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姐太妖孽(2)
沈思妤知道自己的处境很是艰难,所以她要抱紧摄政王这条粗大腿!
在凤九霄带人离开的时候,她还依依不舍的送人离开,就差抱着大腿喊不要走了。
立威这事儿,没做过还没看过么?等苏婷儿等人被驱走之后,沈思妤才板着一张小脸儿进了主屋,房子虽小却五脏俱全。
“都说说,你们叫什么名字?”沈思妤漫不经心的摆弄着自己蔻丹脱落的指甲,问道。
“奴婢青衣。”青衣身材是四人之中最为高挑的,是以说起话来气势看着也足一些。
“奴婢红颜。”红颜穿着一袭红衣,容貌甚是惊人,故才取名红颜。
“奴婢兰蔻。”兰蔻长相偏清秀一些,看起来有些小家碧玉,兰蔻这名字倒是没取错。
“奴婢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桃夭年纪看起来偏小,穿着也是偏粉嫩一些,脸上还带着婴儿肥,叫桃夭倒也不错。
了解到了大致的情况,沈思妤点了点头,道:“皇叔既然把你们给了我,那你们便是我的人,我身边可不需要反骨。”
姐妹四人对视一眼,这才确定太子妃并不是传闻中的草包,这才放下心中顾虑,俯首称臣。
青衣等人是从小跟着宁一几个一起长大的,从死侍营里被挑出来保护凤九霄,从那时候起,他们就知道他们只能活在黑暗中,如今主子将她们送给太子妃,倒是能让她们重见天日了。
……
那苏婷儿比凌未央要大上几岁,原来是皇后身边贴身伺候的丫鬟,后来被赐给了太子做侍妾。
沈思妤琢磨着自己这便宜姑姑这是存心想给她下绊子啊,明知道自家侄女是个草包,还给太子府里弄进这么个主儿。
沈思妤很是怀疑,自己的便宜老公究竟知不知道大燕律法上究竟写了什么,竟然敢冒着被剥去储君之位的危险做出宠妾灭妻之举,要知道在一夫一妻规制的大燕是不允许妾室爬到正妻头上的。
就连平民百姓家都不敢做出这等容易丢掉小命的举动,更别提皇家了,所以,沈思妤可以很肯定的说,自己的便宜老公绝对不知道大燕律法第四则第三十七条究竟写了些什么。
原主虽然是个草包,却深谙大燕律法,且能倒背如流。
沈思妤摸着下巴,说不定还可以找个讼师当当,讼师相当于现代的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需要极好的口才,也需要有将黑的说成白的,死的说成活的的本事,否则很容易败诉。
她虽然口才不错,但是原主的记忆并没有完全被她接收,即便她想做个讼师,也是有心无力的。更何况她现在的身份是方便太子妃,她要想出去抛头露面,恐怕第一个不同意的就是她的便宜姑姑,当今皇后。
能坐上皇后之位的女人,心机和手段定然是常人不可比拟的,可她厉害就厉害在从不对后宫妃嫔和皇子皇女下手,反而好吃好喝的伺候,导致后宫妃嫔对她感恩戴德,那些皇子皇女却养成了好吃懒做只会吃喝玩乐的性子,虽然太子是烂泥扶不上墙,可凌未央好拿捏啊,却不知如今的凌未央已经换了个灵魂,再不是那个任她拿捏的小丫头了。
沈思妤不由得感叹一声,姜还是老的辣啊。
安顿好姐妹四人,沈思妤才腾出时间来打量她住的地方,家具几乎都是缺胳膊断腿的,就连窗户纸都是破的,墙壁上也到处都是蛛网,太子妃住在这样的地方,她那个便宜姑姑会不知道?
当然是知道的,她就是想试试,她这个侄女儿是真废物还是装废物。
若是真废物,她这个做姑姑的自然不介意给她换个好点儿的住处,当然,凌未央才嫁给太子三天,也瞧不出什么来,所以想换住处,还得找金主爸爸。
但是青衣等四人的存在还不能暴露,否则她那位好姑姑肯定会找上门来,问她为何会与摄政王有交集。
要想傍上金主爸爸,而且是永不撒手那种,唯一的办法就是被太子休掉,但这样的话,肯定没有人敢娶她。
沈思妤无所谓啊,嫁不嫁人都无所谓,只要能抱住金主爸爸的大腿,让她做牛做马都没问题!
