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酒后滋事
下午,我带着老妈做的饭,准备去医院看看老爷子,顺便预交一点住院费用。
同时我也从爸妈的口中得知老爷子并不知道我和莫珍珍已经分手这件事,这让我放心不少。
去到医院和老爷子闲聊了几句后,我便走到医院的缴费处准备交费,但是那里的护士告诉我已经有人在这里预存了十万块钱。
随后我便拨通了我爸的电话:“爸,你是不是已经交费了?”
“没有呀,要是交了我还会给钱让你去交费吗?怎么了?”
我感觉有点不对劲:“没事,你先忙吧。”
“好的,别忘了明天的约会。”
“知道了。不会忘的。”
我向柜台的护士问了问:“你还记得是谁给翟卫国交的费用吗?”
护士对我摇了摇头。
唯一能让我想到交费的人只有莫珍珍,除了她,我想也没谁会这样做。由于对她的排斥,我立刻拨通了她的手机。
电话响得有点久,不过也算是接通了:“喂,有事吗?”
“老爷子在医院的费用是不是你预存的。”。
看她没回应我又说道:“我想除了你也没谁会这样了吧,你等会,我现在就把钱转回给你。”
“阿文。”这是她和我分手这么多天第一次叫阿文,这既熟悉又陌生的字眼,让我感觉很恍惚。
她哽咽地对我说道:“这是我现在唯一能为爷爷做的事情,我不能做成他的孙媳妇,我也很难过,所以你让我为他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好吗?”莫珍珍的声音很轻,很温柔。
“不需要,懂吗?别废话了,我现在就去银行给你转账。”
“阿文,我心甘情愿的,你就让我为爷爷做点事好吗?这样我也能心安。”莫珍珍带着请求的语气说道。
我大声地对她吼道:“我心不甘情不愿,你要是真想心安的话,对不起,我满足不了你。我现在不想跟你废话,挂了。”
就在我挂断的那一瞬间,我能感觉到电话的那一头的那个女人正在轻声地抽泣着。
我想想就觉得可笑,心安,什么叫心安。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能用钱来解决的话,那那些所谓的亲情、爱情、友情就全部是笑话了。
我现在一秒都不想耽搁,只想快点把钱还给莫珍珍。来得干干净净,走也走得干干净净,谁也不亏欠谁。
要真想分清我们之间谁亏欠谁的话,那就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里我没能及时让她过上我们幻想的生活(相对于物质方面来说),她也没能成为我的妻子。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确实是谁也不欠着谁。所以我更不能让这十万块钱成为我们之间永远断不掉的线,我必须得还给她,现在,立刻,马上。
当我把十万块钱转到她得账户的时候,我以为我会松下这口气,但随之而来的却是心里更大的压抑。
我们就这样完了吗?十年的感情就这样灰飞烟灭了吗?那些俩人曾经共同的理想就这样消失殆尽了吗?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是她提的分手,是她要离开。我努力过,我挽留过,我也放掉过自尊苦苦哀求过她。
可是那天她走的是那么决然,那么坚定。坚定到什么也没有留给我,那天她带走了一切。带走我们共同用过的家具电器;带走了我们一起走过的十年青春,留下的只有一个空空荡荡的租房和回忆。
我想起了在深圳最后的半年里,我每天都和烟酒度过,喝醉了就随便找个地方躺下,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我承认这半年来我很颓废,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懦夫,废物。十年的感情呀,说走就走,说不要了就不要了。我根本就无法去承受,也不敢相信她已经离我远去。
