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 初到府城
转眼到了第三天,莫愁和莫问把家里家外的事情都安排好了以后,终于踏上了去府城的路。
一路上,莫愁整个人都好像活了过来,见到什么都觉得有趣,路上总是能够听到她叽叽喳喳的声音。重生到现在,莫愁整天都在为自己和哥哥做着各种准备,除了偶尔到镇上办事,才能顺便逛逛,也为了怕被村里人看到,也逛的很不尽兴。
这次终于能有机会好好的出来走走看看,再也不用遮遮掩掩的,身边又有哥哥在一旁照顾着,简直是龙游大海,好不畅快。
莫问也知道平时莫愁大多时候都是呆在家里,为这个家劳心劳力,不像自己,每天可以进山转转,时不时的去镇上走走。
自从妹妹身体好多了以后,莫问也看出来了,妹妹是很想跟自己一样能够出门的,所以之前那次去莫愁闹着要去山上,莫问才会同意的,也是想让莫愁能够多出去透透气,每次出门,莫愁总是特别开心,就冲着这一点,莫问也狠不下心拒绝。
转眼两天的时间过去了,莫愁和莫问坐着雇来的马车,终于来到了府城,在城门口就看到了好多的人正在排队进城,莫愁他们的马车在排在队伍中间。
抬头看去,城门上书着两个大字“宛城”,字体透着一股大气。轮到他们进城的时候,守卫简单的看了一下他们的户籍,然后随意的瞄了下他们的马车就放行了,到是没有多做为难,就让他们通过了。
路上莫问已经跟车夫细细的打听过了,车夫名叫马大壮,是镇上唯一一家车行的车夫,常年行走在镇上到府城这条路上,所以对府城的情况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听马大壮介绍,选中了一家价格适中,还算是比较干净的小客栈。
客栈的老板也姓马,不过跟马大壮没有什么亲戚关系,倒是因为同姓,马大壮又经常来府城,有时候也会住在马老板的客栈里,所以两个人的关系还是不错,所以这次莫愁他们问马大壮又什么好的客栈介绍的时候,马大壮才会第一时间推荐马老板的客栈。
到了客栈,马老板看到是马大壮带来的人,立马就满脸笑容的迎了过来。
“两位客官是想打尖还是住店呀,小店有上好的小菜,客房也是很干净的。”
在路上马大壮大概也清楚了,莫愁他们这次是要在府城呆几天的,所以直接跟马老板就说道“要两间相邻的房间,房间一定要干净啊,他们兄妹可是听我说了你们店好,才过来的,可要好好招呼,不然我可不答应的。”
这个话的意思很明显,客人是我帮你拉来的,你要念我的好,如果这次客人你不好好招呼,下次就不好再给你拉人了。马大壮虽然人长如其名,长的又黑又壮,但是常年跟各种人打交道,说话做事还是很有章法的。
马老板听话听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立马收起了之前公式化的笑容,语气里多了一份真诚。
“你老马介绍过来的我肯定好好招呼,就冲咱俩这么多年的交情,我也不会让你难做的。”
说完,主动让店里的小二,把马车里剩下的行李一起搬到楼上客房,自己也带着莫愁两兄妹到了二楼,挑了两间相邻又向阳的房间给他们。
本来像这种小客栈房间也不多,房间里的陈设也都是一样的,也没有什么好挑的,不过向阳的房间光线更好些,湿气什么的也不会那么重就是了。
马大壮看到马老板给了这么两个房间,心下还是满意的,知道自己之前的话还是有点作用,顿时觉得脸上有光。
看到兄妹两个安顿下来后,马大壮就要跟他们道别了,这次他来府城还有一趟货要拉,今天就得出发,所以后面如果他们还要用车,或者回城的车,可能需要自己想办法。
莫愁知道这事也没有办法,所以也不阻拦,就把跟车行商量好的车资给了马大壮,然后还让马大壮跟他们一起吃了午饭再走。
马大壮虽说今天就要走,不过吃饭的时间还是有的,本来他是打算买两个馒头打发一下的,听到有人请自己吃饭,哪有不同意的,毕竟出门在外能吃到热乎饭菜,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
