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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狐狸逃婚

    十里长街,繁花重重,宫灯通明。

    锣鼓队响彻整个凉都,漫天的烟花纷飞耀眼。

    冥顽王子大婚之夜,成为全凉都百姓记忆最深的日子,以至于以后很多年,上了年纪的人总是搬着小板凳坐在自己院子里,和扎着冲天揪的瞪着一双大眼睛的小孙子说道,

    “那是一个秋风送爽的日子……”

    只是那夜,作为人们口中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冥顽王妃,我却不在那顶金色的软顶轿子中。

    其实一开始我并不打算逃跑,作为一只狐狸,在娼门在王宫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就像牛肉羊肉本来也无悬殊的差距。虽然冥顽王子的血喝不得,可宫中还有几位鲜嫩多汁的小王子,而且,还有上好的牛肉。

    可是到了后来我才知晓,原来冥顽王子早有王妃,而这妃还是身份显赫的南幽国公主,一王二妃本不是什么奇事,可是我百年前曾偷过南幽国一样振国之宝,虽这岁数尚小的公主一定不认识我,可所谓做贼心虚,我不想偷了人家的宝物之后再偷人家的丈夫,这未免有些落井下石。

    我封了文秀的穴道,也在她身上种下廖安符,以保她不受外人伤害。

    墨色的长发上金凤步摇不住摇晃,她哭着问我,“小姐,你这要把我送去哪啊?”

    “这还不明白,我是将你送往荣华富贵的康庄大道上啊。”

    “文秀不去,文秀这辈子都要跟着小姐。”对于她这种在艰难时刻彰显真情的作法我很是感动,谁说娼女无情,我看是重情重义。

    但我还是很认真的告诉她,

    “文秀,你不能永远跟着我,就像咸盐和咸鱼,咸鱼总有一天会被端上桌吃掉,那时它身上的盐分会有一部分渗透进鱼肉里,而另一部分则会飘散在空气中,到时候变成雨,又落入世间,成为另一条鱼身上的盐,这样不拘泥于一条鱼的盐,才是真正上等的好盐。”

    我看着她瞪大的眼睛,顿了顿,问道,“你明白了么?”

    她懵懂的摇摇头,说“不明白。”

    我将火红的盖头一把蒙在她的头上,说道,“去吧你。”

    从暖香阁出门时,门口已被观礼的行人围的水泄不通,赵姨娘在门口笑着数着钱,嘴里还不忘大声叫嚷,“暖香阁内已备下上好的茶水瓜子,一人二十两纹银便能坐看新王妃下楼出门,门外站位五两纹银,特有敞篷马车可随迎亲大队送至北华宫门,三十纹银一位,价格公道,童叟无欺,先到先得嘞!”

    我将斗篷兜起遮住脸,挤过人群,疾步朝后街走去,待转到人烟稀少的小巷,便发足飞起。

    自从进了暖香阁,腕上的金铃便再无停歇过,一直响个不停,此时更是清脆鸣响,无停无歇。

    穿过几个小巷,便来到城门口,守城的将士已经全部观礼去了,剩下荒芜一人的高耸城门,显得凄凉冷清。

    秋日的云杉山,浓雾笼罩,山中暮色渐浓。

    我走走停停,腹中饥饿,拜冥顽王子所赐,这几日来我一个客人都没接到,赵姨娘为了让我穿嫁衣时突显玲珑有致的身材,更是不似往日那样给我提供鲜美的大鱼大肉,我心中明白,她其实是因为这桩买卖实在赔得血本无归,便不愿花闲钱在我的饮食上多花心思,所谓能省则省。

    对于冥顽,我是心中有气,若不是他的一见倾心,我便不会抛下好不容易安定下来的营生,也不至于落荒而逃,这般颓然。

    正想着,一股浓烈的鲜血的味道萦入鼻尖,我舔舔干涩的嘴唇,心中窃喜,时隔多日,今日终于能开荤了。

    身后响起靴子踩过碎叶枯枝的声音,腕上的金铃作响,林子上方有九头鸟在徘徊哀鸣,我微眯着眼,手扶着额头,转过身,虚弱着说道,“公子,救我!”

    那一瞬间,我眼中迷离的泪水突然冻结,身子逐渐僵硬,身体保持一种极为诡异的的姿势,但自尊心使我永不服输,念头一转,便马上改变策略,哭着倒下,“王子,救我!”

    我看见冥顽冷若冰霜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目光冷冷的扫过我,说道,“你真想本王子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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