乎你们九州灵界也可以。三界之内都行。不过幻化只是指一个个体,只有机缘巧合。天地裂变的大契机之下,才有得种族能大规模变成人形。那就是一个种族的崛起,但这都说的是动物。不像是老榕树,他们树族只要有一个树成精,就能活无数年。像老榕树这种带着传承的家伙,随便种点树枝就能产生出更多族人的方式,也只有草木精怪才能。像狼人、兔人都不行。虽然有契机之下可以形成最简单的种族,但随着第一代武力强大的族人陨落,后人只是在形态上继承了先人的相貌,而自身武力极弱。这些个兽人又没有什么文明传沿下来,一代不如一代也就是必然的事情。

    像是兔人,似乎离最后的灭族也不远了。”说着,叶兰宇也有些感慨。看这样子觉得有些惋惜。

    “是这样啊。那这些兔人怎么办呢?”沈旭之随手取出叶兰宇给自己的钱袋,抓了一把贝壳扔给几个兔女,道:“拿着钱,赶紧逃命去吧。”

    兰明珠有些不忍,道:“这几个弱女子,天寒地冻,就这么走了,一路逃荒怎么能活下来?”

    沈旭之道:“这次咱们进荒宇城,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两说呢。”随手又拿出极快干粮和一个天枢院制式的水壶,扔了过去,道:“赶紧去吧,别回头碰到匪人的同伙,再把你们捉去。”

    这些事情上,沈旭之根本就不听兰明珠的意见或者建议。说完,牵着兰明珠,头也不回的走了。

    带着这些兔女?笑话。沈旭之又不想收后宫。可怜人、同情人也得有个限度。当年少年郎在逃荒的路上,碰到多少奄奄一息的人,有一次把羊皮袍子饿的差点就吃了观音土,自己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两说着,自然管不了这许多事情,心肠早已似铁了。

    只是现在有钱,就随手给点。有吃喝,也随手给点。到底能不能活下来,她们又不是羊皮袍子,沈旭之管得了那么多?

    “这样不好吧……”老榕树站在一边,见几个兔女慌乱的捡起地上散落的贝壳和食物,慌慌张张也顾不上道谢,四处逃走。老榕树看的有些不落忍。

    “你想怎么办?”沈旭之虽然懒得搭理老榕树,就当给兰明珠解释清楚,这种事儿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万一留下心结,可是不好。

    “带她们一起走啊。”老榕树想也没想,说道。

    “然后呢?”沈旭之冷笑,“我去雪山朝圣,死在里面,你们树倒猢狲散,这几个兔女最后被卖进勾栏?”

    兰明珠轻轻打了沈旭之一下,秀眉微蹙,对沈旭之说这等不吉利的话有些不快。沈旭之笑着捏了捏兰明珠的手,笑道:“放心吧,老子哪那么容易死。带着他们走千山万水?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有各人的命。你老榕树能救她们一次,能救她们一辈子?你说,假设那只狼骑斥候回去叫来大队的狼骑,我们马上就得逃命。你这是救她们还是在害她们?”

    沈旭之虽然在强词夺理,但也有几分道理。老榕树嘎巴了两下嘴,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沈旭之,看着几个兔女远远消失在草原上,长叹了一口气,神色有些黯然。

    沈旭之拍了拍老榕树的大树干,温言道:“老榕树啊,知足吧。你们族能度过这一次劫难,已经是邀天之幸了。哪还有那么多闲心管这些杂碎事儿。你要去管,恩……兔族在哪估计你知道,去守护吧,我不拦着你。”

    老榕树垂头丧气,沈旭之的话像是柴刀在他身上砍下几根树枝,有些疼,却无法反抗。

    裟隶兽和兔女跑走,一地死人。沈旭之回头看了一眼,见那几个兔女的身影渐渐远去,虽然郎心似铁,却也有一点不好受。目光转过,忽然看见还有一个兔女蹲在地上,秋风中瑟瑟发抖,两只大耳朵耷拉下来不知是因为冷还是害怕,抖的厉害。

    “你怎么不走?”沈旭之停下脚步,声音风轻云淡,但熟悉沈旭之的人,甚至连那株老榕树都听出来这五个字里带着淡淡的血腥味道。

    兔女单薄的衣服遮挡不住妙曼的身材,在秋风里不时闪现,更是有一种别样风情。兔女听到沈旭之问自己话,知道这年岁似乎不大的少年是这帮人的头领,虽然心中还在害怕,也晓得这是自己活下去的最后的机会。不知哪里鼓起的勇气,忽然站起身,走到沈旭之身边跪倒在地,跪在沈旭之的面前,声音轻的有些飘忽:“我知道,走出去活不过三天。请大人收留我。我不会给大人添累赘,各种活计我都会,而且……”兔女脸上涨得通红,连两只大长耳朵都变得有些绯红,鼓起浑身的勇气,大声说道:“而且我是处女!”说到这里,眼圈中含满泪水,晶莹剔透。(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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