……
凤仪宫。
大殿之中,坐在凤椅上的女子妆容精致,哪怕不是大众场合,依旧穿着繁琐的凤袍,她睨了一眼跪在殿下的人,漫不经心的问:“听说摄政王今儿个去了太子府上?”
跪着的那人额头冷汗直冒,哪敢告诉皇后娘娘摄政王非但去了太子府上,还去了太子妃的居所给太子妃立了威?
那人久久不敢回答,凌静染也不生气,反而低笑一声,她倒是低估了她那侄女儿,竟能让那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摄政王替她出头,倒是小瞧她了。
“下去吧,继续盯着。”
“是!”那人如释重负,转身离开。
那是凌静染安插在太子府中的眼线,太子无能,未央软弱,她若不盯着些,这太子府岂不翻了天?
至于那苏婷儿,怕是不能留了,明知未央是她的侄女儿,还敢欺负到她头上,莫不是不把她这个皇后放在眼里。
“回来!”
那人刚刚走出门,又被叫了回来,心中甚是无语,碍于这人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后娘娘,还是将心中的不满压了下来。
“娘娘有何吩咐。”
“去把那苏婷儿给我解决了,这女人不能再留了,切记不要走漏任何风声,对外只说太子侍妾意外暴毙便是。”
“是!”
那人再次离开,等离开凌静染视线,他便撒丫子狂奔,要不是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他才不做这劳什子的暗卫。
等到殿中无人,凌静染这才松了一口气,她手里到底是沾上人命了,虽非她亲自动手。
入主东宫这些年,她从未对皇帝的那些女人做过什么,还好吃好喝的伺候,别国的进贡也都赏了出去,可苏婷儿……到底是她手里的第一条人命。
太子出生起便是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可她尚且能够保全太子性命。
可未央不同,未央是哥哥唯一的女儿,哥哥去的早,她若不保护好未央,又该如何向九泉之下的哥哥交代?
沈思妤不明白凌静染对凌未央是真的好,等她知道的时候,为时已晚。
当然,这都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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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凤九霄带人离开的时候,她还依依不舍的送人离开,就差抱着大腿喊不要走了。
立威这事儿,没做过还没看过么?等苏婷儿等人被驱走之后,沈思妤才板着一张小脸儿进了主屋,房子虽小却五脏俱全。
“都说说,你们叫什么名字?”沈思妤漫不经心的摆弄着自己蔻丹脱落的指甲,问道。
“奴婢青衣。”青衣身材是四人之中最为高挑的,是以说起话来气势看着也足一些。
“奴婢红颜。”红颜穿着一袭红衣,容貌甚是惊人,故才取名红颜。
“奴婢兰蔻。”兰蔻长相偏清秀一些,看起来有些小家碧玉,兰蔻这名字倒是没取错。
“奴婢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桃夭年纪看起来偏小,穿着也是偏粉嫩一些,脸上还带着婴儿肥,叫桃夭倒也不错。
了解到了大致的情况,沈思妤点了点头,道:“皇叔既然把你们给了我,那你们便是我的人,我身边可不需要反骨。”
姐妹四人对视一眼,这才确定太子妃并不是传闻中的草包,这才放下心中顾虑,俯首称臣。
青衣等人是从小跟着宁一几个一起长大的,从死侍营里被挑出来保护凤九霄,从那时候起,他们就知道他们只能活在黑暗中,如今主子将她们送给太子妃,倒是能让她们重见天日了。
……
那苏婷儿比凌未央要大上几岁,原来是皇后身边贴身伺候的丫鬟,后来被赐给了太子做侍妾。
沈思妤琢磨着自己这便宜姑姑这是存心想给她下绊子啊,明知道自家侄女是个草包,还给太子府里弄进这么个主儿。
沈思妤很是怀疑,自己的便宜老公究竟知不知道大燕律法上究竟写了什么,竟然敢冒着被剥去储君之位的危险做出宠妾灭妻之举,要知道在一夫一妻规制的大燕是不允许妾室爬到正妻头上的。
