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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众人皆醉我独醒

    天津府。

    临近黄昏,沧州官道,两骑并肩南下。

    他们一个中年成熟,大方稳重,一个年轻俊朗,孔武有力,脸型有六分相像,正是一对父子。

    俊朗的儿子回忆起一路所见所闻,一脸茫然道:“父亲,孩儿在盛京四处都听有人歌颂大清朝如何如何繁荣富强,皇帝如何如何的英明神武,是多么多么的爱民,都将大清吹捧到天上去了。可是这一路南下,所见所闻,却发现一路百姓,民有菜色,他们眼睛无神,形如木偶,完全看不到富强的痕迹。”

    稳重的父亲扬鞭一指道:“所以为父要你回家祭祖之后,独自游历天下,只有自己眼睛看到的,才是真的。耳朵听到的,不能不信,也不能全信。不过有一种人的话,那是万万不能信的。”

    儿子好奇问道:“什么人的话。”

    父亲咧嘴一笑:“东林党的那群老狗们……呃,说老狗太对不起狗了。让为父想想应该用什么来形容他们……对了,茅厕里的蛐蛐,没有骨头的,再臭的东西,对于他们来说也是香的,所以呢,他们说的话都是放屁,比放屁还臭。那些歌功颂德的恶心话,都是他们这些人吹出来的。”他一身是儒士服,也做书生打扮,但出口却是豪放不羁,无所禁忌。

    他叫姚启圣,说道这个姚启圣,有些来头。他是一个奇人,自幼生长在豪富之家,但他却毫无纨绔子弟的恶习气。他聪明过人,勤于读书,尤其是对历代清廉之士敬佩不已,常引以为楷模。而从小就很喜欢练武,不但善于使硬弓,武艺也很高强,文武双全。他视钱财如粪土,视官爵如无物。早年游历天下时,在通州受到了地方土豪的欺凌。他直接投到了八旗军中效命,凭借才干任通州知州,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将那土豪杀了,然后拍了拍手,弃官不干。

    在回乡的路上,遇到了清兵意图凌辱女子,上前夺刀,将两名清兵杀了,救下女子后,仗义送她回家。

    郑成功攻打台湾时,姚启圣暗中资助粮草,帮助郑成功攻台。康熙二年,却又参加科举,八旗乡试第一,授广东香山知县。他的前任知县是个饭桶,累积了上万件公务没有处理。

    姚启圣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抗旨,因为清政府的迁海令害的沿海百姓民不聊生,数以百万计的百姓受难。姚启圣为了百姓,私自开了海禁,给当地百姓开了一条生路,第二件事就是将上万件公务处理干净,严惩乡绅恶霸,为百姓伸冤。不久后,清廷就罢了姚启圣。

    姚启圣才高盖世,屡屡升迁,但他处处为百姓着想,一再得罪上司,被一再降职,两年前被贬值盛京当一个养马的司厩,干了两年,又不干了。与儿子姚仪,南下回老家。

    姚仪在盛京长大,不知天下疾苦,只是在盛京听人人盛传清朝如何伟大,如何富强,心中悠然向往,只觉得大清可与书中的汉唐相比。谁知南下回家,路过直隶,看到了事实,脑海中的印象崩塌了,忍不住问起了姚启圣原因何在。

    姚启圣依旧是姚启圣,年过四十,依然豪放不羁,毫无顾忌的将那些吹捧清朝如何强大的犬儒,说成了茅厕里的臭虫。

    姚仪始终不明缘由,问道:“历朝历代,这国都是天下的中心,其他地方可以贫穷,这京师怎么还是如此?”

    姚启圣道:“你又错了,傻小子。京师不富,还有什么地方富,你是没机会到北京城里去看看,看了你就知道京师富不富了。我们一路来见到的都是奴隶,你说奴隶怎么能够代表他们的主子?当年满人入侵,攻破北京之后,他们就发愁了。他们的家都远在西北,京城哪里有他们的住处。所以,他们想到了一个高明的办法,圈地。马儿跑到哪里,哪里的土地就是他们的田地,在那里生活的百姓就是他们的奴隶。满洲八旗,将京师所有田地占为己有,将百姓收为奴隶。顺天、保定、河间、易州、遵化、永平四十二府州县,随后也全部受到波及。所有好的田地,都让八旗占据。让种了一辈子田的农民,无田可种。导致流民南窜,四处可见剥树皮挖草根的百姓;四处可见受不了罪,全家人自缢而死的百姓;四处可见为了数百钱,迫不得已卖子卖女的父母;至于僵仆路旁,为乌鸢豺狼吃掉的,更是数不胜数。一路所见的百姓都是剩下的,全靠为那些旗人种地换取一口饭吃的奴隶。他们本是地主,如今却是奴隶,为了抢夺他们家园的强盗卖命,换取一点点的食物,你说他们能有什么好脸色。他们的灵魂,早就死啦,只是为了活着而活。”

    姚启圣说着就像是发了瘟病的病鸡,整个人一下子鳖了。

    姚仪彻底的惊呆了,根本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方才怒道:“父亲,满人如此欺凌我们,你为何还要为他们效力?我……我,恨不得……”他左右见官道上无人,切齿道:“立刻加入天地会,立刻投入台湾,跟他们一起反清。”

    姚启圣抬手用马缰抽了姚仪一鞭子,怒道:“你要是敢这么做,就别认我这个爹。”

    姚仪摸着被抽痛的地方,一脸的不服气。

    姚启圣突然发狂的大笑,眼泪都笑了出来。

    姚仪呆呆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他觉得姚启圣笑得比哭还难受。

    过了好久,姚启圣才止住了笑声,抹去了眼泪,傻傻得道:“给你讲个故事吧,我有一个朋友叫陈明遇,他是个英雄,是个笨蛋。顺治二年,那一年,满人施行‘剃发易服’的政策,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陈明遇率众反抗,为父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去拜会他,让他投降剃发。他说为父是个汉奸,是个畜生,将为父打了出来。结果他们败了,江阴城破,十七万百姓死于清兵屠刀之下。他们是烈士,是英雄,也是笨蛋,死得不值啊。”

    姚仪看着几乎发狂的姚启圣,突然觉得有些了解了自己这位父亲,陈明遇有错吗,没错,他是英雄是不屈烈士,可他父亲就真的错了吗?退一步,能保住十七万条生命啊。

    众人皆醉我独醒。

    姚启圣最大的悲剧就是能力太强,看的太清楚……

    他太明白清朝已经是大势所趋,世上除非出现一个能与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相比的人物,不然反清都是空谈,只会带来更大的伤亡。

    与其让无辜的人为反清而死,不如顺了清朝,至少能让一些人免于战祸之苦。

    PS:写这一章,我犹豫了好久,反复修改了好久。

    我个人很欣赏姚启圣这个人,但是他却一手策划灭了台湾。比起施琅这个小人,我意外觉得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从他所作所为可以看出他不为名不为利,视金钱如粪土,能为百姓抗朝廷意旨。他家财万贯,又是封疆大吏,可死后却连埋葬的钱都没有。

    我个人对他的了解是这样的,但到底是不是,我没穿越过,真不清楚。

    我写的小说,以我个人的思绪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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