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各种极品们
周语就是靠近卫国那一代的语言,虽说十里不同音,但籍羽自还是能听懂个大概,连蒙带猜也将情形摸的**不离十。心中只能叹:老翁年纪虽大,但在玩心眼的事情上,终究还是不如这个为了玩心眼而生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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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一个时辰,等那几个和巴国少女进林子的剑客都返回,便整装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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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路的老叟带了一个盲眼中年男子,宋初一从他们的称呼知道男子是老叟的侄子,是部落里所剩无几的男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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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面容消瘦,神色郁郁,默默的跟着马队,三天不曾说过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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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几日在老叟的安慰下,男子的话渐渐多了起来。从他们的对话中,宋初一才得知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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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幸存真的不能等于幸运。这名男子在部落里什么都不用做,部落里会供给他吃穿用度,而且都是最好的,但是他每天至少要和一两个女子发生关系。这也导致他刚到壮年便不能人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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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对于部落来说,他已经没利用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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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叟也曾经与他有类似的经历,后来便与许多部落勾结打劫过路商队,以此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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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遭遇的确悲惨,但宋初一却觉得应该庆幸才是,他现在还是壮年,身子养一养,还能拼搏一番,用双手养活自己,倘若是五十余岁才被弃,那才真的叫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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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路上的接触,老叟对宋初一也有一些了解。他以前遇上的所有人都不傻,但是只有宋初一一个人让他觉得不能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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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似乎除了从一开始有一句威吓和试探之外。再没有做过更进一步的事情,只是以往所有人在山里转悠几圈便会失去方向感。而她却始终能分辨出方向,也能够择出最佳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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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叟明白了宋初一找他来只是做一个细节的向导,便也就熄了绕路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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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五日之后,宋初一一行终于看见了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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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群山环绕中的一片盆地,这个时间陇西已经进入初冬了,而此处却依旧是庄稼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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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清晨,淡淡的雾气缭绕,阆中城便坐落在这片宛若仙境的地方,没有防护的城墙。因为外围的天险便是最好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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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不是第一次到阆中,但再次看见群山环绕中的安逸。再想起一路走来的艰辛,依旧皱起了眉头——想大军压境的攻下巴蜀,实在难于上青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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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命人给了那老叟十二金,便领人入了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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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一直是中原商贾必到之处,而冒险到巴蜀来做生意,必须得有足够的武力,所以宋初一这二十剑客只相当于一支普通大小的商队护卫,并不会太引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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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人瞧上去倒还像个样子。”谷京看着从身边往来的巴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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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人判断一个地方贫富。首先从建筑和衣着上来看。建筑暂且不说,光看身上布料的多寡便能知一二。再譬如,把皮毛围在脖颈或披在身上是贵气。若是把皮毛用来遮羞就是未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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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战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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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止是像样,巴国物产丰富,比秦国更加富庶。”宋初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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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偏僻,民风未开化,当真富庶?”谷寒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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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笑笑,“住上几日你便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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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即便自己心里知道自己家乡有哪些不好,对外也绝不承认差,宋初一这么说让剑客们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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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宋初一认为,在这个充满鲜血和战火的世界上,倘若没有霸主的实力却富的流油,不过食耳!便如你若是一名庶民的女儿,却长成倾国美人一样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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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能力保护的东西,还不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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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先寻了地方投宿,暂定在巴国停留一晚。”宋初一到巴国来,主要是亲自打听一下所谓巴蜀开战究竟有几分可能性,从未想过从巴国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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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巴国对外的商路不如蜀国多,其内部更是部族众多;其次是,巴人骁勇善战是出了名的,就算与最强盛时期的楚国作战也从未吃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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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点之外,宋初一还特别喜欢蜀王,此人的昏庸世所罕见,商纣王和周幽王在他面前实在不值一提,如果是他当时在这两位的位置上,怕是更能折腾。