就连平民百姓家都不敢做出这等容易丢掉小命的举动,更别提皇家了,所以,沈思妤可以很肯定的说,自己的便宜老公绝对不知道大燕律法第四则第三十七条究竟写了些什么。
原主虽然是个草包,却深谙大燕律法,且能倒背如流。
沈思妤摸着下巴,说不定还可以找个讼师当当,讼师相当于现代的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需要极好的口才,也需要有将黑的说成白的,死的说成活的的本事,否则很容易败诉。
她虽然口才不错,但是原主的记忆并没有完全被她接收,即便她想做个讼师,也是有心无力的。更何况她现在的身份是方便太子妃,她要想出去抛头露面,恐怕第一个不同意的就是她的便宜姑姑,当今皇后。
能坐上皇后之位的女人,心机和手段定然是常人不可比拟的,可她厉害就厉害在从不对后宫妃嫔和皇子皇女下手,反而好吃好喝的伺候,导致后宫妃嫔对她感恩戴德,那些皇子皇女却养成了好吃懒做只会吃喝玩乐的性子,虽然太子是烂泥扶不上墙,可凌未央好拿捏啊,却不知如今的凌未央已经换了个灵魂,再不是那个任她拿捏的小丫头了。
沈思妤不由得感叹一声,姜还是老的辣啊。
安顿好姐妹四人,沈思妤才腾出时间来打量她住的地方,家具几乎都是缺胳膊断腿的,就连窗户纸都是破的,墙壁上也到处都是蛛网,太子妃住在这样的地方,她那个便宜姑姑会不知道?
当然是知道的,她就是想试试,她这个侄女儿是真废物还是装废物。
若是真废物,她这个做姑姑的自然不介意给她换个好点儿的住处,当然,凌未央才嫁给太子三天,也瞧不出什么来,所以想换住处,还得找金主爸爸。
但是青衣等四人的存在还不能暴露,否则她那位好姑姑肯定会找上门来,问她为何会与摄政王有交集。
要想傍上金主爸爸,而且是永不撒手那种,唯一的办法就是被太子休掉,但这样的话,肯定没有人敢娶她。
沈思妤无所谓啊,嫁不嫁人都无所谓,只要能抱住金主爸爸的大腿,让她做牛做马都没问题!
……
凤仪宫。
大殿之中,坐在凤椅上的女子妆容精致,哪怕不是大众场合,依旧穿着繁琐的凤袍,她睨了一眼跪在殿下的人,漫不经心的问:“听说摄政王今儿个去了太子府上?”
跪着的那人额头冷汗直冒,哪敢告诉皇后娘娘摄政王非但去了太子府上,还去了太子妃的居所给太子妃立了威?
那人久久不敢回答,凌静染也不生气,反而低笑一声,她倒是低估了她那侄女儿,竟能让那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摄政王替她出头,倒是小瞧她了。
“下去吧,继续盯着。”
“是!”那人如释重负,转身离开。
那是凌静染安插在太子府中的眼线,太子无能,未央软弱,她若不盯着些,这太子府岂不翻了天?
至于那苏婷儿,怕是不能留了,明知未央是她的侄女儿,还敢欺负到她头上,莫不是不把她这个皇后放在眼里。
“回来!”
那人刚刚走出门,又被叫了回来,心中甚是无语,碍于这人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后娘娘,还是将心中的不满压了下来。
“娘娘有何吩咐。”
“去把那苏婷儿给我解决了,这女人不能再留了,切记不要走漏任何风声,对外只说太子侍妾意外暴毙便是。”
“是!”
那人再次离开,等离开凌静染视线,他便撒丫子狂奔,要不是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他才不做这劳什子的暗卫。
等到殿中无人,凌静染这才松了一口气,她手里到底是沾上人命了,虽非她亲自动手。
入主东宫这些年,她从未对皇帝的那些女人做过什么,还好吃好喝的伺候,别国的进贡也都赏了出去,可苏婷儿……到底是她手里的第一条人命。
太子出生起便是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可她尚且能够保全太子性命。
可未央不同,未央是哥哥唯一的女儿,哥哥去的早,她若不保护好未央,又该如何向九泉之下的哥哥交代?
沈思妤不明白凌静染对凌未央是真的好,等她知道的时候,为时已晚。
当然,这都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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