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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曼柔夫妻二人回到家乡才知晓了一件大事:沈玉莲定亲了!

    相问之下才知道,沈玉莲定亲的对象是离村子有五六里路远的于家村的于大山。于大山是种庄稼的一把好手,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他,人倒是有些本事。

    于大山人如其名,长得魁梧壮实,方方正正的脸一看就知道是个老实人,只是五官不怎么精致,说白一点就是有点丑,要不然凭他种庄稼的本事,这附近的人家还不都想把姑娘嫁给他。

    沈玉莲和于大山同岁,经媒人介绍,家中同意,两人相过一次亲。于大山觉得沈玉莲温婉可人,正是他想要的贤妻良母型的女人。沈玉莲则主要是听说他人老实,又有本事,遂,未见面之前便存了些心思。当见到本人,看到他有些羞涩的模样,虽然人长得不俊,可心里还算满意。于是,两人就定了亲,两家结成秦晋之好,过了年,等到春暖花开之时就成亲。

    对于这门亲事,程曼柔没有发言权,倒是夜深人静,她同沈烨磊两人独处时才细细问明了于大山这人,才知晓这些。沈烨磊也正因为知道于大山这人的为人和本事,所以当听说这件事的时候才没有说话。即便他提了也是没用的,这个时代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作为哥哥根本不好说什么,而且玉莲也相中了人家。

    她本意是想着让玉莲去拉面馆帮忙的,不过既然玉莲定了亲,就要在家里绣嫁妆,要出门就不方便了。

    拉面馆生意已经上了正轨,品牌也打出去了,附近几个镇子上的人也有尝过他们馆里面,都说味道不错。她便想着再开一家分店,就开到附近的镇子上去,如果经营的照样好,那么就继续扩大规模。只是这样一来,难免就要把手里的方子传给别人。其实,真的传出去倒也没什么,只是这方子要传也要先传到可信谨慎的人手中。他们身边不乏亲人,但能让程曼柔信得过的就只有沈玉莲。

    细细同沈烨磊说了这件事,沈烨磊还是第一次听到妻子说要开分店的事,思量了半晌才道:“这个主意是不错,只是咱们手里现在没有这么多钱,只怕要等个半年才行。”

    程曼柔道:“我也就是有这么一个想法,并不是要立刻实行。咱们的面馆总归是小了点,收益有限,难道你不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咱们沈记拉面,咱也当个扬名天下的名人。”

    沈烨磊嗤笑一声:“你还想当名人?心倒是不小!”

    程曼柔不服气地说:“谁不想杨名?端看有没有那个本事。咱们有了目标,就朝着这个目标前进,虽然不一定能达到这个目标,但只要努力,总是会到某个程度,反正不会是咱们现在这个小面馆的。等有了钱,我们就买一处大院子,把爹娘都接过去,好好供大宝和小宝上学。过个一年半载,等你的病好了,我们再生个孩子,最好一男一女,好事成双。”还要好好奉养李老爹。只是这话程曼柔并没有说出来。

    男人比女人更有凌云壮志。听了程曼柔的话,沈烨磊也觉得心中豁然开朗,面前勾勒出程曼柔畅想的画面。人这一世,总不能庸庸碌碌的过完一生,总要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不得不说,妻子的这个设想正符合他。他自己的本事自己知道,他也没有多么宏伟壮阔的目标,给自己确定一个能够达到的目标,为之努力。不缺钱,不缺物,家庭和睦,幸福美满,正是他所想要的。

    心里有些激动,他问妻子道:“过上三个月,咱们去到邻近的小雪镇上去瞧瞧怎么样?”

    他这是同意了?程曼柔转头看到丈夫有些激动的神色,知道她刚才的话勾起了一个男人藏在心底的某些东西,笑了笑,到:“行啊!”

    沈烨磊得到答案,立刻在接上程曼柔之前的话,道:“我记得小雪镇东六街是最热闹的地方,我们到时候就把面馆开到那里,那里人多,肯定能赚钱。等在小雪镇赚了钱,我们就到县城去,县城里更热闹,富裕的人也多,生意肯定更好。”

    程曼柔道:“嗯,所以咱们要好好商量一下。”

    沈烨磊点头如捣蒜,然后夫妻二人叽叽咕咕商量起来。

    既然打算开分店,肯定就要招几个徒弟。以前王员外想要买他们手中的方子,他们拒绝,是因为那时候他们还没有打出名声。此刻则不一样,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他们沈记拉面,喜欢他们的拉面。那么再招徒弟也就没什么了。招了徒弟,他们就是师傅,师傅传授徒弟天经地义,他们就是鼻祖。