窝在蜀国这种小地方,没能让他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绝对是历史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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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也算是一代奇才,所以宋初一觉得很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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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满身写着“亡国”二字的国君,宋初一不拿他开刀简直对不起苍天丢下的一块大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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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国战事在都城传的沸沸扬扬,在巴国停留了一天便打听到了两国剑拔弩张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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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很可笑,居然是两国君主后院的葡萄架倒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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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两国素来不和,有一回巴国国君听说蜀王嘲笑他是不知高雅为何物的牛粪蛋,怒火攻心,拔剑就要去劈了蜀王。巴国也不知是哪位臣子给巴国国君出了个主意,说蜀王爱美人成痴,打着修缮关系的旗号送几个妖娆多情的女子去迷惑他。巴国国君为人特别抠,听闻这个计策,勉强批准了,不就是几个女人吗?一咬牙一闭眼一狠心,也就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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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国放低姿态,送了几个美人去。蜀王那叫一个舒心,巴国那位什么时候低过头啊!连带着看着几个巴国女人都觉得倾国倾城,一连宠幸了好几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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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巴国女子怀孕了,这下蜀王后急了。蜀王这位往后还是颇有手段的,虽然生的并非多么貌美,但很能讨夫君欢心,蜀王的女人有一半都是她搜罗来的。但因为引不起蜀王性趣,一直没有诞下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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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后一听闻此事便下令要将她辛苦从民间搜罗来的美女装上车,都送给巴国国君。蜀王这下急了,连忙去找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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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后只淡淡的抛了一句:您现在就喜欢巴国的美人儿,那几位也的确生的不凡,这些您用剩下的庸脂俗粉不如就送给巴王算了,也算礼尚往来,反正您现在也不耐烦宠幸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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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后本是拿话将蜀王激上一激,谁知道她低估了自己夫君的胡闹程度,那一句“用剩下的庸脂俗粉”令蜀王大呼:妙哉!当下吧王后夸奖了一番,令人将美人们好好装扮一番就送去了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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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王不比蜀王阅美人无数,形形色色的美人儿站成一片,那风景实在美不胜收!巴王眼睛都看直了,再加上他原本就抠,心想几个美人换来一堆,这很合算啊!所以不顾群臣劝阻,便将美人都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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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子,巴王后那边的醋坛子又打翻了,提剑去找巴王拼命。打完一通之后,拎着包袱就返回了自己的部族。巴王后不仅曾经与巴王并肩作战,是名少见的女悍将,而且还是巴国一个大部落的首领,有情分又有政治意义,这一走问题就大了。王后部落里见自己女头领怒火冲天,便要求巴王给他们一个理由,不然就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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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王这才回过味儿来,虽然他一直觉得蜀王猪一样的头脑,但猪的身边总该有明白人,肯定是用计离间他们夫妻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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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后哄不回来,巴王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一怒之下出兵攻打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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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国倒也真有明白人,立刻祸水东引,引到了苴国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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苴国是夹在巴蜀之间的一个小国,是与蜀国王室开明氏同属一支,是蜀国的附属国。可是苴国的国君与巴国国君关系比较好,暗中联手反蜀。所以蜀国大臣想借此事离间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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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闹的不可开交,实在是剪不清理还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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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刚得知消息的时候,笑的上气不接下气——这巴蜀之地真不愧汇聚天地之灵气,生的都是妙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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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笑归笑,她心里还是冷静的判断了这个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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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很难让巴蜀之间发动大规模的战争,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这件事情从表面看上去很幼稚,但是实质都是因利而起。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随意任性的发动一场大规模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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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王去打蜀国,不过是想安抚内部王后部族的情绪,实际上也是一种祸水东引。他一边把王后部族的激愤转移到蜀国,一边去向王后示弱赔罪,只要王后一回来,估计多半也就罢兵了。因为蜀王再昏庸也罢,蜀国整个国家的实力摆在那里,两国缠斗百年都没个结果,巴王如何会有信心把蜀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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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一场注定两败俱伤的战争,巴王那个抠鬼,不得仔细计算一下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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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传言有虚啊!宋初一心中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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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如此,宋初一也觉得巴蜀之地还是有可为之机的。而这个机会定然就在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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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之后,众人便整装出发前往蜀国。因着战事未必能起,所以宋初一便也不着急赶路,一路上就当是游山玩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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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江执意要留下来寻找姬眠,在籍羽的劝说下才暂时打消了念头,随着他们一起先到蜀国再另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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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你说这蜀王是咋就这么有想法呢!”谷京赞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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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仔细打量他几遍,发现竟然不是反讽,而是发自内心,不禁龇牙道,“先生觉得你也挺有想法的。”