在客栈里随意叫了几个菜,其中就有两个肉菜,一个是店里的招牌卤肉,一个是红烧鸡,还有两个素菜,对莫愁他们来说,味道不是特别好吃,但是看着还是挺干净的,出门在外,能够这样也算是不错了。
但是对于马大壮来说,这一顿简直比过年还丰盛了,马大壮吃得满嘴流油,原本他以为只是随便两个素菜的,哪知道莫愁兄妹这么大方,吃的直打嗝,才停下来。
吃完,莫愁看到还有半只鸡和一点肉剩下,就让店家给打包,然后还加了几个馒头给马大壮带上。
可能是因为前世那段路上的颠沛流离,导致莫愁特别珍惜食物,轻易舍不得浪费,哪怕后来一直在深宅大院住着,这个习惯也没有改变,所以这次只是下意识的不想浪费,也就这么了。
马大壮看到莫愁小小年纪,就这么会体贴关心人,心里也是很熨帖的。短短的几天相处,原本只是觉得兄妹两人很好相处,小小年纪就很懂事,但是此刻,他觉得他可以为兄妹两个做点什么。
所以马大壮,主动的把他3天后,还要来一趟府城的事情给莫愁他们说了,意思是到时候可以搭他的顺风车会邙山镇,到时候可以省下不少钱。
不过莫愁他们倒是没有往这方面想,只是觉得坐生不如坐熟,能够坐熟人的车回去,当然是再好不过了,这几天相处下来,还是可以看出,马大壮这个人还是不错的,而且他们也知道他是镇上车行的伙计,已经做了很多年了,还是比较可靠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马大哥,3天后的中午,我们兄妹在客栈里等你,到时候一起回去。”
莫问马上跟马大壮把这个事情敲定下来,也算是解决了他们一个难题,这一顿饭没有白请。原先只是觉得马大壮这几天还是很尽心尽责的,看他马上就要走,就想请他吃个饭,反正他们自己也是要吃的。
谁知道好心有好报,无心栽柳,却是让他们少了一个麻烦,也为他们结下了一份善缘。
跟马大壮道完别后,兄妹两个也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这么两天的赶路下来,就是莫问都有点吃不消,更不用说小莫愁了,早就累得不行了,还是要修整一下,不然累出病来就不好了。
莫愁狠狠的的把自己甩到床上以后,盖上被子就开始进入梦乡,这一睡,直到日落西山,才缓缓的睁开双眼。
莫愁刚醒过来,还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过了好一会,才想起自己来到了府城,住进了一家客栈里,然后就起床梳洗了下,看到窗外的天已经全黑了,知道自己这一觉睡了整整三个时辰,也是吓了一跳。
这头听到莫愁房里有动静,莫问就赶紧过来敲门。莫问也只是比莫愁早一炷香醒过来,知道自己妹妹应该是累狠了,所以就没有过来叫醒莫愁,直到听到莫愁这么传出声响,才过来看看。
莫愁给莫问开了门后,两人就关上门一起出去逛街了。之前已经跟马老板打听了下夜市的方向,和城中几家卖胭脂花粉的店的位置,两个人就手牵手的出门去了。
府城果然不比下面的小镇,虽然天已经黑了,但是街道两旁的店家都还有很多点着灯,开门做生意的。如果是镇上的店,这个时辰早就已经关门歇息了,哪里有这番热闹的景象。
虽然街上的人,没有像白天看到的那么多,但也不算少,而且还有各种白天没有的小摊贩出来摆摊,卖一些自己做的小玩意,或者是卖点小吃食之类的,贴补家用。
莫愁和莫问一路逛过去,虽然看的多,买的少,但是也过足了一把眼瘾,而且发现府城的东西果然要比镇上卖的贵的多。
比如镇上一把普通的木梳只要3文钱,但是差不多的梳子在府城却要卖到10文,甚至更贵,看到这种情况,对于莫愁来说是件好事,毕竟这样的话,她的花粉和哥哥硝制的皮毛肯定能卖一个好价钱。
有了这个认识以后,莫愁和莫问心底一片火热,就再也等不了了,直接往之前打听好的几家胭脂花粉店奔去,想看看自己辛辛苦苦半个月的东西到底在府城能够买到一个什么样的价格。
