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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买田

    沈青禾清了清嗓子,扔掉手里的柴棍,“那个……你要吃肚货是吗?那你吃吧!我走了。”

    她心里衡量了下,这狗如果突然朝她扑来,估计能一口咬断她的小细脖子。

    青禾慢慢退开,一边还得盯着黑狗的动静。

    她能看出来,这狗始终没有放下警惕,后蹄也保持着蓄势待发。

    它似乎对人没有信任,那天阴差阳错的救下她,肯定是顺道而已。

    这狗不通人性,一切都是本能。

    青禾拖着兽皮跟皮回家,兽皮得先刮去内里的油脂跟脏物,再用绳子撑起,晾制一夜,便可以拿到货栈卖掉。

    这样是为了让皮子的毛色更好看。

    收购的加工作坊,会自己再次清洗,制成靴子或皮帽。

    青禾手中握着一把剔骨刀,手法飞快的分割肉跟骨头。

    只用了半柱香的时间,就已全部分割完。

    “阿娘,这些鹿肉,就用我教给你的方法,制成鹿肉干,我再拿到集市上去卖。”她并不经常去平阳城。

    那座城太大了,生活也太富裕,并不适合她这种做小本买卖的人生存。

    所以大多时候,她都会去附近的小镇。

    那镇子虽小,只一条主街,南北贯通,但是五脏俱全。

    街上各种小商品,琳琅满目,还有马队商队,挑担子货郎,喝茶说书,听曲唱戏。

    因是商道必经之路,所以人员也更为混杂。

    为了方便,青禾每次进镇子都会扮做少年郎。

    扎着利落的马尾,穿着灰布短衣长裤,面容没有刻意修饰,只遮掩了女儿家的特征。

    除了鹿肉干,她还卖了野猪肉干,咸香兔肉。

    她也是最近才发现,这里的人居然不知道辣椒。

    辛辣的佐料,便是生姜,野蒜,或是花椒,茱萸。

    但花椒食用的也少,野蒜并不多种植,野外极多,想吃了便挖些回来。

    或晒干,或腌制。

    生姜各家各户也有种植,只不过产量极少,房前屋后埋下一些种苗,大多是自家食用,多出来的才会拿到市集售卖。

    而且如果不挖净,好生的保护根部,第二年,即便不种苗,也能收获野生姜。

    青禾很喜欢吃辣椒,可是她连辣椒籽都没有,想种也种不了。

    记得辣椒好像不是本土的植物,像番茄,番薯。

    带着番字的植物,多数都是外来物种。

    若是她能弄到辣椒籽,再种出来卖钱,定是一个很火的商机。

    过了两日,她的鹿皮晾晒好了,还有前几日得的白兔皮。

    篮子里装上自家晒制的肉干,笋干,便出发上路了。

    出门看见那几垄番薯苗,真真有些无奈。

    番薯藤长的太旺了,沈氏像伺候小祖宗似的,伺候着它们,自打采了几回炒菜之后,就舍不得采了,只因长势太喜人。

    若是今年的收成好,等到了下一季,再种到田里。

    恐怕这番薯藤就是烂大街的东西,喂猪都不稀罕。

    对啊!她应该抓两头猪回来。

    今儿到小镇集市上去瞧瞧,若是有价格合适的,便抓两头回来。

    走了两步,又瞧见那块水洼地。

    她前儿试探性的问了村长,若是包下那块水洼,再加上旁边的,大概是两亩左右。

    若是按着好田出售,她肯定买不起。

    但这块地,土质不好,什么都种不出来,应属于三等田地。

    价钱自然也是大打折扣。

    万全听说她想买,迟疑的劝了她好一阵。

    这块地原本也是他家的,只因后来有个看风水的,说这个地方风水不好,那几年他家中也的确霉运连连。

    家中长辈相继去世,孩子总是生病,家畜也养不活。

    于是才咬牙重新盖了个大房子,搬了过去。

    说来也怪,打那之后,孩子的病好了,家中诸事也顺当。

    沈青禾心中有自己的计较,她仔细询问,得知村长一家当时吃的水,都是直接水洼里拎回家,后来搬了新家,临着小河溪近了,才改吃溪水。

    “阿姐,等等我,也带我去镇上成不成?我想跟你一起去!”阿宝追出来,扯着她的袖子不放。

    沈氏也追出来,着急的喊,“阿宝不能去,那镇上人多,万一叫拍花子拐走可咋办!”

    阿宝噘着嘴回头,“阿娘,我不会乱跑,我会一直跟着阿姐,您就让我去吧!听说镇上可热闹了,我都没去过呢!”

    沈青禾捏了下他的耳朵,抬头对沈氏道:“我会看好他,不让他乱跑的,放心吧!”

    她招呼上阿宝,两人脚步轻快的往村口走。

    沈氏只能在后面唉声叹气,求着老天爷保佑,可千万别出事。

    姐弟俩经过刘老二家门口时,毫无意外的瞧见刘魁,正坐在自家门口,目光阴沉沉的盯着他俩,手边还放着一根木棍做拐杖。

    自打能下炕之后,他每日都门楼底下,就为了看一眼沈青禾。

    当然是因为恨,他恨死了沈青禾,越来越恨。

    “阿姐……他在看你,他的眼神好可怕。”就连阿宝都感觉到了,默默拉住姐姐的衣角,也不敢笑了。

    沈青禾拉住他的手,“没事儿,眼神也杀不死人,不用管他。”

    嘴上虽这么说,但她心里却在琢磨。

    这个刘魁虽没用,又瘸了腿,等于大半个废物。

    但若是叫他寻着机会,暗中搞鬼,后果只怕很严重。

    俗话说,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

    她还是喜欢先下手为强,既然他自己非要自寻死路,那就怪不得她下狠手了。

    自打除掉那两个人之后,对于杀人,她内心很平静,难道她骨子里就是冷漠的?

    姐弟俩出了村子,阿宝一路上就像放出笼的鸟儿,鸡快的跑在前头。

    乡下的道路坑坑洼洼,若是那些名门闺秀们下来走一遭,估计两只脚就得废了。

    她们乡下女子走习惯了,也幸好没有裹脚。

    这两日,她试着练习归纳吐息之法,效果还是有的,她能感觉到身体变的轻盈。

    “阿姐,快些快些,古潼镇就在前面!”

    这一处位置高,远远的就可瞧见古潼镇的轮廓。

    有人有马车,有推的有拉的,进进出出,好不热闹。

    正说着,就有一只马队,从他们旁边经过。

    马车上驮着满满的货物,还有几个箱子。

    赶车的力夫,加上镖师,有不少人呢!

    大镖师骑着马,腰上跨着三尺长剑,威风凛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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