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六章 棕榈树下的惊魂一刻
面对吴宾,我决不能伪装在草丛或树冠里等他靠近,假如用那种方式突然袭击他,或抢夺对方手里的武器,以他的反应速度和攻击手法,会第一时刻令我重伤或死亡。[非常文学].
**辣的阳光,烘烤着丘陵及下面的棕树林,我从墨绿色的小枝上,掐下几片初生的叶子,塞进嘴巴咀嚼,如果不把脸涂上保护色,仰起脖子窥察丘陵顶部时会很危险,吴宾观察异常的能力,会比海龙号上撒下的十个狙击手还要强悍。
天黑之前,我不会采取任何行动,吴宾早已泅过河岸,那家伙的狡猾性,非一般狙击手可以比拟。他一渡过河水,立刻贴靠到丘陵山脚根儿下,猫腰在草丛里绕爬,悄悄到达视野良好的高处。
吴宾沿着河流与丘陵间的空地一路狂奔,在我俯角视线即将消失的一瞬间,他突然往东偏斜而去,但我知道,那也许是个假动作,一旦贴上山脚根儿,天知道他究竟会不会掉头往西偏斜插过来。
希望丘陵下的小河没有鳄鱼或蚂蟥,不然,浑身是伤,上身赤L的女孩,下体可能也出现破损,这些血腥味儿,会让她面对双重危险。
我的上衣幸亏是迷彩绿,从海盗潜艇上下来时,蓝眼睛大副亲手赠予拉布和我的。所以,我不必再咀嚼苦涩的草叶涂染衣物,只要躺在一棵大棕树下,坐在凌乱的杂草丛蜷缩成球状,坚持到天黑后,就可以摸上山顶,抢夺吴宾手中的枪械。
胃里填满的牛肉,正转化成体能,饱灌的茶水,在刚才的跑动中汗流殆尽。若没在工厂小房里猛吃一顿,只怕到了天黑,也没有力气同吴宾厮打。
太阳像个火球,燃烧了一整天,直到黄昏时分,才将烧红的球体缓缓坠入一座座丘陵后面。昏幽的光线,犹如幕布似的垂落下来,遮住预演的一场杀机。
虫鸣开始吵闹的时候,我缓缓伸展开体魄,朝最优良的狙击位置爬去。这片丘陵后面,也是一片开阔平坦的草地,如果托拽着女孩,即使奔跑再快,也无法在吴宾登上山头瞄准射击时跑出敌人的射程。
吴宾明白这一点,他知道我们两个最可能的隐藏位置,不外乎山脚下这片茂密的树林,而且我们没有淡水和食物,他不会冒险追进树林,那样等于扬短避长,失去自己的优势。
所以,他会乐悠悠地趴在高处的山头,只等我们煎熬不住,暴露出隐藏的肉身。这对吴宾而言,权当一场低风险的狩猎游戏。
扎满槐树刺儿的双手,已被我利用天黑前的时间清理干净,现在,匕首从上衣割下布条,缠绑好掌心,一步步朝敌人最可能守杀的狙击位置匍匐而去。//这个过程,必须极为小心,如果我猫腰小跑,或直起身子逼近,对战吴宾这样的杀手,危险系数非同小可。
连在一起的丘陵,只棕树林这一段分裂的格外明显,其它多是一拳宽的缝隙,最高的一座丘陵疙瘩山,形状酷似低头翻看肚皮的猩猩。
那里是这一带最好的狙击位置,只要吴宾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敌人也是一名经历过生死的狙击手,他必定考虑不到太多,会满怀信心地趴守在那里,监视山后的大片草地,只等我们两个畏畏缩缩地出现在地平线上。