至于毛皮店铺的话,一般很早就已经关门了,这个时辰肯定是没有办法再打听情况了,不过也不着急,还有三天时间,他们可以慢慢来,先把花粉的事情弄妥了以后,再来卖毛皮也不迟。
跟马老板打听胭脂花粉的情况,马老板一个男人,对这些东西真的很陌生,想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了来,还是找来了老板娘,从老板娘嘴里,莫愁才知道了府城的情况。
府城大大小小的胭脂花粉点有十几家,当中规模最大,东西最好的,就只有三家。这三家分别是城东的王记,城西的柳记,和城北的花记。
这三家分别分布在府城的三个方向,呈三足鼎立的态势,各自都有自己的独家秘方,虽然老板娘也只是偶尔才有钱去店里买一点,但是不妨碍,她对这三家的推崇。
在老板娘的嘴里,这三家店的东西,简直就是女人的圣品,每个女人都想拥有,只要她有足够的钱。还热情的把她之前,花大价钱从王记买来的一小瓶美白养颜粉拿出来给莫愁分享。
莫愁拿到手上后,稍微用指尖挑了一点,放到鼻尖闻了一下,有轻轻的用手指在手背上揉了开来,就知道了个大概。毕竟这种东西前世玩了几十年,稍微闻一下就知道里面大概的成分,只不过,配比不是很清楚罢了,之所以又揉了下,还是想看下具体的效果。
结果就像她想的,果然是没办法和她手里的东西相比,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真是一点没有错啊。、
这下,莫愁对自己的东西更有信心了,问了下老板娘这瓶养颜粉的价格,当得知这么一小瓶就要三两半银子,就大吃了一惊,当知道这还不是最贵的,最贵的要十两银子一瓶时,瞬间觉得这个世界好疯狂,女人的钱真好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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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莫愁整个人都好像活了过来,见到什么都觉得有趣,路上总是能够听到她叽叽喳喳的声音。重生到现在,莫愁整天都在为自己和哥哥做着各种准备,除了偶尔到镇上办事,才能顺便逛逛,也为了怕被村里人看到,也逛的很不尽兴。
这次终于能有机会好好的出来走走看看,再也不用遮遮掩掩的,身边又有哥哥在一旁照顾着,简直是龙游大海,好不畅快。
莫问也知道平时莫愁大多时候都是呆在家里,为这个家劳心劳力,不像自己,每天可以进山转转,时不时的去镇上走走。
自从妹妹身体好多了以后,莫问也看出来了,妹妹是很想跟自己一样能够出门的,所以之前那次去莫愁闹着要去山上,莫问才会同意的,也是想让莫愁能够多出去透透气,每次出门,莫愁总是特别开心,就冲着这一点,莫问也狠不下心拒绝。
转眼两天的时间过去了,莫愁和莫问坐着雇来的马车,终于来到了府城,在城门口就看到了好多的人正在排队进城,莫愁他们的马车在排在队伍中间。
抬头看去,城门上书着两个大字“宛城”,字体透着一股大气。轮到他们进城的时候,守卫简单的看了一下他们的户籍,然后随意的瞄了下他们的马车就放行了,到是没有多做为难,就让他们通过了。
路上莫问已经跟车夫细细的打听过了,车夫名叫马大壮,是镇上唯一一家车行的车夫,常年行走在镇上到府城这条路上,所以对府城的情况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听马大壮介绍,选中了一家价格适中,还算是比较干净的小客栈。
客栈的老板也姓马,不过跟马大壮没有什么亲戚关系,倒是因为同姓,马大壮又经常来府城,有时候也会住在马老板的客栈里,所以两个人的关系还是不错,所以这次莫愁他们问马大壮又什么好的客栈介绍的时候,马大壮才会第一时间推荐马老板的客栈。
