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小说 > 重生大亨崛起

第二章 记忆

    新开的麦当劳离家不远,走路也就5分钟。送完妹妹去麦当劳之后,却被她拉住不让走,硬是一起看了她吃了一顿。原因很简单:谁会在麦当劳一个人吃啊?

    单身狗也不会啊!

    吃完后,又赔了妹妹逛了会街,直到她同学赴约而来,徐志才得以抽身离开。

    老爸的店铺位于观塘西边的一处菜场里,离家也不算很远,一路上,徐志看着这70年代的香江,此刻的香江还不像后世高楼遍布。若不是周边的各种繁体字,还真以为自己回到了小时候的九十年代。

    当徐志赶到店铺的时候,老爸徐宏邦已经吃好了午饭,悠闲的躺在门口晒着太阳。

    在来香江之前,老爸本来叫徐爱国,可到了香江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会带来无限的麻烦,于是就改成了宏邦,反正爱国宏邦也都差不多的意思!

    “大志,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汪华见儿子来得早,有些奇怪,以前要是能休息,不等到中午根本见不到人。

    “没什么事,就出来了!”徐志笑道:“爸,少抽点烟!”

    徐宏邦是个老烟民,一天能抽个两包,好在他对徐志的态度比较严格,小时候徐志偷偷的吸了几根,被发现后立刻吊起来打了半天。

    “没事,抽了一辈子了,改不了了!”说完,深深的吸了一口,吐出了几个有技术的圆圈。

    “今天太阳已经出来了,看下面几天,应该不会下雨了,今天晚上不要出去玩了,明天早上去进货!”

    “好。”徐志点了点头,进货的地方他去了不少次,这几天天气不好,因为担心货卖不掉,所以进的不多,徐宏邦也就让儿子多睡了几天好觉。

    “行,那你看着吧,我和你妈回去休息了,有什么事情打电话回家!”徐宏邦站了起来,伸了伸懒腰,凌晨到现在都没休息,他也累坏了。

    “大志,看一会就行,差不多了就收摊吧!”老妈临走前吩咐道。

    做海鲜是一门非常累的生意,当天早上进的海鲜,如果晚上卖不出去,基本上很多都会不新鲜,小本生意,总不可能扔掉,第二天还是可以低价卖的,特别是一些小饭店,可是非常喜欢买这种便宜货。但毕竟会亏损一些。小摊小门面,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可受不了。

    “没事,反正我在家也没什么事,在这边看看店也一样!”徐志回道。

    …………….

    3月份的香江温度适宜,虽然连续下了几天的雨,可温度仍然不低,徐志穿了一件外套便悠闲地躺在躺椅上看着报纸。

    就排版而言,70年代的报纸排版充满了枯燥,除了几家大的报社,其他的就只有黑白版面,不过价格倒也便宜,几毛钱一份,但其中的油墨,用来擦屁股还真是不敢啊!

    徐志翻了一会财经报告,不过不管前世还是今生,都不是很熟悉金融行业,一些术语也根本看不懂,只知道恒生指数稳步上扬,全港人民喜迎房价上涨。

    又翻了翻娱乐部分,不过里面一堆小明星,他一个都不认识,听都没听过!最后,在明报的报纸上找到了一部武侠小说:神剑奇侠传

    …………….

    “唉,靓仔,醒醒!”看书看的睡着的徐志被一声叫醒,擦了擦头上的汗,才知道自己刚刚被小说催眠了。

    “这个小黄鱼怎么卖的啊?”中年女子见徐志醒来,问道。

    徐志看了一眼,道:“1块2一斤!”

    “能不能便宜点啊?1快吧!”

    “不行,最低一块一!”

    “好,给我来几条!”

    …………..

    “鹏子,你看完了没啊!”徐志看着身边盯着报纸看的津津有味的吴鹏,无可奈何的叹气道。

    吴鹏是徐志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家不在一起,不过他们各自父母都在菜场里做生意,店也靠的近,年龄也差不多,于是就混在了一起。

    “等会等会!”吴鹏有些不耐烦,头都没抬一下,直到一期连载的内容全部看完,才不甘心的放下报纸道:“这小说真好看,有没有以前的内容!”

    徐志一听顿时一顿白眼:“你没头没尾也看的这么起劲?”

    在报堆里翻了下,徐志找出几份,不过看了期刊号,根本连不起来,不过显然吴鹏不在乎,立刻拿了过去,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见他这么入迷,徐志道:“你这样看有什么意思?去租几本小说看看吧!”

    “我身上也没几块钱了!”吴鹏无奈的说道。

    吴鹏一家在菜场里卖蔬菜,而且还不是自己的商铺,租的物业的摊位,家里也要出房租。所以就经济,吴鹏当然没有徐志过的这么舒服。

    “那我来写一本给你看吧!”徐志哈哈大笑道。

    “你?”吴鹏突然抬起头,一脸的不信!

    没理会吴鹏的眼神,徐志立刻起身,在桌下抽屉里找到一本笔记本和圆珠笔,立刻动手写了起来。

    刚穿越来时没发现什么特殊,不过刚刚在和吴鹏谈起小说时,他尝试的回想着前世小说的内容,却发现这些小说能一字不漏的出现在脑海中,不过也仅限于自己看过的小说。金庸的电视剧他看过无数遍,但小说却没有,脑子里关于他的小说就是一片空白。

    徐志本来想写出搜神记,可整整写了半个小时,才发现自己才抄了两千字,算了下搜神记一共300多万,后续的蛮荒记只多不少,而自己从明天开始还得帮着家里干活,空下来估计也累个半死。算下来一天也不知道能不能写的一万字。按这速度,还不知道得到猴年马月才能写完。

    徐志撕下第一页,直接放在了一边,重新写了一部,在他的记忆中,符合现在香江文化风格的估计也就搜神记昆仑和诛仙。

    搜神记的剧情非常庞大,徐志原本是想靠这个一本成名,但现在既然要换,还只能选择昆仑,诛仙的剧情虽好,但文笔上还是稍逊一筹,而且这个年代最为追究文法,诛仙的一条核心主题“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在书中的解释跟现实意义完全不一样,改起来虽然不多,但也麻烦,这种涉嫌剧情的事情,思考的时间都远超下笔的功夫,可要是直接原文写出来,这本书能被这个时代的文学界喷死。

    “你这写的挺好的啊?干嘛撕下来?”吴鹏报纸看完后,见徐志还在写着小说,便磕着瓜子凑了过来。

    看着正上瘾了,却见徐志直接撕了下来。

    吴鹏一见急道:“你干嘛撕了它?”

    徐志没回答,问道:“你看完了没?”

    吴鹏点点头:“看完了,后面还有吗?这个大荒是什么?”

    徐志笑了笑,没解释。

    “先别急,看这本吧!”徐志没理会他,接着抄起了昆仑。

    https:///book/58474/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