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小说 > 重生之伪装者

灵犀 灵犀 第一百七十四章 心念

    ,场风波以莫名的方式开始,以同样莫名的方式结束,比曰几人知道为什么任超要发火,也没有几人知道朱滕为何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当然如果有人看到他在车里手不停发抖的样子,大概多少能明白一些。

    </p>

    凌晨五点,夏夜之靠在一个包间的沙发上,静静吸了烟,思索着一些事情。

    </p>

    小金鱼跪坐在他的身边,拿着杨橙找人配好的药粉给夏夜之抹上。很快绽开的伤口就不再流血,小金鱼眨眨眼睛,惊叹道:“夏哥 这药是什么做的?真管用呐!”

    </p>

    “没什么新奇的,很普通!这剩得很多,你留着需要的时候用吧”。

    </p>

    小金鱼刚才给夏夜之弄了半天,血刚止住,一动伤口又裂开了。而这个地方就像膝盖一样又不得不动,反正是怎么闹都不成,就差缝针了。最后还是夏夜之厉害,让杨橙找了几种很普通的药配了一下,涂上,居然如此顶用。

    </p>

    夏夜之嘴里说得简单,但实际并非如此。药材确实很容易弄到,非是什么奇花异草,可用量配比极其严格,这都是基纽学堂药物学家经过几百年实验配制出来的,不顶用才怪。

    </p>

    小金鱼将药收入包中,轻轻点了点头。然后脱掉了小外套。呵气如兰地在夏夜之脸颊上吻了一下,“夏哥,晚上要我陪吗?”

    </p>

    夏夜之狡黠一笑,在她臀部上拍了拍,道:“你想不想?”

    </p>

    “不”,不,不是那个意思,我意思是”

    </p>

    半晌小金鱼脸红道:“可以的,可以的!”

    </p>

    小金鱼身世并不复杂,也没有那么多逼良为娼的悲惨经历,她高中时谈过一个男朋友,醉酒后稀里糊涂就失了身,后来那男的劈腿。本来就没有多少感情,索性分了。再后来没有考上大学,通过人辗转介绍到盛世年华。当初选择在这个地方留下来是完全是因为赵炫翼,因为赵炫翼老板很帅,温文尔雅,又有气质,还特别慷慨。没什么大思想甚至有点小单纯小任性的她就留了下来,而且令她敬佩的一点是盛世年华很安逸。甭管客人是什么身份如果女孩子不愿意出位,是绝对可以保证不受骚扰的。

    </p>

    唯一遗憾的是,人家赵老板不用她陪。

    </p>

    这一年多的时间,她出过两次位,第一次是一个中年大叔,要她跳一段艳舞,出价很高,那个时间她也需要点钱买东西,于是扭扭捏捏答应了,中年大叔只是揩了几把油而已。真正算得上出位的是第二次。

    </p>

    因为那个青年男子是她喜欢的类型,心底也是情愿的,所以算不上买卖。倒是那一晚雨露泽被后的公子哥说要娶她,让她受宠若惊 只是沉浸在幸福许久之后,她才知道那个对她一掷千金的男人已经结了婚,虽然是家族利益联姻。但那个妻子却真的很贤淑,于是性格比较古灵精怪的小金鱼选择了淡出。

    </p>

    在之后,就是几个月前碰到了自称九零后的死光头,让她不可自拔地陷进去,有些女孩子天生有一种一棵树上吊死的决心,哪怕是屡爱屡伤,也执意要等到树枯枝死的那一天,等到再也等不到结果的那一天。

    </p>

    小金鱼知道布拉格对她多半是寻开心,贪图她尚在生命时光中最娇美状态的身子,然而纵使理智如此清晰,依旧不能战胜情感。

    </p>

    在某一天她决定只唱歌,不陪酒,彻底堕落成死光头的私有物品,让闻名而来的大老板大豪商很是郁闷。

    </p>

    但是讨厌的光头又说过。夏哥如果有兴趣,就去陪陪,那是一个会读女人的小淫棍。

    </p>

    前面的话对于小金鱼那数学2口分高考水平的脑子来说,负担比较重,倒是最后三个字记得十分清楚,这才勉为其难在犹豫了半天逢迎起来。

    </p>

    , 心石

    </p>

    夏夜之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模样,不知不觉想起家人的那句话:“什么可以不可以!有这个犹豫的时间,做点别的多好!”