一切只因我的武器落后,只要让我摸到一把狙击步枪,那些潜伏在河岸的厂丁,一个别想活着回去。吴宾现在已经是我的敌人,面对敌人,必须残忍凶狠的宰了他,不然我和伊娃等人都会没命。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在乎我们的生死,所以,我必须热爱在乎我的女人,热爱活着的正义和良知,把她们全部拯救出海盗贼船。
丘陵山体比起山涧的峰壁,并不怎么粗糙,石头表面苔藓似的促短小草,非常柔顺滑溜,令我像蛇一样,耸动腰肢爬行的很快,没多久便上到半山腰。
白天烈日的烘烤,使我感觉像趴在烧过的热炕上,胸膛干燥沉闷,嗓子渴的厉害。
月亮并未如期而至,或许它已经升起到天空,废旧工厂的污染,割断了宇宙与人们之间的视线,而在荒岛时,我转移了侏儒野人的七个宝箱后回来,奔跑在山峰顶部,夜空里的点点繁星,亮的晃人眼睛,仿佛伸手可以摘下。
脑中回忆着过去,即使那些日子也饱经风险,可是朴熙夏、伊娃、珍妮都在身边,灵魂寻觅到了快乐。此刻的想念,充满无限牵挂,我知道这是爱,内心深处那双伤痕累累的手,正为此而坚持不懈,继续从痛苦深渊外上爬着。
月亮确实攀上了夜空,躲避进黑魆魆的云层,我已经匍匐到丘陵顶部,接下来,要从高低起伏的山顶再慢慢逼近吴宾可能伏设的狙击位置。
丘陵顶部的棕榈树,长得稀稀拉拉,并不繁密,幸好有些腰高的蒿草,使我能潜伏在里面,像猎豹躲在枯草后面那样,伺机扑追羚羊。
山体顶部最高处,酷似一只金元宝的形状,四周葱葱郁郁的绿草,正好虚掩起狙击步枪的枪管儿。今夜没有月光,吴宾猜到我们也许摸黑逃跑,他的不以为意,实则放任令一种杀害的发生。
因为,我掩藏好女孩,从河草下面凫上岸时,女孩突然释放了愕然,急匆匆的提醒我一句。
丘陵后面这片开阔草地,是以前滞留下来的地雷区,白天经过的话,可以看清雷针旁插着的木棍,绕开走即可。
但晚上,万不能胡乱穿越,不然整只身体会炸上天,落下来的却是尸体碎块儿。
吴宾很了解这种情况,所以,他宁愿听到我们被炸上天的声音,也不会主动同我拉近距离,引发惨烈的血肉搏斗。
我的推算没有错,匍匐缓缓进行,当距离丘陵顶部的最佳的狙击位置,近乎三十米时,我身体便不敢再动。
前面一片黑乎乎,隐约看到一棵大棕榈树的轮廓,周围挤着葱葱郁郁的蒿草。我定睛凝视这模糊幻灭的景象,瞳孔慢慢放大,然后侧目定格。
不一会儿,视网膜上捕获到了细微的异动,长长的蒿草丛,时不时有几根猛地晃动那些一小下,像有一只刚睁眼的野兔幼仔,迷失在里面出不来。我很清楚,那极可能是吴宾,他在吃喝东西,或者挠痒痒。
吴宾周身衣物裹得远比我严实,这家伙占尽了地利,山头的草丛里,嗡嗡着很多黑褐色花脚蚊子,它们好似看出我不能乱动,不敢像平时那样,一巴掌把它们拍成一滩血渍斑斑的肉饼,于是抓住时机,疯狂肆意地扑叮我。
我的爬行速度刚一放慢,脖子和脚腕儿便起了几个疙瘩,即使刺痒难耐,也得忍住不去挠,不然就引来吴宾的子弹。
距离天亮足有十个多小时,而我要用这十个小时爬完三十米的距离,也就是说,我得像空气一样,悄无声息地接近到吴宾身边,一刀抹断他的脖子。