每次我都想这就是一场梦,她没有离开。可是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她的的确确已经离开了,离开了我的生活轨迹。
我再也无力去想这些了,也不想再去想这些了。
傍晚,我走到一家便利店里买了几罐百年糊涂坐在了我们高中时经常学习约会的地方。只有白酒才能让此时的我彻底放空,彻底的和那些关于她的东西说拜拜。
西湖,这里曾是一个小公园,如今已经改成了廉政广场和地下商场。我找了快大石头,用背靠在了那里。我挪开瓶盖,将手上的白酒一饮而尽,一股辛辣的滋味在我的口腔和喉咙中散发开来。
看着廉政广场的灯光闪烁,情侣们牵着小手窃窃私语。我又是挪开一瓶百年糊涂,53%的酒精在我大脑的血管里回荡,心脏也跳得越来越快。
当我再想打开一瓶白酒的时候,我的脑袋已经在隐隐作痛。我再一次将这瓶白酒饮尽,此时我的喉咙传来了巨大的疼痛感,剧烈的咳嗽吸引了路上不少行人怪异的目光。
被酒精冲昏头脑的我随便指了指一些人骂道:“看你妹呀看,再看一下老子挖掉你们的双眼。”
一些不想惹事的人,在我的骂声下,悄悄的走开了,也有一个人想走过来揍我一顿,但是却被一个戴着眼镜的友人给拦住了。
然后狠狠地指着我骂道:“神经病。别让我在阳江看到你。”
“你个孙子,不爽来打架呀,怂什么。”我向那个人吐了口水,破口大骂道。
那个拦着他的友人对他说道:“这就是个神经病,别和他计较。”说着把那个激动的人往回拽。
“你TM说谁神经病呢?信不信老子一拳打爆你的眼镜。”我把酒瓶子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用手指指着他。
那个人再也不拦着他,俩人气势汹汹地向我这边走了过来。
这一夜我和这两个人在廉政广场上厮打开来,当我们听到警笛声的时候,早就逃之夭夭了。虽然我被酒精冲昏了头脑,但却不想待在警局,瞬间清醒的我撒着腿就往外跑掉了。
回家的路上,我虽然被打得鼻青眼肿,那两个人也不赖,受的伤不比我轻。他们也被我打得口鼻出血,落荒而逃。
疼痛的感觉和在酒精的作用下,我竟然感觉到了一丝解脱。我摸黑着着路,好像走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那里有一张长椅,我便躺在那里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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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也从爸妈的口中得知老爷子并不知道我和莫珍珍已经分手这件事,这让我放心不少。
去到医院和老爷子闲聊了几句后,我便走到医院的缴费处准备交费,但是那里的护士告诉我已经有人在这里预存了十万块钱。
随后我便拨通了我爸的电话:“爸,你是不是已经交费了?”
“没有呀,要是交了我还会给钱让你去交费吗?怎么了?”
我感觉有点不对劲:“没事,你先忙吧。”
“好的,别忘了明天的约会。”
“知道了。不会忘的。”
我向柜台的护士问了问:“你还记得是谁给翟卫国交的费用吗?”
护士对我摇了摇头。
唯一能让我想到交费的人只有莫珍珍,除了她,我想也没谁会这样做。由于对她的排斥,我立刻拨通了她的手机。
电话响得有点久,不过也算是接通了:“喂,有事吗?”