到了客栈,马老板看到是马大壮带来的人,立马就满脸笑容的迎了过来。
“两位客官是想打尖还是住店呀,小店有上好的小菜,客房也是很干净的。”
在路上马大壮大概也清楚了,莫愁他们这次是要在府城呆几天的,所以直接跟马老板就说道“要两间相邻的房间,房间一定要干净啊,他们兄妹可是听我说了你们店好,才过来的,可要好好招呼,不然我可不答应的。”
这个话的意思很明显,客人是我帮你拉来的,你要念我的好,如果这次客人你不好好招呼,下次就不好再给你拉人了。马大壮虽然人长如其名,长的又黑又壮,但是常年跟各种人打交道,说话做事还是很有章法的。
马老板听话听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立马收起了之前公式化的笑容,语气里多了一份真诚。
“你老马介绍过来的我肯定好好招呼,就冲咱俩这么多年的交情,我也不会让你难做的。”
说完,主动让店里的小二,把马车里剩下的行李一起搬到楼上客房,自己也带着莫愁两兄妹到了二楼,挑了两间相邻又向阳的房间给他们。
本来像这种小客栈房间也不多,房间里的陈设也都是一样的,也没有什么好挑的,不过向阳的房间光线更好些,湿气什么的也不会那么重就是了。
马大壮看到马老板给了这么两个房间,心下还是满意的,知道自己之前的话还是有点作用,顿时觉得脸上有光。
看到兄妹两个安顿下来后,马大壮就要跟他们道别了,这次他来府城还有一趟货要拉,今天就得出发,所以后面如果他们还要用车,或者回城的车,可能需要自己想办法。
莫愁知道这事也没有办法,所以也不阻拦,就把跟车行商量好的车资给了马大壮,然后还让马大壮跟他们一起吃了午饭再走。
马大壮虽说今天就要走,不过吃饭的时间还是有的,本来他是打算买两个馒头打发一下的,听到有人请自己吃饭,哪有不同意的,毕竟出门在外能吃到热乎饭菜,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
在客栈里随意叫了几个菜,其中就有两个肉菜,一个是店里的招牌卤肉,一个是红烧鸡,还有两个素菜,对莫愁他们来说,味道不是特别好吃,但是看着还是挺干净的,出门在外,能够这样也算是不错了。
但是对于马大壮来说,这一顿简直比过年还丰盛了,马大壮吃得满嘴流油,原本他以为只是随便两个素菜的,哪知道莫愁兄妹这么大方,吃的直打嗝,才停下来。
吃完,莫愁看到还有半只鸡和一点肉剩下,就让店家给打包,然后还加了几个馒头给马大壮带上。
可能是因为前世那段路上的颠沛流离,导致莫愁特别珍惜食物,轻易舍不得浪费,哪怕后来一直在深宅大院住着,这个习惯也没有改变,所以这次只是下意识的不想浪费,也就这么了。
马大壮看到莫愁小小年纪,就这么会体贴关心人,心里也是很熨帖的。短短的几天相处,原本只是觉得兄妹两人很好相处,小小年纪就很懂事,但是此刻,他觉得他可以为兄妹两个做点什么。
所以马大壮,主动的把他3天后,还要来一趟府城的事情给莫愁他们说了,意思是到时候可以搭他的顺风车会邙山镇,到时候可以省下不少钱。
不过莫愁他们倒是没有往这方面想,只是觉得坐生不如坐熟,能够坐熟人的车回去,当然是再好不过了,这几天相处下来,还是可以看出,马大壮这个人还是不错的,而且他们也知道他是镇上车行的伙计,已经做了很多年了,还是比较可靠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马大哥,3天后的中午,我们兄妹在客栈里等你,到时候一起回去。”
莫问马上跟马大壮把这个事情敲定下来,也算是解决了他们一个难题,这一顿饭没有白请。原先只是觉得马大壮这几天还是很尽心尽责的,看他马上就要走,就想请他吃个饭,反正他们自己也是要吃的。
谁知道好心有好报,无心栽柳,却是让他们少了一个麻烦,也为他们结下了一份善缘。