    徒弟不是那么好找的,至少也要有愿意前来拜师的。

    沈烨磊说想把拉面的活计教给他大哥沈洪涛,等他们去开分店的时候就让沈洪涛一家管理现在镇子上这家拉面馆。

    程曼柔有些不愿意,倒不是沈洪涛有什么,而是她不喜杨氏。杨氏太势力,总是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让人不胜其烦。除了沈洪涛,也就她娘家大哥还好些,可是她娘家大哥同样有一个让她不喜的大嫂,哪边她都不满意。其实,她更愿意收几个徒弟。

    罢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给沈洪涛也行,他的兄弟总是要照顾的。

    这事便这么定下来了。第二天程曼柔先带着大宝小宝两个回了镇上,俩孩子这些日子都住在沈家,大宝也没去上学 ,耽搁了这么些日子,再不回去可就跟不上课业了。沈烨磊则去了沈洪涛家,找他大哥商量拉面伙计的事情去了。

    程曼柔回了镇上,先送大宝去上学,然后才和小宝一起回去。开了店门,让小宝自个儿坐在店里吃饭的桌子旁呆着,她则活好面,烧了热水。

    不久就有客人上门,程曼柔让小宝坐在离她不远处,以便能随时看到他,生怕他又像上次那样稍不留意就跑出去了。

    走了几拨客人,都快到晌午了,沈烨磊才赶了回来,他忙接替了程曼柔的伙计。程曼柔摘了围裙,抱起昏昏欲睡地小宝回了后院。

    每到了中午歇晌的时间,小宝就困得不行,总要歇上一觉。小孩子就是这般,睡眠时间长。自从拉面馆开了张,几乎每天都是这样,天微微亮就要起床,没有人帮他们看孩子,小宝醒来的时候要不自己在屋里玩,要不就在店里坐着看着他们忙碌。小孩子哪里能坐得了多长时间,厌烦了就容易往外跑,还好他们和这附近的几家铺子的老板都很要好,也有几家同他们一样带着孩子一起住在自家后院,程曼柔有时就把小宝送到他们那里玩,或者把别人家的孩子接来他们家玩。

    哄睡了小宝,程曼柔锁了屋门,又回到铺子里。一边忙着收拾碗筷,一边问沈烨磊:“大哥怎么说,他来不来?”

    沈烨磊拍打着面团,头也不回的道:“还不知道呢,我去的时候大哥没在家,只大嫂在。我把话留给大嫂了,让她告诉大哥,我看大嫂的样子倒十分希望大哥能来。”

    程曼柔瘪瘪嘴,不以为然道:“那当然了,有一家店管着,自然比去做那累死人的粗活强多了。大嫂是个会算计的人,你只要提了,不用多说她也一定会劝着大哥来的。”

    沈烨磊笑笑,他也知道大嫂的为人,只是他是弟弟,杨氏是嫂嫂,他不便多说什么。

    下午大宝下学回来,小宝也睡醒了,兄弟俩就一起玩到了一处。一会子两兄弟跑来说他们饿了,程曼柔只好下了一碗面让两人共吃一碗。小宝年纪小,饭量也不大,吃一些也就饱了,而且还拿不稳筷子,吃得总是不如掉得多。大宝作为哥哥,担负起照顾弟弟的重任,自己吃几口,便喂小宝几口。一碗面小宝吃得不过尔尔,几乎都是大宝吃掉的。吃过面,大宝就去写大字、背书,小宝则跟在他们夫妻身边。

    等日头西落的时候,程曼柔夫妻关了店门,也没做饭,就下了三碗热腾腾地拉面,解决晚饭。大宝食量比同龄孩子大,个子也比同龄孩子高一些,下午的时候吃过一碗面,如果晚上不再来一碗的话,只怕就要饿醒了。

    晚饭过后,程曼柔听大宝背书,检查他写的大字。

    像他们这样的人家,供一个孩子读书真的不容易。不说每年的束修,就是这笔墨纸砚也绝对是项不小的花费。大宝还是比较懂事的,练字的时候经常在院子里的地上,也因此他们小院里有一块地方的泥土都是松的。

    大宝要上学,沈烨磊要吃药,还要存钱准备开分店,其实他们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不过,程曼柔却觉得这种日子很幸福。她和沈烨磊都不是好吃懒做的人,只要他们勤奋,总能靠着这双手过上富裕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小雨想准备写新文了,大家觉得红楼同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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