“老爷子在医院的费用是不是你预存的。”。
看她没回应我又说道:“我想除了你也没谁会这样了吧,你等会,我现在就把钱转回给你。”
“阿文。”这是她和我分手这么多天第一次叫阿文,这既熟悉又陌生的字眼,让我感觉很恍惚。
她哽咽地对我说道:“这是我现在唯一能为爷爷做的事情,我不能做成他的孙媳妇,我也很难过,所以你让我为他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好吗?”莫珍珍的声音很轻,很温柔。
“不需要,懂吗?别废话了,我现在就去银行给你转账。”
“阿文,我心甘情愿的,你就让我为爷爷做点事好吗?这样我也能心安。”莫珍珍带着请求的语气说道。
我大声地对她吼道:“我心不甘情不愿,你要是真想心安的话,对不起,我满足不了你。我现在不想跟你废话,挂了。”
就在我挂断的那一瞬间,我能感觉到电话的那一头的那个女人正在轻声地抽泣着。
我想想就觉得可笑,心安,什么叫心安。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能用钱来解决的话,那那些所谓的亲情、爱情、友情就全部是笑话了。
我现在一秒都不想耽搁,只想快点把钱还给莫珍珍。来得干干净净,走也走得干干净净,谁也不亏欠谁。
要真想分清我们之间谁亏欠谁的话,那就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里我没能及时让她过上我们幻想的生活(相对于物质方面来说),她也没能成为我的妻子。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确实是谁也不欠着谁。所以我更不能让这十万块钱成为我们之间永远断不掉的线,我必须得还给她,现在,立刻,马上。
当我把十万块钱转到她得账户的时候,我以为我会松下这口气,但随之而来的却是心里更大的压抑。
我们就这样完了吗?十年的感情就这样灰飞烟灭了吗?那些俩人曾经共同的理想就这样消失殆尽了吗?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是她提的分手,是她要离开。我努力过,我挽留过,我也放掉过自尊苦苦哀求过她。
可是那天她走的是那么决然,那么坚定。坚定到什么也没有留给我,那天她带走了一切。带走我们共同用过的家具电器;带走了我们一起走过的十年青春,留下的只有一个空空荡荡的租房和回忆。
我想起了在深圳最后的半年里,我每天都和烟酒度过,喝醉了就随便找个地方躺下,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我承认这半年来我很颓废,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懦夫,废物。十年的感情呀,说走就走,说不要了就不要了。我根本就无法去承受,也不敢相信她已经离我远去。
每次我都想这就是一场梦,她没有离开。可是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她的的确确已经离开了,离开了我的生活轨迹。
我再也无力去想这些了,也不想再去想这些了。
傍晚,我走到一家便利店里买了几罐百年糊涂坐在了我们高中时经常学习约会的地方。只有白酒才能让此时的我彻底放空,彻底的和那些关于她的东西说拜拜。
西湖,这里曾是一个小公园,如今已经改成了廉政广场和地下商场。我找了快大石头,用背靠在了那里。我挪开瓶盖,将手上的白酒一饮而尽,一股辛辣的滋味在我的口腔和喉咙中散发开来。
看着廉政广场的灯光闪烁,情侣们牵着小手窃窃私语。我又是挪开一瓶百年糊涂,53%的酒精在我大脑的血管里回荡,心脏也跳得越来越快。
当我再想打开一瓶白酒的时候,我的脑袋已经在隐隐作痛。我再一次将这瓶白酒饮尽,此时我的喉咙传来了巨大的疼痛感,剧烈的咳嗽吸引了路上不少行人怪异的目光。
被酒精冲昏头脑的我随便指了指一些人骂道:“看你妹呀看,再看一下老子挖掉你们的双眼。”
一些不想惹事的人,在我的骂声下,悄悄的走开了,也有一个人想走过来揍我一顿,但是却被一个戴着眼镜的友人给拦住了。
然后狠狠地指着我骂道:“神经病。别让我在阳江看到你。”
“你个孙子,不爽来打架呀,怂什么。”我向那个人吐了口水,破口大骂道。
那个拦着他的友人对他说道:“这就是个神经病,别和他计较。”说着把那个激动的人往回拽。
“你TM说谁神经病呢?信不信老子一拳打爆你的眼镜。”我把酒瓶子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用手指指着他。
那个人再也不拦着他,俩人气势汹汹地向我这边走了过来。
这一夜我和这两个人在廉政广场上厮打开来,当我们听到警笛声的时候,早就逃之夭夭了。虽然我被酒精冲昏了头脑,但却不想待在警局,瞬间清醒的我撒着腿就往外跑掉了。
回家的路上,我虽然被打得鼻青眼肿,那两个人也不赖,受的伤不比我轻。他们也被我打得口鼻出血,落荒而逃。
疼痛的感觉和在酒精的作用下,我竟然感觉到了一丝解脱。我摸黑着着路,好像走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那里有一张长椅,我便躺在那里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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