(未完待续)R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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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一个时辰,等那几个和巴国少女进林子的剑客都返回,便整装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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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路的老叟带了一个盲眼中年男子,宋初一从他们的称呼知道男子是老叟的侄子,是部落里所剩无几的男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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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面容消瘦,神色郁郁,默默的跟着马队,三天不曾说过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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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几日在老叟的安慰下,男子的话渐渐多了起来。从他们的对话中,宋初一才得知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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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幸存真的不能等于幸运。这名男子在部落里什么都不用做,部落里会供给他吃穿用度,而且都是最好的,但是他每天至少要和一两个女子发生关系。这也导致他刚到壮年便不能人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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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对于部落来说,他已经没利用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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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叟也曾经与他有类似的经历,后来便与许多部落勾结打劫过路商队,以此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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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遭遇的确悲惨,但宋初一却觉得应该庆幸才是,他现在还是壮年,身子养一养,还能拼搏一番,用双手养活自己,倘若是五十余岁才被弃,那才真的叫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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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路上的接触,老叟对宋初一也有一些了解。他以前遇上的所有人都不傻,但是只有宋初一一个人让他觉得不能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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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似乎除了从一开始有一句威吓和试探之外。再没有做过更进一步的事情,只是以往所有人在山里转悠几圈便会失去方向感。而她却始终能分辨出方向,也能够择出最佳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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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叟明白了宋初一找他来只是做一个细节的向导,便也就熄了绕路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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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五日之后,宋初一一行终于看见了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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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群山环绕中的一片盆地,这个时间陇西已经进入初冬了,而此处却依旧是庄稼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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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清晨,淡淡的雾气缭绕,阆中城便坐落在这片宛若仙境的地方,没有防护的城墙。因为外围的天险便是最好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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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不是第一次到阆中,但再次看见群山环绕中的安逸。再想起一路走来的艰辛,依旧皱起了眉头——想大军压境的攻下巴蜀,实在难于上青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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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命人给了那老叟十二金,便领人入了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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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一直是中原商贾必到之处,而冒险到巴蜀来做生意,必须得有足够的武力,所以宋初一这二十剑客只相当于一支普通大小的商队护卫,并不会太引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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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人瞧上去倒还像个样子。”谷京看着从身边往来的巴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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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人判断一个地方贫富。首先从建筑和衣着上来看。建筑暂且不说,光看身上布料的多寡便能知一二。再譬如,把皮毛围在脖颈或披在身上是贵气。若是把皮毛用来遮羞就是未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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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战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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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止是像样,巴国物产丰富,比秦国更加富庶。”宋初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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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偏僻,民风未开化,当真富庶?”谷寒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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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笑笑,“住上几日你便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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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即便自己心里知道自己家乡有哪些不好,对外也绝不承认差,宋初一这么说让剑客们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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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宋初一认为,在这个充满鲜血和战火的世界上,倘若没有霸主的实力却富的流油,不过食耳!便如你若是一名庶民的女儿,却长成倾国美人一样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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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能力保护的东西,还不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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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先寻了地方投宿,暂定在巴国停留一晚。”宋初一到巴国来,主要是亲自打听一下所谓巴蜀开战究竟有几分可能性,从未想过从巴国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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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巴国对外的商路不如蜀国多,其内部更是部族众多;其次是,巴人骁勇善战是出了名的,就算与最强盛时期的楚国作战也从未吃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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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点之外,宋初一还特别喜欢蜀王,此人的昏庸世所罕见,商纣王和周幽王在他面前实在不值一提,如果是他当时在这两位的位置上,怕是更能折腾。