只有保持比蜗牛还慢三拍的速度,才能一步步安全地接近敌人,我几乎是用左右手的食指和拇指,捏住蒿草根部发力,使身体在意念作用下朝前推移,只能这样,才致使静止的蒿草异常晃动,因为今夜无一丝风。
附近的草丛里,幸好没有蝈蝈或蟋蟀之类的鸣叫小虫,不然,我的逼近会被吴宾的听力察觉到。女孩在河水泡了一下午,这会儿不知道挺过来没有。
女孩应该听到吴宾已经背着狙击步枪过河,她必须借着黑夜游过河岸,甩掉持猎枪的厂丁。被夹在吴宾和厂丁中间太危险,天色一旦放亮,再想移动半步都会丧命。
不知过了多久,大概三个时辰,我才挪动出十米,距离吴宾不足二十米。胸口底下,总是些尖菱尖角的石子,搁得肉皮生疼。花脚蚊子叮咬的很厉害,仿佛一群恶棍,在追着踢打一个爬行的弱者。
又过了两个时辰,黑夜变得更浓,阴云过滤下来的细密月光,反而使周围有了些微弱视觉。这个时候,远处的天空,若突然划下一道闪电,对于我和吴宾来说,会是多么残忍血腥的一幕。
他并没有睡觉,棕榈下的浓密杂草丛,依旧有几根野草不时摇动两下,我知道,敌人就在眼前了,惨烈的厮杀一触即发。
一条趴伏的身体轮廓,渐渐在蒿草丛隐现,现在,完全可以确定,这家伙就是白天的狙击手吴宾。
我俩间距不足三米,左肩头的匕首,被我右手嗖一下拽出,早已踩进石面凹槽的双脚掌,猛地用力后蹬,身体忽如离弦之箭,从细密的蒿草窜起,持刀扑上吴宾后颈。只要一击即中,必然插断他两肩中部的脊椎,让他顿时丧失反击能力。
可是,就在我身子拱起的瞬间,一条细软的丝线绉到我胸部。“叮铃,叮铃……”丝线被急速拉伸趋于绷紧,冲断的前一秒,一串悦耳的铜铃,在吴宾趴伏的前端晃响。
这家伙非同一般狡猾,更不是盲目地谨慎,他感觉出周围蒿草茂盛,容易被对手或野兽偷袭,于是习惯性地利用鱼线,以狙击位置为圆点,拉起一条半径三米的圈,将自己保护在中心。
无论危险从哪个方向悄悄逼近他,视野极差的环境下,都会触动这根儿警报丝线。而他的头部左侧,插了一截儿棕榈树小枝,三颗****眼球般大的铃铛,正好挂在上面。突如其来的一声响,完全超乎我和吴宾的意料,仿佛午夜招魂的风铃,令彼此骨头上也竖起寒毛,极限惊悚。
“当,匡。”既然惊动了吴宾,我扑在半空的身子也无法抽回,更不能抽回。他的反映速度,绝非一般杀手可以比拟。我攥在手里的匕首,刃尖朝下,眼看就要扎进其后颈下方。这家伙却猛得翻转身体,横握在双手中的狙击步枪,霎时格挡住我攥刀的右手婉儿,我欲顺着枪杆儿斜削,割断他左手四指,不料他一招兔子蹬鹰,脚跟儿磕中我小腹。
身体被踹飞的瞬间,我左手一把握住狙击步枪的枪管儿,并往身体左侧猛拉。一是遏制自己返滚回草丛;二是不让他调顺枪管儿,避免躯干面向枪口。
吴宾屁股后面,装配有两把FN57****,兼一把锋利匕首。但此时,我俩较劲力度极大,强烈的身体对抗,令他没机会空出一只手。
小腹的疼痛,犹如一只蜡烛火苗在顶烧。我死死握紧枪管儿,抬起匕首扎他胸部的同时,膝盖狠顶住地面,意图将重心站起。
吴宾的脸,依旧蒙的很严实,像夜间执行刺杀任务的忍者。
