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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九 梦梦,小暗之后又是菲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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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字里都有个‘龙’,但双足飞龙跟巨龙的区别大约和人类与眼镜猴的异同差不多。诸如飞龙与地行龙一类名字里带个龙字的大型爬行类幻想生物,严格来区分顶多能被冠上个‘亚龙’的名头。

    就像眼前犹自还在那晃晃悠悠有点站不太稳的家伙,别看它个子那般魁梧,跟真正的巨龙比起来没准还没人家的尾巴那么粗长。据说双足飞龙的确有着龙的血统,但更多的遗传来自于狮鹫。它们生性残暴、身体强壮,用锋利的爪子与牙齿攻击任何接近的动物,少数龙族血统成分较多的,甚至能够模拟出类似龙息的火焰从口中喷出。

    可即便能从嘴里喷出花儿来,它也离能称得上一声‘巨龙’差了十万八千里,顶多算个比较强大的爬行动物罢了。这一点莱维可不敢现在让女孩儿知道。别看她眼下玩得挺开心,跟那飞龙捉迷藏跑得不亦乐乎。谁知道一旦得知真相后她会不会闹别扭发脾气没了好心情,开口骂人动手打人甚至张嘴咬人?

    尽管身边养过的萝莉、啊不,女孩中有像菲特那样小小年纪就乖巧懂事到让人忍不住心疼的小可爱。但也绝对不缺凛那样从小就只有在外人面前才偶尔卖个萌扮扮乖,人一走就立即脱掉可爱外衣恢复那小恶魔本性,立志把莱维整死才肯罢休的小东西。

    今天突然出现在麻帆良的这一位,莱维绝不敢奢望她本质会跟菲特一样,要知道尤其在当下这个年代,像菲特那样柔顺乖巧的孩子已经差不多得到文学作品里去找了,各种腹黑小恶魔充斥着乌烟瘴气的世界,莱维根本连想都不敢想啊。

    像凛也就算了,千万别跟依文一样才好。

    “今天稍微有点降温,果然还是有点凉吧?要不要回去刚才那个租衣服的店里租一件厚点的外套?”

    见依文好好的走着走着忽然又打了个大大的喷嚏,离她最近的梦梦忍不住关心起来。

    莱维才没功夫去管自家的小娇妻到底舍不舍得把自己的小身板用大棉被裹起来,他觉得自己悠闲的时光恐怕差不多到头了,那威武雄壮的飞龙已经半点气势都不剩,再让玲耍上一会儿,恐怕就得悲愤地拿头撞树自我了断了吧?虽说它一开始已经那么尝试过一次了。

    “依文小姐,湖中间那个小岛就是图书馆岛?”

    见依文不打算去租件外套,梦梦也就不再提这件事儿了。事实上今天天气在此季节当中根本算不上冷,依文平常在家穿得比现在少十倍也没见感冒,刚才连续打喷嚏多半是鼻子里刚好吹进了灰尘之类有点痒的缘故吧。

    “嗯。”

    依文还在使劲揉鼻子没空回答,就嗯了一声。从刚才那几声喷嚏之后她就一直揉啊揉,揉得鼻头红扑扑的还不罢休。原本没什么,这下看上去倒真像花粉症或别的过敏症状发作了。

    “很漂亮的小岛。”

    一般而言,伊芙很少主动接梦梦的话茬,感觉就跟内心悄悄闹别扭较劲似地。这会儿能听见她开口,可见那座在麻帆良以外也久负盛名的小岛的确非常美丽。

    “嗯,的确是呢,有种旅游杂志上的风光照片的感觉。”

    “是啊是啊,可惜没戴照相机,从这个角度拍一张,直接就可以拿去做旅游杂志的封面了吧?”

    梦梦拉着菲特往前跑,那是湖边半人高的栏杆。毕竟麻帆良是一所从小到大全包的学校,除了勉强能算懂事、至少多数不会主动作死的初中以上学生之外。别忘了这里还有许多还没学会‘死’字怎么写的熊孩子。

    就算在靠近校区街道一面的湖边都竖起栏杆,每年的落水事件仍旧不时会发生一两件。尽管麻帆良的安保工作确实做得不错,至今尚未出现溺水身亡的严重事故。可即便如此也没谁会傻乎乎的来一句‘反正都没人淹死过,就把这栏杆拆了吧’。虽说拆除栏杆后的景观效果绝对又能提一个档次。

    “手机拍不行吗?”

    菲特拿出自己的手机,跟旁边那些同样靠在栏杆的游客一样,将图书馆岛纳入屏幕上的取景范围中,然后连按了几次快门。

    “拍得很不错呢。”

    梦梦凑过来弯下腰看着菲特手机屏幕上拍好的照片,从背后看过去两人就像一同出游的姐妹——菲特不知何时才肯停了依文那奇奇怪怪的药,恢复她本来的面貌。

    “可要是拿去投稿之类……果然还是不行吧?”

    “嗯,手机拍出来在手机上看着还不错,如果要拿去打印大张的照片,可能就没那么好看了。”

    稍微有点可惜,早知道出门的时候就把相机拿上了。菲特想着自己房间柜子里那台数码相机,那是前一阵某次周末外出的时候莱维买给自己的。因为有了那台相机,菲特还很是认真的研究了一段时间的摄影,现在光技术方面已算是初窥门径。可惜今天早上出门太匆忙,而且目的地又是自己家不远的麻帆良学园,害她压根没想到带相机这回事儿。

    “用这台。”

    一只手忽然从后头插进两人中间,手上握着一台普普通通的蓝色手机,梦梦跟菲特都认得那是有希的。不过这时候她把手机拿出来干嘛?当初买这台手机的时候还是大家一块儿去的,没印象这台普普通通的款式是以拍照为卖点的呀。

    “参数性能与拍摄出来照片的画质都跟莱维买给你的那台相机一样。”

    跟那台半专业的相机一样?虽说对这个世界的科技产品关注得不太多,可这方面的基本道理,因为从小身边有那么一个爱搞发明研究的姐姐,梦梦多少还懂得一些。如果集成功能的产品当中某一项功能的性能足以媲美单一功能的专门产品,那么除非价格天差地别,否则那单一功能的产品早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梦梦记不清莱维买给菲特的相机跟买给有希的这台手机具体准确价格分别是多少,但印象中两者相差并没多大,反而那相机由于是入门专业级别的产品,即便只有单独一个拍照功能,也比现在几乎什么都能做的智能手机还稍微贵上一些。若这手机的拍照功能可以跟那台相机媲美,那相机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吗?就算厂商吃饱了撑的非得生产出来,拿着钞票购物的消费者也会以自己的选择把它淘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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