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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二章 固守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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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翔这时的提议合情合理,陈近南道:“不错,他们人多势众,而我们只有五人,如此逃下去只有体力耗尽,以致束手就擒。不如找个地方转攻为守,与敌人硬拼一场。多杀几个鞑子,兴许他们会承受不住伤害,以困为先,争取一些有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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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两人认同,胡德帝、桂仲明自无反对之理,就连喜欢跟李翔唱反调了百灵儿也在这时不住的点头同意。在她而言,比起在这烂泥地的逃窜,能够干干净净的在一处地方,安安稳稳的放冷箭杀敌,更加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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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一行人深入水田,一部分清兵在他们身后仅仅的跟着,一副吃定他们的模样,大部分的兵卒骑着马匹在水田田畔游弋,随时准备出击。只要他们上了岸,第一波骑兵就会在最短的时间里飞驰赶到,让他们失去先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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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地里的水田一块接着一块,占地面积极为广阔,也因如此,清兵一时间也奈何不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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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泥泞的水田中走了大约百丈,一条人工挖掘的河渠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河渠灌溉着水田,下游部分直达村中,河畔只供一人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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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翔他们大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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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近南道:“先佯装渡河,吸引清骑绕道,然后迅速折道转入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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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人当即行事,跳入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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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弋的清骑发现了李翔他们的目的,当即从右方的绕往河渠对面阻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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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见清骑中计立刻返回到了岸上,沿着河畔发足狂奔,直往村中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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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笔直而行,清骑却要绕一大圈才能到达村中,两条腿固然跑不过四条腿,但一个跑千米,另一个要跑四五倍的路程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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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翔他们进入村中,寻找一处相对来说易守难攻的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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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房屋的构造只是为了满足住宿需求,根本不会去考虑什么军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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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里……”李翔眼尖,指着村中独特的一栋屋舍,那是村里村长的住处。村长屋舍位于村心中,是最常见的正厅卧室连在一起的土墙建筑。因为是村长的住处,有些特立独行,地基较高,位于上坡处,有那么一点可取的地方,且只有一个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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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刚刚发现了目标,身后的如雷鸣般的蹄声已经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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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骑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再一次出现在他们的视线,迅速逼近,顷刻间离他们只有两百步的间距。此时他们距村长还有五六十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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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骑兵而言这两百步只是眨眼间的事情,但五六十步对于李翔他们却相对来说需要“好”一段时间。有限的时间根本不足以让他们进入屋舍,直接会被奔驰而来的骑兵洪流踏成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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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翔回头一望,突然停住了脚步,燧发枪对着清骑的前蹄扣动了括机,接着取出短燧发枪,再次瞄着马腿,开了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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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枪的威力直接打断了战马的前腿,马前失蹄,清兵与战马都滚翻在了地上。后方冲来的清骑撞上前方受伤翻滚的战马,又有多匹战马失蹄翻跌,把背上的主人拋往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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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人仰马翻,骑兵的速度硬生生的止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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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把枪李翔都在水田里就装好了弹药,现在正好派上了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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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敌人还待追来,但借助李翔争取到的这一点点时间,五人已经先一步冲进了村长的屋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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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翔进屋的第一时间便是装填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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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近南叹为观止的道:“陈某与荷兰的毛鬼子对战数十场,对于火枪的威力,是记忆犹新。但他们一与李公子比起来,就完全排不上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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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翔也颇为自豪,论武艺他实属三流,但这枪法,当世之上,能够与他相比的却是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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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攻来了!”还没有等李翔他们喘口气,清兵已经已经下马拥入院子,挥刀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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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近南曾跟随郑成功身经百战,即刻道:“胡兄弟,你守在屋口,我守里屋窗口,外屋的窗口便由这位壮士负责了……”他指着桂仲明,接着又对李翔、百灵儿道:“至于李公子与这位姑娘寻机开枪放箭……杀一个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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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二话,五人立刻分头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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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清兵想冲进屋里,胡德帝直接当头一刀,将他脑袋削了下来,在尸体倒地之前,一脚瞪在他的胸口,将身后的清兵直接踹出了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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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想从窗而入,桂仲明唐刀一挥,将拔着窗口的手掌为两段,唐刀直捅而出,将清兵刺了一个透心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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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近南守着里屋的窗口更是游刃有余,他的剑法快捷精准,招招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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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翔、百灵儿这时也发挥了他们最大的长处,从空隙中对着屋外就是一枪,密密麻麻的清兵,根本无需瞄准,弓弦一响,必中目标,枪声一响,更是意味着有人倒地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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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与弓箭的优劣势亦在这一刻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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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射了十余箭,百灵儿的手臂已经酸痛如刀割,再也拉不起弓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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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李翔依旧如常,毫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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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灵儿嘟着嘴,泪眼呼呼的,想要出力,却实在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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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翔将短筒燧发枪塞给了她,道:“看着我装弹的方式,别打着自己人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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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灵儿哼声道:“才不会跟你一样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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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世早已证实了一件事情,一个弓箭手需要训练半年才有资格上战场,而一名火枪手只要训练七天,足以在战场上游刃有余的发挥自己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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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灵儿看李翔装填弹药已不下百次,对于步骤,了若指掌,如今细细看了几遍,很快就学会了,欠缺的只是准心,但目前的情况射杀清兵根本不需要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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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德帝、陈近南、桂仲明占据要地,李翔、百灵儿不断收割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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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灵儿对于枪械越来越熟练,越用越开心,突然瞧见了不远处的清将,挑衅道:“我们比一比谁先杀了他。”说着举起了枪,做了瞄准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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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翔吓了一跳,忙一巴掌拍掉了百灵儿手中的燧发枪,道:“别犯傻,他要是死了,我们一个也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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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清兵的实力,让对付他们五人在容易不过了。一把火,或者直接推到房屋土墙,只要一眨眼的功夫便能让他们五人全军覆没。但他们依旧傻傻的选择强攻,哪里还看不出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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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是要抓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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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将对方的大将杀了,兵卒失去了控制,他们五人不要几刻钟就会成为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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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李翔的枪法要射杀清将实在太容易了,他是故意不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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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攻防战持续了半个多时辰,清兵的伤亡人数已近两百余人,反之李翔他们一方占据要处,依仗胡德帝、陈近南、桂仲明高超的武技,并没有多少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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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李翔已经感觉到手中的枪管烫如烧红的铁条,在继续开抢会有炸膛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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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德帝的拼杀已经没有那么威武,桂仲明汗流浃背,陈近南的情况不清楚,但相信也差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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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在田地里被围杀,他们固守小屋,虽然给他们争取了一定的时间,但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依旧凶多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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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将滕冬延气得双目喷火,鳌拜一个命令,让他打了有生以来最憋屈的“战役”,他有十种以上的方法能够在眨眼间获胜,但却不能使用,只能看着麾下兵卒一个个牺牲,那种感觉让他郁闷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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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没有办法,他是军人,为军命而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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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滕冬延红起了眼,咆哮道:“老子不信,这群王八蛋是铁打的,除了那个该死的诸葛正,其他人都给我剁成肉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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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命令刚下不久,突然察觉异样,两百余穿着黑色甲衣的军士从村口冲了进来,他们穿着清兵的装束,但却是敌非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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