他来不及抽身站立,便摆成翻壳的乌龟,想再次利用双脚蹬踹。我立刻蜷缩右臂,内扣保护裆部,对手也就化解了被匕首猛刺的攻势。
**辣的阳光,烘烤着丘陵及下面的棕树林,我从墨绿色的小枝上,掐下几片初生的叶子,塞进嘴巴咀嚼,如果不把脸涂上保护色,仰起脖子窥察丘陵顶部时会很危险,吴宾观察异常的能力,会比海龙号上撒下的十个狙击手还要强悍。
天黑之前,我不会采取任何行动,吴宾早已泅过河岸,那家伙的狡猾性,非一般狙击手可以比拟。他一渡过河水,立刻贴靠到丘陵山脚根儿下,猫腰在草丛里绕爬,悄悄到达视野良好的高处。
吴宾沿着河流与丘陵间的空地一路狂奔,在我俯角视线即将消失的一瞬间,他突然往东偏斜而去,但我知道,那也许是个假动作,一旦贴上山脚根儿,天知道他究竟会不会掉头往西偏斜插过来。
希望丘陵下的小河没有鳄鱼或蚂蟥,不然,浑身是伤,上身赤L的女孩,下体可能也出现破损,这些血腥味儿,会让她面对双重危险。
我的上衣幸亏是迷彩绿,从海盗潜艇上下来时,蓝眼睛大副亲手赠予拉布和我的。所以,我不必再咀嚼苦涩的草叶涂染衣物,只要躺在一棵大棕树下,坐在凌乱的杂草丛蜷缩成球状,坚持到天黑后,就可以摸上山顶,抢夺吴宾手中的枪械。
胃里填满的牛肉,正转化成体能,饱灌的茶水,在刚才的跑动中汗流殆尽。若没在工厂小房里猛吃一顿,只怕到了天黑,也没有力气同吴宾厮打。
太阳像个火球,燃烧了一整天,直到黄昏时分,才将烧红的球体缓缓坠入一座座丘陵后面。昏幽的光线,犹如幕布似的垂落下来,遮住预演的一场杀机。
虫鸣开始吵闹的时候,我缓缓伸展开体魄,朝最优良的狙击位置爬去。这片丘陵后面,也是一片开阔平坦的草地,如果托拽着女孩,即使奔跑再快,也无法在吴宾登上山头瞄准射击时跑出敌人的射程。
吴宾明白这一点,他知道我们两个最可能的隐藏位置,不外乎山脚下这片茂密的树林,而且我们没有淡水和食物,他不会冒险追进树林,那样等于扬短避长,失去自己的优势。
所以,他会乐悠悠地趴在高处的山头,只等我们煎熬不住,暴露出隐藏的肉身。这对吴宾而言,权当一场低风险的狩猎游戏。
扎满槐树刺儿的双手,已被我利用天黑前的时间清理干净,现在,匕首从上衣割下布条,缠绑好掌心,一步步朝敌人最可能守杀的狙击位置匍匐而去。//这个过程,必须极为小心,如果我猫腰小跑,或直起身子逼近,对战吴宾这样的杀手,危险系数非同小可。
连在一起的丘陵,只棕树林这一段分裂的格外明显,其它多是一拳宽的缝隙,最高的一座丘陵疙瘩山,形状酷似低头翻看肚皮的猩猩。
那里是这一带最好的狙击位置,只要吴宾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敌人也是一名经历过生死的狙击手,他必定考虑不到太多,会满怀信心地趴守在那里,监视山后的大片草地,只等我们两个畏畏缩缩地出现在地平线上。
一切只因我的武器落后,只要让我摸到一把狙击步枪,那些潜伏在河岸的厂丁,一个别想活着回去。吴宾现在已经是我的敌人,面对敌人,必须残忍凶狠的宰了他,不然我和伊娃等人都会没命。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在乎我们的生死,所以,我必须热爱在乎我的女人,热爱活着的正义和良知,把她们全部拯救出海盗贼船。