    </p>

    小金鱼如蒙大赦地从夏夜之大腿上站起来,欢欣道:“要不我给你唱歌吧?陪男人虽然不妇东,但是唱歌我很拿手很拿手,夏哥喜欢听什么,港台。大陆,欧美?。

    </p>

    “呵啡  ,你会的还真多啊!”

    </p>

    夏夜之在等杨橙的消息,索牲闲来无事,便点了点头,“尘缘,你会唱吗?”

    </p>

    “不是吧,什么时代了?夏哥你有时候真像夏大叔!”

    </p>

    夏夜之猝然一窘,较真道:“你到底会还是不会?”

    </p>

    “自然会,这能难得住我吗?”

    </p>

    小金鱼也没开音响,就坐在夏夜之身旁一边沏茶一边清唱,这样的恬淡好多年没有感受过了。小金鱼的唱歌很专业,也难怪算得上盛世年华歌后,同样一首歌运用的技巧比之小妖精来说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p>

    一曲唱完,小金鱼双手捧上茶,可怜兮兮道:“好不好,也不告诉人家?”

    </p>

    夏夜之搔了搔眉角,干笑道:“好”。

    </p>

    “真的?。

    </p>

    小金鱼对于那些阔佬恭维从来都是一笑置之,但是对于和死光头非常要好的夏夜之却很看重,因为这是布拉格的面子问题,他的女人总不能在朋友面前丢脸吧?

    </p>

    也许死光头不领情还会骂她爱慕虚荣,她不管,反正她必须做好自己。

    </p>

    夏夜之很实在地说了一个“好。字,在小金鱼眉飞色舞春光灿烂之际,顿了下又道:“不过比起她来说。还差了一些!”

    </p>

    女人都有一点好强心,来过盛世年华听他唱歌的有钱人可从来没有这么扫面子,久而久之小金鱼也有点闭塞视听,圆于她那一亩三分地里,此刻闻言,不是感动醒钥灌顶,而是觉得很没面子,所以嘟着嘴,嫉妒道:“谁?”

    </p>

    “呃,”

    </p>

    夏夜之眼睛转了转,直到小金鱼快要望眼欲穿了,才说了一句:“告你干吗,又不是跟你很熟!”

    </p>

    “你,”

    </p>

    小金鱼露出两颗小虎牙,促狭道:“你女朋友?”

    </p>

    “不是!”

    </p>

    “你喜欢的?”

    </p>

    “不是!”

    </p>

    “你不喜欢的?”

    </p>

    “丫头,你有完没完?”

    </p>

    “小气!”小金鱼一把夺过夏夜之送到一二茶碗,不肯罢休道!,“那你说说她怎么比我唱的好

    </p>

    女孩纠结起来,当真让人头疼,耐性着实不错的夏夜之也大感吃不消。评心而论。幕娆天生属于缺少嗓音天赋的类型,纵使她再努力学习,也不可能达到小金鱼这个水准,但正如音乐学院副院长萧清一所言。如果白灵静能够像秦娆那样去演唱的话,成就远不止如此。

    </p>

    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说起来简单,可知易而行难。大千世界万事万物都有至理一说,正如帝王加纳能够成为百年乃至千年以来最杰出的武道家一样,迈过了那登堂入室的一步,靠得绝对不再是招式。同样。真正有大成就的歌者依赖的也不再是技巧,譬如,叶月依织。

    </p>

    尸 可

    </p>

    有人说叶月唱功比起码丽亚凯莉差了许多,高音环节薄弱,混音区过渡不自然。但是在千年之后,叶月依织却牢牢占据了销量榜第一,一次次刷新这些前辈们的记录,从时代杂志的一系列调查,以及“乞力马扎罗最后之雪”的美誉足以略见一斑,叶月依织就是把握到了至理,再简单点说,她就是用灵魂在唱歌。

    </p>

    白灵静天赋很高。却只懂得用各种技巧掩饰令人昏昏欲睡的苍白。秦娆天资虽不佳,不过却能领悟到这个至理。萧清一那番话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p>

    夏夜之被小金鱼一阵摇晃,拽回了游走的思绪,道:“她有两个地方唱得很突出,一个是“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回头时无情也无雨。这句,另一个是“漫漫长路,起伏不能由我,人海漂泊,尝尽人情淡薄。这句,你若是执意问我为何,我

    </p>

    说到这里,夏夜之顿住了,就在这时。门被推开,杨橙拿着一件衬衫走了进来,对小金鱼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出去。

    </p>

    小金鱼不怕夏夜之,甚至还和他嘻嘻闹闹,但是见杨橙就没有那种自松了,小声对夏夜之道了句“下次我要和你那个她比比”然后拎上特包拉门,关门,离开了包间。

    </p>

    她一走,杨橙立即走到夏夜之面前,躬身道:“夏爷,走了几家店,总算找到和你平时穿的那件一样的衬衫,嘿,说实话,还真不好买!”

