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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 林夏

    千羽然又一次在林秋面前呆滞了“秋秋,你这是要去劫人?”

    “当然不是”林秋一甩头

    “那就是要去劫狱?”千羽然又想了一下子“对吧”

    “才不是呢”林秋一脸娇羞……如果千羽然木有理解错误,那应该就是娇羞……

    “那干什么啊?”

    “篝火晚会你不知道?”林秋白了千羽然一眼“我要去钓帅哥的说”

    “哦”千羽然点点头“篝火晚会和帅哥有关系吗?”

    “当然有啦”林秋淳淳教导“你看啊,现在所有的人都被晒得和我一样黑了,我的样子就很好了啊”

    “但是不会有人和我一样没有晒太阳吗?”千羽然整个人就像是吸血鬼一样,白天打把伞还要带太阳帽和擦防晒霜,本来就白,现在在一圈“黑人”中间白的和个鬼一样……

    “别诅咒我”林秋白了千羽然一眼“而且再怎么白,也不会有人和你一样白的像个吸血鬼一样”

    “吸血鬼?”千羽然一脸疑惑“没有吧,我有那么白?”

    “吸血鬼都是这个样子的……”林秋是吸血鬼的粉丝“吸血鬼(vampire),意思是嗜血、吸取血液的怪物的意思,是西方世界里著名的魔怪,之所以说是魔怪,是因为他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 在西方有着大量的关于吸血鬼的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现在,吸血鬼也用作比喻榨取他人血汗、劫取他人钱财、思想或者其他资源的人”

    “我要是吸血鬼那我一定到处宣扬,说不准还会有人来找我拍电影呢”

    “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vampires,而通常自称为(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著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过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便获得“不死之身”。血族是异于人类的生物,身体组织发生全然的变化。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当血族吸血之后,会用自己的办法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体内的血液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血族的皮肤特别苍白。有时候,甚至会在哭泣时流出血泪。血族可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当受到伤害时,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很快即能痊愈。   血族不用进食,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每当黑夜降临时,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这种**的强烈程度,要比人类的饥饿感还要难受,咽喉就像撕裂般疼痛,逼迫自己不得不去吸食人类的血液。”林秋一脸崇拜“如果有人可以把我变成吸血鬼就好了啊!”

    “林秋”一个很清秀的男生打破了林秋的白日梦“你又在说吸血鬼?”

    “哥”林秋很不情愿的说“rolita,这是我哥,林夏”

    “你好,我是rolita,秋秋的室友”千羽然很有礼貌的起身,林秋马上对林夏说“你看,我说了我室友美到爆吧,可惜就是身体不太好……”

    “秋秋,那是我妹妹的病历”千羽然暗示“不是我的,我借用一下骗老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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