丘陵山体比起山涧的峰壁,并不怎么粗糙,石头表面苔藓似的促短小草,非常柔顺滑溜,令我像蛇一样,耸动腰肢爬行的很快,没多久便上到半山腰。
白天烈日的烘烤,使我感觉像趴在烧过的热炕上,胸膛干燥沉闷,嗓子渴的厉害。
月亮并未如期而至,或许它已经升起到天空,废旧工厂的污染,割断了宇宙与人们之间的视线,而在荒岛时,我转移了侏儒野人的七个宝箱后回来,奔跑在山峰顶部,夜空里的点点繁星,亮的晃人眼睛,仿佛伸手可以摘下。
脑中回忆着过去,即使那些日子也饱经风险,可是朴熙夏、伊娃、珍妮都在身边,灵魂寻觅到了快乐。此刻的想念,充满无限牵挂,我知道这是爱,内心深处那双伤痕累累的手,正为此而坚持不懈,继续从痛苦深渊外上爬着。
月亮确实攀上了夜空,躲避进黑魆魆的云层,我已经匍匐到丘陵顶部,接下来,要从高低起伏的山顶再慢慢逼近吴宾可能伏设的狙击位置。
丘陵顶部的棕榈树,长得稀稀拉拉,并不繁密,幸好有些腰高的蒿草,使我能潜伏在里面,像猎豹躲在枯草后面那样,伺机扑追羚羊。
山体顶部最高处,酷似一只金元宝的形状,四周葱葱郁郁的绿草,正好虚掩起狙击步枪的枪管儿。今夜没有月光,吴宾猜到我们也许摸黑逃跑,他的不以为意,实则放任令一种杀害的发生。
因为,我掩藏好女孩,从河草下面凫上岸时,女孩突然释放了愕然,急匆匆的提醒我一句。
丘陵后面这片开阔草地,是以前滞留下来的地雷区,白天经过的话,可以看清雷针旁插着的木棍,绕开走即可。
但晚上,万不能胡乱穿越,不然整只身体会炸上天,落下来的却是尸体碎块儿。
吴宾很了解这种情况,所以,他宁愿听到我们被炸上天的声音,也不会主动同我拉近距离,引发惨烈的血肉搏斗。
我的推算没有错,匍匐缓缓进行,当距离丘陵顶部的最佳的狙击位置,近乎三十米时,我身体便不敢再动。
前面一片黑乎乎,隐约看到一棵大棕榈树的轮廓,周围挤着葱葱郁郁的蒿草。我定睛凝视这模糊幻灭的景象,瞳孔慢慢放大,然后侧目定格。
不一会儿,视网膜上捕获到了细微的异动,长长的蒿草丛,时不时有几根猛地晃动那些一小下,像有一只刚睁眼的野兔幼仔,迷失在里面出不来。我很清楚,那极可能是吴宾,他在吃喝东西,或者挠痒痒。
吴宾周身衣物裹得远比我严实,这家伙占尽了地利,山头的草丛里,嗡嗡着很多黑褐色花脚蚊子,它们好似看出我不能乱动,不敢像平时那样,一巴掌把它们拍成一滩血渍斑斑的肉饼,于是抓住时机,疯狂肆意地扑叮我。
我的爬行速度刚一放慢,脖子和脚腕儿便起了几个疙瘩,即使刺痒难耐,也得忍住不去挠,不然就引来吴宾的子弹。
距离天亮足有十个多小时,而我要用这十个小时爬完三十米的距离,也就是说,我得像空气一样,悄无声息地接近到吴宾身边,一刀抹断他的脖子。
只有保持比蜗牛还慢三拍的速度,才能一步步安全地接近敌人,我几乎是用左右手的食指和拇指,捏住蒿草根部发力,使身体在意念作用下朝前推移,只能这样,才致使静止的蒿草异常晃动,因为今夜无一丝风。