    </p>

    夏夜之心中暗叹,也不得不称赞杨橙有心,这个人思虑深远,又不会多嘴。就像今晚的事,杨橙只字未提,也不问他是如何来到这里的,而让他帮忙去打听一下秦娆的过去,他同样没有过多探问。难怪拥有连他也看不透背景的赵炫翼如此器重这个有三分大气。七分精明的男人,的确,任何秘密到了他这里,自动会屏蔽。

    </p>

    夏夜之穿上衬衫,将赵炫翼的西装脱下来递给杨橙,犹豫了一下,还是道:“杨经理。我请你打听的事有着落了吗?”

    </p>

    杨橙干笑了两声,赧然道:“消息还没有到,大概是我能力问题

    </p>

    “是我急了,是我急了!”

    </p>

    夏夜之拍拍身旁的座位,让杨橙坐下。由衷道:“自从我来了盛世年华,杨经理帮了我不少忙,如果有我力所能及的事而杨经理又不方便,我可以代为行事!”

    </p>

    “妥爷!”

    </p>

    杨橙刚坐下又站了起来,舔了舔嘴唇,本来还想说两句客套话,然而不知想到了什么,又叹了口气、转身走到酒柜,拎了一瓶轩尼诗出来,为夏夜之先倒了一杯,自己才倒上,一口气喝掉后,杨橙卸下以往那游刃有余的笑容,平和道:“我算不上什么君子,虚与委蛇的事也干的不少。也做不到夏爷那种荣辱不惊,淡泊宁静的气度,不过知恩图报四个字。我自认为还是能做到的!在我最郁郁不得志之时,翼爷给了我花不尽的金钱,给了我豪宅,说真的,一夜之间当我发现停在门口的是梅赛德斯奔驰轿车的时候,我哭了挺久,挺没出息。有时候睡不着,我都在想如果是曾经的我,除了酗酒麻醉自己外,能住上千万的房子,开上百万的车吗?罗莎莎这样的女孩会正眼看我一下吗?”

    </p>

    杨橙摇了摇头,似在自嘲,又似在嘲弄人生,嘲弄命运无常。嘲弄尘世莫测,点了支烟,放松地靠在沙发上,难得没有尊卓芥蒂地对夏夜之道:“恕我夸句口,这么几年在圈子摸爬滚打,练出来的除了酒量,就是眼力了。夏爷的为人我没能耐多做评价,但有一点我十分确定。只要是你答应过的事一定会尽力去做。所以,我冒昧地说句。请夏爷帮主人完成心愿,这就是我最想完成的事”。

    </p>

    “好!我尽力就是!况且,这也是我想做的两件事之一!”

    </p>

    杨橙感激地点了点头,似是放下了一件心事,不过同时又对夏夜之提到的另一件事来了兴趣,难得地追问了句:“另一件事呢?”

    </p>

    “证明我错了”。

    </p>

    “啊?”

    </p>

    杨橙顾不上被烟雾熏得流泪的眼睛,惊讶道:“为什么不是证明你对,而是错呢?翼爷”呵呵,翼爷从来都是积极的!”

    </p>

    的确,在杨橙印象中。赵炫翼从没有错过,纵使有过砒漏,也会否极泰来。关键在于手段,这也是他信奉的真理。

    </p>

    看到夏夜之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杨橙又举了几个例子。

    </p>

    夏夜之自然也不会计较,望着飘向房顶的烟雾淡淡道:“或许是比较悲观吧!或许是认为承认自己错才会好受点?或许是变了吧。不像以前固执了?或许,”呵呵,谁知道呢!”

    </p>

    杨橙这一晚没有回家,中途罗莎莎打过两次电话,他都挂了 可能是被伤到了,不过以他的心性自然能熬过去,说到底,罗莎莎不过是他的藏品,他清楚,罗莎莎自己也知道,不需要多言,各取所需就好。

    </p>

    在半睡半醒间。手机忽然又响了起来,杨橙凑近眼前看了一下号码,立即坐了起来,按下接听键。“有消息了吗?”

    </p>

    “有了,”

    </p>

    感谢羊呗,告小上善夜凉,爱已死情未灭比,石柱,北。加比!</p>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