跟马大壮道完别后,兄妹两个也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这么两天的赶路下来,就是莫问都有点吃不消,更不用说小莫愁了,早就累得不行了,还是要修整一下,不然累出病来就不好了。
莫愁狠狠的的把自己甩到床上以后,盖上被子就开始进入梦乡,这一睡,直到日落西山,才缓缓的睁开双眼。
莫愁刚醒过来,还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过了好一会,才想起自己来到了府城,住进了一家客栈里,然后就起床梳洗了下,看到窗外的天已经全黑了,知道自己这一觉睡了整整三个时辰,也是吓了一跳。
这头听到莫愁房里有动静,莫问就赶紧过来敲门。莫问也只是比莫愁早一炷香醒过来,知道自己妹妹应该是累狠了,所以就没有过来叫醒莫愁,直到听到莫愁这么传出声响,才过来看看。
莫愁给莫问开了门后,两人就关上门一起出去逛街了。之前已经跟马老板打听了下夜市的方向,和城中几家卖胭脂花粉的店的位置,两个人就手牵手的出门去了。
府城果然不比下面的小镇,虽然天已经黑了,但是街道两旁的店家都还有很多点着灯,开门做生意的。如果是镇上的店,这个时辰早就已经关门歇息了,哪里有这番热闹的景象。
虽然街上的人,没有像白天看到的那么多,但也不算少,而且还有各种白天没有的小摊贩出来摆摊,卖一些自己做的小玩意,或者是卖点小吃食之类的,贴补家用。
莫愁和莫问一路逛过去,虽然看的多,买的少,但是也过足了一把眼瘾,而且发现府城的东西果然要比镇上卖的贵的多。
比如镇上一把普通的木梳只要3文钱,但是差不多的梳子在府城却要卖到10文,甚至更贵,看到这种情况,对于莫愁来说是件好事,毕竟这样的话,她的花粉和哥哥硝制的皮毛肯定能卖一个好价钱。
有了这个认识以后,莫愁和莫问心底一片火热,就再也等不了了,直接往之前打听好的几家胭脂花粉店奔去,想看看自己辛辛苦苦半个月的东西到底在府城能够买到一个什么样的价格。
至于毛皮店铺的话,一般很早就已经关门了,这个时辰肯定是没有办法再打听情况了,不过也不着急,还有三天时间,他们可以慢慢来,先把花粉的事情弄妥了以后,再来卖毛皮也不迟。
跟马老板打听胭脂花粉的情况,马老板一个男人,对这些东西真的很陌生,想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了来,还是找来了老板娘,从老板娘嘴里,莫愁才知道了府城的情况。
府城大大小小的胭脂花粉点有十几家,当中规模最大,东西最好的,就只有三家。这三家分别是城东的王记,城西的柳记,和城北的花记。
这三家分别分布在府城的三个方向,呈三足鼎立的态势,各自都有自己的独家秘方,虽然老板娘也只是偶尔才有钱去店里买一点,但是不妨碍,她对这三家的推崇。
在老板娘的嘴里,这三家店的东西,简直就是女人的圣品,每个女人都想拥有,只要她有足够的钱。还热情的把她之前,花大价钱从王记买来的一小瓶美白养颜粉拿出来给莫愁分享。
莫愁拿到手上后,稍微用指尖挑了一点,放到鼻尖闻了一下,有轻轻的用手指在手背上揉了开来,就知道了个大概。毕竟这种东西前世玩了几十年,稍微闻一下就知道里面大概的成分,只不过,配比不是很清楚罢了,之所以又揉了下,还是想看下具体的效果。
结果就像她想的,果然是没办法和她手里的东西相比,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真是一点没有错啊。、
这下,莫愁对自己的东西更有信心了,问了下老板娘这瓶养颜粉的价格,当得知这么一小瓶就要三两半银子,就大吃了一惊,当知道这还不是最贵的,最贵的要十两银子一瓶时,瞬间觉得这个世界好疯狂,女人的钱真好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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