窝在蜀国这种小地方,没能让他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绝对是历史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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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也算是一代奇才,所以宋初一觉得很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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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满身写着“亡国”二字的国君,宋初一不拿他开刀简直对不起苍天丢下的一块大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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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国战事在都城传的沸沸扬扬,在巴国停留了一天便打听到了两国剑拔弩张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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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很可笑,居然是两国君主后院的葡萄架倒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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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两国素来不和,有一回巴国国君听说蜀王嘲笑他是不知高雅为何物的牛粪蛋,怒火攻心,拔剑就要去劈了蜀王。巴国也不知是哪位臣子给巴国国君出了个主意,说蜀王爱美人成痴,打着修缮关系的旗号送几个妖娆多情的女子去迷惑他。巴国国君为人特别抠,听闻这个计策,勉强批准了,不就是几个女人吗?一咬牙一闭眼一狠心,也就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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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国放低姿态,送了几个美人去。蜀王那叫一个舒心,巴国那位什么时候低过头啊!连带着看着几个巴国女人都觉得倾国倾城,一连宠幸了好几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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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巴国女子怀孕了,这下蜀王后急了。蜀王这位往后还是颇有手段的,虽然生的并非多么貌美,但很能讨夫君欢心,蜀王的女人有一半都是她搜罗来的。但因为引不起蜀王性趣,一直没有诞下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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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后一听闻此事便下令要将她辛苦从民间搜罗来的美女装上车,都送给巴国国君。蜀王这下急了,连忙去找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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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后只淡淡的抛了一句:您现在就喜欢巴国的美人儿,那几位也的确生的不凡,这些您用剩下的庸脂俗粉不如就送给巴王算了,也算礼尚往来,反正您现在也不耐烦宠幸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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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后本是拿话将蜀王激上一激,谁知道她低估了自己夫君的胡闹程度,那一句“用剩下的庸脂俗粉”令蜀王大呼:妙哉!当下吧王后夸奖了一番,令人将美人们好好装扮一番就送去了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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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王不比蜀王阅美人无数,形形色色的美人儿站成一片,那风景实在美不胜收!巴王眼睛都看直了,再加上他原本就抠,心想几个美人换来一堆,这很合算啊!所以不顾群臣劝阻,便将美人都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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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子,巴王后那边的醋坛子又打翻了,提剑去找巴王拼命。打完一通之后,拎着包袱就返回了自己的部族。巴王后不仅曾经与巴王并肩作战,是名少见的女悍将,而且还是巴国一个大部落的首领,有情分又有政治意义,这一走问题就大了。王后部落里见自己女头领怒火冲天,便要求巴王给他们一个理由,不然就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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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王这才回过味儿来,虽然他一直觉得蜀王猪一样的头脑,但猪的身边总该有明白人,肯定是用计离间他们夫妻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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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后哄不回来,巴王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一怒之下出兵攻打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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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国倒也真有明白人,立刻祸水东引,引到了苴国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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苴国是夹在巴蜀之间的一个小国,是与蜀国王室开明氏同属一支,是蜀国的附属国。可是苴国的国君与巴国国君关系比较好,暗中联手反蜀。所以蜀国大臣想借此事离间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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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闹的不可开交,实在是剪不清理还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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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刚得知消息的时候,笑的上气不接下气——这巴蜀之地真不愧汇聚天地之灵气,生的都是妙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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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笑归笑,她心里还是冷静的判断了这个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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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很难让巴蜀之间发动大规模的战争,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这件事情从表面看上去很幼稚,但是实质都是因利而起。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随意任性的发动一场大规模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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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王去打蜀国,不过是想安抚内部王后部族的情绪,实际上也是一种祸水东引。他一边把王后部族的激愤转移到蜀国,一边去向王后示弱赔罪,只要王后一回来,估计多半也就罢兵了。因为蜀王再昏庸也罢,蜀国整个国家的实力摆在那里,两国缠斗百年都没个结果,巴王如何会有信心把蜀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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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一场注定两败俱伤的战争,巴王那个抠鬼,不得仔细计算一下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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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传言有虚啊!宋初一心中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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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如此,宋初一也觉得巴蜀之地还是有可为之机的。而这个机会定然就在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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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之后,众人便整装出发前往蜀国。因着战事未必能起,所以宋初一便也不着急赶路,一路上就当是游山玩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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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江执意要留下来寻找姬眠,在籍羽的劝说下才暂时打消了念头,随着他们一起先到蜀国再另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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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你说这蜀王是咋就这么有想法呢!”谷京赞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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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仔细打量他几遍,发现竟然不是反讽,而是发自内心,不禁龇牙道,“先生觉得你也挺有想法的。”(未完待续)RQ</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