附近的草丛里,幸好没有蝈蝈或蟋蟀之类的鸣叫小虫,不然,我的逼近会被吴宾的听力察觉到。女孩在河水泡了一下午,这会儿不知道挺过来没有。
女孩应该听到吴宾已经背着狙击步枪过河,她必须借着黑夜游过河岸,甩掉持猎枪的厂丁。被夹在吴宾和厂丁中间太危险,天色一旦放亮,再想移动半步都会丧命。
不知过了多久,大概三个时辰,我才挪动出十米,距离吴宾不足二十米。胸口底下,总是些尖菱尖角的石子,搁得肉皮生疼。花脚蚊子叮咬的很厉害,仿佛一群恶棍,在追着踢打一个爬行的弱者。
又过了两个时辰,黑夜变得更浓,阴云过滤下来的细密月光,反而使周围有了些微弱视觉。这个时候,远处的天空,若突然划下一道闪电,对于我和吴宾来说,会是多么残忍血腥的一幕。
他并没有睡觉,棕榈下的浓密杂草丛,依旧有几根野草不时摇动两下,我知道,敌人就在眼前了,惨烈的厮杀一触即发。
一条趴伏的身体轮廓,渐渐在蒿草丛隐现,现在,完全可以确定,这家伙就是白天的狙击手吴宾。
我俩间距不足三米,左肩头的匕首,被我右手嗖一下拽出,早已踩进石面凹槽的双脚掌,猛地用力后蹬,身体忽如离弦之箭,从细密的蒿草窜起,持刀扑上吴宾后颈。只要一击即中,必然插断他两肩中部的脊椎,让他顿时丧失反击能力。
可是,就在我身子拱起的瞬间,一条细软的丝线绉到我胸部。“叮铃,叮铃……”丝线被急速拉伸趋于绷紧,冲断的前一秒,一串悦耳的铜铃,在吴宾趴伏的前端晃响。
这家伙非同一般狡猾,更不是盲目地谨慎,他感觉出周围蒿草茂盛,容易被对手或野兽偷袭,于是习惯性地利用鱼线,以狙击位置为圆点,拉起一条半径三米的圈,将自己保护在中心。
无论危险从哪个方向悄悄逼近他,视野极差的环境下,都会触动这根儿警报丝线。而他的头部左侧,插了一截儿棕榈树小枝,三颗****眼球般大的铃铛,正好挂在上面。突如其来的一声响,完全超乎我和吴宾的意料,仿佛午夜招魂的风铃,令彼此骨头上也竖起寒毛,极限惊悚。
“当,匡。”既然惊动了吴宾,我扑在半空的身子也无法抽回,更不能抽回。他的反映速度,绝非一般杀手可以比拟。我攥在手里的匕首,刃尖朝下,眼看就要扎进其后颈下方。这家伙却猛得翻转身体,横握在双手中的狙击步枪,霎时格挡住我攥刀的右手婉儿,我欲顺着枪杆儿斜削,割断他左手四指,不料他一招兔子蹬鹰,脚跟儿磕中我小腹。
身体被踹飞的瞬间,我左手一把握住狙击步枪的枪管儿,并往身体左侧猛拉。一是遏制自己返滚回草丛;二是不让他调顺枪管儿,避免躯干面向枪口。
吴宾屁股后面,装配有两把FN57****,兼一把锋利匕首。但此时,我俩较劲力度极大,强烈的身体对抗,令他没机会空出一只手。
小腹的疼痛,犹如一只蜡烛火苗在顶烧。我死死握紧枪管儿,抬起匕首扎他胸部的同时,膝盖狠顶住地面,意图将重心站起。
吴宾的脸,依旧蒙的很严实,像夜间执行刺杀任务的忍者。
他来不及抽身站立,便摆成翻壳的乌龟,想再次利用双脚蹬踹。我立刻蜷缩右臂,内扣保护裆部,对手也就化解了被匕首猛刺的攻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